❶ 污水处理站的排放口有相关设计标准码
1.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1.4 本《要求》适用于一切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范围
2.1 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污单位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试点期间的整治范围应不少于辖区内已开征排污费单位的50%,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
2.4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2.6 为体现试点的原则,要分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范、不同隶属关系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行整治。
第三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3.1.3 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3.1.4 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
3.2 废气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
3.2.2 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3.2.3 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监测孔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3.2.4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
3.3 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的整治
3.3.1 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维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3.3.2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3.3.3 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也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整治。
3.4 固定噪声排放源的整治
3.4.1 凡厂界噪声超出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要求的,其噪声源均应进行整治。
3.4.2 根据不同噪声源情况,可采取减振降噪,吸声处理降噪、隔声处理降噪等措施,使其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3.4.3 在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
第四章 排污口立标、建档要求
4.1 排污口立标要求
4.1.1 一切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2 开展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规范化整治的单位,必须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定点制作和监制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3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4.1.4 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以设置立式标志牌为主;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可根据情况分别选择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4.1.5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6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的辅助标志上,需要填写的栏目,应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组织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字的颜色与标志牌颜色要总体协调。
4.2 排污口建档要求
4.2.1 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均需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4.2.2 登记证与标志牌配套使用,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给有关排污单位。登记证的一览表中的标志牌编号及登记卡上标志牌的编号应与标志牌辅助标志上的编号相一致。编号形式统一规定如下:
污水WS-×××× 噪声ZS-×××××
废气FQ-×××× 固体废物GF-×××××
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污口顺序编号。排污口的顺序编号数字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自行规定。
4.2.3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登记证的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档案,如: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性质及编号,排污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及整改意见等。
4.3 排污口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要求
4.3.1 规范化整治排污口的有关设施(如:计量装置、标志牌等)属环境保护设施,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4.3.2 排污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兼、专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❷ 汽车排放尾气的检测指标
汽车环保尾气检测标准是,一氧化碳的限值是6.3g/km,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总量是2.0g/km。汽车尾气排放检测要以烟度值是否达标为依据,而排放达标不达标主要以车辆检测数据为依据,根据烟度值确认车辆是否达标。
一、检查项目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
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二、项目的标准值主要依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1、发动机
发动机应能起动,怠速稳定,机油压力和温度正常。发动机功率应大于等于标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标明的发动机功率的75%。
2、制动性
机动车应设置足以使其减速、停车和驻车的制动系统或装置,且行车制动的控制装置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汽车(三轮汽车除外)应具有应急制动功能和有驻车制动装置;机动车应具有完好的行车制动系,其中汽车(三轮汽车除外)的行车制动应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
3、灯光
机动车的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应由于机动车振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应由于机动车振动而自行开关。开关的位置应便于驾驶人操纵。
机动车不应安装或粘贴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护网、防护罩等装置(设计和制造上带有护网、防护罩且配光性能符合要求的灯具除外)。
汽车(三轮汽车和装用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货车除外)及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最小几何可见度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机动车装备的前照灯应有远、近光变换功能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同一辆机动车上的前照灯不应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
4、轮胎
机动车所装用轮胎的速度级别不应低于该车最大设计车速的要求,但装用雪地轮胎时除外。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挂车(封闭式货车、旅居挂车等特殊用途的挂车除外)装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小于等于总质量的1.4倍。
5、悬架系统
悬架系统各球关节的密封件不应有切口或裂纹,稳定杆应连接可靠,结构件不应有残损或变形。
6、特殊要求
客车在设计和制造上应保证发动机排气不会进入客厢。客车的灭火装备配置应符合GB34655的规定。
7、安全防护装置
乘用车、旅居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的所有座椅,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员座椅均应装备汽车安全带。
机动车(挂车除外)应在左右至少各设置一面主后视镜;乘用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还应设置一面内视镜。
机动车的前风窗玻璃应装备刮水器,其刮刷面积应确保驾驶人具有良好的前方视野。
1、汽车尾气排放检测要以烟度值是否达标为依据,而排放达标不达标主要以车辆检测数据为依据,根据烟度值确认车辆是否达标。
2、小轿车年审要检测尾气排放这一项的,汽车年审外检后,上线后首先检测的就是尾气排放是否达到环保标准。
3、但如果尾气排放数值不达标,年审就不过关。建议先去熟悉的汽修厂检测一下再去上线年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车辆年检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❸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有哪些参数
简介
BKS—3000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于各种锅炉连续废气排放量的监
测,采用直接抽取法,可以连续在线监测颗粒物的浓度、二氧化硫(SO2)浓度、氮氧化合物(NOX)浓度、氧气(O2)含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
速,还可以增加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氯化氢(HCL)、氟化氢(HF)、氨气(NH3)、碳氢化合物(CHX)、湿度等参数的测量。其
控制计算机可以将所测到数据进行处理和存贮;可通过网络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计算机连接,环保部门可以方便、快捷地调用监测数据。企业内部可以通过局域网,根
据访问权限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如读取数据、修改状态参数,甚至对系统进行直接操作。由于采用直接抽取法测量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系统可以用标准气对分析仪
进行在线标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气体分析采用的是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含氧量的监测采用寿命可达十年的顺磁氧分析仪器。
一台控制计算机可以同时与多个(最多时可达8个监测点)在线监测点相连,以总线方式进行通讯,并实时处理各点所测量的数据。同时可以通过电话线、GPRS、CDMA等多种形式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
系统组成
· 气体分析仪
· 颗粒物分析仪
· 温度、压力、流速监测仪
· 样气采集系统
· 样气预处理系统
· 保护反吹系统
· 自动标定系统
· 系统控制与数据采集系统
系统特点
◆ 运行稳定
本套系统具有良好的除水、除尘功能,为系统长期安全、稳定地运行提供了保证。
◆ 只须一个分析单元即可实现对4种烟气成份的连续监测
可以同时与多个测量点相连,实现多点多参数同时测量,只需一个分析单元即可实现对最多4种烟气成分的监测,包括NOX、SO2、CO和O2(可根据用户需求选择测量参数)。将多个监测项目的监测功能集成在一个分析单元内,体现了当今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发展方向。
◆ 完善的软件支持
具有友好的界面,支持多线程功能和联机帮助,并且在断电或系统出现死机时,软件可以自动回到原来的运行状态,系统继续运行并且数据不丢失。
◆ 模块化设计
当系统需要增加测量气体参数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分析仪器资源,为今后的扩展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维护简单,费用低。
◆ 多选择性
可以满足高、中、低端用户的不同需要,我们有可以实现在1200度高温条件下(冶金、水泥行业)进行在线监测的系统,也有可以专门用于垃圾焚烧炉(包括医用垃圾)的在线监测系统(除上述参数外还可以测定汞蒸汽浓度和二恶英),还有用于监测脱硫脱氮效率的在线监测系统。
◆ 在线自动标定功能
本系统具有自动标定功能并自带标准气,只要预先设定自动标定时间间隔,就可以做到自动标定。
◆ 远程监控
系统具有接受远程指令的功能,可以通过电话线或GPRS或CDMA与系统连接,输入正确的口令,便可接受远程指令并根据指令进行动作,然后将有关的信息传输给指令发出点,为远程诊断和查询提供了方便。
◆ 支持一托二
硬件和软件支持一托二的安装,采用PLC方案控制,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可靠性。软件功能完善,可以输出并显示多个测量点的参数、曲线以及多种数据的比较,监测结果一目了然。
❹ 废气净化装置设计
净化塔分为废气净化塔和酸雾净化塔。废气净化塔是根据不同废气配有不同剂,采用湿法处理的方法来净化多种有毒、有害废气的一种装置。它是吸取了泡沫塔、喷淋塔、填料塔等净化技术的精华而设计的,兼有除尘效果。本装置已成功地应用在:陶瓷厂喷雾干燥塔的尾气净化、玻璃窑后的尾气净化、各种蒸发量的燃煤、燃油锅炉的尾气净化、线路板厂喷油车间的废气净化、炼油厂污水循环水池的废气净化及石油生产废气燃烧产生的尾气净化。该装置已完成系列化产品的机械设计和针对不同废气种类、浓度的化学部分的,对含粉尘浓度较大的尾气配有预处理装置。该装置系统阻力极小,较之同类型产品要节省20%以上的动力消耗,对配有引风机向地下烟道排放的废气,本装置有卧式安装的形式,则无须另配动力装置。酸雾净化塔又叫:酸性气体净化塔、酸雾净化塔、酸雾吸收塔、废气净化塔及玻璃钢酸雾净化塔、它具有适用范围广,净化效率高,设备阻力低,占地面积小的特点,可以生产多种规格和用途的玻璃钢酸雾净化塔产品。 玻璃钢酸雾净化塔是一种改进型产品,它采用清华大学的最新科硎成果,并结合了国内外同类净化塔的优点,由清华大学对我厂生产的净化塔进行重新设计,采用一级鼓泡,两级喷淋,四级吸收,同时对填料层及塔体进行了技术参数上的优化,净化效率可达98%,净化后的酸雾废气大大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是当前国内外最理想的高浓度、较高温度酸碱净化设备。吸收塔是实现吸收操作的设备。按气液相接触形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气体以气泡形态分散在液相中的板式塔、鼓泡吸收塔、搅拌鼓泡吸收塔;第二类是液体以液滴状分散在气相中的喷射器、文氏管、喷雾塔;第三类为液体以膜状运动与气相进行接触的填料吸收塔和降膜吸收塔。塔内气液两相的流动方式可以逆流也可并流。通常采用逆流操作,吸收剂以塔顶加入自上而下流动,与从下向上流动的气体接触,吸收了吸收质的液体从塔底排出,净化后的气体从塔顶排出。
❺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有哪些参数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目的是对烟道气中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进行动态连续监测,同时可测量烟气的流速、压力、温度、湿度、含氧量等数据。
❻ 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十三五”期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
1、①大气环境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水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十三五”时期是遏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实现总量减排及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时期,对减排体系设计、减排技术、环境监管的有效性及各类政策工具的应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议在“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要在“十三五”减排政策顶层设计上下大力气,取舍破立,逐步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改革。
❼ 废气处理设备制作执行什么标准或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29)版
3) 《环境空权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
6) 《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6 )
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
1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
12)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
13) 科盈环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治理类似项目废气工程取得的经验
❽ 自动排气阀的设计制造标准是什么
自动排气阀没有统一的标准。
暖通系统及暖通空调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水专在加热时释放的属气体如氢气、氧气等带来的众多不良影响会损坏系统及降低热效应,这些气体如不能及时排掉会产生很多不良后果。诸如:由氧化导致的腐蚀;散热器里气袋的形成;热水循环不畅通不平衡,使某些散热器局部不热;管道带气运行时的噪声;循环泵的涡空现象。所以系统中的废气必须及时排出,由此可见运用自动排气阀的重要作用。自动排气阀用在供暖系统上如暖气片、地板采暖、锅炉系统中排除系统空气的一种功能性阀门,经常安装在系统的最高点,或者直接跟分水器、暖气片一起配套使用。主要是为排除内部空气,使暖气片内充满暖水,保证房间温度。
工作原理:
当系统充满水的时候,水中的气体因为温度和压力变化不断逸出向最高处聚集,当气体压力大于系统压力的时候,浮筒便会下落带动阀杆向下运动,阀口打开,气体不断排出。当气体压力低于系统压力时,浮筒上升带动阀杆向上运动,阀口关闭。自动排气阀就是这样不断的循环运作着!
❾ 废气限制标准有哪些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0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28546-2014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