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置设备布置设计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1)满足工艺流程要求,按物流顺序布置设备;
(2)工艺装置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表5.1.10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
(3)应考虑管道安装经济合理和整齐美观,节省用地和减少能耗,便于施工、操作和维修;
(4)应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装置主管廊和设备的布置应根据装置在工厂总平面图上的位置以及有关装置、罐区、系统管廊、道路等的相对位置确定,并与相邻装置的布置相协调;
(5)根据全年最小频率风向条件确定设备、设施与建筑物的相对位置;
(6)设备应按工艺流程顺序和同类设备适当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布置。在管廊两侧按流程顺序布置设备、减少占地面积、节省投资。处理腐蚀性、有毒、粘稠物料的设备宜按物性分别紧凑布置;
(7)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应按生产过程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类别分区布置。为防止结焦、堵塞、控制温降、压降,避免发生副反应等有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可靠近布置;
(8)设备基础标高和地下受液容器的位置及标高,应结合装置的坚向布置设计确定;
(9)在确定设备和构筑物的位置时,应使其地下部分的基础不超出装置边界线;
(10)输送介质对距离。角度、高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布置,应在设备布置设计时统筹规划。
2. 机电设备、设施布置有什么相关规定的安全距离有什么要求
主设备室由机械室、电气室、中央监控室组成。其中的机械室是各个设备与城市各对应的设施相连接,以供给能源、物质并进行交换、分配、处理等的中枢。所以当设计主设备室时,有必要对设备的流程、运行安全性进行充分研究。
流程:主要设备室既与外部有关系统相连,如冷、热水,电气等的引进引出,又与分布在建筑物内部的末端设备相连,因此要尽可能地形成全面经济的流动线,这样既能节约一次投资,又省经常费用。如:
制冷机房要与变电室、泵房一并考虑。而锅炉房要处于供应燃料方便又有可能在附近建立烟囱的地方,并且要考虑车辆出进的路线。空调机房的设置要考虑送风路线不长,且便于冷热水管连接,又能有室外空气接入的地方。排风机房要注意排出室外的风向和周围环境。
控制室应处于维护管理方便的地方,尽可能设在各设备室的中心地带;设在靠近楼梯或直接通往走廊等易于疏散的地方。
为确保主要设备搬入搬出的方便,宜直接通向道路,门向外开,运输时不应妨碍居住部位。应考虑必要的面积。此外,机电设备的寿命比建筑物本身要短,所以设置机房时对设备的更新问题,应予考虑。预留安装孔洞用时要有保证能打开的措施。
(1)锅炉房、制冷机房有高压、可燃的危险,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锅炉房燃烧要大量空气,电机要通风散热,而且引风、鼓风机噪声甚大,均要注意。制冷机房应设在一般人员不去的地方如地下室。机房内应有充分的维修通道。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原则上应考虑有两个门。因主机房有噪声及振动,所以在其上方不宜设置声音要求较严的房间。室外冷却塔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2)空调机房、配管、风道及排风机房等这些房间一般要配置在建筑的核心部位。在平面设计时,必须决定其位置和大小。
从全面经济的角度考虑,空调系统不宜太大,且为了与防火、防烟分区相适应,一个空调系统应以专用为主,其服务面积不宜大于500m2。对分层设置的空调机房特别要注意隔声减振,还要考虑外气进入的途径。空调机房与其他房间的隔墙以240砖墙为宜。机房的门应采用隔声门。机房内还应粘贴吸声材料。
标准层内的设备间是设备和管线集中的地方,宜设在建筑物的中央,或分散在若干地方。这些地方往往是各工种“互争”的地盘,这一问题解决得好,将给整个工程带来先天的优点,若解决不好,不但管线互碰打架,而且会造成系统不合理的布置,能量无谓的消耗,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患,设计时千万注意,最好在初步设计阶段各工种就合理地划分好空间。
顶层设备间,一般问题不大,通风机室应设在管井的上方,新风口与排风分设。
从工程实践来看,一般大中型民用建筑的机房和管井设计,随建筑平面布置与空调系统的不同在机房布置上有很大差别。
3. 在机房里,线缆布置和设备布局的原则是什么
在机房里,线缆布置和设备布局的原则:
1、 实用性
企业组建的局域网应当根据机房的大小、设备的多少来具体实施,根据网络布线的特点来发挥网络布局实用性是非常重要的。
2、全面性
组网过程中,网络、服务器等设备放置位置应当统筹兼顾,网络布局要考虑周全,尽量让各种设备和布线系统处于合理的位置。
3、可靠性
组网无论怎样布局,最终的目的是保证我们的局域网的所有设备能可靠稳定地运行,使得网络能正常运转。
4、 便于维护与升级
网络的组网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it企业业务的不断发展的需求,原先组建的局域网就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扩充;在日常的网络运行维护中,规划网络布局时就应该考虑到便于以后网络的维护与升级操作。
二、网络布局的具体实施要求
对于有线局域网来说,这是我们目前企业网络建设中,经常会遇到的,需要对机房和办公大楼进行布线。规划网络布局要考虑到机房的设备布局和布线系统的合理搭配。因此我们首先要规划与设计好机房、布线系统,然后再全面地考虑网络的布局。
机房的规划与设计
为了确保网络、计算机系统稳定、安全、可靠地运行,以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的机房设计规定。
1)防静电
静电不仅会对计算机运行出现随机故障,而且还会导致某些元器件,双级性电路等的击穿和毁坏。此外,还会影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的正常的工作和身心健康。
2)防火、防盗
计算机房在设计时,重点要考虑机房的消防灭火设计。设计时可以根据消防防火级别来确定机房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房火灾报警要求在一楼设有值班室或监控点。机房里应注意防盗设施的安装,具体地可采用防盗门、防盗锁、警卫、自动报警系统等等。
3)防雷
由于机房通信和供电电缆多从室外引入机房,易遭受雷电的侵袭,机房的建筑防雷设计尤其重要。计算机通信电缆的芯线,电话线均应加装避雷器。
4)保湿、保温
机房里的湿度应保持在20%-80%为宜,机房的温度应保持在15℃-35℃摄氏度,安装空调来调节温度是解决此问题最好的办法。
4. 基站机房设备布置时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基站设备机房的种类:
基站机房根据机房与铁塔的相对位置,分为塔侧房和塔下方。勘察时一定要对机房的种类分清楚。
基站设备机房的平面布置:
基站机房的布置是设计中的重要一环,要重视。机房的布置包括对BTS设备、开关电源、蓄电池、传输设备、走线架、空调、交流配电箱、馈线路由等的布置。注意测量棚顶上檐距窗户上部的高度,以便考虑安装走线架的方式。
基站机房
通信基站设备机房承重和结构:
在国家通信部门特定的安全设计标准中的通信基站机房的承重要求为600千克/平方米,一般采用在地面安装承重槽钢。
画出复杂机房房子的结构,以便确定馈线的路由走线图及长度。如果机房发生变化,可以利用房子的结构图作出相应的调整。观察机房的顶棚是否有吊棚,如有,需注意走线架的固定方式是否合理,记录机房周围走廊的布局,以便对馈线的敷设作出考虑,如增加走线架等。
5. 住宅楼 设备布置的要求有哪些知道发表下谢谢~
8 设 备
8. 一般规定
8.1.1 住宅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8.1.2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采暖设施。
8.1.3 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
8.1.4 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信干线(管),不应布置在套内。公共功能的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
8.1.5 住宅的水表、电能表、热量表和燃气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
8.2 给水排水
8.2.1 生活给水系统和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管道直饮水系统的水质和生活杂用水系统的水质均应符合使用要求。
8.2.2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8.2.3 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设置,应保证二次供水的使用要求。供水管道、阀门和配件应符合耐腐蚀和耐压的要求。
8.2.4 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入户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8.2.5 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住宅,配水点的水温不应低于45℃。
8.2.6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
8.2.7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8.2.8 设有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8.2.9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
8.2.10 适合建设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的住宅,应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
8.2.11 设有中水系统的住宅,必须采取确保使用、维修和防止误饮误用的安全措施。
8.3 采暖、通风与空调
8.3.1 集中采暖系统应采取分室(户)温度调节措施,并应设置分户(单元)计量装置或预留安装计量装置的位置。
8.3.2 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住宅,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表8.3.2的规定:
表8.3.2 采暖计算温度
房间类别 采暖计算温度
卧室、起居室和卫生间 18℃
厨房 15℃
设采暖的楼梯间和走廊 14℃
8.3.3 集中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并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8.3.4 采暖系统应没有冻结危险,并应有热膨胀补偿措施。
8.3.5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外,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8.3.6 厨房和无外窗的卫生间应有通风措施,且应预留安装排风机的位置和条件。
8.3.7 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采取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
8.3.8 当选择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必须确保水源热泵系统的回灌水不破坏和不污染所使用的水资源。
8.4 燃 气
8.4.1 住宅应使用符合城镇燃气质量标准的可燃气体。
8.4.2 住宅内管道燃气的供气压力不应高于0.2MPa。
8.4.3 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应使用低压燃气,其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设备的允许压力波动范围内。
8.4.4 套内的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
8.4.5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管道和气瓶。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8.4.6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设置人工煤气、天然气用气设备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8.4.7 住宅内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暖气沟、排烟道、垃圾道和电梯井内。
8.4.8 住宅内设置的燃气设备和管道,应满足与电气设备和相邻管道的净距要求。
8.4.9 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排出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多台设备合用一个烟道时不得相互干扰。厨房燃具排气罩排出的油烟不得与热水器或采暖炉排烟合用一个烟道。
8.5 电 气
8.5.1 电气线路的选材、配线应与住宅的用电负荷相适应,并应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
8.5.2 住宅供配电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灾。
8.5.3 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
8.5.4 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8.5.5 住宅套内的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8.5.6 住宅应根据防雷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8.5.7 住宅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应可靠,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8.5.8 防雷接地应与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住宅建筑的自然接地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条文说明
8 设 备
8.1 一般规定
8.1.1~8.1.3 给水排水系统、采暖设施及照明供电系统是基本的居住生活条件,并有利于居住者身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采暖设施主要是指集中采暖系统,也包括单户采暖系统。
8.1.4 为便于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信干线(管)的维修和管理,不影响套内空间的使用,本条规定上述管线不应布置在套内。
实践中,公共功能的管道、阀门、设备或部件设在套内,住户在装修时加以隐蔽,给维修和管理带来不便;在其他住户发生事故需要关闭检修阀门时,因设置阀门的住户无人而无法进入,不能正常维护,这样的事例较多。本条据此规定上述设备和部件应设在公共部位。
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信干线(管)应设置在套外的管井内或公共部位。对于分区供水横干管,也应布置在其服务的住宅套内,而不应布置在与其毫无关系的套内;当采用远传水表或IC水表而将供水立管设在套内时,供检修用的阀门应设在公用部位的横管上,而不应设在套内的立管顶部。公共功能管道其他需经常操作的部件,还包括有线电视设备、电话分线箱和网络设备等。
8.1.5 计量仪表的选择和安装方式,应符合安全可靠、便于计量和减少扰民的原则。计量仪表的设置位置,与仪表的种类有关。住宅的分户水表宜相对集中读数,且宜设置在户外;对设置在户内的水表,宜采用远传水表或IC卡水表等智能化水表。其他计量仪表也宜设置在户外;当设置在户内时,应优先采用可靠的电子计量仪表。无论设置在户外还是户内,计量仪表的设置应便于直接读数、维修和管理。
8.2 给水排水
8.2.1 住宅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源,无论采用市政管网,还是自备水源井,生食品的洗涤、烹饪,盥洗、淋浴、衣物的洗涤、家具的擦洗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要求。当采用二次供水设施来保证住宅正常供水时,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要求。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要求与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质相同。管道直饮水具有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降低直饮水的成本,避免送桶装水引起的干扰,保障住宅小区安全的优点,在发达地区新建的住宅小区中已被普遍采用。其水质应满足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的要求。生活杂用水指用于便器冲洗、绿化浇洒、室内车库地面和室外地面冲洗的水,在住宅中一般称为中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 48的相关要求。
8.2.2 为节约能源,减少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住宅建筑底部的住户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水压直接供水。当设有管道倒流防止器时,应将管道倒流防止器的水头损失考虑在内。
8.2.3 当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水量不足时,应设置二次供水设施:贮水调节和加压装置。二次供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要求。住宅生活给水管道的设置,应有防水质污染的措施。住宅生活给水管道、阀门及配件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管道(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其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供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管道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和球墨铸铁给水管等。阀门和配件的工作压力应大于或等于其所在管段的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材质应耐腐蚀,经久耐用。阀门和配件应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的压力等级及使用温度,采用全铜、全不锈钢、铁壳铜芯和全塑阀门等。
8.2.4 为确保居民正常用水条件,提高使用的舒适性,并节约用水,本条给出了套内分户用水点和入户管的给水压力限值。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1.2条规定:套内分户水表前的给水静水压力不应小于50kPa。但由于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第3.1. 14条中已将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改为最低工作压力要求,如洗脸盆由原要求流出水头为O.015MPa改为最低工作压力为0.05MPa,水表前最低工作压力为0.05MPa已满足不了卫生器具的使用要求,故改为对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要求。当采用高位水箱或加压水泵和高位水箱供水时,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按最高层最不利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小于0.05MPa来考虑;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增压给水设备。当采用变频调速给水加压设备时,水泵的供水压力也应按上述要求来考虑。
卫生器具正常使用的最佳水压为0.20~0.30MPa。从节水、噪声控制和使用舒适考虑,当住宅入户管的水压超过0.35MPa时,应设减压或调压设施。
8.2.5 住宅设置热水供应设施,是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居住者的普遍要求。由于热源状况和技术经济条件不尽相同,可采用多种热水加热方式和供应系统;如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保证配水点的最低水温,满足居住者的使用要求。配水点的水温是指打开用水龙头在15s内得到的水温。
8.2.6 住宅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是节水的重要措施。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包括:总冲洗用水量不大于6L。的坐便器系统,两档式便器水箱及配件,陶瓷片密封水龙头、延时水嘴、红外线节水开关、脚踏阀等。住宅内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的螺旋升降式铸铁水龙头、铸铁截止阀、进水阀低于水面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等。建设部第218号“关于发布《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中规定:对住宅建筑,推广应用节水型坐便器系统(≤6L),禁止使用冲水量大于等于9L的坐便器。本条对此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8.2.7 为防止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串至厨房内,对居住者卫生健康造成影响,当厨房与卫生间相邻布置时,不应共用一根排水立管,而应在厨房内和卫生间内分别设立管。
为避免排水管道漏水、噪声或结露产生凝结水影响居住者卫生健康,损坏财产,排水管道(包括排水立管和横管)均不得穿越卧室。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时,不应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双臂芯层发泡塑料排水管、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措施的管材。
8.2.8 住宅内除在设淋浴器、洗衣机的部位设置地漏外,卫生间和厨房的地面可不设置地漏。地漏、存水弯的水封深度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这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安全卫生的重要保证。考虑到水封蒸发损失、自虹吸损失以及管道内气压变化等因素,国外规范均规定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为50~100mm。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对应于污水、废水、通气的重力流排水管道系统排水时内压波动不致于破坏存水弯水封的要求。在住宅卫生间地面如设置地漏,应采用密闭地漏。洗衣机部位应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
8.2.9 本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当室外排水管道满流或发生堵塞时,不造成倒灌,以免污染室内环境,影响住户使用。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低于室外地面,故不应与上部排水管道连接,而应设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单独排出。
8.2.10 适合建设中水设施的住宅,是指水量较大且集中,就地处理利用并能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的工程。雨水利用是指针对因建设屋顶、地面铺装等地面硬化导致区域内径流量增加的情况,而采取的对雨水进行就地收集、人渗、储存、利用等措施。
建设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的住宅的具体规模应按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国家无统一的要求。例如,北京市“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中规定:建筑面积5万m2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m3/d的居住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各类建筑物、广场、停车场、道路、桥梁和其他构筑物等建设工程设施,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均应进行雨水利用工程设计和建设。
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工程的实施办法。雨水利用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应以建设工程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为标准。雨水利用设施应因地制宜,采用就地人渗与储存利用等方式。
8.2.11 为确保住宅中水工程的使用、维修,防止误饮、误用,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这是中水工程设计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也是中水在住宅中能否成功应用的关键。
8.3 采暖、通风与空调
8.3.1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第4.9.1条制定。集中采暖系统节能除应采用合理的系统制式外,还应使房间温度可调节,即应采取分室(户)温度调节措施。按户进行用热量计量和收费是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本条要求设置分户(单元)计量装置;当目前设置有困难时,应预留安装计量装置的位置。
8.3.2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2.2条制定,适用于所有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住宅。考虑到居住者夜间衣着较少,卫生间采用与卧室相同的标准。
8.3.3 以热水为采暖热媒,在节能、温度均匀、卫生和安全等方面,均较为合理。
“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非常重要。长期以来,热水采暖系统的水质没有相关规定,系统中管道、阀门、散热器经常出现被腐蚀、结垢或堵塞的现象,造成暖气不热,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8.3.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第4.3.11条、第4.8.17条制定。当采暖系统设在可能冻结的场所,如不采暖的楼梯间时,应采取防冻结措施。对采暖系统的管道,应考虑由于热媒温度变化而引起的膨胀,采取补偿措施。
8.3.5 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当前的重要政策要求。用高品位的电能直接用于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采暖,热效率低,运行费用高,是不合适的。严寒、寒冷地区全年有4~6个月采暖期,时间长,采暖能耗高。近些年来由于空调、采暖用电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致使一些省市冬夏季尖峰负荷迅速增长,电网运行困难,电力紧缺。盲目推广电锅炉、电采暖,将进一步劣化电力负荷特性,影响民众日常用电。因此,应严格限制应用直接电热进行集中采暖,但并不限制居住者选择直接电热方式进行分散形式的采暖。
8.3.6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4.2条、第6.4.3条制定。厨房和卫生间往往是住宅内的污染源,特别是无外窗的卫生间。本条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厨房、无外窗的卫生间的空气品质。住宅建筑中设有竖向通风道,利用自然通风的作用排出厨房和卫生间的污染气体。但由于竖向通风道自然通风的作用力,主要依靠室内外空气温差形成的热压,以及排风帽处的风压作用,其排风能力受自然条件制约。为了保证室内卫生要求,需要安装机械排气装置,为此应留有安装排气机械的位置和条件。
8.3.7 目前,厨房中排油烟机的排气管的排气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可节省空间并不会产生互相串烟,但不同风向时可能倒灌,且对周围环境可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另一种方式是排入竖向通风道,在多台排油烟机同时运转的条件下,产生回流和泄漏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两种排出方式,都尚有待改进。从运行安全和环境质量等方面考虑,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采取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
8.3.8 水源热泵(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封闭水环路式水源热泵)用水作为机组的热源(汇),可以采用河水、湖水、海水、地下水或废水、污水等。当水源热泵机组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回灌水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破坏和污染。
8.4 燃 气
8.4.1 为了保证燃气稳定燃烧,减少管道和设备的腐蚀,防止漏气引起的人员中毒,住宅用燃气应符合城镇燃气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2.2节中,对燃气的发热量、组分波动、硫化氢含量及加臭剂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应特别注意的是,不应将用于工业的发生炉煤气或水煤气直接引入住宅内使用。因为这类燃气的一氧化碳含量高达30%以上,一旦漏气,容易引起居住者中毒甚至死亡。
8.4.2 为了保证室内燃气管道的供气安全,应限制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目前,国内住宅的供气有集中调压低压供气和中压供气按户调压两种方式。两者在投资和安全方面各有优缺点。一般来说,低压供气方式比较安全,中压供气则节省投资。当采用中压进户时,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高于0.2MPa。
8.4.3 住宅内使用的各类用气设备应使用低压燃气,以保证安全。住宅内常用的燃气设备有燃气灶、热水器、采暖炉等,这些设备使用的都是5kPa以下的低压燃气。即使管道供气压力为中压,也应经过调压,降至低压后方可接入用气设备。低压燃气设备的额定压力是重要的参数,其值随燃气种类而不同。应根据不同燃气设备的额定压力,将燃气的入口压力控制在相应的允许压力波动范围内。
8.4.4 燃气灶应设置在厨房内,热水器、采暖炉等应设置在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这样便于布置燃气管道,统一考虑用气空间的通风、排烟和其他安全措施,便于使用和管理。
8.4.5 液化石油气是住宅内常用的可燃气体之一。由于它比空气重(约为空气重度的1.5~2倍),且爆炸下限比较低(约为2%以下),因此一旦漏气,就会流向低处,若遇上明火或电火花,会导致爆炸或火灾事故。且由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内通风条件差,故不应在其内敷设液化石油气管道,当然更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气瓶。高层住宅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严禁直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8.4.6 住宅用人工煤气主要指焦炉煤气,不包括发生炉煤气和水煤气。由于人工煤气、天然气比空气轻,一旦漏气将浮上房间顶部,易排出室外。因此,不同于对液化石油气的要求,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可设置、使用这类燃气设备,但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要求。
8.4.7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7.2节的相关规定制定。卧室是居住者休息的房间,若燃气漏气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暖气沟、排烟道、垃圾道、电梯井属于潮湿、高温、有腐蚀性介质及产生电火花的部位,若管道被腐蚀而漏气,易发生爆炸或火灾。因此,严禁在上述位置敷设燃气管道。
8.4.8 为了保证燃气设备、电气设备及其管道的检修条件和使用安全,燃气设备和管道应满足与电气设备和相邻管道的净距要求。该净距应综合考虑施工要求、检修条件及使用安全等因素确定。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7.2.26条给出了相关要求。
8.4.9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7.7节的相关规定制定。为了保证用气设备的稳定燃烧和安全排烟,本条对住宅排烟提出相应要求。烟气必须排至室外,故直排式热水器不应用于住宅内。多台设备合用一个烟道时,不论是竖向还是横向连接,都不允许相互干扰和串烟。烹饪操作时,厨房燃具排气罩排出的烟气中含有油雾,若与热水器或采暖炉排出的高温烟气混合,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两者不得合用烟道。
8.5 电 气
8.5.1 为保证用电安全,电气线路的选材、配线应与住宅的用电负荷相适应。
8.5.2 为了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灾,对住宅供配电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5.3 出于节能的需要,应急照明可以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但必须采取措施,使应急照明在应急状态下可以自动点亮,保证应急照明的使用功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5.3条规定:“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本条从节能角度对此进行了修改。
8.5.4 为保证安全和便于管理,本条对每套住宅的电源总断路器提出相应要求。
8.5.5 为了避免儿童玩弄插座发生触电危险,安装高度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8.5.6 住宅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大于O.3次/a的住宅建筑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O.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建筑,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各类防雷建筑物均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8.5.7 住宅建筑配电系统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是指为达到等电位目的而实施的导体联结,目的是当发生触电时,减少电击危险。
8.5.8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5.2.5条、第5.2.6条制定,对建筑防雷接地装置做了相应规定。
6. 安防机柜里的设备布置有哪些标准
如果要验收的话对工艺是有要求的。
1.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2.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3.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7. 网络机柜内设备布置原则有那些
大致包括:抄
1、主备电源需接到不袭同的列头柜;
2、数据线路(光纤、网线)与电源线需分机柜两侧捆绑,且使用不同走线架;
3、光纤使用蛇皮管或波纹管、网线使用扎带进行整齐布放;
4、同种类型设备最好放在同一机架内,且设备间保留4u的空隙;
具体规范可以参考移动电信等运营商级机房施工规范
8. 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如何确定对配电点的设备布置有何要求
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确定:工作面从垫层上开始计算。该图一般不需要计算工作面,因为垫层已经比基础宽200,基础材料为砖时,工作面一般是基础两边各加200。
对配电点的设备布置有何要求:
1、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
2、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9. 施工临时设施布置标准
1、临时设施布置标准一般都是各个企业自己确定的。
2、因标只有二个相关:JGJ146一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GBT50502-2009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3、施工总布置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及现场实际条件,进行本工程施工
场地的总平面布置。在具体布置中,利用现有的施工场地条件,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确保各施工时段内的施工均能正常有序进行。同时尽量少占耕地,对施工区及周围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临建设施布置原则上力求合理、紧凑、厉行节约、经济实用,方便管理,确保施工期间各项工程能合理有序,安全高效地施工,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0. 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建筑方面国家规范对设备层的标准概念是怎么定义的。
设备层的设置是根据建筑的功能而定的,有的需要有的不需要,标准的概念我也没有找到,但一般情况下是上下层的结构形式不同的情况下会设置一个转换层,通常就是设备层,使各种管线在这里梳理后进入不同结构的下层,正常使用,另外,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按规范规定是需要设避难层的,这个避难层也是可以用来当作设备层的,但是对里面的布置有一定的要求,具体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别的就不太清楚了,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