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安全內業資料
管理資料:企業資質、人員資質、特殊工種上崗證、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安全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組織機構、安全操作工程、安全三級教育資料、臨時電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現場資料:
1) 腳手架構配件驗收單
2) 腳手架基礎驗收表
3) 腳手架搭設驗收表
4) 懸挑腳手架懸挑驗收表
5)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首次安裝完畢及使用前驗收表
6)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提升、下降作業前檢查驗收表
7) 高處作業吊籃使用驗收表
8) 門洞腳手架驗收表
9) 斜道驗收表
10) 模板材料驗收表
11) 模板工程驗收表
12) 基坑開挖檢查表
13) 「三寶」、「四口」防護驗收表
1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驗收表
1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1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漏電保護器參數測定記錄
17)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18)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電阻定期測試表
1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表
20) 物料提升機月檢記錄
21) 物料提升機防護自檢記錄
22) 物料提升機安裝自檢記錄
23) 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記錄
24) 施工升降機月檢查表
25) 施工升降機安裝自檢記錄
26) 施工升降機安裝自檢記錄
27) 塔式起重機月檢查記錄
28) 塔式起重機附著裝置檢查驗收表
29) 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檢查驗收表
30) 塔式起重機安裝自檢表
31)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記錄表
32) 起重吊裝施工准備驗收表
33)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記錄
34) 平刨安裝驗收表
35) 鋼筋機械安裝驗收表
36) 攪拌機安裝驗收表
37) 打樁機安裝驗收表
38) 電焊機安裝驗收表
39) 圓盤鋸安裝驗收表
40) 其它施工機械機具驗收記錄
41) 文明施工(環境、衛生)自檢表
42) 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驗收表
② 安全員需要做哪些資料
一、工地開工,安全員需要做哪些資料 1、熟悉工程概況,編寫《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五大傷害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審批。五大傷害是:高空墜落、垮塌、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事故。 2、製作或者購買關於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標語、安全警示標志、宣傳畫、崗位職責、各種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張貼安裝到位。 3、組織進場工人「三級安全教育」。購買經備案合格的,消防設備和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強調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4、收集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剛開始只有電工的,以後還有架子工、塔吊等起重設備司機、焊工和場內機械駕駛員等)報監理備案。塔吊等大型設備進場安裝時跟蹤塔吊的安全資料和驗收資料,報當地安管站備案等。 5、經常檢查臨時用電安全使用情況,督促相關人員整改等。 6、收集各種機械設備、開關箱的出廠合格證、備案證。
二、建築施工安全員需要做哪些資料 1、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並錄相。 2、分別進行各分部分項工程、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錄相。 3、銅梁縣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日)檢查表、銅梁縣建設工程安全隱患周(月)檢查表。 4、安全管理人員值班記錄(日記)。 5、安全檢查記錄表。 6、安全隱患排查匯總表、安全隱患通知單整改回復。 7、完善十三本安全台帳內容。
三、十三本安全台帳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2、經濟承包中的安全生產指標; 3、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4、專職安全人員證件和兼職安全人員名單。 二、目標管理 1、安全管理目標;2、安全責任目標分解表;3、安全責任考核規定。 三、安全教育 1、安全生產教育制度;2、職工三級教育登記表;3、職工三級教育人員花名冊;4、變換工種職工教育登記表;5、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人員年度安全培訓登記表。
四、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2、專業較強的項目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3、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表。
五、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卡。
六、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制度;2、隱患整改通知書。
七、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2、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或復印件。
八、班組安全活動 1、班組安全活動制度;2、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
九、工傷事故處理 1、傷亡事故登記表;2、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3、因工死亡故事快報; 4、職工傷亡事故台帳;5、重傷、死亡事故調查記錄;6、重傷、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十、安全標志 1、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登記表;2、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
十一、用電檔案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資料;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資料; 3、定期檢(復)查制度;4、安全技術交底資料;5、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6、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7、定期檢(復)查表;8、電工巡視記錄和維修記錄;9、電工操作上崗操作證(復印件);10、材料合格證。
十二、械機設備管理 1、項目機械設備一覽表; 2、起重設備:①出廠合格證明書;②使用證;③安拆單位的資格證(復印件);④安裝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⑤安拆方案;⑥檢測驗收報告;⑦維修保養記錄; 3、鋼筋加工機械:①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明書;②安裝驗收記錄;③維修保養記錄; 4、木工加工機械: ①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明書;②安裝驗收記錄;③維修保養記錄; 5、砼、砂漿攪拌機械: ①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明書;②安裝驗收記錄;③維修保養記錄。 6、手持電動工具: ①械設備出廠合格證明書;②維修保養記錄。
十三、用工管理檔案目錄 ①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②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③用工合同;④本人身份證復印件;⑤健康證;⑥特種作業上崗證;⑦安全教育證。
③ 電氣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內容如下:
1、明確檢測對象。電氣系統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只有明確了檢測對象,才能避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的盲目性,不至於把不屬於電氣消防安全檢測范圍的對象納入檢測工作。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對象主要包括兩類:即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電氣設備包括變配電設施、各用電設備及電氣控制裝置。電氣線路包括供配電線路、接地裝置及線路保護裝置與措施(例如穿管措施);
2、劃定檢測項目。在檢測對象的基礎上劃定不同檢測對象 的檢測項目。從實際出發,電氣安全事故並不僅僅包括消防安全這一項,其檢測項目應該有所屬限定性而不應是一個包羅萬象、無特定性的普適規范。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檢測項目應該只是和消防安全有關的項目。如電氣過熱、積熱不散、放電、絕緣或接地故障及保護措施缺失,都應該是檢測項目的重要內容;
3、明確檢測方法、程序及工具,這是規范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一項重要內容。只有各檢測機構都按照規范規定的檢測方法、程序及工具開展工作,才能有效保障檢測結果的科學可靠。
檢測方法可以分為直觀檢查和器具檢查。檢測工具應包括各種電工測量儀器和測量過熱或放電可能的專用設備;
4、明確被檢測對象的規范化技術要求、檢測結果的比對判定方法。被檢測對象的規范化技術要求即電氣安裝的規范要求,將檢測結果與其比較,得出符合與否的結論,從而最終判定系統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進行判定時,應對不符合項進行劃分,一般劃分為一般缺陷和危急缺陷,檢測結果根據缺陷數量判定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的工作范圍:
1、新建建築;
2、建築電氣線路或設施改造、變更的已使用建築;
3、達到檢測周期的已使用建築;各種電氣線路和設施都有一定的壽命,根據這一規律,可以制定一個檢測周期,到期即要求進行檢測,從而有效保障電氣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電氣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4、確立公安消防機構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進行執法監督的法定地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是消防工作的一項內容,其工作的開展理應得到消防工作的具體實施者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明確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主管部門,是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將其納入法制軌道的前提。
④ 建築安全評定方法
檢查、分類及評分方法2.0.1 對建築施工中易發生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部位和工藝等的完成情況做安全檢查評價時,應採用檢查評分表的形式,分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共十項分項檢查評分表和一張檢查評分匯總表。
註:1.「三寶」系指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
2.「四口」系指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和起重吊裝八項檢查評分表中,設立了保證項目和一般項目,保證項目應是安全檢查的重點和關鍵。
2.0.3 各分項檢查評分表中,滿分為100分。表中各檢查項目得分應為按規定檢查內容所得分數之和。每張表總得分應為各自表內各檢查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2.0.4 在檢查評分中,遇有多個腳手架、塔吊、龍門架與井字架等時,則該項得分應為各單項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2.0.5 檢查評分不得採用負值。各檢查項目所扣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項應得分數。
2.0.6 在檢查評分中,當保證項目中有一項不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時,此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2.0.7 匯總表滿分為100分。各分項檢查表在匯總表中所佔的滿分分值應分別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腳手架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10分、「三寶」、「四口」防護10分、施工用電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裝5分和施工機具5分。在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應按下式計算:
匯總表總得分應為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2.0.9 多人對同一項目檢查評分時,應按加權評分方法確定分值。權數的分配原則應為:專職安全人員與其他人員,專職安全人員的權數為0.6,其他人員的權數為0.4。
2.0.10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應以匯總表的總得分及保證項目達標與否,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依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優良
保證項目分值均應達到第2.0.6條規定得分標准,匯總表得分值應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證項目分值均應達到第2.0.6條規定得分標准,匯總表得分值應在刃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匯總表得分值必須在75分及其以上;
3)當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或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未得分,但匯總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匯總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匯總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當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或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未得分,且匯總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編輯本段3檢查評分表
3.0.1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表3.0.1)主要內容應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十項。該表所示得分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依據。
3.0.2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表3.0.2)是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標志十項內容。
3.0.3 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表3.0。3)是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現場宿舍、現場防火、治安綜合治理、施工現場標牌、生活設施、保健急救、社區服務十一項內容。
3.0.4 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分為落地式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1)、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2)、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3)、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4)、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整體提升架或爬架)檢查評分表(表3.0.4—6)等六種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評分表。
3.0.5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5)是對施工現場基坑支護工程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臨邊防護、坑壁支護、排水措施、坑邊荷載、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和作業環境九項內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6)是對施工過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支撐系統、立柱穩定、施工荷載、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驗收、混凝土強度、運輸道路和作業環境十項內容。
3.0.7 「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表3.0.7)是對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使用及防護情況的評價。
3.0.8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表3.0.8)是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箱、開關箱、現場照明、配電線路、電器裝置、變配電裝置和用電檔案九項內容。
3.0.9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表3.0.9)是對物料提升機的設計製作、搭設和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架體製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 鋼絲繩、樓層卸料平台防護、吊籃、安裝驗收、架體、傳動系統、聯絡信號、卷揚機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項內容。
3.0.10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檢查評分表(表3.0.10)是對施工現場外用電梯的安全狀況及使用管理的評價。檢查的內容應包括: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司機、荷載、安裝與拆卸、安裝驗收、架體穩定、聯絡信號、電氣安全和避雷十項內容。
3.0.11 塔吊檢查評分表(表3.0.11)是塔式起重機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力矩銀制器、限位器、保險裝置、附牆裝置與夾軌鉗、安裝與拆卸、塔吊指揮、路基與軌道、電氣安全、多塔作業和安裝驗收十項內容。
3.0.12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12)是對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和起重吊裝機械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吊點、司機、指揮、地耐力、起重作業、高處作業、作業平台、構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項內容。
3.0.13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表3.0.13)是對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和打樁機械十種施工機具安全狀況的評價。
⑤ 電動工具選購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注意哪些事項;
1、工具使用前,應經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與相線錯接造成事故。
2、長期擱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由電工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帶的軟電纜或軟線不得接長,當電源與作業場所距離較遠時,應採用移動電箱解決。
4、工具原有的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改換,嚴禁不用插頭直接將電線的金屬絲插入插座。
5、發現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6、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轉部件應有防護裝置;
8、作業人員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9、電源處,必須裝漏電保護器。關於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手持電動工具(包括手提電焊機、小台鑽等攜帶式用電設備及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工具的使用單位均應設專兼職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必須熟悉工具的管理規程,不準將不合格的工具發放使用。
2、工具的使用人員在領取工具時,應認真進行外觀檢驗,嚴禁將不合格的工具領到使用,否則視為在使用過程中損壞。
3、工具退庫時,保管人員應認真進行外觀檢驗,凡不合格的工具,要做記錄,待檢修合格後方准發放使用。
4、所有手持電動工具由電工負責。有關電工至少每季度對工具進行一次絕緣電阻的測定,超過測定周期而未進行測定時,工具應停止使用。
5、安全負責人應對工具絕緣電阻測定結果定期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6、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和後果大小,對直接責任者處5-30 元罰款,或給予其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