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超聲波檢測樁基完整性的判斷依據有
表10.4.7 樁身完整性判定
類別特徵
Ⅰ各檢測剖面的聲學參數均無異常,無聲速低於低限值異常
Ⅱ某一檢測剖面個別測點的聲學參數出現異常,無聲速低於低限值異常
Ⅲ某一檢測剖面連續多個測點的聲學參數出現異常;
兩個或兩個以上檢測剖面在同一深度測點的聲學參數出現異常;
局部混凝土聲速出現低於低限值異常
Ⅳ某個檢測剖面連續多個測點的升序參數出現明顯異常;兩個或兩個以上檢測剖面在同一深度測點的升序參數出現明顯異常;樁身混凝土聲速出現普遍低於低限值異常或無法檢測首波或聲波接收信號嚴重畸變;
具體詳細的可以參看
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范》 資料編號:JGJ106-2003
大概在P48頁之後
『貳』 樁基超聲波檢測主要檢測樁基什麼指標
所謂超聲波檢測就是在灌注樁基前,在下鋼筋籠的時候同時下三根到底的檢測管,120°方向一根,一般安放在鋼筋籠內側,通過焊接與鋼筋籠固定,長度超過樁基面,澆築完混凝土後到達一定的齡期,用專用設備兩兩放入檢測管內,通過超聲波檢測樁基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