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超聲波治療儀的禁忌症
1、腦溢血患者:非穩定期禁用,後遺症患者須在醫生監護下使用。
2、 孕期婦女:禁用。
3、 經期婦女:慎用。
4、極個別患者在治療時偶有燒灼感或刺痛感,這是骨膜對超聲波的「過敏」
5、反應,停止治療即可恢復,無任何後患。
6、帶心臟起搏器﹑有大出血傾向者禁用。
7、禁止用超聲波直接作用於暴露的腦組織。
8、 惡性腫瘤,嚴重腦水腫。
9、 顱內高壓。
10、化膿性炎症
11、兒童生長的骨端
12、皮膚潰爛處應避免與治療頭直接接觸。
13、心臟區域、眼部、腦部和性腺部位禁用
⑵ 超聲波療法的主要適應證禁忌證
1.運動支撐器官創傷性疾病腰痛、肌痛,挫傷,扭傷,肩關節周圍炎,增生性脊柱炎,顳頜關節炎,腱鞘炎等。
2.疤痕,粘連,注射後硬結,硬皮症,血腫機化。
3.作用於局部及相應的神經節段時可治療神經炎,神經痛,幻肢痛,慢性蕁麻疹,帶狀皰疹,濕疹,搔癢症,消化性潰瘍,支氣管哮喘,胃腸功能紊亂。
4.其他腦血管病偏癱,冠狀動脈供血不足,眼視網膜炎,玻璃體混濁,營養不良性潰瘍。 1.凡惡性腫瘤(大劑量聚集可治),活動性肺結核,嚴重心臟病的心區和星狀神經節,出血傾向,靜脈血栓之病區均禁用。
2.孕婦(早期)腹部及小兒骨骼處最好選用其它療法。在頭部、眼睛、心臟、生殖器部位治療時劑量要嚴格掌握。
[附處方舉例:
1.超聲波,連續式,慢移法,脊柱或骶髂病損區,0.4-0.8W/cm2,6-8分鍾,每天一次,6-12次為一療程。
適應證腰骶勞損,骶髂勞損,棘間韌帶勞損。
2.超聲波慢移法,連續式0.8W/cm2或脈沖式1-1.5W/cm2,疤痕,粘連部位,6-10分鍾,每日一次,15-20次為一療程。
適應證增生性疤痕,注射後硬結,局限性硬皮症。
3. 超聲波脈沖式,慢移法,相應的神經節段或神經疼痛區域,0.6-1.2W/cm2,4-10分鍾,每日一次,6-12次為一療程。
適應證神經痛,潰瘍病,搔癢症,濕疹,慢性蕁麻疹。
4. 超聲波:水枕法,慢移法,連續式,0.4-1.0W/cm2或脈沖式0.4-1.5W/cm2,病損區5-8分鍾,每日一次,6-12次為一療程。
適應證某些眼病,小關節扭傷挫傷。
⑶ 超聲波治療儀的禁忌症是什麼
①中風後遺症肢體康復
②頸、肩、腰、腿、膝、關節六大部位由軟組織挫傷引起的疼痛
③頸椎病、肩周炎、關節炎、腰椎間盤突出等久治不愈的骨病
⑷ 超聲療法簡介
chāo shēng liáo fǎ
ultrasonic therapy
ultrasound therapy
[1]頻率在20千赫以上者,不能引起人耳聲音感覺,稱為超聲波。應用800~1 000千赫的超聲波以各種方式作用於人體穴位或患病部位,以治療疾病的方法稱「超聲波療法」,簡稱「超聲療法」。
超聲療法其主要通過熱效應、機械效應和化學效應起治療作用,使局部組織、器官的血管擴張,血液循環、新陳代謝加速,細胞膜的通適性增加,具有解痙、鎮痛、抗炎、軟化組織疤痕等作用。超聲波能緩解肌痙攣、軟化瘢痕及結締組織,加強組織代謝,提高細胞的再生能力,有良好的鎮痛作用,促進骨痂生長及消炎作用。超聲波的機械作用能使堅硬的結締組織延長、變軟。其溫熱作用於機體組織後,使其溫度增高,血管擴張,從而有利於增加血管的吸收能力。
超聲療法的臨床適應范圍很廣,主要用來治療周圍神經系統疾病、骨和關節肌肉疾病、軟組織損傷及炎症、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消化道潰瘍、胃炎、前列腺炎,血栓閉塞性脈管炎、冠心病,以及婦、皮膚、五官科等多種疾病;具體的治療方法也較多,如超聲熱療法,超聲水下輻射法、超聲體腔內輻射法,超聲葯物逐入療法、超聲穴位 *** 療法、超聲針灸等。我國超聲波生物學作用與臨床應用,始於20世紀70年代初期。目前,臨床治療除用一般超聲波療法外,還有超聲波葯物透入療法、超聲波與其他理療因子同時應用的超聲波綜合療法,如超聲波間動電綜合療法、超聲波霧化吸入療法,以及用大功率超聲波作為外科、耳科手術或破壞腫瘤組織的超聲波療法。現在超聲波已應用到心臟病、顱內病變、腫瘤治療,以及在男性節育和體內碎石等方面。
超聲療法
扭傷、挫傷、落枕、瘢痕、粘連、神經根炎、坐骨神經痛、三叉神經痛、雷諾病、冠心病、瘙癢症、蕁麻疹、硬皮症、慢性盆腔炎、顳頜關節功能紊亂、肌炎、肩周炎、血栓閉塞性脈管炎、腱鞘炎、鼻竇炎、乳突炎氏桐春、腦血管痙攣、腦血栓形成、腦栓塞等。
活動性結核、惡性腫瘤、出血傾向、孕婦腹部、骨骺部位。
1.患者取合適 *** ,治療部位皮膚塗以接觸劑(油劑或乳劑)。將聲頭置於治療部位或浸入水中後,接通電源,根據需要選用連續或脈沖輸出,調輸出至所需劑量,調好定時裝置。
2.常用方法
(1)接觸法:①固定法:將聲頭以適當壓力固定於治療部位,劑量一般為0.20.5W/cm2。②移動法:將聲頭輕壓並均勻接觸治療部位後,作緩慢往返或圓圈移動,速度以3~6cm/s為宜,常用強度為0.5~2.0W/cm2。
(2)水下法:在冷開水中進行。超聲頭應密閉防水,與皮膚距離2~4cm,對准治療部位,固定或小范圍緩慢移動。用於治療凹凸不平的體表或局部疼痛敏感之部位。聲頭表面與體表集聚的氣泡應注意拭去。
(3)輔助器法:有水枕、漏斗、接管、反射器、凹鏡及透鏡等。用於凹凸不平的體表及特殊部位,如眼等處治療。
3.治療結束,將聲頭拭凈,並用75%乙醇擦拭消毒。
4.每次治療8—20min,每日或隔日1次,10—15次為1療程。治療中應詢問患者反應,如有不適,應及時處理。
5.脈沖超聲操作方法同連續超聲治療,一般劑量可稍大,時間可稍長(殲耐頭顱及眼等部位例外)。
1.膝關節炎治療法 膝關節區移動法, 0.6~1.3W/cm2,每次10~15min,1/d。10~輪缺 12次為1療程。
2.腦出血後遺症治療法 癱瘓肢體對側相應腦損害區顱外,移動法,0.75~1.25W/cm2,每次10—20min,1/d。
3.慢性盆腔炎治療法 腰骶及下腹部,移動法,0.6~1.2W/cm2,每次8—12min,1/d。
1.不同疾病及部位治療,劑量應嚴格掌握,按醫囑執行。
2.聲頭切忌放空,必須在浸水或接觸治療部位後,方可調節輸出。
3.接觸劑要塗布均勻,聲頭應緊貼皮膚。
4.移動法治療時勿停止不動。治療時導線不得捲曲或扭轉。
5.超聲治療機連續工作1~2h後,應休息10~20min。
6.超聲頭把柄如無保護膠層,操作者應戴雙層手套。
超聲波療法在臨床上有良好的鎮痛消炎作用,其適應證如下。
1.各種軟組織損傷上肢:曲池、外關、合谷、天應穴;下肢:足三里、陽陵泉、昆侖、天應穴。
2.三叉神經痛 下關、翳風、陽白、合谷。
3.下頜關節紊亂下關、頰車。
4.肋間神經痛肝俞、期門、陽陵泉。
5.坐骨神經痛大腸俞、秩邊、環跳、委中。
6.臂叢神經痛大椎、外關、合谷。
7.多發性神經炎上肢:肩髑、臂臑、曲池;下肢:環跳、血海、足三里。
8.肩周炎肩髑、臂孺、曲池。
9.肱骨外上髁炎曲池、手三里、天應穴。
lO.強直性脊柱炎大椎、脾俞、肝俞、腎俞。
11.頸椎病天柱、天宗、曲垣。
12.腰痛腎俞、次謬、委中。
13.腱鞘炎外關、陽池、天應穴。
14.痛經中極、子宮穴、三陰交、合谷。
15.慢性藍腔炎關元、歸來、太沖。
⑸ 超聲波洗牙的禁忌症
超聲波洗牙禁用於置有心臟起搏器、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艾滋病的患者。未受控制病情的糖尿病、高血壓、急性牙周膿腫不洗牙。
⑹ 超聲波治療儀有沒輻射
超聲波治療儀的治療原理
①機械效應
②溫熱效應
③理化效應
超聲波主要治療:
1、活血化瘀消炎鎮痛:用於腰腿病、頸椎病、關節病、骨質增生、肌肉關節酸痛、腫脹、四肢麻木、肌肉痙攣、風濕及類風濕性關節炎、肩周炎、腰椎間盤突出,關節韌帶損傷和慢性勞損、跌打損傷等的治療。
2、用於腦中風後遺症的肢體運動障礙恢復。
3、適用於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的治療。
4、用於美容及減肥。
超聲波治療儀的禁忌症
1、嚴重出血性疾病及外科急病症,嚴重心、肝、肺等疾病,腎功能衰竭及其他危重病人禁用;
2、裝有心臟起搏器者,不準在心前區使用;
3、婦女妊娠期、月經期暫停使用;
超聲波治療儀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由於超聲波具有方向性強,能量集中,穿透力強的三大特點,盡可能做到對症調理,找准痛點和病變處,以達到最佳效果。
2、超聲穴位調理法:由於超聲波波束集中,能夠進入人體深層細胞組織,用於中醫穴位治療效果更好;
3、因人對超聲波的適應能力大小和耐受力不同,治療時皮膚有溫熱和輕微針刺的感覺是正常反應,如果皮膚感到灼熱,不能忍受則降低治療檔位或暫停治療。
4、超聲波調理必須要有足夠的導聲膏塗抹在皮膚表層,以便於超聲導入人體,同時治療頭要完全接觸皮膚才能保證超聲波的正常傳導。導聲膏過少或探頭與皮膚接觸不良,超聲波就難以傳導入人體,探頭易發燙損害;更不可用其他物品代替。
5、超聲探頭必須圍繞「調理部位」作往復式移動,不能固定或停留在某一部位。
6、使用本機會加速新陳代謝,排出毒素及廢物,請多喝開水。
7、超聲與通常所運用的電子脈沖、微波等電磁波治療完全不同,超聲波調理所運用的聲波能量是純粹的機械波,絕無任何輻射。
8、中葯超聲穴位導入調理法:使用中草葯濃縮葯膏,通過超聲波作用,經皮膚穴位或粘膜導入人體體內,達到葯物治療的目的,綜合了中醫穴位針灸、超聲理療和中葯外敷的優點,三效合一、協同作用,實現了針灸理療化、理療穴位化、中葯外治化、外治增效化,是中西醫結合研究的經驗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