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遼寧省關於特種設備檢驗市場放開
遼寧省還沒看到有這個舉動,浙江省有這方面的考慮: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關於有序放開特種設備檢驗市場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切實解決我省特種設備檢驗力量不適應特種設備數量快速增長的矛盾,現就有序放開特種設備檢驗市場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自主選擇檢驗機構。根據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改革頂層設計方案》的精神和《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在履行法定的檢驗義務時,有權自主選擇經核準的具備相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選擇權進行限定和干涉。鼓勵檢驗量大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自主選擇檢驗機構。
二、切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檢驗信息化工作。省局按照工作需要向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開放浙江省特種設備數據交換中心介面,發放密碼及賬號,統一通過WEBSERVICE方式讀寫數據。各地要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系統中添加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確保檢驗信息傳輸渠道暢通。各檢驗機構接到企業檢驗申請時,要告知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並在檢驗工作結束後,負責及時將檢驗信息傳輸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系統,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三、進一步規范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行為。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要不斷增強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摒棄「重業務創收、輕安全質量」、「重自身發展、輕社會責任」等錯誤思想,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檢驗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履行好法定檢驗職責。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不得拒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檢驗申請,不得低質低價等惡性競爭特種設備檢驗業務,確保良好的檢驗市場秩序,確保法定檢驗工作的覆蓋率和檢驗工作質量,為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四、進一步強化特種設備檢驗工作監管。各地要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檢驗工作進行監督抽查,督促檢驗機構加強內部質量管理,規范檢驗行為,提升檢驗服務質量,保證檢驗工作質量;發現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存在未按技術規范要求檢驗、未及時書面上報特種設備嚴重事故隱患、未經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圍從事檢驗、出具虛假的檢驗報告或檢驗結果嚴重失實以及從事有關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檢驗機構資質或有關人員的資格。監督抽查結果要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地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省局。
⑵ 特種設備包括哪些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發展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這八大類設備。為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國家對各類特種設備,從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三個環節都有嚴格規定,實行的是全過程的監督。
據《2013-2017年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綜合性檢驗機構已達到545家,包括質檢部門所屬檢驗機構、行業檢驗機構及企業自檢機構,另外還有型式試驗機構、無損檢測機構、氣瓶檢驗機構等。
但是,我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仍存在較多問題。如:檢驗資源未能有效配置,檢驗機構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基礎設施亟待改善,技術裝備不足,檢測儀器陳舊,高新檢測裝備與技術匱乏;檢驗機構人員結構不合理,缺乏高素質管理與技術人才。
檢驗機構尚未真正建立起自我約束、激勵、發展機制等。因此,未來我國需進一步積極穩妥地推進檢驗機構的改革創新,通過調整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條件,推進檢驗機構走聯合重組、規模化發展的道路。
另外,隨著無損檢測技術在特種設備檢測中應用的日益成熟,越來越多的第三方無損檢測機構進入到特種設備檢測領域,致使競爭日趨激烈了。
⑶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萬台特種設備死亡率和事故率怎麼計算計算公式如何
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准GB6721-1986 計算。
4 計算方法
4.1 經濟損失計算見公式(1):E=Ed十Ei …………………(1)
式中:E —— 經濟損失,萬元;
Ed —— 直接經濟損失,萬元;
El —— 間接經濟損失,萬元。
4.2 工作損失價值計算見公式(2):Vw=Dl·(M/S·D)…………(2)
式中:Vw —— 工作損失價值,萬元;
Dl —— 起事故的總損失工作日數,死亡一名職工按6000個工作日計算,受傷職工視傷害情況按;GB 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的附表確定,日;
M —— 企業上年稅利(稅金加利潤),萬元:
S —— 企業上年平均職工人數;
D —— 企業上年法定工作日數,日。
4.3 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3.1 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固定資產凈值減去殘值計算;
4.3.2 損壞的固定資產,以修復費用計算。
4.4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4.1 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等均按帳面值減去殘值計算;
4.4.2 成品、半成品、在製品等均以企業實際成本減去殘值計算。
4.5 事故已處理結案而未能結算的醫療費、歇工工資等,採用測算方法計算(見附錄A)。
4.6 對分期支付的撫恤、補助等費用,按審定支出的費用, 從開始支付日期累計到停發日期,見附錄A。
4.7 停產、減產損失,按事故發生之日起到恢復正常生產水平時止, 計算其損失的價值。
…………
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導則TSG Z0006-2009
第六條 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死亡、重傷、輕傷分類按照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界定;經濟損失按照本規則附件A的有關定義,具體計算方法參照GB672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准》。
⑷ 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設備使用前都要到當地的質量監督局檢測備案嗎履帶吊在目錄里,裝完成後為什麼不用備案
是的,履帶起重機屬於特種設備,必須注冊,由於屬於移動式起重機(整機出廠),原則上要求產權單位辦理使用登記。
目錄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一般職責是,購買合格的設備,委託安裝單位到質監局完成安裝前的工作,然後向專門檢驗機構申請安裝監督檢驗,使用前一個月內到質監局檢查使用,注冊後,將及時提供持證操作人員、各種制度和定期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了各類特種設備的基本概念,新目錄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基本概念范圍內,以定義和清單的形式,明確了納入監察的特種設備種類和品種的具體范圍,新目錄實施以來,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新目錄范圍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4)特種設備數量統計哪個省最多擴展閱讀:
對原目錄內、外的特種設備,在新目錄實施前已進入程序的行政許可、檢驗檢測、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調查處理等處理意見如下:
一、使用登記,已受理未核發的,登記機關應當終止登記手續,告知用戶該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監管范圍,並提醒用戶加強安全管理,涉及收費的,相關費用應退還。
新目錄實施後,原目錄內外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不再有效,登記機關應當逐步清理現有的專用設備檔案和資料庫,分別在新目錄外存放特種設備的檔案和數據,並以適當的方式公布無效的使用登記證書。2015年起,新目錄中的特種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統計范圍。
二、生產單位的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的批准和作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受理或者補辦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應當依法終止許可程序,並通知申請人或者申請人,許可手續終止後,涉及鑒定審查和審查費用的,鑒定審查機構和審查機構應當與申請人或者申請人協商退還有關費用。
三、設計文件的標志、監督檢查、定期檢查和型式試驗,檢驗報告(證書)已送檢,未完成的報告(證書)已簽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徵求生產單位和使用單位的意見,決定是否繼續進行有關工作。
生產單位和用戶需要繼續進行相關工作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繼續進行並出具委託檢驗報告,否則,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終止相關過程,如涉及收費,與生產單位和用戶協商退還相關費用。
報告(證書)已出具而相應報告(證書)未出具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繼續出具相應報告(證書),並通知生產單位和用戶該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監理范圍。
四、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指令下達後,未完成整改的,不進行整改監督檢查,並通知行政相對人,該設備不納入特種設備監督范圍,安全加強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向當地安全委員會或者政府報告。
五、事故調查,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新目錄實施前正在調查處理的,應當繼續完成調查處理工作,納入特種設備事故統計范圍,新目錄實施後,不列入特種設備事故。
⑸ 多長時間向社會國務院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
每年向社會國務院公布特種設備安全情況。
質檢總局關於2014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現將2014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公布如下。
一、特種設備基本情況
(一)特種設備登記數量情況。
截至2014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總量達1036.46萬台,較2013年上升10.63%;其中:鍋爐63.89萬台,壓力容器322.79萬台,電梯359.85萬台,起重機械226.26萬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61.66萬輛,大型游樂設施1.92萬台(套),客運索道925條。另有:氣瓶14250萬只,壓力管道92.47萬公里。
圖一:2014年特種設備數量分類比例圖
………………………………。
⑹ 特種設備有哪些 ,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是哪些
共8大類: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前款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三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應當遵守本條例,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安全監察不適用本條例。
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九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於25mm的管道。
(四)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五)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1t,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六)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
(七)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
(八)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第一百條 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第一百零一條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工作,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一百零二條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檢驗檢測,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 本條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⑺ 2016年特種設備萬台設備死亡率多少
2016年特種設備萬台設備死亡率數據還沒有出來。
2015年特種設備萬台設備死亡率為0.36。
2015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和相關事故257起,死亡278人,受傷320人,與201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26起,同比下降9.19%;死亡人數減少4人,同比下降1.42%;受傷人數減少10人,同比下降3.03%,全國未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2015年特種設備萬台設備死亡率為0.36,較2014年下降7.69%,較好的實現了國務院安委會下達的萬台設備死亡人數不超過0.38的控制目標。
⑻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2015年86號文件
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質檢科〔2015〕86號)
原文在這里下:http://tzsbaqjcj.aqsiq.gov.cn/zxzx/201503/t20150316_434296.htm
找不到給地址,我發給你。
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質檢科〔2015〕86號)
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
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中國纖維檢驗局,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標准化研究院,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中國標准化協會,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公司:《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已由質檢總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中央編辦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
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是質量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歷經多年努力,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建設成效顯著,在加強質量監管、促進產業發展、支撐自主創新、維護群眾利益、保障國門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著功能定位不清、行政依賴較多、資源效率不高、綜合能力不強、服務品牌匱乏、國際化發展滯後等問題,與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不相適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一項重要任務,是促進我國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做強做大的重要舉措,對推動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具有現實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質檢總局關於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8號)精神,結合質檢系統實際,現就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結合質檢行業特點,科學界定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公益性和經營性職能定位。通過政府主導、創新驅動,大力推進整合,優化布局結構,擴大開放合作,激發市場活力,全面增強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水平,為建設質量強國夯實技術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做強做大。結合全國質檢技術體系規劃建設,通過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區域整合及跨層級、跨區域、跨領域整合,壯大規模,提升實力,減少數量。今後,質檢部門原則上不再直接設立一般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堅持法治引領、市場驅動。加快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有關政策法規清理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制度。統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管理,有序放開檢驗檢測認證市場,營造各類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分類整合、分步實施。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職能定位,把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分為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兩類,進行分類整合。在此基礎上,推進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後逐步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
——堅持因地制宜、試點先行。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有可操作性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方案。鼓勵各地積極開展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整合試點,積極探索包含混合所有制在內的多種方式,以點帶面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多種模式的整合。
——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緊緊依靠廣大幹部職工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保持人員隊伍穩定,切實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實現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相統一。注重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與質檢部門管理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有效銜接、協同推進。
(三)工作目標。
到2015年,質檢總局直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相關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基本完成,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縱向整合試點成效明顯。到2017年,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基本完成。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職責清晰、保障有力,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基本到位。到2020年,基本完成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轉企改制等改革任務,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專業化提升、規模化整合、市場化運營、國際化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綜合性檢驗檢測認證集團。
二、整合路徑
(一)機構類別。
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是指由政府舉辦、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或補助,以公益服務為目的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主要為政府制定政策法規和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為政府監管提供技術支持、為重大國計民生項目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提供其它不宜由市場機制提供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不得從事營利性的檢驗檢測認證業務。
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是指由市場配置資源,以獨立企業法人形式存在,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也可選擇社會組織的形式。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面向社會提供社會化、商業性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同時可承接政府購買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二)整合模式。
在政府主導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或參照以下模式實施整合。
1.行政劃撥方式整合。採取行政劃拔方式,將所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人員、資產等進行整合。
2.授權經營方式整合。由財政部門批准,將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財政資產變為經營性資產,按照資本運作方式進行整合。
3.拆分歸並方式整合。將現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為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由政府主導實施整合;另一部分通過改制,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4.公共平台方式整合。地方政府整合不同部門所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組建公共檢驗檢測平台,作為獨立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工作。
5.整體改制方式整合。將現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體改制,然後採取資本方式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2014-2015年)。
1.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整體轉企改制,並入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保留CQC品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將各直屬檢驗檢疫局所屬31個評審中心資產,經審計評估後劃入中檢集團各地方公司。
2.按照功能整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實行公益性職能和一般檢驗檢測職能分開。
3.各直屬檢驗檢疫局所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按照中央編辦批復的質檢總局檢驗檢疫類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進行整合。對需要轉企改制的機構,整合並入中檢集團。
(二)推進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2014-2017年)。
1.將質監系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分離為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和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並對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整合。推進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以資產為紐帶的縱向整合,組建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鼓勵以資產為紐帶的省內整合、跨省整合,形成若干區域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到2020年,做強做大中國特檢集團等3至5家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以國有資產為主導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高技術服務體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另行制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見附件)。
2.為保障全國量值的統一和准確可靠,保障法制計量和民生計量的有效性,承擔國家量值傳遞、溯源和法制計量、民生計量的技術機構可設定為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商業性計量校準業務整合進入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
3.將纖維檢驗機構依法履行的行政監管執法等項職能與紡織服裝等工業產品的檢驗檢測職能分離,紡織品、服裝等工業產品檢驗檢測職能整合進入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
4.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原則上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確有需要的,可在省級(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設立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
5.原則上,省級(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質監部門可以整合相關專業資源並綜合設置少量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除特別需要外,市級和縣級質監部門不設置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推動質監系統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縱向整合或橫向整合。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同城整合。
(三)開展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整合(2015-2017年)。
1.推動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改組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中檢集團採取資產劃撥、品牌加盟、設立投融資平台和產業基金等方式,整合質檢系統內外部機構;建立國際化運營平台,整合質檢系統現有境外各類業務和機構,打造國際檢驗檢測認證知名品牌。
2.支持方圓標志認證集團發揮品牌優勢及其全國性網路優勢,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與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進行資源整合,重組構建股份制方圓標志檢驗認證集團。
3.鼓勵中國標准化研究院、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分別以資產和檢驗檢測業務為紐帶,探索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跨層級整合。
4.按照同一個縣(市)設立一個經營類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的原則,推動縣級政府整合分屬於不同部門的檢驗檢測資源,組建縣級經營類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
四、試點示範
(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改革試點。推進中國特檢院在中央和相關地方財政的支持下,聯合省級、副省級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貨幣資金等方式共同出資,組建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支持江蘇等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省內整合,具備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推進跨省整合,組建區域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
(二)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改革綜合試點。推進湖北省特種設備等專業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省內縱向整合和深度融合。探索推動湖北省質檢院與中檢集團跨地區、跨層級的整合試點。支持由市、縣政府主導,推動不同部門或行業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
(三)檢驗檢測機構轉企改制試點。支持浙江省海鹽縣等地具備條件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推進混合所有制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改革試點,探索有利於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健康發展的運行模式。
(四)檢驗檢測機構集聚發展改革試點。支持廣州等地通過建設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整合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機構,綜合設置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和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組建大型經營類檢驗檢測集團公司,促進檢驗檢測資源共享和集聚發展,打造統一的檢驗檢測品牌。
(五)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同城整合改革試點。支持四川省和成都市在已經同城整合的成都質檢院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探索和創新事業單位投資企業所涉及到的人事管理、資產管理和社會保障等配套政策。以資本為紐帶,整合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機構。
(六)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聯盟整合試點。推進質檢系統檢驗檢測機構組建檢驗檢測技術聯盟。以聯盟為基礎,探索聯盟成員間實質性整合。
支持全國質檢系統其他地區和機構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按照國發20號文件、國辦8號文件和本意見精神,開展多種形式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試點,以探索經驗,推動面上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狠抓落實。各級質檢部門要充分認識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改革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勇於突破利益藩籬,主動研究、主動建言、主動改革。要將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爭取納入地方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中,統籌推進。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推動成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要在2015年中制定出台整合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努力在檢驗檢測認證高技術服務業發展中搶佔先機。
(二)轉變職能,創新管理。各級質檢部門要在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做強做大方面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打破部門壟斷和行業壁壘,有序開放檢驗檢測認證市場。推進質量安全監管方式轉變,減少行政審批,進一步發揮市場監督作用,激發檢驗檢測認證需求。加大檢驗檢測認證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入競爭機制,實現服務供給多元化。推進建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外部評價、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檢驗檢測認證誠信建設,加強對檢驗檢測認證行為的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維護檢驗檢測社會公信力。
(三)主動協調,配套政策。各級質檢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加強與編辦、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工商等相關部門協調和溝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文件精神,爭取當地政府出台相關配套政策,妥善處理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轉企改制中的共性問題。
(四)嚴肅紀律,平穩推進。各級質檢部門要在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轉企改制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財經法規制度,嚴格履行有關報批手續,做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產權變更等工作,嚴禁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嚴禁轉移、轉賣、轉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妥善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把握好節奏和進度,及時研究、解決整合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整合改革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附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
附件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
《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編辦質檢總局關於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8號)和《關於調整省級以下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法聯〔2014〕175號),明確提出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特檢機構」)縱向整合試點,建立專業檢驗檢測集團;已經完成整合的要鞏固成果,尚未完成整合的要繼續推進,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等要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重視,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國務院要求,積極推動特檢機構縱向整合,提升檢驗效能、激發市場活力、落實企業責任、降低社會成本,促進檢驗檢測認證等高技術服務業可持續發展。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運用戰略思維、系統思想,科學界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專業技術工作與檢驗檢測工作的功能定位,大力推進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整合,實現特檢機構做大做強,不斷提升特檢高技術服務的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
(二)基本原則。
按照專業化、社會化、規模化、國際化的發展構想,確定特檢機構整合工作的基本原則。
——堅持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安全監管的專業技術工作由政府舉辦的公益類事業單位承擔,檢驗檢測業務由經營類的特檢集團承擔,建立並完善特檢集團法人治理結構。
——堅持政府推動、縱向整合。質檢總局制定相關政策以及行政許可的准入條件,指導推進特檢機構的縱向整合。各級質監部門按照國家關於特檢機構縱向整合試點的要求,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組織推進地方特檢機構按時完成縱向整合。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需求,總體規劃,科學統籌,使特檢機構的整體布局與特種設備的快速增長和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相適應。
——堅持分類推進、分步實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分步推進整合工作。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鼓勵條件成熟的地區率先整合;暫不具備條件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推進,確保按時完成整合任務。
(三)工作目標。
——2015年底前,探索建立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專業技術工作與特種設備檢驗工作(包括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下同)相分離的機制,現有的國家、省、地市級質監部門所屬特檢事業單位要逐步將特種設備檢驗業務轉交給整合組建的特檢集團承擔。
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院」)牽頭聯合有意願地方特檢機構,以資產為紐帶,發起並注冊成立中國特種設備檢驗集團(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集團」),引領全國范圍內特檢機構的縱向整合;同時,鼓勵推動省級(副省級城市)特檢機構整合其他特檢機構組建省或跨省的特檢集團,初步形成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格局。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國特檢集團的縱向整合;通過省內或跨省特檢機構的不斷整合,逐步形成若干區域性特檢集團,實現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的有序競爭格局。
——2020年底前,完成特檢機構的整合試點工作;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監管到位的特種設備檢驗體制和運行機制,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從事經營性特種設備檢驗(偏遠地區保留的現有事業單位性質特檢機構除外);做大做強中國特檢集團等3至5家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以國有資產為主導的特檢集團,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高技術服務體系。
二、打好整合工作基礎、構建有序競爭格局
(一)明確特種設備技術檢查機構的性質和定位。
實施特檢機構整合試點的同時,保留各級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舉辦的公益類事業單位,作為技術檢查機構。其主要職能是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撐,承擔事故調查分析與應急處置,隱患整治督查,風險監測,統計分析,對檢驗等工作質量的監督抽查,投訴舉報調查以及使用登記等事務性工作。保留中國特檢院,作為國家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研究實驗室;省級政府保留省級特種設備技術檢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機構;地市級政府根據本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實際需要,保留地市級特種設備技術檢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機構。上述技術檢查機構使用質檢系統特檢機構事業編制,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根據職責、任務和實際工作需要,重新核定編制。
(二)構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序競爭格局。
推進特檢機構整合應與特種設備檢驗工作改革和行政許可改革同步實施。對生產環節的製造監督檢驗、安裝監督檢驗、設計文件鑒定和使用環節中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實行社會化,由生產或使用單位自主選擇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為企業指定檢驗機構。努力營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檢驗檢測競爭環境。整合試點要積極穩妥、分步實施,尤其是對涉及公共安全領域的改革,要先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後,再逐步推廣。
為保證特檢機構縱向整合工作的順利進行,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根據工作屬性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綜合檢驗集團(特檢集團),主要從事特種設備檢驗工作,上述檢驗工作是涉及安全、具有較強公共屬性的技術行為,該類機構應具備相應的能力,由政府統籌規劃、科學設置准入條件,企業自主選擇,實現有序競爭;第二類是專項檢測機構,主要從事無損檢測、安全閥校驗、氣瓶定期檢驗以及其他委託性檢測等,屬於市場行為,由市場配置資源,實現充分競爭。
(三)制訂組建特檢集團(試點)的准入條件。
特種設備事關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種設備檢驗工作具有較強的公共屬性,主要由整合形成的具有較大規模、較強實力的特檢集團承擔。
1.整合試點期間,制定特檢集團的准入條件時,應對集團出資方性質、集團的規模、集團公司章程、集團具備的能力、法人治理結構、社會監督機制等作出必要的限定。
2.組建的特檢集團不得開展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維護保養和銷售等經營性業務。
3.組建的特檢集團,在滿足准入條件的基礎上,先在工商部門按照企業進行注冊,以後參照國際慣例逐步探索改造成非營利性機構。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質檢系統特檢機構縱向整合。
1.組建中國特檢集團。
在中央和相關地方財政的支持下,由中國特檢院牽頭,聯合有意願的特檢機構,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以財政資產投資的方式,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貨幣資金等形式,共同出資組建中國特檢集團。中國特檢集團在北京設立集團公司總部,綜合考慮各地實際情況,在各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質檢系統內的特檢機構可作為發起方,積極參與中國特檢集團的組建工作;或者在集團組建後,以資金、設備等出資方式加入中國特檢集團。在整合試點期間,參與組建或加入中國特檢集團各出資方的事業單位屬性和編制不變,繼續承擔為政府安全監察提供技術支撐。
中國特檢院和各出資方的檢驗檢測資質和業務全部轉入中國特檢集團,在中國特檢集團內部實行統一的品牌、統一的資質和統一的質量體系。
2.組建省及跨省特檢集團。
在政府主導下,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可由省級特檢機構牽頭,縱向整合全省地市特檢機構,採取財政資產投資、行政劃撥、或將財政資產轉變為經營性資產,按照資本運作方式進行整合。整合成立省特檢集團後,可進一步加入中國特檢集團,也可進一步整合為跨省的特檢集團。
各省在組建特檢集團過程中,應考慮保留省和地市技術檢查機構的事業編制,確保事業經費足額撥付。
各省級(含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地市級特檢機構,可直接參與組建中國特檢集團,或者聯合組建跨省的特檢集團,還可參加所在省組建的特檢集團。
中國特檢集團、省特檢集團或跨省的特檢集團檢驗收費,按照檢驗社會化要求,統一明確為經營服務收費。
3.暫不具備條件組建特檢集團的質檢系統特檢機構。
當前暫不具備條件組建特檢集團的事業單位性質的特檢機構,應按照特種設備檢驗社會化的總體要求,作為市場主體在原核准范圍內參與競爭,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檢驗工作,但最遲應在2020年前完成整合。
對於特種設備數量較少的偏遠地區,可繼續保留現有的事業單位性質特檢機構,在原資質范圍內承擔其所在區域內各特檢集團未能覆蓋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或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以保證所在區域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的全覆蓋。
(二)推進行業檢驗機構和企業自檢機構整合。
行業檢驗機構、企業自檢機構可參照本方案進行整合,在滿足特檢集團(試點)准入條件的基礎上,組建行業特檢集團或加入中國特檢集團以及其它特檢集團。暫不具備條件整合的行業檢驗機構、企業自檢機構,繼續從事原有資質范圍內的檢驗檢測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特檢機構整合是國務院明確授權質檢系統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的試點工作之一,意義重大、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質監部門要成立特檢改革和整合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加強對特檢機構整合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制定切實可行方案,積極穩妥推進;同時加強與當地編辦的協調,做好工作銜接,推動特檢機構做優做強。
字數超了,續………………………………。
⑼ 據特種設備事故原因的統計分析,因什麼而引發的事故占首位
發生在使用環節219起,占.21%。
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219起,佔85.21%;維修檢修環節15起,佔5.84%;安裝裝卸環節17起,佔6.61%;充裝運輸環節6起,佔2.34%。
依據:質檢總局關於2015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情況的通報
…………………………
(二)事故特點。
按設備類別劃分,鍋爐事故18起,壓力容器事故27起,氣瓶事故29起,壓力管道事故3起,電梯事故58起,起重機械事故79起,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32起,大型游樂設施事故9起,客運索道事故2起。其中,電梯和起重機械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所佔比重較大,事故起數分別佔22.57%、30.74%,死亡人數分別佔16.55%、41.01%。
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219起,佔85.21%;維修檢修環節15起,佔5.84%;安裝裝卸環節17起,佔6.61%;充裝運輸環節6起,佔2.34%。
按涉事行業劃分,發生在製造業89起,佔34.63%;發生在建設工地和建築業49起,佔19.07%;發生在交通運輸與物流業18起,佔7.00%;發生在社會及公共服務業93起,佔36.19%;其他行業8起,佔3.11%。
按損壞形式劃分,承壓類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徵是爆炸或泄漏著火;機電類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的主要特徵是倒塌、墜落、撞擊和剪切等。
(三)事故原因。
1. 鍋爐事故。發生在使用環節16起、安裝環節1起、修理環節1起,其中,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原因8起,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原因4起。
2. 壓力容器事故。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原因6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原因4起,非法設備使用原因5起。
3. 氣瓶事故。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原因2起,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原因2起,氣體泄露引發原因2起。
4. 壓力管道事故。事故現象均為管道破裂介質泄漏,或直接造成人員傷害,或引發爆燃造成人員傷害,事故原因主要是管道質量原因或人員違章操作。
5. 電梯事故。發生在使用環節38起,安裝、改造、修理維保環節20起。事故原因中,安全附件或保護裝置失靈等設備原因39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原因13起;應急救援(自救)不當導致的事故2起;管理不善或兒童監護缺失以及乘客自身原因導致的事故4起。
6. 起重機械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另有設備原因6起,吊具原因4起。
7.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31起為叉車事故,1起為旅遊觀光車事故。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原因30起,設備原因2起。
8. 大型游樂設施事故。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設備原因4起,違章作業原因3起。
9. 客運索道事故。2起事故均為天氣原因導致設備故障,造成乘客高空滯留。
……………………
⑽ 廣西省貴港市2021年電梯總數量
879.98萬台。2021年廣西省貴港市特種設備登記數量龐大,總量達1816.23萬台。其中,電梯有879.98萬台,在所有特種設備裡面,電梯佔比達48.45%,佔比數量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