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要怎樣申請
辦理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需要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總包單位具備施工條件書面意見;施工合同、招投標備案表或直接發包通知書;監理合同、監理單位簽署的認可施工組織設計中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具體措施的書面意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已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通知書;按吳江市政府文件規定,新開工項目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都必須辦理民工工資預留戶手續(所有資料應帶原件審核備查)。
Ⅱ 冷藏車的冷鏈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
冷藏車的冷鏈經營許可證辦理:首先到交通局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申請人向縣區級的交通局z提出申請,提shu交申請條件規定的相關材料並填寫申請表;縣區級的交通局收到申請後,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做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依法應當報送上級機關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營運證上可以是冷藏車,也可以是廂式貨車。
冷藏車打冷打常溫通常是0℃~-5℃。
看是儲運什麼物品,如:一般海鮮類的要求在速凍後-18度以下儲運為合格,如果是新鮮蔬菜水果等就要在小於4度大於0度的范圍,要求是不一樣。 但是作為一輛冷藏車來說就要有很寬的調節范圍以便用來儲運不同的物品。 能夠在-30到10度之間可調就可以適應不同的食品儲運要求。
只有正確的使用和操作好冷藏車,才能夠保證貨物的完好運送和保存;
因為冷藏車是專門用於對溫度敏感的產品所使用的,因而溫度的保證是冷藏車的關鍵。如果使用或操作不當,都會導致貨物不能在完好的狀態下保存或運送。
(2)製冷管道許可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冷藏車是指用來維持冷凍或保鮮的貨物溫度的封閉式廂式運輸車,冷藏車是裝有製冷機組的製冷裝置和聚氨酯隔熱廂的冷藏專用運輸汽車,冷藏車可以按生產廠家、底盤承載能力、車廂型式來分類。
冷藏車常用於運輸冷凍食品(冷凍車),奶製品(奶品運輸車)、蔬菜水果(鮮貨運輸車)、疫苗葯品(疫苗運輸車)等
Ⅲ 如何辦理製冷管道安裝許可證資質
1、安全質量監督檢驗是對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進行的監督驗證,具有法定檢驗性質。監督檢驗工作應在壓力管道安裝現場,且在安裝施工過程進行。在壓力管道安裝施工中,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安裝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防腐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必須接受並配合監督檢驗工作,並應承擔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責任。
2、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工作,由具有資格並經授權的檢驗單位承擔。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必須按照《規定》的要求,對壓力管道安裝進行安全監察,並加強對監督檢驗單位的監督檢查。
3、行資格認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長輸管道監督檢驗工作任務的授權;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或其委託的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壓力管道監督檢驗工作任務的授權。
Ⅳ 特種行業許可證怎麼辦理
特種行業許可證的辦理:首先需要符合條件,准備齊全材料之後,申請單位向管轄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關對申請材料,申請單位經營場地進行檢查。
申請時,應向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請單位關於經營特種行業的申請書
2.填寫省公安廳統一制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記表》
3.申請單位上級主管機關的批復
4.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和從業人員登記情況
5.申請單位對於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房屋工程質量竣工核定書
6.房屋平面圖(每層一頁)、方點陣圖
7.消防部門開具的《消防鑒定書》
8.申請單位開辦旅館業應建立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書面材料
9.公安機關認為其他應予提交的材料。經公安機關驗收,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六十二條 行政機關可以對被許可人生產經營的產品依法進行抽樣檢生產經營場所依法進行實地檢查。檢查時,行政機關可以依法查閱或者要求被許可人報送有關材料;被關情況和材料。 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行定期檢驗。對檢驗合格的,行政機關應當發給相應的證明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包括:
(一)電工作業;
(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五)登高架設作業;
(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七)壓力容器操作;
(八)製冷作業;
(九)爆破作業;
(十)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十一)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
Ⅳ 製冷設備經營許可證在哪個單位辦理
當地技術監督局辦理。
拿營業執照,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Ⅵ 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怎麼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你好,你要辦那個級別的。GA類,GC類(GC1級)向國家局申請,GC2、GC3,GB類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申請。
具體按TSG D3001-2009《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規則》要求。
按TSG Z0004-2007《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編制壓力管道安裝質量保證體系文件。
按TSG Z0005-2007《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鑒定評審細則》要求約請評審機構進行評審。
Ⅶ 如何辦理製冷設備生產許可證
需要辦生產許可證。
具體申請方法可參見《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如下:
3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3.1 有營業執照;
3.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3.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3.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3.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
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4 許可程序
4.1 申請和受理
4.1.1 企業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4.1.1.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
「產品品種、規格型號」一欄填寫企業申證產品的產品品種、具體規格型號和容量范圍,封面「產
品類別」和「產品名稱」欄均填寫「製冷設備」;
4.1.1.2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覆蓋申報的產品;
4.1.1.3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三份(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
(以上材料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及審查中心各一份。)
4.1.2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並
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 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 日內向企業
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
理;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行政許可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要求的,應當作出不予
受理的決定,並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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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 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審查部。
4.1.4 自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作出生產許可受理決定之日起,企業可以試生產申請取證產品。
企業試生產期間,必須在每一產品品種中至少提取一台,經承擔製冷設備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任務
的檢驗機構依據本實施細則的規定檢驗合格,並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明「試製品」後,方
可銷售。對國家質檢總局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企業從即日起不得繼續試生產該產品。
4.2 企業實地核查
4.2.1 審查部應當指派2 至4 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審查組成員不得全部來自同一單位,要由
技術機構、行業協會、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等不同單位人員共同組成,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的人員可
以審查員或觀察員的身份參與企業實地核查。
4.2.2 審查部應制定核查計劃,提前5 日通知企業,同時將核查計劃抄送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
公室。
4.2.3 審查組應當按照《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辦法》(見5.3)進行實地核查,
並做好記錄。核查時間一般為1~3 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4.2.4 審查組在實地核查結束前向企業報告核查情況,並核實企業名稱、住所及生產場地;如
能當場確定核查結論的,審查組應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核查結論(核查記錄和核查報告),並留存
企業備案(復印件),並應向企業說明:該企業審查全部合格後(包括抽樣檢驗),企業所取證書的
內容(包括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產品單元、產品明細);不能當場確定核查結論的,審查部
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核查結論。
4.2.5 審查部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 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核
查結論及不合格項報告(包括對不合格項的事實描述和整改要求)告知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4.2.6 對於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已受理的企業,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實地核查工作,如無正當理由
拒絕實地核查的應當按企業審查不合格處理。
4.2.7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並由國
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2.8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產品抽樣檢驗,企業審查工作終止。
4.3 產品抽樣與檢驗
4.3.1 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根據《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抽樣規則》(見5.4.1)抽
封樣品,告知企業所有承擔該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由企業自主選
擇,並填寫《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抽樣單》(見5.4.1)一式三份。
4.3.2 經實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樣檢驗的,應當告知企業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 日內將樣品送達
檢驗機構。需要現場檢驗的,由核查人員通知企業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驗。
4.3.3 檢驗機構應當在收到企業樣品之日起20 日內完成檢驗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一式四份
(企業、審查部、審查中心和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各一份)。產品檢驗時間不計入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期
限。
4.3.4 對於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已受理的企業,企業應當積極配合產品抽樣和檢驗工作,如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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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理由拒絕產品抽樣和檢驗的應當按企業審查不合格處理。
4.3.5 企業產品檢驗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並由國
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4 審定與發證
4.4.1 審查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核查記錄、核查報告和產品檢驗
報告以及企業向公眾宣示的產品樣本、規格書、說明書等相關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並自受理企業
申請之日起40 日內將申報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4.4.2 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0 日內完成上報材料的審查,並報全國許可
證辦公室。
4.4.3 國家質檢總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 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符合發證條件
的,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 日內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應當自
作出決定之日起10 日內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4.4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將獲證企業名單以公告、網路(http://www.aqsiq.gov.cn)等方式向社
會公布。
4.5 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
4.5.1 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
可以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能以所屬單位名義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4.5.2 各所屬單位無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可以與集團公司一起提出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4.5.3 其他經濟聯合體及所屬單位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的,參照集團公司辦證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