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製冷空調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怎麼申請
中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辦理所需材料
1、中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專項資質等級評定申請表;
2、法人代表資格證明;
3、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4、辦公及工作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5、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及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明;
6、中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專業人員培訓證書復印件(10人以上);
7、中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管理文件、作業標准和質量驗收制度;
8、中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專用產品、設備清單(含型號、規格、技術指標、購置時間、製造商、運行狀況等);
9、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資信證明;
10、3年內有效中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證明材料;
機構
環宇產業基地創立至今,環宇經營業務得到廣大好評,由項目衍生了環宇的多個職能平台:統一采購平台、清潔家政考評中心、清潔家政培訓公共平台,公司有著誠信至上,追求完美,用心服務的企業宗旨,只做最優質的家政服務公司的服務理念,以不斷的創新、努力為社會和行業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為奮斗目標。
❷ 冷庫經營需要哪些資質
1.如果用冷庫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的話,則需要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如果是在城市建造大型冷庫的話,則需要辦理地皮、立項、開工等等手續。 2.根據規模不同用途不同,手續也不同,小型的冷庫氟利昂系統自己建了每年壓力設備質監局備案後檢查一下。 3.大中型冷庫 國家得環評 出規劃書 報審 復議 再批准建設 最後質監局安監局都要備案才可施工 幹完後還有探傷 報檢等。 4.根據製冷系統氟系統氨系統不同,檢驗標准也不同。
❸ 製冷設備需設計資質嗎
製冷設備的話,如果你要設計的話,肯定是需要設計的資質才可以設計的
❹ 冷庫需要那些資質
理論上來說得需要一定的安裝資質!但個人一般都不用資質,單位做冷庫都得用,包括《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因為牽扯衛生部的衛生安全問題,可以參考一下以下衛生部的相關規定。
北京市食品衛生管理條例 (根據2008年2月18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北京市食品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公民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均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也適用於食品的生產經營場所、設施和有關環境。 第四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市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條例。 農墾、森工主管部門負責墾區、林區內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對違反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控告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食品的衛生 第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與坑式廁所、垃圾堆放處等污染源應當相距25米以上,與其他有毒、有害場所的距離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不得同時生產、貯存或兼營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不潔物品; (三)餐飲單位應當有足夠周轉的餐(飲)具,有專用消毒設備和防蠅、防塵等專用保管櫃,並有專人負責消毒保管。賓館、招待所餐廳、食堂及大中型飯店的餐(飲)具應當採用物理方法進行餐飲消毒;小型飯店的餐(飲)具可採用物理方法或化學方法進行餐次消毒;無法採用物理方法消毒的餐(飲)具,應當使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 (四)有與食品生產經營相適應的防腐設施; (五)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容器應當加蓋,並定期清洗; (六)食品加工機具的潤滑劑不得污染食品; (七)貯藏食品工具、冷庫、容器、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安裝企業必須擁有國家認證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及《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包裝材料的塑料添加劑,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生產食品包裝用紙禁止添加螢光增白劑等有害助劑,食品包裝紙用蠟應當使用食品級石蠟;工具和設備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食品不得直接接觸地面和不潔物品。長途運輸食品應當有外包裝,易腐食品應當有冷藏或隔熱設施。嚴禁食品與農葯、化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同車(廂)運輸。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專用容器和運輸工具,並定期清洗消毒; (八)蜜餞、糕點、食糖、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用清潔、無毒的包裝材料包裝後出售; (九)貯藏食品和食品原料的倉庫、貯藏室應當通風乾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其他雜物。食品應當離地30厘米,離牆10厘米,並設架分類存放; (十)食品生產經營人員上崗時,應當持有健康證明,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員上崗時,不得戴戒指、手鏈等有可能影響食品衛生的飾物及塗指甲油; (十一)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工具售貨。 第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除應當執行(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外,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物品: (一)不符合國家關於獸葯殘留量規定的肉類及肉製品; (二)含未經允許使用農葯、保鮮劑的蔬菜、水果、水產品及其製品;農葯、化肥浸泡過的糧食、油料及農葯殘留量超過國家標准規定的農畜產品; (三)非食用酒精兌制的酒類以及毒蘑菇、河豚魚等有毒動植物; (四)含有囊蟲等致病性寄生蟲的肉、禽、水產品; (五)注水、摻水或使用色素的凍肉、鮮肉、禽類、水產品、鮮奶、水果、蔬菜等; (六)含有毒、有害物質的肉類、豆製品及其他食品; (七)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標識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八)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而用於食品、食品容器、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消毒劑; (九)為防病等特殊需要,市衛生行政部門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 第八條 出口轉內銷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本條例規定。由國外、境外轉回的出口食品,按進口食品有關規定管理。 第九條 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作為原料、調料或者營養強化劑加入食品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屬於衛生部規定既是食品又是葯品范疇的; (二)為防治某種地方病、傳染病和寄生蟲病需要的; (三)符合國家《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准》的; (四)按合同規定加入葯物的出口食品,轉銷國內市場時,應當符合我國國家衛生標准和有關規定。 第十條 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生產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的食品添加劑的企業,應當取得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 禁止使用無衛生許可證企業生產的食品添加劑。 第十二條 經營、貯存食品添加劑,應當設專店(櫃)和專庫。 第十三條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第四章規定,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接接觸食品的紙張、塑料、橡膠、金屬材料等製品和塗料,應當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的企業或車間生產,產品應當符合衛生要求,產品說明書或產品標識應當標明食品用字樣; (二)生產食品工具、冷庫、容器、必須符合衛生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生產食品包裝用紙禁止添加螢光增白劑等有害助劑,食品包裝紙用蠟應當使用食品級石蠟; (三)不準用廢塑料、酚醛樹脂以及國家規定的不允許使用的有毒物質製作食品工具、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工具或設備;用回收鋁生產食品用工具、容器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及規定。 第十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采購、使用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的企業生產的直接接觸食品的紙張、塑料、橡膠、金屬材料等製品和塗料。 第三章 食品衛生管理 第十五條 國家未制定衛生標準的食品,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地方標准,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同時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及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部門、企業制定須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食品地方標准、企業標准時,其衛生標准應當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其他食品衛生標准須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 第十六條 本市各類食品衛生管理要求和各類食品加工企業衛生規范,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食品生產經營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健全食品衛生管理制度,配備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檢查《食品衛生法》和本條例的執行情況; (三)改善企業的食品生產經營設施和衛生條件; (四)對企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教育和定期培訓; (五)了解、掌握企業食品生產經營的衛生狀況。 第十八條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依據《食品衛生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建立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組織,制定崗位衛生責任制、衛生考核、獎懲等管理制度,設立衛生考核記錄。 第十九條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設立食品衛生檢驗科(室)。現已批準的食品生產企業,無檢驗科(室)的,應當限期建立。暫不具備設立檢驗科(室)條件的小型食品生產企業,其產品可委託經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檢驗單位進行批次檢驗。 第二十條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衛生管理機構、檢驗機構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制度,組織培訓食品生產經營人員; (二)組織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三)對食品衛生工作進行檢查,制止違反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向上級和衛生行政部門反映,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和食品生產經營過程進行衛生管理、檢驗或者檢查,對符合衛生標準的產品簽發衛生檢驗合格證。 第二十一條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當有衛生行政部門參加。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職能部門,在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前,不予批准開工、投產。 第二十二條 食品生產企業利用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尚未批準的新資源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新品種和利用新的原材料生產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在生產前應當向市衛生行政部門申報,經初審同意後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已批準的上款所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和洗滌、消毒劑的,應當向市衛生行政部門申領衛生許可證。 食品經營者不得采購、銷售、使用未經審批的上述產品。 第二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北京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的規定領取衛生許可證,憑衛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衛生許可證不得偽造、塗改、出借。 第二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吊銷食品生產經營者衛生許可證時,應當及時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繳其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營業執照時,其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第二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經食品衛生業務知識和食品衛生法規培訓,由衛生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在崗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復訓一次。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廠長、經理和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由衛生行政部門培訓、考核。 第二十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准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凡患有《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的,應當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崗位。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的企業,產品投產前應當向市衛生行政部門申報,經初審同意後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第二十八條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及洗滌劑、消毒劑等產品廣告的管理機關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上述廣告專業技術內容的出讓者是市(行署)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委託人應當在取得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食品廣告證明》後,向有關單位辦理廣告事宜。無《食品廣告證明》的,廣告經營者不得承辦、代理或發布。 第二十九條 製作盒飯的原料、工具、設備、加工場所及生產、銷售人員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 食品的標簽,應當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准》要求。定型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包裝標識、產品說明書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一條要求。 生產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企業,其產品包裝標識和產品說明書應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後方可使用。 第三十一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及洗滌劑、消毒劑時,應當執行《北京市食品采購銷售索證管理辦法》。生產者、批發商應當保證提供符合要求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 第三十二條 外埠食品(包括定型包裝食品、直接入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原料等,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要求,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對指定品種進行抽驗審批,檢驗不合格的嚴禁銷售,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進口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及洗滌劑、消毒劑,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上述食品及產品經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進入我市市場銷售的,應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食品經營單位和個人采購銷售進口食品及上述產品,應當索取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無檢驗合格證的不準銷售。 第三十四條 出口轉內銷食品,應當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在本市銷售。 第四章 食品攤販和街頭食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市場的食品衛生 第三十五條 食品攤販和街頭食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市場(包括綜合市場中的食品交易)的一般性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工作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三十六條 食品攤販和街頭食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市場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十七條 進入集貿市場的畜禽及其副產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驗畜禽檢疫證明和印章標志後方可在市場銷售。 第三十八條 臨時在集市出售的有自產證明的自產食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般性食品衛生檢查後方可出售。 第三十九條 食品市場選址時,應當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食品市場的選址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避開交通要道、醫院和有毒、有害場所,25米內不得有垃圾堆、糞坑、污水溝等污染源;綜合市場應當合理布局,劃行歸市。 第四十條 食品市場舉辦者應當負責市場內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並在市場內設置售貨台、防雨、防曬棚、果皮箱等必要的公共衛生設施,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有條件的食品市場,可設餐(飲)具集中消毒場所。 第四十一條 街頭食品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點和時間內生產經營,並保持周圍環境衛生。 第四十二條 食品攤販和街頭食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市場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與所生產、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加工場所,有相應的防雨、防曬、防塵、防風沙棚; (二)銷售的食品應當新鮮,清潔衛生,無毒無害,符合衛生要求; (三)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應當生熟隔離,有防蠅、防塵設備,工具、容器應當符合衛生要求,做到用工具取拿食品,貨、款分開,包裝材料清潔、無毒無害; (四)凡使用餐(飲)具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備足與銷售量相適應的經過洗凈消毒的或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五)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攜帶衛生許可證、職業健康認證從業,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整潔工作服、帽; (六)切配、製作、盛裝熟食品的容器、刀、板等應當清洗消毒;其它接觸食品的工具、容器、包裝材料、工作檯面及貨架、廚、櫃應當清潔,無毒無害; (七)製作街頭食品的原材料應當新鮮,無毒無害,符合衛生要求,嚴禁使用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無符合衛生要求的原材料。 第四十三條 食品攤販和街頭食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市場的食品經營者禁止出售下列食品: (一)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二)血腸、血豆腐、皮油和熟制的蟹、蝦、喇咕、甲魚等食品; (三)血環蛋、黑斑蛋、腐蛋及其它不符合衛生標準的蛋品; (四)發霉甘蔗等有毒動植物食品; (五)僅用糖精、香精、色素配製的飲料; (六)宣傳療效的食品; (七)用非食品用醋酸兌制的食醋和非發酵法生產的醬油; (八)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自製糖果、棉花糖、吹製糖人及攪糖稀等兒童玩具食品; (九)不符合衛生標准、衛生管理辦法要求的小食品。 第五章 食品衛生監督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在管轄范圍內行使食品衛生監督職責。 鐵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食品衛生監督機構,行使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食品衛生監督職責。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及派駐機構可設立食品衛生監督員;食品衛生監督員須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培訓合格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 第四十六條 食品衛生監督員執行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任務。 食品衛生監督員應當作風正派、秉公執法,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食品衛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當出示監督證件,有權進入生產經營場所檢查,了解情況,索取必要資料,按照規定無償采樣,並收取監測檢驗費。 食品衛生監督員對生產經營者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一定數量的兼職食品衛生檢查員,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檢查,發現違反《食品衛生法》及本條例的行為,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衛生檢查員無處罰權。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四十八條 食品衛生監測頻次和采樣數量應當嚴格按規定執行,衛生、營養指標的監測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上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不得在同一時期對同一生產經營者的同一產品進行重復檢測。國家統一部署的抽查除外。 第四十九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確定具備條件的單位,作為食品衛生檢驗單位,進行食品衛生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可以對該食品生產經營者採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應當予以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予以解封。 第五十一條 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除採取搶救措施外,應當保護現場,保存可疑食物並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物中毒報告後,應當及時進行現場調查,並組織醫務人員搶救病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依照《食品衛生法》、本條例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四章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各自職責給予處罰。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一)(四)(五)(九)(十一)項、第二十六條一款、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四)項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以200元至500元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二條(一)(二)(三)(五)(六)項規定的,責令改正,並處以200元至2000元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二)(三)(六)(七)(八)項、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責令改正,並處以300元至5000元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十)項規定的,給予每人每次20元罰款。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八)項、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七)項和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並給予以下處罰: (一)未標注品名、產地、廠名、批號或者代號的,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 (二)未標注中文標識的,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 (三)定型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包裝標識和產品說明書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及內外包裝未按規定內容印製,未粘貼標簽或標簽、說明書內容與該食品不符的,未標注規格、配方或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的,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 (四)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產品說明書內容誇大或虛假的,生產日期,保質期限虛假標注或不標注的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一)(二)(三)(四)(五)(六)項、第九條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有毒有害的予以銷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1000元至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一款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1000元至3萬元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二款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500元至3萬元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三款規定的,責令停止經營、使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1000元至5萬元罰款。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六條規定,偽造或者未取得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採用查封、沒收食品用工具、設備及產品的方式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500元至3萬元罰款。塗改或者出借衛生許可證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繳衛生許可證,沒收塗改者、出借者、受借者的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500元至1萬元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1000元至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取得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批證明或者超過審批證明有效期限而生產經營的; (二)更改、偽造、騙取審批證明擅自生產經營的; (三)已被撤銷審批證明繼續生產經營的; (四)已取得審批證明,但其產品功能和成份等與產品說明書不一致,內容虛假的; (五)生產經營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名稱、標簽、說明書未依照審批證明內容使用的; (六)未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批證明要求生產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二)(三)(八)項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銷毀該食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一)(四)(五)(六)(七)(九)項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銷毀該食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500元至3萬元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生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銷毀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查不清的,處以1000元至5萬元罰款。吊銷衛生許可證。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食品廣告客戶、廣告經營者予以處罰。 第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食品衛生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八條 衛生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違反《食品衛生法》及本條例,有包庇、袒護、縱容違法行為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收受賄賂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街頭食品、是指食品生產經營者在城鄉街頭或集貿市場以及其它公共場所中現場製作經營(不含熘炒等食品)的直接入口食品。
❺ 生產製冷設備需要什麼資質
需要生產許可證 現在國內只有合肥一家可以批這個證 不過這個證很難搞很繁瑣
❻ 冷庫安裝,設計需要什麼資質
全國絕大部分小冷庫的安裝施工都是沒有設計資則的製冷工搞定的。
製冷工程公司的資質:
1、建築施工資質 2、保溫傳熱方面資質 3、製冷空調方面資質 4、電氣控制方面資質 5、防火消防方面資質 6、其他相關資質 東立冷凍
❼ 國家認可的冷庫資質怎麼申請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製冷空調設備維修安裝行業的管理,規范市場行為,保證市場健康發展,由中國設備管理協會、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共同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第二條 製冷設備維修的內容,包含製冷冷庫設備單機和系統組件的維修、安裝、保養、拆裝、檢測和改造。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製冷冷庫設備維修安裝經營活動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均應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的企業,均應按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向中國設備管理協會、中國製冷冷庫工業協會申請領取"製冷冷庫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 中國設備管理協會委託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對行業資質等級認證的審定工作,並責成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製冷空調工程工作委員會進行"製冷空調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初審、發放、管理、監督、年審和統計工作。
第五條 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是企業信用證書,是衡量企業綜合素質和項目實施能力的標志,也是企業在項目洽談和招投標活動中入圍的必要條件之一。
第一章資質等級劃分
第六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製冷空調設備維修安裝的企業,其開業資質等級,依據經營范圍進行分類劃級管理,並按所維修安裝的設備類別分為A.B.C.D四類。
A類:集中式空調設備(按主機的設備型式可分為:活塞式製冷機組、螺桿式製冷機組、離心式製冷機組、吸收式製冷機組、燃氣空調機組、水源(地源)熱泵機組、冰蓄冷空調機組以及汽車空調機組等)。
B類:凈化空調工程設備(按凈化工程等級1~9級劃分)
C類:冷庫設備與冷藏車(按冷藏庫噸位可分為30噸至3000噸或以上)。
D類:戶式(商用)製冷空調設備(包括家用空調、家用電冰箱、家用冷櫃、商用空調機、戶式中央空調、商用展示櫃、廚房冰箱、冷櫃等)
第七條 同一個企業可同時獲得上述兩類或多類資質。對上述各類設備維修安裝企業,按其維修安裝規模、技術狀況等劃分為Ⅰ、Ⅱ、Ⅲ三級。
A類維修安裝企業
Ⅰ級企業:能獨立承擔上述5種以上(含5種)主機設備型式的單機和系統組件的維修安裝。
Ⅱ級企業:能獨立承擔上述3種以上主機設備型式的單機和系統組件的維修安裝。
Ⅲ級企業:能承擔上述主機設備形式中某一種單機和系統組件的維修安裝。
B類維修安裝企業
Ⅰ級企業:能獨立承擔所有凈化等級的凈化系統的維修安裝;
Ⅱ級企業:能獨立承擔凈化等級為7以下(含7)的凈化系統維修安裝;
Ⅲ級企業:能承擔8以下(含8)的凈化系統維修安裝。
C類維修安裝企業
Ⅰ級企業:能獨立承擔3000噸以上冷庫製冷系統的維修安裝或承擔所有冷藏車維修安裝;
Ⅱ級企業:能獨立承擔300噸(含300噸)至3000噸以下的冷庫製冷系統維修安裝或能承擔B照冷藏車的維修安裝;
Ⅲ級企業:能承擔30噸(含30噸)至300噸以下的冷庫製冷系統維修安裝或能承擔C照冷藏車維修安裝。
D類維修安裝企業
Ⅰ級企業:能獨立承擔戶式中央空調、商用空調機、商用廚房冰箱、冷櫃等所有家用(商用)製冷冷庫設備的單機和系統組件的維修安裝;
Ⅱ級企業:能獨立承擔家用空調器和家用電冰箱兩種以上家用(商用)製冷空調設備的維修安裝;
Ⅲ級企業:能承擔家用空調器和家用電冰箱或戶式中央空調、商用空調與商用廚房冰箱、冷櫃其中二種製冷空調設備的維修安裝阿特拉斯空壓機配件。
第八條 維修安裝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本專業經營業務范圍和服務規模相應的注冊資金;
(二)具有相應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特殊工種上崗持證率須達100%;
(三)擁有相應的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營業場地和設施;
(四)製冷空調設備維修安裝資質等級評審基本條件詳見附表。
第二章資質等級審批程序
第九條 新建維修安裝企業應向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由企業負責人簽署的資質審驗申報表;
(二)營業場所、設施等固定資產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及清單;
(三)企業章程;
(四)專業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名單、技術職稱證書及占從業人員比例;
(五)已完成相關設備維修安裝實例及接受服務企業的業績證明;
(六)其它有關文件。
第十條 申請領取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的程序如下:
(一)填寫《製冷空調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審驗申報表》並上報指定的有關資料。
(二)由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負責對維修安裝企業初審、維修安裝企業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後上報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審定。
(三)經中國設備管理協會批准後頒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並向社會公布。
(四)企業被吊銷資質證書不滿六個月的,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十一條 對已開業的維修安裝企業,由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按本管理辦法進行審查,經初審合格者報中國製冷工業協會審定後,報中國設備管理協會批准,批准後頒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對不合格者,應限期整改。
第三章資質證書管理
第十二條 "製冷空調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由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製冷空調工程工作委員會統一發放管理。
第十三條 凡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在維修安裝合同和維修合格證書等文件上標明資質證書的等級和編號。
第十四條 申請資質證書的企業,應按規定向中國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交納資質認證評審費、年審費。評審費、年審費收費標准按中國設備管理協會、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檢查與監督
第十五條 資質證書實施年審制。年審合格的企業,由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在其資質證書上加蓋年審章。
第十六條 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應加強對維修安裝企業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在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內進行復查或不定期抽查。
第十七條 對已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有下例情況之一的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將依據實際情況分別進行通報、資質降級,直至吊銷其資質證書。
(一)因維修安裝質量低劣,引起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二)年審不合格或未報經年審的;
(三)將資質證書轉讓、出借其它企業使用的;
(四)犯有其它違反法規的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 製冷設備維修安裝企業對資質等級管理辦法的執行如有異議,可向中國設備管理協會、中國製冷工業協會反映,並請求復審。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屬中國設備管理協會、中國製冷工業協會。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的修改必須經中國製冷工業協會審定,中國設備管理協會批准。
❽ 製冷三級資質需要什麼條件
(一)由企業負責人簽署的資質審驗申報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和企業章程;
(三)營業場所、設施等固定資產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及清單;
(四)提供申報類級別的相應數額的製冷、暖通空調等機電專業的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特殊工種人員及對應的技術職稱證書、技術工人等級工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五)已完成的維修安裝項目業績及用戶確認的業績質量證明;
(六)其它有關資料。
❾ 如何辦理製冷設備生產許可證
需要辦生產許可證。
具體申請方法可參見《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如下:
3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3.1 有營業執照;
3.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3.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3.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3.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
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4 許可程序
4.1 申請和受理
4.1.1 企業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4.1.1.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
「產品品種、規格型號」一欄填寫企業申證產品的產品品種、具體規格型號和容量范圍,封面「產
品類別」和「產品名稱」欄均填寫「製冷設備」;
4.1.1.2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覆蓋申報的產品;
4.1.1.3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三份(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
(以上材料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及審查中心各一份。)
4.1.2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並
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 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 日內向企業
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
理;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行政許可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要求的,應當作出不予
受理的決定,並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8
4.1.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 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審查部。
4.1.4 自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作出生產許可受理決定之日起,企業可以試生產申請取證產品。
企業試生產期間,必須在每一產品品種中至少提取一台,經承擔製冷設備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任務
的檢驗機構依據本實施細則的規定檢驗合格,並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明「試製品」後,方
可銷售。對國家質檢總局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企業從即日起不得繼續試生產該產品。
4.2 企業實地核查
4.2.1 審查部應當指派2 至4 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審查組成員不得全部來自同一單位,要由
技術機構、行業協會、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等不同單位人員共同組成,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的人員可
以審查員或觀察員的身份參與企業實地核查。
4.2.2 審查部應制定核查計劃,提前5 日通知企業,同時將核查計劃抄送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
公室。
4.2.3 審查組應當按照《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辦法》(見5.3)進行實地核查,
並做好記錄。核查時間一般為1~3 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4.2.4 審查組在實地核查結束前向企業報告核查情況,並核實企業名稱、住所及生產場地;如
能當場確定核查結論的,審查組應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核查結論(核查記錄和核查報告),並留存
企業備案(復印件),並應向企業說明:該企業審查全部合格後(包括抽樣檢驗),企業所取證書的
內容(包括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產品單元、產品明細);不能當場確定核查結論的,審查部
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核查結論。
4.2.5 審查部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 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核
查結論及不合格項報告(包括對不合格項的事實描述和整改要求)告知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4.2.6 對於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已受理的企業,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實地核查工作,如無正當理由
拒絕實地核查的應當按企業審查不合格處理。
4.2.7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並由國
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2.8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產品抽樣檢驗,企業審查工作終止。
4.3 產品抽樣與檢驗
4.3.1 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根據《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抽樣規則》(見5.4.1)抽
封樣品,告知企業所有承擔該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由企業自主選
擇,並填寫《製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抽樣單》(見5.4.1)一式三份。
4.3.2 經實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樣檢驗的,應當告知企業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 日內將樣品送達
檢驗機構。需要現場檢驗的,由核查人員通知企業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驗。
4.3.3 檢驗機構應當在收到企業樣品之日起20 日內完成檢驗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一式四份
(企業、審查部、審查中心和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各一份)。產品檢驗時間不計入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期
限。
4.3.4 對於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已受理的企業,企業應當積極配合產品抽樣和檢驗工作,如無正
9
當理由拒絕產品抽樣和檢驗的應當按企業審查不合格處理。
4.3.5 企業產品檢驗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並由國
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4 審定與發證
4.4.1 審查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核查記錄、核查報告和產品檢驗
報告以及企業向公眾宣示的產品樣本、規格書、說明書等相關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並自受理企業
申請之日起40 日內將申報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4.4.2 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0 日內完成上報材料的審查,並報全國許可
證辦公室。
4.4.3 國家質檢總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 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符合發證條件
的,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 日內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應當自
作出決定之日起10 日內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4.4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將獲證企業名單以公告、網路(http://www.aqsiq.gov.cn)等方式向社
會公布。
4.5 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
4.5.1 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
可以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能以所屬單位名義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4.5.2 各所屬單位無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可以與集團公司一起提出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4.5.3 其他經濟聯合體及所屬單位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的,參照集團公司辦證程序執行。
❿ 製冷設備維修安裝資質如何辦理
中國冷庫設備與冷藏車設備維修安裝運行企業能力等級資質
一、企業基本情況
1、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企業已開業一年,經營范圍必須包括製冷空調設備維修服務項目的說明,注冊資本必須達到申報水平標准,營業執照必須在有效期和年審有效期內。
2、法定代表人證件、身份證。
3、營業場所使用權或所有權證明。
4、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必須與營業執照一致,如有變更,必須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變更受理證明)
5、企業技術管理文件:維修安裝工藝文件、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體系、服務管理體系。
6、 購買原值5000元以上的設備、量具、儀器、工具和工程車輛時,必須附發票,並在設備照片上註明設備名稱。
7、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二、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數據
1、 所有工程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的名冊。
2、 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國家人事部門和國家法定專業部門頒發的製冷、暖通空調及相關機電專業的職稱或資格證書。
3、熟練工人必須有製冷工人、製冷和空調設備維護工人、製冷和空調操作員、製冷劑回收操作員、空調和通風系統清潔工、,由國家勞動部認可的技術培訓機構或國家工業專業組織、國家勞動部認可的特種作業電工評定頒發,技術監督、電力監督部門焊工等相關專業特種作業證
4、 所有證書復印件應有清晰的照片、證書編號和發證單位印章,包括證書封面+所有內芯。
三、維護和安裝工程的實施
1、 資質等級認證基本條件表中所列的「年營業額」為年度維護安裝工程業績之和。年營業額計算不包括維護和安裝項目所采購的設備和主要材料的金額。
2、 報告「年營業額」的項目應附有:合同+發票+竣工驗收報告。
3、 業績報告要求:
申請A類中央空調設備維修安裝企業(活塞式、渦流式、螺桿式、離心式、吸收式製冷及熱泵機組;蓄冷、蓄熱設備、蒸發冷卻設備、空氣處理設備等系統部件)。
申請A類和各級的企業必須具備相應數量主機類型的維護和安裝性能。
B類凈化空調設備維修安裝申請企業(按凈化等級劃分):
申請乙級的企業必須申報符合相應凈化等級的工程材料。在上報年度周轉材料時,不僅要提交合同、發票和竣工驗收報告,還要提交第三方(具有試驗資質的單位)凈化空調系統的清潔度試驗報告。申請時填寫項目信息和質量反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