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停車位旁邊有消防栓,車門打不開,消防栓也無法正常使用,如何處理
這個應該是開發商設計問題,估計沒法改了,還好是右邊車門,基本不影響車輛開門,至於消防栓使用,如果要用的時候挪開車就可以了
B. 車位旁有消防箱怎麼辦
如果是可移動消防箱,聯系物業看是否可以調換位置,固定在牆體上的就改變不了,協商物業調換車位。
C. 消防設備應該如何管理和使用消防栓沒有水造成火災損失擴大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消防設備設施由使用單位管理管理,如果有多個產權的可以委託來共同管理,比如小區裡面委託物業公司來對消防設施進行管理。
如果由於管理單位管理不當造成火災損失擴大,應由管理單位來承擔責任。
D. 小區消防設備沒得,找哪個部門投訴
你好,沒有消防設備,小區也是不能交付使用的啊。也應該驗收不合格啊。可以找房建管理局和消防大隊。。。。因為驗收是消防大隊來驗收的。你可以首先找下房建局問問看。因為小區住房審批什麼的,應該是他們吧。。。。如果真的要鬧,記得要聯合更多的業主,還要收集好證據。。。。。也可以市長信箱投訴,不知道你們那邊有沒有12345政府投訴電話,有的話,直接投訴,然後政府會直接把問題發給直屬單位解決的,最後政府還會打電話給你詢問解決情況的。
E. 定了個地下車位,可是旁邊有消防栓,不知道影響大不大
地下車位旁邊有消防栓並沒有任何影響。
【法律分析】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法律給予業主約定車位、車庫權屬的權利。這樣的規定可以充分滿足民法領域的意思自治原則。權利人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行使、處分自己的權利,通過自治的方式來協調各方的利益,有利於定紛止爭。權利人本身必定是其利益的最佳代表,其對財產的使用、處分所作出的決定也必定更具有說服力的。
【個人建議】
你如果沒有交全款的話,可以直接選擇換一個車位,這樣可以更好的不影響你的生活,同時如果已經繳納全款的話,車位旁邊有消防栓也並不會對你的停車造成一定影響,而且在出現事故之後,在消防栓旁邊還可以更快的解決問題。我建議你再買車位之前提前看好規劃圖。這樣可以更好的降低你的損失。
【拓展資料】
小業主與強勢的開發商相比,完全處於弱勢地位,是實質上的不平等,因此僅僅給予雙方意思自治的權利,不利於保護弱勢方小業主的權利。為了進一步保護小業主平等協商的權利,可以將國家強制力的保護作為小業主在約定車位、車庫權屬時的一個輔助手段。
面積分攤說指的是依照小區車位、車庫的建築面積是否計入小區的公攤面積作為判斷車位、車庫權屬的依據。一般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都有對公攤面積的約定。依據相關的規定,房屋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面積與公用面積的總和,由攤得公共面積的業主來共同享有公用面積的產權。因此有學者指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註明的分攤范圍,是我們判斷附屬設施所有權是否屬於全體業主的基本依據。16如果小區車庫和車位在銷售中並沒有被計算在分攤面積范圍之內,那麼車位、車庫的產權應當歸開發商所有。
若反之,那麼業主應當可以享有車位、車庫的產權。這種做法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找到了業主與開發商間及各業主間的平衡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車庫大多作為小區的專有部分,其有獨立的產權。
F. 地下車位後面有消防箱,有問題么
您好,
若車子停靠時,遮擋了消防栓箱,影響消防安全的情況,將會被督促整改。具體看車停的位置距離消防栓有多遠,如果超出1.2米的話就是合格的,少於1.2米你就可以向當地消防部門舉報投訴。
《消防法》第2章第28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60條規定,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對單位可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如果發現身邊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可撥打電話96119進行舉報,消防部門將及時予以處理。
如有疑問,歡迎詢問
G. 定了個地下車位,可是旁邊有消防栓,不知道影響大不大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07
H. 車位旁有消防箱,物業可以幫助挪動位置嗎
這個原設計安裝的消火栓一般都是在車位旁邊的,不影響使用的,這個不需要移位更改。
I. 小區消防設施屬於哪個部門管
根據《消防法》
第十八條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
根據《 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
5.3 物業服務企業應履行下列職責:
a) 制定並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員,成立志願消防隊伍,制定並落實管理區域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b) 配合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員會開展消防工作,落實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消防安全防範服務事項;
c) 組織對物業服務企業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d) 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暢通,保障消防車作業場地不被佔用;
e) 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標志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f)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演練;
g) 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發現火災及時報警,積極組織撲救,並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事故調查。
J. 消防通道被佔用歸誰管
消防管理監督部門。先用消防通道違反了消防法,這個物業公司或者消防管理部門,當地派出所,消防應急管理局都可以反應投訴的,最簡單的是撥打96119投訴。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撲救火災、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減少火災損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隨便佔用,必須時刻保持暢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將給小區業主生命財產帶來重大隱患。如果業主發現消防通道被佔用,可以報警處理,根據《消防法》規定,物業公司應當對小區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同時明確禁止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屬於禁停區域,交警部門將進入小區對亂停車進行勸導或處罰。針對小區消防通道被佔用不同狀況,消防部門應會同轄區派出所、交巡警部門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相應的解決對策。一是結合小區現有車位,做好「封閉式小區」的車位調配。經業主同意,在保障消防通道暢通的前提下,由交巡警部門合理利用小區道路施劃停車泊位。小區內用作單側停車的道路,其最低寬度不得小於4米;連接小區進出的主要通道如設置單側停車,其最低寬度不得小於6米。小區汽車停放點的出入口應不少於2個。小區防火間距內和消防通道、消防車回車道或回車場、高層建築消防登高面及登高作業場地不得設置停車泊位。消防栓附近10米之內不得停靠車輛,並設立明顯的禁停標志。二是擴大停車范圍,解決開放式住宅小區或停車泊位嚴重不足小區的實際困難。交巡警部門應主動會同消防部門、派出所對周邊道路網路條件、交通組織和交通流量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合理利用支路、背街小巷、建築物間空檔施劃夜間臨時停車泊位,供居民停放車輛。施劃停車泊位要按照省建設廳、公安廳《城市道路內汽車停車泊位設置標准》和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江蘇省佔道機動車臨時停車場設置規范(試行)》的要求實施。機動車道寬度不能達到要求的,可根據兩邊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的情況,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通行的情況下,借用部分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施劃停車泊位,但施劃停車泊位後的道路通行最低寬度應滿足不低於4米的消防車輛通行要求。
法律依據:我國《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私人車輛佔用消防車輛是小區消防車道阻塞的最主要因素,由於小區停車場不夠或者收費昂貴,很多業主都將車停在小區消防通道,這樣往往延遲消防救援黃金時間,給發生火災的業主造成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