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製冷機房的布置的要求
製冷機房應盡可能靠近冷負荷的布置,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R22、R134a等壓縮式製冷裝置,可布置在民用建築、生產廠房及輔助建築物內,也可布置在地下室,但不得直接布置在樓梯間、走廊和建築物的出、人口處。
氨壓縮式製冷裝置應布置在隔斷開的房間或單獨的建築物內,且不得布置在地下室,也不得布置在民用建築和工業企業輔助建築物內(輔助設備可布置在室外)。
② 氨機房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有哪些
氨機房的事故隱患點:
1、設置2台以上事故排風機,在製冷機房正常工作狀態下,採用部分事故排風機兼做日常排風的作用,在事故狀態下所有事故排風機全部開啟。
2、氨製冷機房的事故排風機必須選用防爆型,排風口應位於機房側牆高處或屋頂。 3、在製冷機房控制室排風機控制櫃上和製冷機房門外牆上應安裝事故排風機人工啟停控制按鈕。
4、氨製冷機房應設置氨氣濃度報警裝置,當空氣中氨氣濃度達到100ppm或150ppm時,應自動發出報警信號,並應自動開啟製冷機房內的事故排風機。氨氣濃度感測器應安裝在氨製冷機組及貯氨容器上方的機房頂板上。
5、事故排風機應按二級負荷供電,當製冷系統因故障被切除供電電源停止運行時,應保證排風機的可靠供電。
6、辦公、更衣、休息應設置在首層,且應至少有一個獨立的安全出口 7、氨製冷機房和變配電所的門應採用平開門並向外開啟。
8、氨壓縮機房、設備間、樓梯間、穿堂等部位應設置消火栓系統。 9、大型冷庫、高層冷庫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0、製冷機房內的氨壓縮機、貯氨罐等部位宜設置開式噴淋系統。
11、穿過庫房隔熱層的電氣線路應採取穿管保護,且應選取耐低溫絕緣電纜。 12、氨製冷機房、配電室等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裝置,照明燈具應選用防爆型的,並應保證火災時一定的照度和持續時間。
③ 涉氨製冷是什麼
涉氨製冷企業液氨使用安全資料都在這里了
內容劃分
一、液氨的危險特性及危害
二、氨的製冷原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四、涉氨製冷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五、應急管理
一、液氨的危險特性及危害
液氨為液化狀態的氨氣,又稱為無水氨,是一種無色液體,具有腐蝕性,且容易揮發。它是氣態氨加壓到0.7~0.8MPa時形成的,同時放出大量的熱,相反液態氨蒸發時要吸收大量的熱,由於其良好的熱力學性能,液氨作為製冷劑被廣泛用於製冷系統。
液氨是有毒的,氨氣具有強烈的刺激性臭味,對人體有危害。在空氣中氨的濃度達到0.5-0.6%(按體積計算)時,人在其中停留半小時即可中毒,濃度超過0.6-1%時可能會造成死亡事故。
常溫下氨是一種可燃氣體,但較難點燃。達到11-14%時可以點燃,達到16-25%時如遇明火會引起爆炸(爆炸極限為16%~25%)最易引燃濃度為17%。產生最大爆炸壓力時的濃度為22.5%。
氨泄漏不僅對大氣可造成污染,而且對動、植物具有相當的毀滅性。液氨飛濺到人體皮膚上還會造成凍傷。
液氨在工業上應用廣泛,具有腐蝕性,且容易揮發,所以其化學事故發生率相當高。
近年來涉氨企業事故頻繁,如:
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6·3」特別重大燃燒事故,造成120人遇難,70人受傷;
2013年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實業有限公司發生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7人重傷,18人輕傷。
二、氨的製冷原理
氨作為製冷劑,低壓氨蒸汽經過壓縮機被壓縮成高壓氣體,經過氨油分離器分離壓縮機帶出的冷凍油霧後,進入冷凝器被冷凝成高壓液氨,進入貯氨器。高壓液氨經過節流閥降壓後,通過直接膨脹供液、氨泵強制供液(低壓循環桶)、重力供液(氨液分離器)等方式送入蒸發器,吸收外界的熱量(製冷)由液態轉化為氣態,再次被壓縮機壓縮。
為確保製冷壓縮機吸入氣態製冷劑,通過氨液分離器、低壓循環桶將未被完全蒸發的製冷劑液體留在容器中繼續供給蒸發器吸熱製冷;通過集油器收集壓縮機帶到系統中的冷凍油,適時排除系統;通過空氣分離器,排除系統內空氣等不凝性氣體,避免影響換熱效率。
製冷系統根據應用領域的不同,溫度要求,場所要求,採取不同的製冷方式,如直接蒸發製冷系統、載冷劑間接製冷系統、復疊式製冷系統等。直接蒸發製冷系統如圖1所示。
壓縮機排出高壓氨蒸汽,經冷凝器冷凝後成為高壓液體;高壓液氨經節流裝置後進入蒸發器,吸收熱量(製冷);離開蒸發器,氣態製冷劑被壓縮機吸入壓縮成為高壓的蒸汽。
載冷劑間接製冷系統如圖2所示。直接蒸發製冷系統的蒸發器被冷凝蒸發器替代,直接蒸發系統的製冷劑通過冷凝蒸發器吸收載冷劑的熱量,載冷劑溫度降低;低溫載冷劑進入貯液器,經泵加壓送至蒸發器,吸熱後溫度升高,再次進入冷凝蒸發器,進行放熱降溫過程。
液氨使用安全課堂(第二課)
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1、涉氨製冷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並嚴格落實。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個體防護裝備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等。
3、安全操作規程應根據氨製冷系統配置情況,制定製冷壓縮機操作規程、壓力容器操作規程、壓力管道操作規程、製冷系統充氨操作規程、製冷系統除霜操作規程、製冷系統加/放油操作規程、速凍裝置操作規程(如系統中設置)、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救護設施操作規程和交接班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4、對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應進行傳達、學習和培訓,並做相關記錄。
四、涉氨製冷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1、證照方面
涉氨製冷企業應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製冷運行的作業人員要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
3、安全間距的相關規定
依據:
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3.4.1條
2)《冷庫設計規范》(GB50072-2010)第4.1.9條
3)《氨製冷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SBJ12-2011)第4.4.3、4.4.6條等
說明:冷庫庫房視其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屬於丙、丁類或戊類倉庫(如:魚肉間為丙2類,儲冰間為戊類),氨壓縮機房屬於乙類廠房,變配電室屬於丙類廠房,魚肉蔬果加工間屬於丙類或丁類廠房;住宅、辦公、商業等建築均屬於民用建築。
1)單層、多層乙類廠房與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丙類廠房(倉庫)之間間距不應小於10m,與三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丙類廠房(倉庫)之間間距不應小於12m。
2)單層、多層乙類廠房與高層丙類廠房(倉庫)之間間距不應小於13m。兩座廠房相鄰較高一面的外牆為防火牆時,其防火間距不限,兩座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廠房,當相鄰較低一面外牆為防火牆且較低一座廠房的屋頂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甲、乙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0m。
3)單層、多層乙類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應不小於25米,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50米。
4)辦公室、休息室不應設置在液氨廠房內,當必須與本廠房貼鄰建造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不燃燒體防爆牆隔開和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等。
5)庫房與製冷機房、變配電所和控制室貼鄰布置時,相鄰側的牆體,應至少有一面為防火牆,屋頂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
6)其他要求參見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3.4.1條的防火間距要求。
4、設備、設施方面
1)液氨管線嚴禁穿過有人員辦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築物。
2)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
3)快速凍結裝置回氣集管端部封頭等焊縫質量要符合規范要求。
4)熱氨融霜工藝,必須採取有效的超壓導致泄漏的預防措施。
5、涉氨製冷企業應達到以下要求,否則,應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改,並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生產經營:
1)冷庫及製冷系統應由具備冷庫工程設計、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
(1)冷庫(冷藏庫)應由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具備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工程設計專業資質和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的冷藏庫專業、專項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設計必須由取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進行。
(3)冷庫應由具備冷庫工程設計、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等。
2)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
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
氣調式冷庫、室外拼裝式冷庫參照《冷庫設計規范》(GB50072-2010)第6.2.7條執行。
應採用載冷劑間接製冷系統或採用其他製冷方式為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降溫(載冷劑間接製冷系統指:先通過製冷劑蒸發器冷卻載冷劑,再利用載冷劑冷卻要被冷卻的物體或空間的製冷循環系統)。
3)液氨管線嚴禁通過有人員辦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築物。
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應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 禁止氨製冷系統管道穿過人員辦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築物及冷庫、加工車間內人員辦公、休息的房間。避免發生氨製冷系統管道泄漏給房間內人員帶來的危險。
4)氨製冷機房貯氨器等重要部位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儀器,並與事故排風機自動開啟聯動。
(1)氨製冷機房應設置氨氣濃度報警裝置,當空氣中氨氣濃度達到100ppm或150ppm時,應自動發出報警信號,並應自動開啟製冷機房內的事故排風機。氨氣濃度感測器應安裝在氨製冷機組及貯氨器上方的機房頂板上。
(2)速凍設備加工間內當採用氨直接蒸發的成套快速凍結裝置時,在快速凍結裝置出口處的上方應安裝氨氣濃度感測器,在加工間內應布置氨氣濃度報警裝置。當氨氣濃度達到100ppm或150ppm時,應自動發出報警信號,並應自動開啟事故排風機、自動停止成套凍結裝置的運行,漏氨信號應同時傳送至製冷機房控制室報警。
5)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應定期檢驗。
(1)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是指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按照一定的時間周期,在壓力容器停機時,根據本規則對在用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所進行的符合性驗證活動。
壓力容器一般於投用後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以後的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根據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按以下要求確定: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監控使用,其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確定,累計監控使用時間不得超過3年,在監控使用期間,使用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監控措施;
4.安全狀況等級為5級的,應當對缺陷進行處理,否則不得繼續使用。
(2)管道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在線檢驗是在運行條件下對在用管道進行的檢驗,在線檢驗每年至少1次;全面檢驗是按照一定的檢驗周期在管道停車期間進行的較為全面的檢驗。
(3)安全保護裝置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安全保護裝置的定期檢驗按照壓力管道定期檢驗等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
6)庫區及氨製冷機房和設備間(靠近貯氨器處)門外應按有關規定設置消火栓,應急通道保持暢通。
7)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冷庫,應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等。
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第4.1.2條規定:危險化學品臨界量的確定:毒性氣體氨的臨界量為10噸。用氨量應為系統中氨液的總量,在正規的設計圖紙中均有註明。
(1)液氨製冷企業應對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准,並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2)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出具有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並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執行。
(4)配備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間斷採集和視頻監控、監測系統以及氨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和事故聯動防爆排風機,並具備緊急停車功能。
(5)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定期檢測、檢驗,並作好記錄,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6)液氨製冷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機構,明確責任人,並健全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制度。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配備至少兩套以上全封閉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
(7)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制訂應急處置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8)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具體包括:
A. 辨識、分級記錄;
B. 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徵表;
C. 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D. 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E.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F.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檢測、檢驗結果;
G. 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H. 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I. 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J. 重大危險源場所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K. 設備管理檔案其他文件、資料。
④ 氨製冷機房與周圍的辦公室等民用建築防火間距至少距離多少米
由於鍋爐房是具有一定爆炸性危險的建築,其對周圍的危害性極大,因此對新建鍋爐房的位置原則上規定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物內。鍋爐房與建築物安全距離是:一類高層15米,多層13米,裙房10米。鍋爐房一般為丁類廠房。裙房:與高層相連的裙房的高度一般不超過24m至於與製冷機房的距離沒有具體的要求,但是不建議放在一起,若非要放在一起,根據《鍋爐房設計規范》,對鍋爐房的牆體和位置都有相應的防爆等規定,可根據相關規范進行設計施工
⑤ 涉氨製冷企業停電前後的注意事項
摘要 您好!
⑥ 氨製冷設備和氟1製冷設備能放在一個機房嗎
不能。
氟製冷設備所有的部件都怕氨,只要氨製冷設備發生氨泄漏,氟製冷設備就會損壞。
對於這種情況,兩類設備肯定是要分開不同機房的。
⑦ 氨氣為什麼能做製冷劑。。
製冷劑的主要技術指標有飽和蒸氣壓強、比熱、粘度、導熱系數、表面張力等。
氨具有優良的熱力學特性,以便能在給定的溫度區域內運行時有較高的循環效率。具體要求為:臨界溫度高於冷凝溫度、與冷凝溫度對應的飽和壓力不要太高、標准沸點較低、流體比熱容小、 製冷劑絕熱指數低、單位容積制熱量較大等;具有優良的熱物理性能
具體要求為:較高的傳熱系數、較低的粘度及較小的密度;具有良好的化學穩定性 要求工質在高溫下具有良好的化學穩定性,保證在最高工作溫度下工質不發生分解;與潤滑油有良好互溶性 。
⑧ 請問氨壓縮機房和氨管道的設計有什麼安全要求
我不是這行的,找來的東西是網上的。你參考以下:
.2.1 氨壓縮機房宜安裝氨氣濃度自動測量裝置,當氨氣濃度接近爆炸下限的10%時,應能發出報警信號。
7.2.2 氨壓縮機房宜設控制室,控制室應位於機房一側。在正常運行中會產生火花的氨壓縮機啟動控制設備、氨泵及空氣冷卻器(冷風機)等動力的啟動控制設備不應布置在氨壓縮機房中,庫房溫度遙測、記錄儀表等不宜布置在氨壓縮機房中。
7.2.3 每台氨壓縮機或氨泵的電動機均應裝設電流表。同一台空氣冷卻器(冷風機)的數台電動機可共用一塊電流表,共用一組控制電器及短路保護電器,但每台電動機應單獨設置過載保護。
7.2.4 每台氨壓縮機應在機組控制台上裝設緊急停車按鈕。
7.2.5 氨壓縮機房的事故排風機應採用防爆型電動機,當製冷系統發生意外事故而被切斷供電電源時,應能保證事故排風機的可靠供電。事故排風機的過載保護宜作用於信號報警系統而不直接停排風機。事故排風機的控制按鈕箱應在氨壓縮機房門外側的牆內暗裝。
7.2.6 氨壓縮機房的動力設備宜由低壓配電室按放射式配電。動力配線宜採用銅芯絕緣電線穿鋼管埋地暗敷或採用無銷裝銅芯電纜在電纜溝內敷設。
7.2.7 氨壓縮機房的照明方式宜為一般照明,照度設計宜為50~75l×,應選用防爆類型的熒光燈具,在設備間操作平台部分也可選用防爆類型的白熾燈具。照明線路宜採用截面不小於1.5mm3 的銅芯絕緣電線穿鋼管明敷。
7.2.8 氨壓縮機房宜設置應急照明,可選用自帶蓄電池組的防爆類型的應急照明燈具,應急照明持續時間不應小於30min。
⑨ 配電房和氨製冷機房要設置哪些消防滅火設備
這個氨氣製冷機房需要社會自自動噴淋冷卻裝置和可燃氣體探測器,配電室根據要求的可以採用超細水霧滅火或者氣體滅火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