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行為為設備操作違章行為
違章行為有以下幾種情況:
1、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2、進入機械設備內搶修運轉部件不設人監護或未採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
3、任意開動非本工種設備。特種作業 未取證者獨立操作;
4、超限使用設備;
5、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
6、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時不使用;
7、開動已查封的設備;
8、任意拆除設備的安全裝置;
9、不按規定使用吊、索具;
凡是違反設備操作規程的行為都屬於違章操作。
其中,各種設備都有各種設備相對獨立的操作規程,違反了那一類、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就屬於違反這類設備操作規程;
例如:手工鑽床操作不許戴手套;電工上崗必須穿戴絕緣用品。一旦違反這些規定,就屬於違規。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並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其他有關人員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的;
(二)違章指揮從業人員或者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的;
(三)發現從業人員違章作業不加制止的;
(四)超過核定的生產能力、強度或者定員進行生產的;
(五)對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設施、設備、器材、危險物品和作業場所,擅自啟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其他安全問題的;
(七)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法下達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
㈡ 什麼是三違行為
三違行為是指在生產、作業和日常工作過程中,作業人員出現的違規操作、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以下是關於三違行為的
一、違規操作行為
違規操作行為指的是在生產操作中,員工沒有按照既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或相關安全規定執行,而是採取了錯誤或不符合標準的工作方法。這種行為可能導致設備損壞、產品質量下降甚至引發安全事故。例如,未經許可擅自操作機器設備、調整工藝參數等都屬於違規操作行為。
二、違章作業行為
違章作業行為是指在作業過程中,員工明知故犯作業規范和安全制度,冒險進行危險作業的行為。這種行為往往出於僥幸心理或為了節省時間而忽視安全規定,可能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事故。如未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無證從事特種作業等都屬於違章作業行為。
三、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是指員工在工作中不遵守企業的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影響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的行為。這些行為可能表現為工作態度散漫、遲到早退、脫崗睡崗等。雖然這些行為短期內可能不會造成嚴重後果,但長期下去會影響工作效率和團隊協作,甚至可能引發安全事故。
總之,三違行為是嚴重的安全隱患,對企業和員工都具有極大的危害。企業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獎懲機制,以杜絕三違行為的發生,確保生產安全。
㈢ 在變電站內工作常見的一般違章行為有哪些
在變電站內工作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仍會遇到一些常見的違章行為。例如,未經許可擅自進入正在運行的設備區域,這不僅會干擾正常的工作流程,還可能帶來安全隱患。另外,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如安全帽、絕緣鞋和防護眼鏡,也是一大常見問題,這會增加作業人員受傷的風險。操作人員未按規程進行設備檢修或維護,忽視了定期檢查和維護的重要性,可能導致設備故障,影響供電穩定。還有,未進行充分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員不了解操作規程和潛在風險,容易引發事故。
此外,部分員工對變電站內設備的巡視和檢查不夠細致,未能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隱患,這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同時,違規操作,如未經許可擅自改變設備運行狀態或參數,也時有發生。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安全操作規程,還可能對電網的穩定運行造成威脅。為避免這些違章行為,變電站管理者需要加強培訓和監管,確保每位員工都熟悉並遵守相關規章制度,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在實際操作中,班組長和值長肩負著重要的職責,他們需要確保班組成員的安全文明生產,制定並執行工作計劃,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同時,他們還應定期檢查設備狀況,對存在的缺陷進行核實和處理,確保設備安全穩定運行。通過加強管理,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可以有效減少違章行為的發生,保障變電站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