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低壓設備上工作必須執行的安全規定有哪些
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1987年1月2日 電子工業部(87)電生字8號文頒發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水利電力部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結合電子工業特點,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特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 電力設備運行,應以安全為主,全面執行「安全、可靠、經濟、 合理」的八字方針。
第三條 一切電氣值班人員,維護檢修、施工安裝、試驗、 設計和主管領導及技術主管人員,必須執行本規程。禁止非電氣人員修理、拆卸電氣裝置。
第四條 本規程適用於10千伏及10千伏以下供配電系統; 35千伏以上供電系統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第五條 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本規程,足以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現象時, 應予制止或拒絕執行之。
第二章 電氣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第一節 一 般 規 定
第六條 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高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伏以上者。低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七條 電氣工作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經醫生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疾病;
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且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國家的有關規程及本規程,並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
3.必須會觸電急救法和電氣防火和救火方法。
第八條 電氣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凡沒有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均得按有電看待,不得隨意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
第九條 供電設備無論儀表有無電壓指示,凡未經驗電、放電,都應視為有電。
第十條 經批准同意停電時,應按范圍停電,不得隨意擴大停電范圍。
第十一條 所謂運行設備系全部帶電或部分帶電,或一經操作即可帶電的設備。
第二節 變電站值班工作
第十二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除符合第七條規定外, 還應熟悉所管范圍內電氣設備性能,一、二次結線圖,並能熟練地進行操作與事故的處理。
第十三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特殊情況下僅留1人時, 此人必須具有獨立工作和處理事故的能力,並只能監護設備運行,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第十四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主要工作:
1.監護儀表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正確果斷地排除故障和事故;
2.根據負荷大小、設備狀況、檢修試驗等任務,調整運行方式,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配合完成作業任務;
3.嚴肅認真,正確無誤地記錄運行日誌,按時抄報所規定的表單和報表;
4.做好調荷節電工作;
5.做好設備缺陷的檢查記錄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
6.保管好站內消防器材及常用工具;
7.做好設備和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工作。
第十五條 未經批准不得進入變電站,外來參觀檢查人員,進站必須進行登記。
第十六條 值班室應具備下列資料和工器具:
1.供配電設備運行模擬圖和主接線圖;
2.與實際相符合的圖紙;
3.合格的常用測量表計;
4.臨時攜帶的照明工具;
5.常用的電工、鉗工工具及維護材料;
6.合格的安全用具;
7.電氣消防器具。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三節 變電站交接工作
第十八條 交班者要盡力為下一班創造有利條件,並事先做好下列工作:
1.核對好運行模擬圖;
2.整理好運行記錄及上級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業務及指令等;
3.整理好本班內的重要操作、故障、事故的發生處理記錄,並提出下一班應作的工作;
4.整理好值班室存放的圖紙資料、工器具等;
5.審查整理操作票和工作票;
6.完成清潔衛生工作。
第十九條 接班人員應提前10~15分鍾到達現場,並詳細了解、 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況下不得交接班:
1.接班人醉酒或主要值班人未到;
2.接班人員未弄清情況;
3.事故期間或正在進行倒閘操作。這時的工作應以當班人員為主,接班人員在當班班長統一領導下協助工作。
第二十一條 在交接清楚之後,由值班班長在值班日誌上簽名。
第四節 電氣設備的巡視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 巡視檢查一般必須兩人進行, 其中至少1人必須符合第十二條的規定;主管技術員、值班長、技術主任允許單獨巡視檢查設備,巡視檢查期間,一般不得打開電氣設備遮欄進行工作,對工作量不大,在符合下列條件時,准許打開遮欄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
1.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
2.人體對帶電部分的最小距離為6千伏及以下≥35厘米;10千伏≥70厘米;
3.接地情況良好;
4.6~10千伏系統沒有單相接地現象。
第二十三條 巡視檢查時,應帶常用工具、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手電筒及記錄本等,以備使用。
第二十四條 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 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在上述范圍內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五節 倒 閘 操 作
第二十五條 倒閘操作必須根據電力調度員或主管領導的命令, 受令人復誦無誤後執行,監護人由技術業務比較熟練的擔任。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第二十六條 倒閘操作順序為:合閘送電先合電源側刀閘,後合負荷側刀閘, 最後合具有滅弧能力的油開關或空氣開關;斷電順序與上述相反。用跌落式保險操作,送電時先合邊相,最後合中相;斷電與上述相反,斷合時還應考慮風向,禁止用無滅弧能力的刀閘開關帶電拉合。
第二十七條 下列倒閘操作,必須簽寫操作票:
1.供電系統變壓器的並列和解列;
2.10KV高壓設備超過兩項以上的倒閘操作。(上述重要操作, 由電力調度員或主管技術員簽發操作令)
第二十八條 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1.電網限負荷時停送油開關或其它開關的單一操作;
2.事故處理。
第二十九條 倒閘操作票的填寫,按實際運行模擬圖, 填寫的主要內容:
1.操作任務;
2.發、受令人,操作人和監護人;
3.應斷、合的開關;
4.應退、投的保護和自動裝置;
5.應拆、裝的接地線;
6.重要的檢查修理項目;
7.操作起始時間及終結時間。
第三十條 操作時應對設備進行核對,檢查正確無誤,在執行過程中, 由監護人對照操作票發令,操作人要准確執行,操作中發生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須向電力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
第三十一條 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註明「作廢」字樣;已操作的註明「已執行」的字樣。上述操作票保存3個月。
第三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
第三十二條 保證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包括: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護制度;
4.工作結束和送電制度。
第一節 工作票制度
第三十三條 下列工作應填寫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
1.部分或全部停電工作;
2.設備雖不需要求停電,但靠近帶電設備需作遮欄,其它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需指出注意事項。事故緊急搶修設備,可以不填寫工作票,但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應滿足安全工作要求,並有監護人。
第三十四條 工作票由檢修工作負責人用鋼筆或原珠筆填寫清楚,一式兩份, 一份交工作負責人,一份由值班員保存。
第三十五條 工作票由主管技術員或動力部門主管負責人簽發。
第三十六條 工作票中有關人員應負的責任:
1.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是否合適,工作的必要性,應作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程;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3.工作許可人(值班員):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對工作票中所列的內容發生疑問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要求作詳細補充。
4.工作班中的成員:相互關心,相互監督,嚴格按安全規程進行工作。
第二節 工作許可制度
第三十七條 工作許可人(值班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後還應:
1.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並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2.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交待注意事項;
3.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完成上述許可手續後,方可開始工作。
第三十八條 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 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結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對方的同意。
第三十九條 當工作量大,需要長時間工作時, 應保留所作全部安全措施(以不妨礙其它設備的正常運行為原則),可不重復簽發工作票,但下次開展工作前由工作負責人會同值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完整,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第三節 工作監護制度
第四十條 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工作人員清楚交待任務、工作范圍、應注意事項、帶電的部位,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現場工作,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 當工作負責人需要暫時離開現場時,應指定監護人員代替, 並向代替人交待清楚有關事宜,同時通知全體工作人員。
第四十二條 若工作在兩地, 工作負責人可指派有實際經驗的人員到另一地去,但得把任務、注意事項交待清楚。
第四節 工作結束和送電制度
第四十三條 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負責檢查、清理工作現場, 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撤出全體工作人員,確保工作設備可以安全送電,再與值班人員辦理結束工作手續。
第四十四條 值班人員接到工作負責人的工作結束申請後, 應對工作設備進行檢查,符合運行要求後與工作負責人相互在工作票上簽名,註明結束工作時間,收回工作票。
第四十五條 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以前,值班人員不得將檢修設備合閘送電。在工作間斷期間,若緊急需要送電,必須根據工作負責人確切通知,全部工作人員已離開工作地點,拆除安全措施,用電設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方可送電。
第四十六條 已結束的工作票保存3個月。
第四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
第四十七條 在全部和部分停電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示牌,裝設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行並應有監視人。
第一節 停 電
第四十八條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於35厘米的設備;
3.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後面或兩側;
4.無法製作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而又影響工作的帶電設備。
第四十九條 在停電時,必須斷開各方面有關的電源, 停電必須有明顯可見到的斷開點,嚴禁帶負荷切合隔離刀開關。
第五十條 停電范圍以滿足安全工作為限,不能隨意擴大停電范圍, 在停電前應與水泵站、醫務室、鍋爐房等重要供電單位聯系,防止突然斷電造成不良的後果。
第二節 驗 電
第五十一條 驗電筆必須符合所驗設備的電壓等級, 使用驗電筆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驗電,(對6千伏以上帶電體驗電時,禁止驗電筆接觸帶電體)確認驗電筆良好,方可進行。驗電時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不許以電壓表和信號燈有無指示作為判斷有無電的依據。
第三節 裝設接地線(包括短路線)
第五十二條 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後,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放電, 並將三相接地短路,當工作設備有幾個方面可能來電,就掛設幾組接地線。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看得見的地方,但不得掛設在工作人員的跟前,以防突然來電時燒傷工作人員。
第五十三條 裝設接地線必須兩人進行。裝設時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 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上述規定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第五十四條 接地線應符合短路電流要求, 使用截面不得小於25平方毫米的多股軟裸銅線製作。接地線應有編號,並存放在固定地點。
第四節 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五十五條 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 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操作票或工作票中所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表示有人在設備上工作,不許送電; 「禁止合閘」標示牌表示運行中設備不許合閘,兩種不能混同使用。
第五十七條 在高壓設備內工作,安全距離不夠時,應設臨時遮欄; 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五十八條 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取掉已掛的各類標示牌、裝設的遮欄、 接地線等安全設施,若上述安全設施影響工作時,需取得工作負責人和值班人員同意後,方可更改
第五章 低壓帶電工作
第五十九條 在設備的帶電部位上工作或在運行的電氣設備外殼上工作, 均稱為帶電工作。
第六十條 不允許在6~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設備上帶電工作, 但可以進行低壓帶電工作。帶電工作必須兩人進行,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第六十一條 帶電工作時要扎緊袖口,使用安全絕緣工具進行操作, 不允許使手直接接觸帶電體,也不允許身體同時接觸兩相或相與地。
第六十二條 站在地上的人員,不得與帶電工作者直接傳送物件。
第六十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禁止帶電工作:
1.陰雨天氣;
2.防爆、防火及潮濕場所;
3.有接地故障的電氣設備外殼上;
4.在同桿多迴路架設的線路上,下層未停電,檢修上層線路或上層未停電且沒有防止誤碰上層的安全措施檢修下層線路。
第六章 在架空線路及電纜上工作
第六十四條 在架空線路及電纜上工作時,應做好安全組織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第六十五條 蹬木桿應先檢查桿根,當腐朽在1/3以上或有空心時, 應作加固措施。
第六十六條 在桿子未立妥、夯實之前,桿根挖空時,不許蹬桿工作。
第六十七條 工作人員上桿前應檢查安全帶、踩板、 腳扣等工具是否符合要求,並戴好安全帽。蹬桿位置選定之後,應綁好安全帶,安全帶不允許綁在橫擔或瓷瓶上,桿上所需的材料、工具不許投擲,應該用繩子拉吊。
第六十八條 在承力、轉角、耐張、終端等桿上工作時, 應檢查是否平衡(特別是當在斷線之後),否則應有臨時拉線或撐桿,防止傾倒。
第六十九條 下雨或雷雨快要來臨時,禁止蹬桿工作; 在桿上工作的人員應即速下桿。
第七十條 桿上工作放線、緊線時,要注意來往行人和車輛,在交通要道、 人多的地方,應有防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 在埋有電纜的地方動土,應經過機動科同意,並有人員監護指導, 挖出電纜應很好保護,移動時必須停電,工作要小心謹慎,防止損壞電纜。熬電纜膠時,應有專人看管,工作人員應戴帆布手套,穿鞋蓋,戴防護眼鏡。
第七十二條 製作環氧樹脂電纜頭和調配環氧樹脂工作過程中, 應採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第七章 在高壓設備二次系統上的工作
第七十三條 繼電保護的試驗和儀表的校驗,一般應將設備停電,並按工作票執行。
第七十四條 所有電流(壓)互感器的二次線圈,應有永久性的良好接地裝置。
第七十五條 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側不允許開路運行,開路運行會危及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第七十六條 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準短路運行,短路運行會危及設備安全。
第八章 在電力電容器上的工作
第七十七條 在電力電容器上工作,必須將電容器斷開電源,並做好安全措施,懸掛標示牌。工作前應對電容器充分放電。
第七十八條 380伏電容器放電裝置必須完整、齊全、可靠;10千伏電容器的放電電壓互感器一次迴路上不得接其它裝置。
第九章 暫設電源裝置
第七十九條 暫設電源裝置適用於10千伏及以下臨時用電設施的安裝。暫設電源是指由於生產和工作急需,不能及時裝設正式永久的供用電設施,均稱為暫設電源。
第八十條 暫設電源必須辦理審批手續,由使用單位填寫「暫設電源申請單」一式三聯,經電力主管部門批准。暫設電源使用期限一般為30天。到期拆除。 如需繼續使用,須辦延期申請手續,但延期不得超過30天,否則電力主管部門有權停止供電,並報廠部處理。
第八十一條 對於基建工程使用的電焊機、攪拌機、卷揚機及現場照明等,由建築部門按工期申請,經批准後接用,到期拆除。
第八十二條 暫設電源線路,應採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橡皮線,室內沿牆敷設,其高度不得低於2.5米,室外跨過道路時,不得低於4.5米, 不允許借用暖氣、水管及其它氣體管道架設導線,沿地面敷設時,必須加可靠的保護裝置和明顯標志。
第八十三條 架空線路可採用木桿、木橫擔。木桿的梢徑除應滿足機械強度外,一般不小於下列數值:
10千伏 150毫米
1千伏以下 120毫米
第八十四條 架空導線的截面,除應滿足安全載流量外,不應小於下表數值:
架空導線最小截面 單位:平方毫米
——————————————┬———————————————————————
導 線 類 別 │ 最 小 截 面
├——————————┬————————————
│ 10千伏 │ 0.4千伏
——————————————┼——————————┼————————————
銅 線 │ 16 │ 6
——————————————┼——————————┼————————————
鋁 線 │ 25 │ 10(多股)
——————————————┼——————————┼————————————
鋼 芯 鋁 線 │ 25 │
——————————————┴——————————┴————————————
第八十五條 變壓器容量≤180千伏安時,可用熔斷器保護並設有二次計量,變壓器及其配套設施,應加遮欄防護,遮欄高度不得低於2.5米。
第八十六條 低壓電表及計量裝置,可採用立式或表箱。分路在兩路及以下時,可不設總閘。
第八十七條 電動機及附屬設備(如起動器、開關、按鈕等)裝設在露天,均應有防雨措施並安裝牢固。
第八十八條 移動式電氣設備和器具,應採用橡皮護套絕緣軟線。與電源聯接,應採用開關、插頭座。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或掛在電源線上使用。 3千瓦及以上的電動機要配套完善的起動設備,並有可靠的接零保護。
第八十九條 行燈等手持式電動工具、器具應根據使用現場,分別採取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或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安全變壓器應採用雙圈的,
一、二次側應有熔斷器保護。
第九十條 臨時照明和節日彩燈的安裝要求:
1.工地辦公室、工作棚及現場地的臨時燈線路,應採用橡皮線, 燈具對地不得低於2.5米;
2.燈頭與可燃物的凈距,一般不應小於300毫米;聚光燈、 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可燃物的凈距,一般不應小於500毫米;
3.露天應採用防水燈頭,與干線聯接時,其接點應錯開50毫米以上;
4.節日彩燈導線的最小截面,除應滿足安全載流量外,不應小於2. 5平方毫米,導線不得直接承力,所有導線的支持物均應安裝牢固;
5.節日彩燈,對地高度小於2.5米時,必須採取安全電壓。
第十章 事故的處理和管理
第九十一條 電氣事故處理原則:
1.盡速限制事故的發展和擴大,消除事故的根源,排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
2.用一切可能辦法,保持設備繼續運行;
3.盡快恢復已停電的設備。
第九十二條 電氣事故的處理,應在值班長的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在事故處理期間,值班長應堅守崗位組織事故處理。
第九十三條 當事故使開關跳開後,值班人員應先對開關保護系統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強送電一次,強送電時要注意表計及設備有無異常變化,若有異常情況,應即速拉閘,待查明原因,處理妥善後,方可再行送電。 當油開關切斷事故三次時,應立即對觸頭進行解體檢查。
第九十四條 當發生變壓器過負荷,溫度升高等現象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對負荷進行倒換,或投入備用變壓器,保證正常供電。
第九十五條 當出現高壓單相接地信號時,值班人員應根據信號反映,迅速查明接地點,並及時處理。接地故障尋找期間,設備可以繼續運行, 但這時非故障相對地電壓將升高3[1/2]倍,值班人員應嚴密監視設備運行,防止事故擴大。
第九十六條 事故發生後,值班人員在處理的同時,應立即把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九十七條 事故處理結束後,應填寫事故報告,經值班長簽字一份送機動科,一份送生產科,主要內容如下:
1.發生時間、地點,設備名稱,處理事故的全過程;
2.設備損壞情況,停電范圍和時間及恢復送電的時間;
3.由於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保護設備動作情況的鑒定;
5.事故情況的分析及今後的對策;
6.事故處理人姓名、報告填寫人姓名。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九十八條 本規程各條如與國家規定有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程解釋與修改權屬電子工業部。
第一百條 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 錄 略
2. 在生產現場設備運行中,哪些地方不能長時間停留
設備運行應盡可能避免靠近和長時間地停留在可能受到燙傷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內管道的法蘭容盤、閥門,煤粉系統和鍋爐煙道的人孔及檢查孔和防爆門、除氧器、安全門、熱交換器、汽鼓的水位計等處。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在這些地方長時間停留時,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3. 設備管理具體包含哪些方面的工作
設備管理包括設備的前期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1、前期管理
設備的前期管理是指設備在正式投產運行前的一系列管理工作,設備在選型購置時,應進行充分的交流、調研、比較、招標和選型,加強技術經濟論證,充分考慮售後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選用綜合效率高的技術裝備。
2、使用管理
設備的使用期管理分設備初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後期管理。
設備的初期管理一般指設備自驗收之日起、使用半年或一年時間內,對設備調整、使用、維護、狀態監測、故障診斷,以及操作、維修人員培訓教育、維修技術信息的收集、處理等全部管理工作,建立設備固定資產檔案、技術檔案和運行維護原始記錄。
設備的中期管理是設備過保修期後的管理工作。做好設備的中期管理,有利於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降低維護費用,得到較好的設備投資效果。
設備的後期管理指設備的更新、改造和報廢階段的管理工作。對性能落後,不能滿足生產需要,以及設備老化、故障不斷,需要大量維修費用的設備,應進行改造更新。
(3)設備運行中禁止哪些接觸性工作擴展閱讀
設備管理常用於解決以下問題:
1、機械設備管理、操作、維修人員年齡老化,人員流失嚴重,自有職工比例下滑加快,導致大量無一定工作經歷的農民工上崗操作。
2、設備陳舊、老化加快,不少機械設備已到了甚至超過了報廢年限,導致此類機械設備的事故隱患不斷和維修成本增加。
3、機械設備檔案不齊全,設備管理者、使用者對設備使用壽命無法控制,安全隱患較多。
4、不重視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設備帶病運轉、缺零少件、拆東牆補西牆現象普遍,不能發揮全部機械設備的效能。
5、管理無序,自有設備與租賃設備並用,存在「誰買誰用,誰用誰管」現象,不講究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和投資效益。
4. 在工作中應如何才能做好防止人身傷害,設備事故的安全工作
在工作中需要非常的注意,怎麼才能防止人身傷害設備事故等工作,需要加大宣傳力度,學習安全性能書
5. 電氣運行人員應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電氣運行人員平時工作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經批准可以單人裝設接地線的項目及運行人員除外)。
2、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共三相短路。電纜及電容器接地前應逐相充分放電,星形接線電容器的中性點應接地,串聯電容器及與整組電容器脫離的電容器應逐個放電,裝在絕緣支架上的電容器外殼也應放電。
3、對於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都應裝設接地線或合上接地刀閘,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考慮接地線擺動時仍符合安全距離的規定。
4、對於因平行或鄰近帶電設備導致檢修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時,應加裝接地線或工作人員使用個人保安線,加裝的接地線應登錄在工作票上,個人保安接地線由工作人員自裝自拆。
5、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於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6、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降壓變電站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餘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或合上接地刀閘。
7、接地線、接地刀閘與檢修設備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若由於設備原因,接地刀閘與檢修設備之間連有斷路器(開關),在接地刀閘和斷路器(開關)合上後,應有保證斷路器(開關)不會分閘的措施。
8、在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颳去,並劃有黑色標記。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地點,均應設有與接地網相連的接地端,接地電阻應合格。接地線應採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線,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線時,應設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9、裝設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接地線應接觸良好,連接應可靠。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未接地的導線,以防止感應電觸電。
10、成套接地線應用有透明護套的多服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於25m㎡,同時應滿足裝設地點短路電流的要求。
禁止使用其他導線作接地線或短路線。
接地線應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11、嚴禁工作人員擅自移動或拆除接地線。高壓迴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後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測量線路參數,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1)拆除一相接地線;
2)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3)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上述工作應徵得運行人員的許可(根據調度員指令裝設的接地線,應徵得調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後立即恢復。
12、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並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應一致。
13、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6. 機器運轉時禁止從事哪些等工作
你好,禁止機械運轉時,從事檢修作業。
7. 設備運行中為什麼不能接觸危險部位
2,安裝在傳動部分外部,極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另外還有。停機檢修時; 3,操作人員容易產生疲勞和厭煩情緒。
事 故 原 因 1、縱剪機。
二。5,以及站在開卷機,導致事故發生、纏絲機、卷板機,如切板機,否則壓力機不動作。由於這類設備多為手工操作。如果設備有缺陷,如果違規操作就容易削去手指甚至手臂,傳動部分和突出的轉動部分外露、噴漿機,而且作業場所應保持較高濕度、圍在頸上的毛巾、頭部、手上的手套等纏繞在一起,如由於操作方法不當一般機械設備的危險因素 機械設備危險主要是設備的運動部分。工作原理是按電鈕一次,就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按防護部分的形狀,噴漿機飛濺的砂石料容易傷及人的眼睛,用手進入模內進行調整作業,機器突然啟動發生事故,下方必須有防護檔板;③傳動皮帶的危險部位採用防護罩;在通道上方時,運動的工件和切屑、工裝機,其施壓部位是最危險的,將一切不必要的物件拿走,離合器不能合上或者壓力滑塊不能下滑,產生靜電火花。 (1)防打連車裝置就是利用凸輪機進行鎖定與解脫。傳動過程中的摩擦和帶速高等原因、防護裝置失效或操作不當,除要求設備有設計合理,出現的一手啟動、其旋轉部分,例如,則隨時可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4)每日作業前、衣服絞入其中造成傷害,來防止離合器的失靈。 我部的開卷機,防止機器突然啟動發生事故。 (2)壓力機安全電鈕。機器周圍地上雜物清理干凈;④採用防靜電的傳動帶。 6、切板機、工作現場環境不好、攪拌機、台鑽等都存在危險因素,使用工具規格不合適、傳動機構或卷輥將操作人員絞傷,動作不協調,另一支手還在危險區的情況、吊車,容易引起火災和爆炸,機床布置不合理,採取保護措施。
2、安全電鈕,以防工作時滑跌或絆倒、鋼筒起重、雙手多人啟動電鈕等,造成的傷害,保證完好、操作者及施工人員站的位置不適當。4、身體不適、半成品堆放不合理等都可能造成施工人員滑倒或跌倒。 1,容易發生接頭抓帶人體; 2、工件被擠飛傷人、工裝機或卷板機工件運動范圍內。 7、空壓泵、吊車吊運的工件容易碰傷人。4,就可能會受到機械運動部件和運動工件的撞擊。其次要求機器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切割機。 4,並安裝接地的金屬刷把皮帶靜電荷導入大地或做成導電的傳動帶並接地以防止靜電火花、機械設備危險的防護措施
1,如鑽頭,可以起到保護操作者手的作用。這樣就把雙手從危險區抽出來、自動焊。2,以防工作時震落到開關上。由於部件不符合要求、空壓機,才能開始下一行程,不小心及違章操作可能把手、水壓機,站在攪拌機料斗或吊車的運動范圍內。
(2)壓力機械的危險 壓力機械都具有一定施壓部位、鋼板卷、安全裝置),皮帶飛起傷人: ①裸露齒輪傳動系統必須加裝防護護罩。
(3)機器設備的危險 機器設備的旋轉部位和運動部位。
(1)傳動裝置的危險 機械傳動分為齒輪傳動、纏絲機旋轉的工件卡盤等。 5,例如照明不足、鏈傳動和帶傳動。傳動皮帶松緊要適當,比如傳動機構和刀具,防止了單手操作時、安裝。3 多人操作、體力不支發生誤操作。
3,如進料不準造成原料壓飛,地面滑污,多人啟動則是防止配合不佳,以防鏈條斷裂時落下傷人,發生人為失誤、沖剪壓機械危險的防護 沖剪壓設備最重要是要有良好的離合器和制動器,也容易使傳動帶產生靜電、無防護等,檢查沖剪壓機(離合器,或自身安全防護意識差,發生誤操作、袖口、縱剪機或高速旋轉的鑽頭,使用中在每一次沖壓操作中必須要松開踏板,未採取保護措施、疲憊、大小製成的固定式防護裝置。鏈傳動與皮帶傳動中,使其在啟動、停機檢修時,帶輪容易把工具或人的肢體捲入,通道狹窄以及零件、長發、制動器、刀具傷人。3、運動的鋼板或縱剪機剪下的鋼板容易劃傷人體、機械傳動機構危險的防護 傳動裝置要求遮蔽全部運動部件。
常 見 事 故 切壓工作最常見的事故是手指被切斷,造成設備突然啟動發生事故。 (3)雙手或多人啟動裝置,盡可能立式安裝,就可以完成防止人體接觸機器的轉動危險部位。 (5)整理好工作空間:1、操作者與機床相碰撞,均可能使操作者撞到機床上;當鏈和帶斷裂時、模具移位。常用的安全防護裝置有防打連車裝置。主要防護措施,必須安裝防護罩、手進入危險區等,工件如墜落容易砸傷人、拆卸時造成砸傷,安全防護裝置的作用是保護操作者的肢體進入危險區時,危險性很大、齒輪,並在明顯處掛牌警告,用力過猛,出現問題應立即進行檢修。它的作用是操作者雙手同時動作方能啟動、擠傷。纏絲機如鋼絲崩斷容易傷害身體,在壓力機正要運行時、沖模或工具崩碎傷人、砂輪片、私自拆除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機器設備危險的防護 對機器設備危險的防護、停止和傳動制動上十分可靠,如機械設計不合理;②凡離地面高度不足2米的鏈傳動、安裝可靠和不影響操作的防護裝置,壓力機滑塊只動作一個行程而不連續運轉、 違反操作規程,以隔絕身體任何部分與之接觸,一旦與人的衣服
8. 鍋爐二十五項反事故措施有哪些
3.防止惡性事故發生的措施
3.1 嚴格的運行管理。
3.1.1 建立完善的運行、試運指揮系統,提高運行、維護人員的責任感和操作的正確性、分工明確,指揮統一。
3.1.2 在機組啟、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認真檢查和消除,原因不明不應盲目的啟動。必須確認正常後才能重新啟動。重大問題應由整套啟動試運組總指揮或委員會研究決定。
3.1.3 啟動工作要有詳細記錄,有重大操作,應記錄操作過程和運行狀態。首次設備系統投入運行時應對運行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3.1.4 首次整套啟動過程中應由整套啟動試運組統一指揮,運行人員在調試人員的指導和監護下完成具體操作。安裝人員在設備運行期間不得任意操作,運行和安裝人員雙方都有對設備精心維護的責任。
3.1.5 調試、運行和維護設備人員熟悉設備的位置、結構、原理、性能、操作方法和在緊急狀態下處理事故的方法。
4.防止爐膛及煙風道瓦斯爆炸
4.1在可能存在瓦斯氣體的煙風道裝設泄放排空管及對應閥門、防爆門。
4.2確保鍋爐油槍嚴密性良好,不往爐內漏油,油槍霧化良好,確保燃燒完全。
4.3鍋爐盡量避免長期低負荷和空氣量不足的情況下運行。
4.4加強煤質和顆粒度的分析並及時調整,避免燃燒不完全形成瓦斯沉積。
4.5緊急停爐後,及時檢查所有油門是否關閉,檢查給煤機完全停運,停爐壓火前,料層溫度須降低至500~600℃以下、調整提高氧量。
4.6加強鍋爐觀火設施和火檢的維護,以使其能正常投入運行。
5.防止鍋爐尾部再燃燒
5.1正常運行過程中應該保證安全的燃燒氧量,適當調整風量滿足正常的燃燒風煤比,保證燃燒穩定。氧量不能控制過低,防止飛灰含碳量過高,造成大量未燃盡的飛灰進入尾部煙道。
5.2在鍋爐點火過程中保證油槍霧化良好,調整合適的點火油量。投煤著火穩定後及時退出油槍運行。
5.3鍋爐啟動後和停爐前都對鍋爐認真進行吹灰,降低尾部煙道積灰,及時清理在啟停過程中進入尾部煙道的可燃物。
5.4在停爐過程中,嚴格控制床溫滿足給煤燃燒條件,整體床溫650℃以下時,禁止再向爐內進煤,防止發生給煤不著火,大量燃料被帶入尾部煙道。
5.5在運行過程中,對給煤的顆粒度進行嚴格監管,對來煤過大或過細等不滿足給煤顆粒度要求的,應該及時要求停止上煤,保證來煤正常後再進行上煤。
5.6在運行過程中和檢修期間定期對吹灰器的運行工況進行檢查和預防性檢修,保證吹灰器運行正常。運行期間定期進行吹灰,保證排煙溫度正常。
5.7尾部煙道各部測溫元件在安裝前必須認真校驗,有校驗合格證方可安裝。
5.8正常運行中當排煙溫度不正常升高時,要檢查省煤器和空氣預熱器處煙氣溫度的變化,當煙氣溫度超過規定值(250度)時應立即停爐。
6.防止鍋爐超壓、超溫
6.1各壓力、溫度測量元件安裝前,必須經過校驗,有合格校驗報告後方可安裝。
6.2鍋爐進行水壓試驗前,必須做好防止超壓的安全措施,專人負責到位。
6.3鍋爐進行安全門復跳前,泄放閥須校驗合格。
6.4鍋爐運行人員必須嚴密監視鍋爐各部壁溫、煙溫和汽溫,嚴格按措施規定執行,不得私自放大。
6.5對鍋爐煙風調整擋板和減溫水調節門,要在投運前進行認真調試和檢查,有問題及時聯系安裝消除。
7.防止鍋爐汽包滿水和缺水
7.1確保汽包水位計指示正確,水位保護可靠投入。
7.2當汽包水位計發生故障時,首先應維持機組穩定運行,避免加減負荷和進行重大操作,聯系有關人員盡快處理,處理時必須辦理工作票並寫明故障原因、處理方案和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等,如8h內不能恢復正常運行時應制定措施,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允許延長工期至24小時。
7.3按規程要求對汽包水位計進行零位校驗,當各水位計偏差大於30mm時,應立即匯報,並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7.4進行水位計校驗時,運行人員和校驗人員要密切配合,並要求機組負荷在滿負荷情況下且運行穩定,試驗期間禁止鍋爐吹灰。
7.5在運行中當發現汽包水位大幅度變化時,應首先分析水位變化的原因,不能盲目操作,如汽包水位變化超過規定值而保護拒動時應執行緊停。
7.6冬季應保證汽包水位計測量表管伴熱的投入,水位測量小間暖氣可靠投入,防止表管凍壞,引起水位指示錯誤。
7.7在鍋爐啟動前和停爐前應進行實際傳動校驗。用上水方法進行高水位校驗,用排污門放水的方法進行低水位校驗,禁止採用信號短接的方法校驗。
7.8在鍋爐啟動前如果汽包水位保護不完整,鍋爐禁止啟動。
7.9嚴格按規程規定對爐水循環進行注水和沖洗,確保泵內無氣泡。
7.10保證鍋爐給水系統、汽包連續排污閥門開關靈活,鍋爐啟動前應對有關閥門進行開關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聯系處理。停機期間應對高加入口三通閥進行開關活動試驗,確保其在高加故障掉閘時能動作,以防止造成鍋爐斷水。
7.11電動給水泵保持正常備用狀態,按規程進行定期切換試驗和檢查。失去備用時要制定相應的安全運行技術措施,限期恢復投入備用。
7.12按規程要求調整鍋爐燃燒、給水,保證汽包水位正常。
7.13機組正常運行中要加強對汽包水位的監視,給水調節應保持自動控制方式,經常檢查給水系統的工作情況是否良好,發現自動異常或水位異常時要及時處理。
7.14加減負荷要按照規程規定進行,大幅度改變負荷後要穩定10~15分鍾,以防止因燃燒的變化而導致汽包水位大幅度波動。
7.15鍋爐負荷在10%以下給水自動採用單沖量控制,10%以上應採用三沖量控制。
7.16當因調整不當造成汽包水位上升時,可以用開大連排的方法降低水位至正常范圍。
7.17防止省煤器汽化,在鍋爐啟動初期省煤器再循環門要保持開啟狀態,當蒸汽流量大於30%MCR時方可關閉。
7.18以下情況容易引起汽包水位的變化,運行中要引起注意:
7.18.1負荷增減幅度過快;
7.18.2安全門動作;
7.18.3燃料增減過快;
7.18.4啟動和停止給水泵時;
7.18.5給水自動失靈;
7.18.6承壓部件泄漏。
8.防止料層大面積嚴重結焦
8.1嚴格控制料層的運行溫度,點火期間、調峰或煤質波動期間嚴格進行控制,不得是床溫范圍變化劇烈。
8.2嚴格確定熱態最低流化風量和風壓,控制各負荷下料層高度適當,防止流化不良造成的局部高溫。
8.3定期檢查煙風系統檔板和風機出、入口檔板,確保其開度位置正確。
8.4一次風、二次風風機啟動、停止必須嚴格按調試要求及有關運行規定進行操作。
8.5流化風正壓側的密封效果及漏風量應嚴格控制在允許范圍內。
8.6嚴格控制返料器物料工作溫度不得超限。
8.7隨時調整兩台風機運行時的風量,保持其熱平衡,避免溫度不均勻現象現象出現。
8.8嚴格控制入爐燃料的顆粒度適中,避免死料存在。
8.9嚴格保證放渣、放灰管的密封,防止漏風形成復燃結焦。
9.防止鍋爐承壓部件爆漏事故
9.1防止鍋爐超溫超壓。
9.2鍋爐超水壓試驗和安全閥整定應嚴格按規程規定執行。
9.3嚴禁鍋爐在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9.4加強運行操作維護工作,防止鍋爐超溫超壓。
9.5鍋爐升溫升壓過程中,過熱器等疏水門全部開啟,待壓力達到規定值時再逐步關閉。
9.6鍋爐均勻上水,保持省煤器出口水溫度低於對應壓力下的飽和溫度20℃。
9.7機組啟動過程中,要按規定嚴格控制爐膛出口煙溫,煙溫探針可靠投入。
9.8嚴格控制升溫、升壓速度,特別是在鍋爐啟動初期,暖爐時間要適當控制,加強對受熱面各部壁溫的監視,當壁溫超限時,立即停止增加鍋爐燃燒率。
9.9停爐後要可靠關閉各減溫水門,爐膛吹掃後停止吸、送風機的運行,並關閉風門擋板使鍋爐自然冷卻。
9.10機組大小修後啟動前要進行汽包、過熱器安全門活動試驗;機組正常運行中每6個月進行活動試驗一次,確保其能可靠動作。
9.11正常運行中認真巡檢,發現泄漏要及時匯報。
9.12發現受熱面有泄漏時,應申請停爐,以避免擴大事故。
9.13建立鍋爐超溫超壓台帳,並詳細記錄鍋爐超溫超壓的原因。
9.14發現受熱面超溫超壓要盡快採取措施,如採取措施無效且保護拒動時應執行緊停。
10.防止受熱面大面積腐蝕
10.1嚴格化學監督,鍋爐啟動時水質不合格不上水;正常運行中,汽包連排電動門保持開啟狀態,當發現水質超標時要及時開啟水冷壁下聯箱排污門排污。
10.2凝結水精處理設備嚴禁退出運行。因凝汽器泄漏導致凝結水質超標時要及時查找、堵漏。
10.3按規定進行停爐保養。
10.4停爐時要按要求進行化學加葯。停爐時間要適當控制以保證化學葯品全部加入,並有充分的循環時間。
10.5停爐放水要採用熱爐放水的方法,放水時各空氣門、疏水門和放水門應開啟到位。
10.6優化鍋爐燃燒調整,改善鍋爐近壁氣氛,避免高溫腐蝕。
10.7嚴格給水回收標准,不合格的疏水不得回收。
10.8防止爐外管道爆破。發現爐外管道泄漏要及時匯報。對管系振動、水擊等現象要及時分析原因並及時處理。
11.防止爐本體和管道膨脹受阻
11.1點火及升壓過程中記錄、檢查爐本體、汽包和管道膨脹的膨脹情況。
11.2啟動初期保持燃燒均勻,防應止因燃燒偏差引起過大的膨脹偏差。
12. 防止誤操作事故
12.1要充分做好機組啟動試運的准備工作。
12.2 被隔離不參與試運的設備和系統要作好標記,各閥門要加鎖掛牌。
12.3 重要設備啟、停必須有措施和詳細的操作卡,同時要在專人監護下進行操作。
12.4 檢修設備要有值長或指定的負責人簽發操作票。
12.5 系統投入和切換時,當值人員必須首先檢查系統狀態,然後進行操作。
12.6 發生有危害設備和人身安全的事故時,運行人員應當立即果斷的把事故機器停下來,然後再逐級上報。
12.7 准確的處理事故及緊急的停機操作是關健問題,運行人員認真研究,熟悉掌握。
12.8 各專業人員應主動密切配合,熟悉彼此之間的工作關系,統一指揮,明確分工,防止處理事故時造成混亂,導致事故擴大。
13 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的措施
13.1 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技術防護水平。
13.2 認真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及操作監護制度。
13.3 工作許可人嚴格把關、不合格的工作票不予辦理。
13.4 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
13.5 進入生產現場,嚴禁穿尼龍、化纖及棉、化纖混紡的工作服。
13.6 禁止擦拭運行中機器的旋轉和移動部分。
13.7 禁止在欄桿上、管道上、靠背輪或安全罩上及運行中設備的軸承上行走和坐立。
13.8 避免靠近和長時間停留在可能容易受到燙傷的地方。
13.9 操作時充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13.10 異常情況下,上下樓梯時要扶好欄桿,嚴防滑倒、碰傷。
13.11 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熱機運行規程》以及《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13.12 在各類帶壓、高溫閥門的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規及運行規程的有關規定。
13.13 在進行各類帶壓、高溫閥門的操作前,應全面檢查各閥門裝置良好,在發現各帶壓、高溫閥門有缺陷時,嚴禁繼續進行操作。
13.14 在進行各類帶壓、高溫閥門的操作前,值班人員必須通知現場無關人員撤離後方可進行工作。
13.15 鍋爐正常排污工作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值班人員應確認排污現場無人工作,方可進行。如接化學專業臨時排污通知,值班人員必須親自檢查排污現場確實無人工作,並派人在排污現場警戒,方可進行排污工作。
13.16 在操作時應嚴格執行安規對閥門操作位置的規定,必須站在所操作的閥門側面,嚴禁正對閥桿進行操作。
13.17 在開啟各類帶壓、高溫閥門時,必須緩慢進行。
13.18 在關閉各類帶壓、高溫閥門時,不得用力過猛,防止造成設備損壞,發生突發事件。
13.19 在各類帶壓、高溫電動閥門的操作中,應加強對電動門指示燈的監視,如發生電動門已操作不動而電動門又不關嚴現象,應加強分析,嚴禁運行人員用閥門鉤、扳手壓門操作。
13.20 試運時對運行設備的旋轉部分不得進行清掃、擦拭或潤滑。擦拭機器的固定部分時,嚴禁將棉紗、抹布纏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13.21 不得在高溫高壓管道、水管道的法蘭盤和閥門,水位計等有可能受到燙傷危險的地點停留。
13.22 開啟鍋爐看火孔、檢查孔及灰渣門時應在爐膛負壓的情況下緩慢小心地進行,工作人員應站在門孔的側面,並選好向兩旁躲避熱煙氣的退路。
13.23 在鍋爐點火期間或燃燒不穩定時,不得站在看火孔、檢查孔或燃燒器檢查孔的正對面。
13.24 進行接觸高溫熱體的操作時工作人員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防燙傷的防護手套。
13.25 進行巡迴檢查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和手電筒,禁止穿拖鞋、涼鞋、高跟鞋或帶鐵釘的鞋。嚴禁酒後上班。
13.26 手動操作開啟式空氣開關、刀閘、開關及管形熔斷器時,應戴絕緣手套或使用專用工具。
13.27 進行高壓驗電前必須保證驗電器確實好用,然後方可工作。驗電時工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靴)。
13.28 停電設備恢復送電前,除收回工作票外,還必須檢查工作人員是否確已全部離開現場,接地線是否確已全部拆除。接地線一經拆除,設備即視為有電,嚴禁再去接觸或進行工作。
13.29 嚴禁在無操作票的情況下進行高壓電氣設備的停、送電操作!
13.30 嚴禁採用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在線路或設備上進行任何操作。
13.31 對於重大設備和系統的操作,必須嚴格執行雙人監護制。
14.其他方面應注意的事項
14.1為防止爐膛爆燃,在重新點火前,必須執行爐膛吹掃程序。
14.2油槍投運後,要及時調整燃燒,保證霧化質量和燃燒充分。以免鍋爐尾部受熱面積油。在鍋爐斷油之前,空氣預熱器吹灰器應投入連續運行。
14.3運行人員要認真監盤,特別在試投自動時,若出現異常或自動失靈,應及時切為手動調整。
14.4運行、維護人員要定期對設備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發生事故時,應終止調試工作,按反事故措施和鍋爐運行規程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9. 在燃料運行工作中有哪些危險有害因素
1、主電源導線在穿牆管的工作當中,首先考慮到的是此電源導線所供負載的額定電流的大小,以及特殊情況下的短路電流的沖擊後,所造成導線的熱效應,應首先想到的是,當電線穿進管內後,空間是有限制的,又窄又小從而造成散熱面積小,久之,促使絕緣老化出現危險事故。
2、在地面的機電工程中,選型也是非常的關鍵,應首先算出全部用電設備的總功率、無功功率,然後在根據所算功率的值進行選配合格的適配變壓器。在這期間,有的機電人員卻選配的是超大容量的,認為只有容量大才會安全。
由此看出,若在50A時的電流著火了,若容量小的電力變壓器保護整定正好在50A時,能立即動作切斷電源,而容量大的保護卻無察覺,因它最低在100A,由此看出,必須選擇適配的,因它即經濟又合理,還又安全。
3、在每一個變電所的輸出電源線路中,都是經由牆內預置的鐵管穿出輸送至各用電戶,穿牆管道的設計應首先注意的是,鐵管的兩頭均應倒角,然後用紗布拋光後方可安全,否則,穿牆鐵管兩端的鋒刺能使此項工程的輸電線路外側絕緣劃傷,輕則加快絕緣老化,降低此工程的使用年限,重則將導線劃透,直接影響供電。
4、在安裝避雷系統的施工過程中,應首先要明確此避雷系統在此地安裝的重要性和實用安全性,再者就是焊工施工者的功力和施工態度與方法,是認真的還是糊里糊塗的干,都會直接影響電力系統的安全。
因施工時焊接的不良而造成虛焊、假焊等方式,造成整個避雷系統不能正常發揮作用,從而造成的安全後果與經濟損失將不堪設想。
(9)設備運行中禁止哪些接觸性工作擴展閱讀:
電力是人類目前最重要的能源之一,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用電設備逐漸增多,對電力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但因為電網的架設規模急劇擴大,電線的敷設在建築工程、裝修工程中越來越多,與此同時,因電氣線路引發火災的起數、損失也逐漸增多。
10. 機械運作過程中存在什麼主要危險因素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
操作失誤的主要原因有:
1)機械產生的雜訊使操作者的知覺和聽覺麻痹,導致不易判斷或判斷錯誤;
2)依據錯誤或不完整的信息操縱或控制機械造成失誤;
3)機械的顯示器、指示信號等顯示失誤使操作者誤操作;
4)控制與操縱系統的識別性、標准化不良而使操作者產生操作失誤;
5)時間緊迫致使沒有充分考慮而處理問題;
6)缺乏對動機械危險性的認識而產生操作失誤;
7)技術不熟練,操作方法不當;
8)准備不充分,安排不周密,因倉促而導致操作失誤;
9)作業程序不當,監督檢查不夠,違章作業;
10)人為的使機器處於不安全狀態,如取下安全罩、切除聯鎖裝置等。走捷徑、圖方便、忽略安全程序。如不盤車、不置換分析等。
二、機械的不安全狀態
機械的不安全狀態,如機器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通風、防毒、防塵、照明、防震、防雜訊以及氣象條件等安全衛生設施缺乏等均能誘發事故。動機械所造成的傷害事故的危險源常常存在於下列部位:
1、旋轉的機件具有將人體或物體從外部捲入的危險;機床的卡盤、鑽頭、銑刀等、傳動部件和旋轉軸的突出部分有鉤掛衣袖、褲腿、長發等而將人捲入的危險;風翅、葉輪有絞碾的危險;相對接觸而旋轉的滾筒有使人被捲入的危險。
2、作直線往復運動的部位存在著撞傷和擠傷的危險。沖壓、剪切、鍛壓等機械的模具、錘頭、刀口等部位存在著撞壓、剪切的危險。
3、機械的搖擺部位又存在著撞擊的危險。
4、機械的控制點、操縱點、檢查點、取樣點、送料過程等也都存在著不同的潛在危險因素。
因操作失誤而產生機械傷害的原因:
1、機械產生的雜訊使操作者的知覺和聽覺麻痹,導致不易判斷或判斷錯誤;
2、依據錯誤或不完整的信息操縱或控制機械造成失誤;
3、機械的顯示器、指示信號等顯示失誤使操作者誤操作;
4、控制與操縱系統的識別性、標准化不良而使操作者產生操作失誤;
5、時間緊迫致使沒有充分考慮而處理問題;
6、缺乏對動機械危險性的認識而產生操作失誤;
7、技術不熟練,操作方法不當;
8、准備不充分,安排不周密,因倉促而導致操作失誤;
9、作業程序不當,監督檢查不夠,違章作業;
10、人為的使機器處於不安全狀態,如取下安全罩、切除聯鎖裝置等。走捷徑、圖方便、忽略安全程序。如不盤車、不置換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