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什么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穗和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拿族誉、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火灾报警打电话步骤:
1、拔通火警电话(119),单位的火警电话通常在119前还要加上别的数字,火警电话一定要正确。
2、报警人姓名、单位等。 报清楚火灾位置、消防车能否正常通行。
3、起火原因、起火物品、火灾程度。
4、有无人员被困。建筑物形态,如楼房要请清几层。
5、讲清火灾现场具体位置,标志性建筑物等。
6、报警之后派人在路口等待消防车到来并引导进入火灾现场。
7、消防车到来之前清理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如果有可能影响消防的车辆要马上清走。
8、消防车到来之前,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要尽力组织力量扑救初起火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消段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贰』 消防器材和设备为什么不能随意动用
我国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动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叁』 谁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
任何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对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如下明确规定。
1、任何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陆段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3、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4、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闭信在场人员疏散。消防车、消防艇早态誉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
『肆』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什么消防设施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阻碍(遮挡,影响,破坏)消返伍防设施。搜槐
希望能帮到世世友你。
『伍』 消防器材、装备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八条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九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条对游册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5)任何人不得什么消防设施和器材扩展阅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拿粗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消磨镇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陆』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态差棚坏、挪帆则用庆告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柒』 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作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改枣防工作网络。
(7)任何人不得什么消防设施和器材扩展阅读:
作为公棚肢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工作中,不能以老大自居,对待群众不能盛气凌人,要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务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不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消防业务指导,核和拆督促和协调其他各部门依法监管,推动其他部门做好各自系统、行业的消防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要在依法监督、加大查处违法力度的同时。
应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经常深入企事业单位(场所)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提高职工群众消防意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帮助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对工企单位专职、义务的业务指导,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断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公民积极参与”,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基矗新修订的《消防法》规定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实践证明,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基础很强的工作。.
『捌』 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哪四种行为
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四种行为如下:
1、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局宴;
2、不准占用消防水源;
3、不准占用防火间距;
4、不准桐猛银堵塞消防通道。
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知肆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