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场应设哪些消防设施
1、消防自动报复警系统制;2、消火栓系统;3、喷淋;4、面积大的(一般超过2500平方)需要加防火卷帘系统;5、地下商场需要加机械防排烟系统,地上商场自然排烟不能满足要求的也要加机械防排烟系统;6、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7、配备相应灭火器;
B. 店面除了一个烟感器灭火器还要必备哪一个消防器材
应急灯。正常商铺需要有消火栓,应急灯,灭火器的。如果是商场里面的公共区域设置消火栓,铺面里面就是探测器喷淋头和灭火器应急灯。
C. 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放置有什么要求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
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4、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5、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被遮盖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等不得阻塞或占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1、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
2、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用消防栓清洗地面,用应急灯照明等)。
3、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重新充装。
四、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
1、各项目部的消防设施、设备由项目班长负责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巡查由项目班长在每月的5日前进行点检;不定期巡查由运营部每季度巡查1次。
3、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表针指示在绿色范围内);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瓶身是否有破损、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2)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缺
失;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3)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
完整。
(4)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
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5)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开关
是否灵活;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6) 防烟面罩、消防斧头:逃生设备是否在规定地点放置;是否完好无损;是
否在有效期内。
4、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5、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后,检查人员要在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填写《XX项目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月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运营部办公室。
6、灭火器要每2年进行一次压力检测及药剂更换,更换时要用备用灭火器进行替换。无备用灭火器的,要分批进行更换,生产现场留有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标准配备数量的50%。
D. 在一个消防设施完备的商场,灭火器需要按什么标准配置最好给出多少㎡配置!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7.3.5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可按下述程序进行:
1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2 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3 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4 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5 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6 确定每个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7 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
8 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与设置位置。
7.3.1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E. 消防器材配备要求
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器材选择:扑救A类火灾即固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器材选择:
1、扑救A类火灾即固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扑救B类即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消防器材
F. 商场内一拖二的店铺消防要求
对于设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的建筑,各层的防火设计及布置消防设施等,各层也是分别设计,设置。并疏散(消防)通道是通过楼梯与一层连接,形成完整地疏散通道。
商铺内必须配置消防器材,灭火器、防毒面具,灭火器的配置标准一般为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配置1具;防毒面具的配置标准每60平方米配置一具。所配置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的使用期限,灭火器、防毒面具放置在室内明显并容易取到的地方,并会使用。
商铺装修隔断墙,不得通顶;如需通顶,要在隔断顶部每隔1M开500*300的排烟口。
G. 超市的灭火器应当怎样配置。
10--25平米1超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新建、改建、扩建的超市必须在使用或者开业日的十五日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超市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经营品种的火灾类别,配置轻便灭火器材。营业区、库房等部位应配置ABC类灭火器材,且区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m。一般10-25平方一个灭火器。
商场、超市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H. 商业经营场所灭火器配置规定
根据有关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一. 新购置灭火器的使用年限
1、干粉灭火器
贮压式:出厂五年后或者压力指针指向红色区域时应进行维修;
贮气瓶式:出厂五年后或贮气瓶内气体总重量减少10克时应进行维修。
推车式:出厂五年后应进行维修。
2、二氧化碳灭火器
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
灭火剂总重量减少50克以上时应进行维修 推车式: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使用两年后应进行维修
清水灭火器. 水成膜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维修
二、维修后的灭火器的使用年限
1、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
压力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应进行维修;
2、贮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
贮气瓶内气体重量减少10克以上时应进行维修。
3、二氧化碳灭火器
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
当灭火剂总量减少50克以上时应进行再维修
推车式: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维修后每年应进行更换药剂
清水灭火器. 水成膜灭火器维修后每隔两年应进行再维修
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1、干粉灭火器
贮压式手提干粉灭火器出厂10年应报废 贮气瓶式手提干粉灭火器出厂8年应报废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出厂10年应报废
2、二氧化碳灭火器 出厂12年后应报废
钢瓶的残余变形率大于6%时应报废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出厂8年应报废 清水手提式灭火器出厂6年应报废 水成膜手提式灭火器出厂6年应报废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应报废。
灭火器上的使用说明脱落或严重损坏(损坏程度至不能说明使用方法,适用扑救的物质火灾)的应报废。
三、灭火器的管理
1、消防器材主管部门要建立本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台帐要注明消防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发放日期及有效期。反映出购量,维修类型,数量,时间,生产,维修单位,各部位配置情况,管理人,负责人
2、消防器材主管部门要绘制消防器材分布图,明确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各基层单位的消防器材如有变动应及时报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应每季度对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附件齐全,罐中日期和钢瓶使用期限在有效期内。
4、灭火器的设置位置,顶部不超过1,5米,底部不低于015米,每处少于2具,不大于5具,便于取用的位置。
5、各岗位的灭火器由岗位责任人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不许存放在超温、嚗晒、雨淋的环境下,不得被杂物遮挡或不便取放。
6、经维修的灭火器应及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在灭火器标签上适当标识。无维修标签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视为未维修。
7、各岗位有关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消防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的培训负责。建立相关记录。
I. 商铺配备灭火器的规定
商铺配备灭火器的规定如下:
1、灭火器的配置标准一般为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配置1具;
2、商铺灭火器的配置规定每50平方米就必须配一个灭火器,并且灭火器的使用期限不能超过两年,在灭火器需要时刻的接受检查,防止失效里面的灭火器出现问题,并且要放在空地或者是角落不能高挂起或者是放在其他的地方,并且需要两年一检,由专门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J. 消防法对100平方的商业用房配备什么消防器材
消防法规定办公楼100平方米需要配置1个以上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办公楼轻危险级每100平方米1具灭火器,中危险级每75平方米1具。但同时,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也就是说100平方米的办公室,要配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MFZ)2-3kg有效射程距离2.5m,4-5kg射程为4m,时间8-9秒。8kg射程为5m,时间12秒。(MFTZ)35-50kg推车有效射程为8m,时间20秒。70kg推车射程9m,时间25秒。
拓展资料
干粉灭火器是灭火器的一种,按照充装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可以分为:①普通干粉灭火器;②超细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内部装有磷酸铵盐等干粉灭火剂,这种干粉灭火剂具有易流动性、干燥性,由无机盐和粉碎干燥的添加剂组成,可有效扑救初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