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器官捐献在那申请 怎么个流程
■咨询
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登记
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签字
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
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时间
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
■用途
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
祝你好人有好报!
2. 石家庄市医院怎么捐赠物资
可以通过市红十字会定向捐赠,也可以联系河北省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定向捐赠物资。以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为例,医院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经医院领导集体审核同意,捐赠资助财产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医院内部的职能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赠资助。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
6.12.1.2 本办法所称社会捐赠资助,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资助人)自愿无偿向我院提供资金或物资等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6.12.1.3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符合公益目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6.12.1.4 医院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经医院领导集体审核同意,捐赠资助财产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医院内部的职能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赠资助。
6.12.1.5 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及其增值均属于社会公共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损毁。
6.12.1.6 医院要及时公开受赠受助情况和受赠受助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12.1.7 医院的社会捐赠资助行为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12.1.8 医院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实行许可管理的物品,由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申领手续。医院不得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与要求的境外捐赠资助。
6.12.2 捐赠资助的接受
6.12.2.1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由监察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对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方案予以审核,根据捐赠资助项目是否属于公益非营利性质、是否涉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情况,提出是否接受捐赠资助意见,并报院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后办理。
6.12.2.2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与捐赠资助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捐赠资助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6.12.2.3 捐赠资助人应当依法履行协议,按照协议将捐赠资助财产交付医院财务部门或物资管理部门,不得在账外核算,更不得设立小金库,逃避财务监督。
3. 请问捐献器官需要哪些手续
对于一个人来说,愿意在自己死后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是非常伟大且无私的行为。特别是对于中国人来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我们从小就接受过的教育,因此在器官捐献这方面,中国人往往要比外国人保守。但是人死不能复生,如果在自己死后还能够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我想是百利而无一害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年来自愿在死后捐献器官的人也越来越多了。那么捐献器官需要怎么做?每个人都有捐献器官的资格吗?
可以看出,器官捐献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期间需要注意的地方也很多,但是这也代表了我国对于人体器官捐献这件事的态度是严肃且认真的,对于那些无私的人,国家从来都不会马虎对待。
4. 人体器官捐赠流程
有的人因为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或者是恶意重伤等情况出现身体器官有严重缺陷急需他人捐献的器官替换,也有的热心人士会愿意奉献社会,捐献自己的器官救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关于死者遗体器官的捐赠,死者有意愿捐赠的,须在生前以书面遗嘱的方式同意捐献。或者是有最亲的近亲属的同意,或者是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一致同意才能摘除遗体的器官。
一、器官捐献的具体流程
1、志愿捐献器官者可登陆红十字会网站或到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索取《人体器官捐赠移植条例》了解器官捐献的有关说明。
2、志愿捐献者可到市红十字会、各无偿献血流动点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
3、由志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的《器官捐献志愿书》,未成年的志愿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器官捐献志愿书》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
4、《器官捐献志愿书》填写完整后由志愿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市红十字会,并携带志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5、《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市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6、当志愿者将要辞世时,由委托人提前通知市红十字会做好准备。
7、市红十字会得到志愿捐献器官者的医院死亡证明后,即可接受器官。
8、市红十字会向志愿者亲属颁发荣誉证书,志愿者骨灰可葬在光明树下。
二、器官捐献的原则
1、自愿,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
2、无偿捐献,不应营利为目的,只是单纯地想为社会尽一份力量。
3、优先考虑其他医疗方法;
4、无伤害;
5、鼓励捐献遗体器官。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简要总结:
人体器官捐赠流程:有的人因为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或者是恶意重伤等情况出现身体器官有严重缺陷急需他人捐献的器官替换,也有的热心人士会愿意奉献社会,捐献自己的器官救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关于死者遗体器官的捐赠,死者有意愿捐赠的,须在生前以书面遗嘱的方式同意捐献。或者是有最亲的近亲属的同意,或者是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一致同意才能摘除遗体的器官。
5. 器官捐献在哪申请 怎么个流程
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七,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八,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6. 人体器官捐赠流程
人体组织器官捐献具体流程
流程:捐献咨询、捐献登记、确认捐献、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和困难救助。
捐献器官的用途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患者,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捐献具体流程为:
1.捐献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2. 捐献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宁夏红十字会或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体组织器官库,由器官捐献协调员指导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 个条件。
3. 确认捐献:
(1)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并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给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务处器官捐献协调员,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以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2)填写《知情同意书》, 捐献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工作人员应当向捐献者说明细胞、组织、器官的用途、保存方式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伦理等问题。细胞组织器官的获取需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对细胞组织器官的获取及使用应取得捐献者的知情同意,如供体未满18 岁或无识别能力,由其法定监护人、配偶或家属代为同意。对于那些生前没有签署知情同意或捐赠意愿的潜在的尸体供体,需要有死者家属或其监护人签署同意。同时告知供体或其法定监护人、配偶或家属供体资料的隐私权受保护,未征得供体或其法定监护人、配偶或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不会随意泄露。除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外,还应符合医学伦理的有关要求。此外,应告知符合筛选条件的捐献者当其联系电话、地址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登记部门。
(3)填写《调查表》。所有供体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均要进行填写调查表、体格检查和既往史调查。所有的细胞组织器官都必须要求有完整的临床资料,以备检索。调查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现居住地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家族遗传史等。资料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应保证真实、准确。
7. 人体器官捐赠,需要什么手续
人体器官捐献流程 捐献登记:申请人到当地红十字会以书面形式现场进行自愿登记,或者由人体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潜在捐献者及其亲属有捐献意愿,由协调员帮助完成系列捐献手续; 器官获取:当完成登记的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献状态时,由捐献者所在的医院进行医学检查,所在医院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捐献办公室,经过捐献办公室审核后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进行人体器官获取,器官获取组织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标准进行判断,确保有效捐献,最后按照人体器官获取标准进行器官切取并保存; 器官分配:由捐献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捐献办公室主要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过程进行见证; 遗体处理: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捐献办公室移交亲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困难救助:捐献办公室根据有关救助原则,将对符合条件的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 缅怀纪念:捐献办公室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等,缅怀纪念捐献者,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8. 捐赠器官需要什么 需要哪些程序
1、捐献登记:您可以自己或通过器官捐献协调员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书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器官捐献意愿,并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同意,我们会将您的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者登记管理系统,并为您保密。
2、捐献评估: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员和专家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负责核实潜在捐献者是否存在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等问题,向家属确认捐献的意向以及评价潜在捐献者是否有影响捐献的医学禁忌症及是否处于待捐状态等。
3、认捐献:已办理捐献登记,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达到潜在捐献状态时,由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器官捐献。
4、器官获取:已办理确认捐献登记的患者,经所在医院确认已经死亡后,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只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
5、器官分配: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对器官捐献、分配的过程进行见证,以保证其公正、公平。
9. 捐献器官流程有哪些
遗体捐赠手续一般需要去所在城市红十字会的遗体捐赠科室进行办理。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捐献人可到本地红十字会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需要本人签字。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法律分析:遗体捐赠手续一般需要去所在城市红十字会的遗体捐赠科室进行办理。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捐献人可到本地红十字会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需要本人签字。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第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第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第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第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第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第八,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10. 捐赠器官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法律分析:首先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例如乙肝之类的。器官捐献流程说明 一、器官捐献的原则 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 二、器官捐献的具体流程 1.志愿 捐献器官 者可登陆红十字会网站或到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索取人体器官捐赠移植条例了解器官捐献的有关说明。 2. 志愿捐献者可到市红十字会、各无偿献血流动点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 3.由志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的器官捐献志愿书,未成年的志愿者 捐献器官 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器官捐献志愿书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同意签字。 4.器官捐献志愿书填写完整后由志愿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市红十字会,并携带志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5. 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市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6.当志愿者将要辞世时,由委托人提前通知市红十字会做好准备。 7. 市红十字会得到志愿 捐献器官 者的医院死亡证明后,即可接受器官。 8. 市红十字会向志愿者亲属颁发荣誉证书,志愿者骨灰可葬在光明树下。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