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轴承铸造 > 拆除消防器材的处罚是什么

拆除消防器材的处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26 12:24:47

1. 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吗

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或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行为的,要求其责令改正,会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反相关法律行为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2.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处罚

法律分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 消防法规定,破坏消防设施属于什么行为求答案

破坏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犯罪行为性质情节造成后果判定,可能涉嫌罪名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消防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3)拆除消防器材的处罚是什么扩展阅读: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 》,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 》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5. 个人损坏消防设施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6.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给予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与以什么处罚

看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等。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消防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8. 火锅店消防检查擅自拆除烟雾报警器的处罚规定

算作消防设施损坏
按照消防法规定是罚5000 如果各地有减免标准看具体情况执行 数量多严重的可以封停
也可以算作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如果计到个人行为上罚500就行了 如果就一个损坏可以怎么操作

具体怎么操作就看你那边的执法人员了。。。怎么操作都说得过去。。。

9. 个人损坏消防设施处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9)拆除消防器材的处罚是什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警告或者罚款。

阅读全文

与拆除消防器材的处罚是什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低周低频解列装置的作用 浏览:105
无锡有哪些阀门厂出名 浏览:324
水蒸气蒸馏装置作用 浏览:994
圆的平衡有哪些机械 浏览:91
定时广播装置的设计与制作 浏览:740
数控机床是数控与什么的结合 浏览:293
欧曼GTL仪表k值出厂多少 浏览:32
阿玛尼的机械表怎么样 浏览:681
自循环式雷诺实验装置 浏览:217
红外线通信装置设计 浏览:254
天然气阀门拔不出来是怎么回事 浏览:108
进口工具箱品牌排行榜 浏览:157
oppowach设备在哪里删除 浏览:227
超声波汽车缸盖用什么清洗剂好 浏览:986
泰拉瑞亚机械三王为什么召唤不了 浏览:137
恒温库风机不制冷是怎么回事 浏览:141
搜索空调加了氟不制冷是怎么回事 浏览:300
培林花鼓的轴承是什么型号的 浏览:842
数控机床纸带被什么取代了 浏览:569
美容院有哪些仪器怎样操作 浏览: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