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助 有没有以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试B类的考试题之类的资料也可以
(2003年9月全国安全监察员培训试点班)
成绩:
题 型
分 值
扣 分
阅卷人签章
名词解释
10分
选择题
45分
是非题
20分
简答题
25分
分数合计
100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
一、名词解释(共4题,计10分,每题2.5分)
1、安全监察:
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2、《行政许可法》中的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电梯: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4、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二、选择题(请将选定的答案填写在横线上,共40题,计45分)
(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1分)
1、安全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与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之间必须 。
A、界面风格一致 B、由同一公司开发
C、进行动态数据交换 D、各自管理和维护存放在不同服务器的相同数据
2、锅炉压力容器停用一年以上时使用单位应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封存,在封存后 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
A、45日 B、2个月 C、30日 D、3个月
3、连续停用时间超过 个月(应包括修理改造时间)的医用氧舱在重新投用前的检验,应按年度检验进行。
A、3 B、4 C、5 D、6
4、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 内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停用或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A、60日 B、30日 C、3个月 D、2个月
5、《条例》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设计环节按照设备种类的不同,分别采用设计文件鉴定和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制度,下列 设备的设计不需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A、锅炉 B、气瓶 C、大型游乐设施 D大型起重机械
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当有两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
B、应当对每次安全监察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C、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D、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闪点低于 的液体称为易爆液体。
A、60℃ B、45℃ C、50℃ D、环境温度
8、对于速度大于0.63m/s的曳引电梯,必须配备 防止超速、坠落装置。
A、对重限速器和安全钳 B、轿厢限速器和瞬时式安全钳
C、轿厢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 D、断绳保护装置
9、起重机的最基本的机构是 。
A.门架 B.起升机构 C.回转机构 D.桥架
1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规定,划分压力容器类别的压力条件指的是 。
A.最高工作压力 B.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C.设计压力 D.安全开启压力
11、《容规》规定,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分为4个等级,中压容器的压力范围是 。
A、0.1MPa≤p<1.6MPa B、1.6MPa≤p<10MPa
C、10MPa≤p<100MPa D、p≥100MPa
12、锅炉内部检验的结论分为4种,下列 不是内部检验的结论。
A、允许运行 B、监督运行 C、整改后运行 D、限制条件运行 E、停止运行
13、下列 不能从事医用氧舱检验。
A、医用氧舱检验员 B、压力容器检验员
C、压力容器检验师 D、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
14、下列 方法属于无损检测方法。
A、型式试验 B、机械性能试验 C、化学分析检测 D、射线检测
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标准号是 。
A、ISO/IEC17020 B、 ISO9000 C、ISO/IEC17025 D、GB/T18346
16、《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A、厂内机动车辆 B、起重机械 C、防爆电气 D、体育设施
17、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其 ,应当遵守《条例》,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监督检查 B、出厂检验 C、煤矿矿井用特种设备 D、铁路机车
18、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
A、30 B、45 C、50 D、60
19、《条例》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A、30 B、25 C、20 D、15
20、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中现场处罚的适用条件是 。
A、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B、对法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C、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D、对法人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21、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的主体为 。
A、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检验检测机构
C、受委托的事业单位 D、授权的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2、《条例》规定的检验检测工作是型式试验、定期检验和 。
A、委托检验 B、监督检验 C、出厂检验 D、验货检验
23、《条例》规定, 的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其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
A、大型游乐设施 B、客运索道 C、电梯 D、起重机械
24、已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当其不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依法由 撤消其许可、核准、登记。
A、上级机关 B、国家质检总局
C、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D、原许可、核准、登记机构
25、境外单位申请特种设备许可、核准的受理及审查工作由 。
A、国家质检总局安全监察机构直接负责
B、下一级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见
C、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D、省级受理,国家许可、核准
26、使用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A、立即责令停止使用
B、查封
C、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于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7、气瓶充装单位应经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A、国家 B、省、自治区、直辖市 C、地级市 D、设区的市
28、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属于 。
A、行政法规 B、法律 C、技术法规 D、部门规章
29、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 。
A、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B、当地特种设备(锅炉)处或科
C、当地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D、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
30、《条例》规定, 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其设计活动。
A、锅炉 B、压力容器 C、电梯 D、起重机械
(二)多选题(共10题,每题有多个答案,每题1.5分)
31、压力管道下列 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A、压力管道的设计 B、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
C、压力管道的安装 D、压力管道的使用
32、《条例》规定,以下 需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A、压力容器制造过程 B、电梯制造过程
C、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 D、客运索道安装过程
33、《条例》规定,下列 场所是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的重点。
A、党政机关 B、学校 C、商场 D、公园
34、《条例》规定,下列 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A、电梯 B、客运索道 C、大型游乐设施 D、气瓶
35、 不属于《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的监察范围。
A、观览车 B、游船 C、水上摩托、快艇 D、蹦极
3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
A、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B、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C、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
D、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7、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做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时,应告知当事人 。
A、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B、现场处罚
C、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D、不服从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起诉的途径和日期
38、《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环节包括 。
A、设计、制造 B、使用 C、检验检测 D、安装、改造、维修
39、根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下列 情况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A、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 B、存在事故隐患的
C、在原使用地已报废的 D、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40、《条例》规定,下列 设备应报废,并向原登记机关注销。
A、出现过严重以上事故的 B、超过检验周期的
C、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D、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是非题(共20题,计20分,每题1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生产、使用单位可以通过和作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等方式,免除或者减轻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
3、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含车用气瓶、灭火用气瓶等),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 (×)
4、《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
6、《容规》规定,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其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
9、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规定:给予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待遇不低于给予国产品的待遇,包括合格评定所收取的费用和工厂认证有效期。 (√)
10、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主要有ISO14000、ISO18000等。 (×)
11、特种设备检验师的复试考核工作由全国统一命题,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
12、所有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
1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经拟施工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
14、《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县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但处罚不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处罚则无效。 (√)
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 (×)
18、《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遇紧急情况可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但应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
19、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或安全状况等级定为5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予以注销,解体后报废。 (√)
20、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D级。 (×)
四、简答题(共4题,计25分,第1题10分,其余每题5分)
1、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的“十不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略)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哪些机构?应具备《条例》所要求的什么条件?
参考答案:
第一问,《检管规》第3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
第二问,《条例》第43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二)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责任制度。
3、《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应附有哪些文件?并就电梯出厂随机文件进行说明。
参考答案:
第一问: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二问: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
4、《特种设备行许可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特种设备行许可包括哪些项目?
参考答案:
(一)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四)气瓶充装许可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附有哪些文件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哪些技术资料和文件
应当随附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专保养说明、监督检验属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4. 哪伟仁兄有历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试的试题
(2003年9月全国安全监察员培训试点班)
成绩:
题 型
分 值
扣 分
阅卷人签章
名词解释
10分
选择题
45分
是非题
20分
简答题
25分
分数合计
100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
一、名词解释(共4题,计10分,每题2.5分)
1、安全监察:
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2、《行政许可法》中的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电梯: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4、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二、选择题(请将选定的答案填写在横线上,共40题,计45分)
(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1分)
1、安全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与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之间必须 。
A、界面风格一致 B、由同一公司开发
C、进行动态数据交换 D、各自管理和维护存放在不同服务器的相同数据
2、锅炉压力容器停用一年以上时使用单位应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封存,在封存后 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
A、45日 B、2个月 C、30日 D、3个月
3、连续停用时间超过 个月(应包括修理改造时间)的医用氧舱在重新投用前的检验,应按年度检验进行。
A、3 B、4 C、5 D、6
4、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 内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停用或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A、60日 B、30日 C、3个月 D、2个月
5、《条例》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设计环节按照设备种类的不同,分别采用设计文件鉴定和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制度,下列 设备的设计不需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A、锅炉 B、气瓶 C、大型游乐设施 D大型起重机械
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当有两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
B、应当对每次安全监察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C、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D、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闪点低于 的液体称为易爆液体。
A、60℃ B、45℃ C、50℃ D、环境温度
8、对于速度大于0.63m/s的曳引电梯,必须配备 防止超速、坠落装置。
A、对重限速器和安全钳 B、轿厢限速器和瞬时式安全钳
C、轿厢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 D、断绳保护装置
9、起重机的最基本的机构是 。
A.门架 B.起升机构 C.回转机构 D.桥架
1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规定,划分压力容器类别的压力条件指的是 。
A.最高工作压力 B.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C.设计压力 D.安全开启压力
11、《容规》规定,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分为4个等级,中压容器的压力范围是 。
A、0.1MPa≤p<1.6MPa B、1.6MPa≤p<10MPa
C、10MPa≤p<100MPa D、p≥100MPa
12、锅炉内部检验的结论分为4种,下列 不是内部检验的结论。
A、允许运行 B、监督运行 C、整改后运行 D、限制条件运行 E、停止运行
13、下列 不能从事医用氧舱检验。
A、医用氧舱检验员 B、压力容器检验员
C、压力容器检验师 D、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
14、下列 方法属于无损检测方法。
A、型式试验 B、机械性能试验 C、化学分析检测 D、射线检测
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标准号是 。
A、ISO/IEC17020 B、 ISO9000 C、ISO/IEC17025 D、GB/T18346
16、《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A、厂内机动车辆 B、起重机械 C、防爆电气 D、体育设施
17、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其 ,应当遵守《条例》,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监督检查 B、出厂检验 C、煤矿矿井用特种设备 D、铁路机车
18、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
A、30 B、45 C、50 D、60
19、《条例》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A、30 B、25 C、20 D、15
20、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中现场处罚的适用条件是 。
A、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B、对法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C、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D、对法人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21、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的主体为 。
A、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检验检测机构
C、受委托的事业单位 D、授权的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2、《条例》规定的检验检测工作是型式试验、定期检验和 。
A、委托检验 B、监督检验 C、出厂检验 D、验货检验
23、《条例》规定, 的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其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
A、大型游乐设施 B、客运索道 C、电梯 D、起重机械
24、已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当其不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依法由 撤消其许可、核准、登记。
A、上级机关 B、国家质检总局
C、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D、原许可、核准、登记机构
25、境外单位申请特种设备许可、核准的受理及审查工作由 。
A、国家质检总局安全监察机构直接负责
B、下一级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见
C、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D、省级受理,国家许可、核准
26、使用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A、立即责令停止使用
B、查封
C、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于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7、气瓶充装单位应经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A、国家 B、省、自治区、直辖市 C、地级市 D、设区的市
28、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属于 。
A、行政法规 B、法律 C、技术法规 D、部门规章
29、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 。
A、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B、当地特种设备(锅炉)处或科
C、当地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D、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
30、《条例》规定, 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其设计活动。
A、锅炉 B、压力容器 C、电梯 D、起重机械
(二)多选题(共10题,每题有多个答案,每题1.5分)
31、压力管道下列 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A、压力管道的设计 B、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
C、压力管道的安装 D、压力管道的使用
32、《条例》规定,以下 需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A、压力容器制造过程 B、电梯制造过程
C、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 D、客运索道安装过程
33、《条例》规定,下列 场所是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的重点。
A、党政机关 B、学校 C、商场 D、公园
34、《条例》规定,下列 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A、电梯 B、客运索道 C、大型游乐设施 D、气瓶
35、 不属于《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的监察范围。
A、观览车 B、游船 C、水上摩托、快艇 D、蹦极
3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
A、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B、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C、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
D、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7、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做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时,应告知当事人 。
A、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B、现场处罚
C、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D、不服从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起诉的途径和日期
38、《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环节包括 。
A、设计、制造 B、使用 C、检验检测 D、安装、改造、维修
39、根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下列 情况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A、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 B、存在事故隐患的
C、在原使用地已报废的 D、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40、《条例》规定,下列 设备应报废,并向原登记机关注销。
A、出现过严重以上事故的 B、超过检验周期的
C、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D、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是非题(共20题,计20分,每题1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生产、使用单位可以通过和作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等方式,免除或者减轻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
3、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含车用气瓶、灭火用气瓶等),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 (×)
4、《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
6、《容规》规定,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其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
9、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规定:给予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待遇不低于给予国产品的待遇,包括合格评定所收取的费用和工厂认证有效期。 (√)
10、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主要有ISO14000、ISO18000等。 (×)
11、特种设备检验师的复试考核工作由全国统一命题,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
12、所有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
1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经拟施工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
14、《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县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但处罚不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处罚则无效。 (√)
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 (×)
18、《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遇紧急情况可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但应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
19、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或安全状况等级定为5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予以注销,解体后报废。 (√)
20、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D级。 (×)
四、简答题(共4题,计25分,第1题10分,其余每题5分)
1、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的“十不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略)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哪些机构?应具备《条例》所要求的什么条件?
参考答案:
第一问,《检管规》第3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
第二问,《条例》第43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二)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责任制度。
3、《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应附有哪些文件?并就电梯出厂随机文件进行说明。
参考答案:
第一问: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二问: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
4、《特种设备行许可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特种设备行许可包括哪些项目?
参考答案:
(一)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四)气瓶充装许可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5. 特种设备出厂,必须附有什么文件,物业服务企业方可接收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6.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的介绍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规定。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执行本规定具体的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危险性程度提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并公布实施。
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
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时,应当发挥行业部门、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第五条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资格认可并授权后,方可以开展授权项目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
第二章通用规定第一节设计与制造
第六条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七条制造单位对制造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取(换)证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证的取(换)证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证书申请的受理分别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工作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单位承担,审查合格后,分别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发证。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以提供用户使用:
(一) 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或者部件;
(二) 制造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或者部件。
需要正式生产的,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后,方可以正式生产、销售。从型式试验合格到提出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取证申请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九条特种设备产品出厂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定第三章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备品配件的供应。
第十条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其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明确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并由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该代理商必须持接受委托代理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特种设备的产品或者部件,其同类型首台产品或者部件必须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以正式销售。第二节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第十二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执行当次验收检验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合格的,发给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行政部门不得要求再进行强制性的验收检验。
第十四条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入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第三节使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十六条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自签发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各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周期按第三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第四节监督、监察与监督检验
第二十六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安排,对特种设备组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应当进行现场安全监察,发现存在隐患及问题的,责令相应单位改正,必要时向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并督促其及时予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安全监察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在行使安全监察职权时,应当出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
第二十八条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报告、调查,督促处理和结案批复,做好事故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期限逐级上报。
第二十九条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各类监督检验的程序、内容、方法、合格判定规则等,必须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相应检验规程执行。
第三十条监督检验机构必须加强检验工作质量的管理,确保检验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按期完成监督检验工作任务,必须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验机构在接到具备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条件的检验申请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应的检验。完成相应检验工作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应当将检验报告报送负责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第三十二条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较多而且具有该类特种设备独立检验机构的大型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成立企业自检站,经上述机构核准建站方案,并经资格认可及授权后,可以承担本企业内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企业自检站检验范围内的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接受监督检验机构的抽检,抽检比例不得高于该企业当年应当检验设备总量的20%。具体抽检比例由企业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企业自检站及其检验人员从事授权检验类别以外的或者本企业之外的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接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批准项目的监督检验工作。
第三十四条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机构必须在15日内对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予以书面答复。
受检单位对监督检验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时,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与该监督检验机构同级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接到异议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30日内,委托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监督检验机构或者组织专家,对被提出异议的检验结果进行鉴定或者确认。鉴定或者确认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上述鉴定或者确认所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支付。鉴定或者确认结论证明原检验结果错误的,该费用由出具原检验结果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
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中,以及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中,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按照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等经营性活动,并保守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特殊规定第-节电梯
第三十七条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第三十八条电梯制造企业承担自己制造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时,应当按本规定要求,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与制造资格同时提出申请的,执行资格审查的机构应当同时安排该企业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资格审查。
第三十九条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第二节起重机械
第四十条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
起重机械的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
此类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四十二条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第三节厂内机动车辆
第四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厂内机动车辆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车辆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底盘等)的型号和编号。
第四十四条新增厂内机动车辆的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到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了解申请注册登记车辆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验收检验。免于验收检验或者验收检验合格的,由该监督检验机构发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凭有效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办理该车辆的注册登记,并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厂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管理。
第四十六条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收回牌照。第四节客运索道
第四十七条对新建或者改建的客运索道实行设计审核制度。设计审核工作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审查由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投入制造和施工。
第四十八条客运索道的驱动机、抱索器、运载车辆、钢丝绳、减速机等主要部件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部件的型号和编号。
第四十九条客运索道安装工程竣工后,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运营承包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申请。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运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审查合格,并经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对客运索道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发给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人正式运营。
第五十条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自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签发验收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营的,其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运营承包单位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复审申请。经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其安全管理状况合格,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全面检验合格,取得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以继续运营。
第五十一条在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客运索道每年要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年度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运营。年度检验由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的运营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由当地具备客运索道检验资格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当地没有具备客运索道检验资格监督检验机构的,年度检验由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承担。
第五十二条索道站(公司)站长(经理)或者索道运营承包单位负责人对保证客运索道的安全运营负责。站长(经理)要熟悉所管理的客运索道的安全技术知识,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能够上岗。
第五十三条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运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救护组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本索道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与急救物品。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救援演习。当索道营运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时,能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及时妥善地救援、救护乘客。
第五十四条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运营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的规定,对索道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索道日常营运、检查、维护、救护演习、发生意外事件和事故等情况,应当记入运行日记,由索道路(公司)值班站长(经理)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查。第五节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第五十五条对新建或者改建危险性较大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实行设计审核制度,设计审核工作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审查由国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第五十六条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游艺机或者游乐设施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有关图纸等随机文件,并向用户提供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
第五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由国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其他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由所在地区具备相应检验资格和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和定期检验。
移地重新安装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进行验收检验和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十八条在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五十九条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使用与运营单位,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每日投入营运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每次运行前,操作和服务人员必须及时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运行中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安全注意事项必须张贴在游客易于看到的明显位置上。
第六十条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所有者与运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标准配备适用的救护设施和满足需要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监护或者救护人员。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救援演习。在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时,能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及时妥善地救援、救护游客。
第四章罚则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拒绝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进行整改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五条,未履行设计审核手续即进行制造者,或者无相应产品有效的安全认可证即投入制造者,责令停止制造和销售其产品,并处5000至20000元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持相应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但不能保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或者安全技术性能的,吊销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
(三)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未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即提供用户使用本单位产品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处5000元至20000元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无资格证书或者有资格证书但无相应项目即从事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者,责令承担项目停止进行,并处5000元至20000元罚款,有资格证书但无相应项目的,吊销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对购置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产品并投入使用者,或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即投入运营的使用者,责令其设备停止使用,属于非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并处3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未按照要求定期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以及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处理的,属于非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罚款。发现设备带故障运行的,必须责令设备停止使用;
(七)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使用无相应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安装、维修保养、改造、检验、操作的,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仍然继续使用的,责令设备停止使用,并处3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九)对伪造、涂改、转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证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等有关证书和牌照者,没收或者吊销其相应的证书和牌照,并处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不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未能及时有效抑制灾害扩大,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以及隐瞒事故不报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至250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或者改造,并因此造成事故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相关设备停止使用,并处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从事安全监察或者监督检验的安全监察员和检验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或者剽窃商业秘密的,由所在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监督检验机构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因管理不严,造成工作人员失职的,由授予其检验资格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视情节暂时停止或者取消其检验资格。
第六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机关、处罚方式有明确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技术规程,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另行组织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本规定中明确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和牌照的格式,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规定。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军事用途的特种设备。但军队所有,用于民用场所的特种设备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六十九条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企业、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公告。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的企业,由颁发相应资格证书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布公告。
第七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一条本规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7. 国家对起重机械的是如何实施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的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版件以及安装技术权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上边是全部特种设备的综合性的档案内容,下边是起重机械单独的
起重机械出厂时,应当附有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等文件。
8. 起重机械设计和制造需要什么法律强制的认证资质吗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电力建设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拆卸)、修理、使用和检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建设起重机械”是指火电、送变电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升降机、提升装置和电梯、牵张设备等。
第四条电力工业部机械局是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电力工业部机构局安监机构是电力工业部起重设备设计、制造资质审查领导小组的常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有关事务。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第五条电力建设起重机械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电力工业部起重设备设计、制造资质审查领导小组颁发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才具有设计相应起重机械的资格,并获得安全认可。
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负责。设计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设计总图上应加盖审批单位公章。
起重机械设计总图、安全装置和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计算等主要安全技术资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局备案。
第六条电力建设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电力工业部起重设备设计、制造资质审查领导小组颁发的相应制造资质证书,才具有制造相应起重机械的资格,并获得安全认可。
设计、制造资质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
第七条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对其产品的技术性能自检合格后,应向电力工业部机械局安监机构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并将取得的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列入随机文件。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需要设计、制造非定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将设计方案、主要构件图纸等安全技术资料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报经企业主管部门,并向电力工业部机械局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开发研制新产品及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电力建设起重机械的单位,将各机构和系统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安全装置及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论证等有关资料,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还需经过电力工业部机构局安监机械审查批准,并严格按电力工业部起重机械设计、制造管理程序进行方案和各步设计审查后,方能制造样机;样机自检合格后,必须由电力工业部机械局电站起重机械专业检验站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业性试验;样机工业性试验后,还须经电力工业部机械局组织进行产品鉴定(包括出厂评议、技术鉴定、中间试验鉴定、定型鉴定等),并经电力工业部电站起重机械专业检测站进一步检测合格后,颁发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第十条电力建设起重机械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9.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提供什么文件
竣工图、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还有设计文件等
10.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哪些技术资料和文件
应当随附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内明、监督容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2013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质量事故鉴定、产品损失鉴定、灾后评估等的检验、鉴定工作。
当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获得省级以上质监局颁发特种设备全领域质量鉴定资质证书并获得省级以上高法院入册的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机构有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