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避免机械执法
我国行使最高执法权的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什么是规范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回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以及执答法范围等情况,理性分割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
行政执法者在行政法律规范没有提供要件-效果规定,或者虽然提供了要件-效果规定但据此不足以获得处理具体行政案件所需之完整的判断标准时,按照立法者意图、在行政法律规范所预定的范围内、以要件-效果规定的形式设定的判断标准。
[摘 要]21世纪,在实现法制文明化、现代化这一历史进程中,包含一项重要内容,即行政法制现代化。中国行政法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以完善的行政法律规范为基础。完善的标准在于:一是行政立法应满足社会的客观需要,反映新的经济关系,以实现行政法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二是行政法应体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彰显民主、科学;三是行政法要协调好行政权与各种权力与权益的关系,在价值上达到社会公正理念。
C. 什么是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一般来就是说的是当地源的行政执法局,正规含义是:就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主体。
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不属于行政执法部门。
楼上说的社保局属于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不属于行政执法部门。
其余如粮食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环境卫生局、旅游局随着体制改革,已经撤销或合并,也不是行政执法部门。
D. 我现在越来越不明白了,警察的使命到底是保护人民还是机械地执法逮捕和击毙罪犯是为了保护人民还是仅仅
那我来告诉你,如果误杀人质,警方会成立调查小组调查这个误杀人质的警察,根据其性质做出判罚,轻则免职,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E. 执法过度、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机械执法、运动式执法
没办法,法律规定了执法者有自由裁量权
F. 如果社会司法由机械执行会怎样
如果社会司法有机械执法会怎么样?这样做会很公平的。无论你的是平民百姓还是多大的官?一视同人,就没有什么人情可讲了。社会就会公平公正。人人就会遵守法律了。社会就会更和谐了。
G. 什么是行政执法三步式
行政执法三步式:
第一步是教育规范,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对内符合“三步式”适用容范围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要求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
第二步是责令整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对教育规范改正期满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执法人员通过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三步是实施处罚,当事人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将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推行“三步式”模式,其宗旨是让行政相对人更加积极主动学法、知法、守法,让执法机关将行政处罚作为最后的管理和惩治手段,而不以行政处罚为目的。它不仅是分局对自2007年实施的“首查整改制”的一次完善和提高,还是对改善行政执法环境、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的一次积极尝试。
H. 什么是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一般认为,行政执法行为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也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这里所讲的行政执法,则主要指的是具体的行政行为。由此可见,对于行政执法的概念,我们必须把握它的四点基本内容:1.行政执法的主体,即行政执法的实施机关,必...
阅读全文>>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作为贯彻执行国家意志的有效手段和实施、适用法律规范的一种基本方式,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行政执法是实施国家法律规范的主要途径现代社会应是法治社会,现代国家应是法治国家。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引起的权力和利益格局变动,必须用法律来加以规范和调整。因而依法治国、走法治国家之路也就成...
阅读全文>>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
行政执法行为内容繁杂、形式多样,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区分羁束裁量...
阅读全文>>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内容繁杂、形式多样,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
I. 行政执法程序是什么
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
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
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9)什么是机械执法扩展阅读:
特点
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 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
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行政执法程序意义
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
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程序上有瑕疵的行为,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我国历来广泛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常常把程序视为实体的“附属品”。
现代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应受法律制约,都应法制化。
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些法律法规虽有程序上的规定,但内容过于原则、简单、概括,侧重于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利,缺少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缺乏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只是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律法规中。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执法程序
J. 什么是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的特征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专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属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活动。
行政执法具有的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