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室外消火栓阀门设置问题
图片看不清楚,不过模糊的好像是圈起来的是室外消火栓,法门是两个三角形的对起来的图例的。
B. 消火栓立管的上下端设阀门出自哪个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2,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内
6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容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还有高规也有类似的提法,是不相邻的两根。
消防栓,正式叫法为消火栓,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 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系统包括,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有的还会有自动喷淋系统,水炮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探系统,水雾系统等。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所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C. 消火栓系统阀门设置原则
根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
8.3.1 消防给水系统的阀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地管道的阀门宜采用带启闭刻度的暗杆闸阀,当设置在阀门井内时可采用耐腐蚀的明杆闸阀;
2 室内架空管道的阀门宜采用蝶阀、明杆闸阀或带启闭刻度的暗杆闸阀等;
3 室外架空管道宜采用带启闭刻度的暗杆闸阀或耐腐蚀的明杆闸阀;
4 埋地管道的阀门应采用球墨铸铁阀门,室内架空管道的阀门应采用球墨铸铁或不锈钢阀门,室外架空管道的阀门应采用球墨铸铁阀门或不锈钢阀门。
8.3.2 消防给水系统管道的最高点处宜设置自动排气阀。
8.3.3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宜采用水锤消除止回阀,当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当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有囊式气压水罐时,可不设水锤消除设施。
8.3.4 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压阀应设置在报警阀组入口前,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2 减压阀的进口处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孔网直径不宜小于4目/cm2~5目/cm2,过流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积的4倍;
3 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压力表,压力表的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最大量程宜为设计压力的2倍;
4 过滤器前和减压阀后应设置控制阀门;
5 减压阀后应设置压力试验排水阀;
6 减压阀应设置流量检测测试接口或流量计;
7 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8 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
9 减压阀和控制阀门宜有保护或锁定调节配件的装置;
10 接减压阀的管段不应有气堵、气阻。
8.3.5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在引入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当消防给水系统采用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时,该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卫生的场所,其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8.3.6 在寒冷、严寒地区,室外阀门井应采取防冻措施。
8.3.7 消防给水系统的室内外消火栓、阀门等设置位置,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
D. 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上阀门如何设置
建规抄8.4.2.6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袭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 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 根时,可关闭2 根。
阀门应保持常开,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或信号;(后面条文解释是:消防管道上应设有消防阀门。环状管网上的阀门布置应保证管网检修时,仍有必要的消防用水。单层厂房(仓库)的室内消防管网上两个阀门之间的消火栓数量不能超过5个。布置多层、高层厂房(仓库)和多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上阀门时,要设法保证其中一条竖管检修时,其余的竖管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给排水技术措施中提到:室内环状管网上阀门的设置,除满足规范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原则设置:
应在每根立管上下两端与供水干管相连处设置阀门;水平环状管网干管宜按防火分区设置阀门,且阀门间同层消火栓的数量不超过5个(不含两端设有阀门的里关上连接的消火栓);任何情况下关闭阀门应使每个防火分区至少有一个消火栓能正常使用。
E. 市政消火栓看什么规范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7.2.1 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严寒地区宜增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7.2.2 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2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7.2.3 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
7.2.4 市政桥桥头和城市交通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
7.2.5 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7.2.6 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
2 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3 市政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7.2.7 市政给水管网的阀门设置应便于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和维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
7.2.8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2.9 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
7.2.10 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2.11 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F.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有哪些
现批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74-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一 11.0.4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应能”两字取消,语法才更通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改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信号”较妥。
二 最后两条的条文和条文解释对不上。
三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消防水泵的启动有P1 P2压力点,规范稳压罐的容积仅150L且没有了30S的概念,是否还有P1,P2压力点。30S仅针对于电动阀。
四 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以计入本层。
也就是说否定了原规范,原来建筑设计规范上面的理解是错误的,是否会降低灭火的可靠性。
五 7.4.12条,栓口压力不小于0.35MPa,反算每支消火栓的流量为7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则大于56L/s。明显大于规范3.5.2条消火栓流量40L/s的要求,那应该如何确定消防用水量?
3.5.2条只是给出了一个最小设计流量
六 经常碰到某类厂房定性为甲类,但是甲类生产区域仅占整个厂房的小部分,其余区域仍未丙类。这样的厂房应该如何确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建规:3.1.2条,根据各类火灾危险性面积所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的面积比例综合确定。
七 流量开关的流量值设为多少?只设高位消防水箱的低压压力开关压力值设为多少?
低压压力开关和高位水箱的流量开关,可以认为是双保险。
1、低压压力开关感受到的是管道系统内来自高位水箱的水位的静压。消防水箱最先启用,水位下降,低压压力开关感受的静压降低,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低压压力开关的初始值(也即调试时,压力开关的压力传感器自动感应到的),就是压力开关的标高和高位水箱最高水位标高的高差。
2、高位消防水箱水位下降,也即水箱出水管上流量开关感受到水的流动,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流量开关的初始值应该是零,至于流量达到多少就报警、启动消防主泵,个人感觉应在防止误报警和5L/S之间选择一个合适的值。
G. 消火栓管网阀门设置原则N-1的出处来自哪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8.4.2 条中第l款:“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专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属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 94 (2005年版)( 以下简称《高规》 ) 第7.4.1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
在《建规》要求中当竖管数量不超过3根时,只可关闭1根,在《高规》要求中,当竖管数量不超过4根时,只可关闭l根。因此阀门的设置应保证在管道检修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条。此时阀门的设置应满足n- 1原则的要求(n为任一个管网联接点上的管道段)。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J125-89中,枝状管网(branch system)定义为:枝状管网是配水管网的一种布置形式,干管与支管分明,形成树枝状,其实质是任一用水点只有来自一个方向的供水。环状管网( pipenetwork)定义为:环状管网是配水管网的一种布置形式,管道纵横相互接通,形成环状,其实质是任一用水点有来自两个方向的供水。
H.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有哪些是新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共有条文 368 条,强制性条文 41 条。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总则、术语、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
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
验收、维护管理等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的要求,在附录给出了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的记
录要求。本规范制订工作的主要技术如下:
1、 补充完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有关术语;
2、 仓库和民用建筑按火灾起数根据建筑面积的规模进行调整,当建筑面积等于大于50 万 m
2 时按 2 起火灾计算;
3、 对城市消防给水设计流量进行修正, 按基础流量为 15L/s 进行累加, 但最大值仍然
按 100L/s 计;
4、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统一按体积规模确定;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最低设计流量
调整为 15L/s,并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整相关数据;补充完善了室外变压器和空压站等工业建
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根据火灾危险性增加了丙类厂房和仓库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5、 增加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按等效替代的原则确定时间;
6、 增加消防水源的相关内容,提出消防水源的水质,补充了市政供水、消防水池、天
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技术规定, 增加了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
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100m3 ,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 50m3 的规定。
7、 增加了离心消防泵、柴油机泵、轴流深井泵等选择应用和设计等技术要求,以及水
泵流量和压力检测要求,水泵小流量过热保护技术措施要求等;
8、 调整了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和设置高度, 并规定了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
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 DN100 的技术要求;提出了露天设置高位
消防水箱的安全要求;
9、 基于消防给水系统功能要求,提出了消防给水系统稳压泵确定原则和技术参数;
10、提出了消防水泵房设计和安全要求,以及水泵出水管道水锤计算公式;
11、 补充完善了消防给水方式和分区供水方式的选择应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并提出了消
防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 2.40MPa 的规定, 统一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的分区压力值为工作压力不应大于 1.2MPa;
12、 补充完善了消火栓系统的选择应用原则、 提出了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
于 5min,规定了干式系统快开阀门的选择和技术参数;修正了市政或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
的压力要求,平时压力不应低于 0.14MPa,消防时压力不应低于 0.10MPa;增加了消防水鹤
的设置规定, 提出了工艺装置和罐区等室外消火栓无法覆盖的区域应设置固定消防炮; 规定
了消防给水入户引入管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时, 应在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
火栓; 修订了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 补充了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和休息平台等要求;修正了室内消火栓的最低压力值不应小于 0.25MPa 和最高压力值不应大于 0.50MPa,但当大于 0.70MPa 时应设置减压装置;
13、 补充完善了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压力的确定原
则, 以及管道的设计内容; 增加了阀门选择原则和设计内容、 管网自动排气阀、 水锤消除器、减压阀等的设置要求,规定了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必须设置的清洁且不被水淹没的场所;
14、增加了消防排水的内容,提出了普通场所和有毒有害场所消防排水的技术要求;
15、增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水力计算的相关内容;
16、增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操作的相关内容;
17、增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相关内容。
I.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设置要求,你知道多少
7.3.1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有关规定。
7.3.2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0L/s~15L/s计算。
7.3.3 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
7.3.4 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
7.3.5 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
7.3.6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数量应根据每个罐的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7.3.7 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应大于60.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路边设置室外消火栓。
7.3.8 当工艺装置区、罐区、堆场、可燃气体和液体码头等构筑物的面积较大或高度较高,室外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无法完全覆盖时,宜在适当部位设置室外固定消防炮。
7.3.9 当工艺装置区、储罐区、堆场等构筑物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消火栓处宜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2 工艺装置休息平台等处需要设置的消火栓的场所应采用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4节的有关规定。
7.3.10 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2.8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7.2
7.2.1 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严寒地区宜增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7.2.2 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2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7.2.3 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
7.2.4 市政桥桥头和城市交通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
7.2.5 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7.2.6 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
2 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3 市政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7.2.7 市政给水管网的阀门设置应便于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和维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
7.2.8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2.9 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
7.2.10 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2.11 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