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手持電動工具檢查的要點有哪些
1、手持電動工具應設專人保管、使用、檢查和維修,使用人員應熟悉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技術參數、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等。2、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用專用電纜,不得任意接長和更換非專用電纜。3、手持電動工具的運動部件,必須按有關標准裝設機械防護裝置(如防護罩、防護蓋等),不得任意拆除。4、手持電動工具的操作者必須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手套、絕緣鞋等)。5、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操作者持握應穩,用力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或斜偏使用。如果發現異常時應切斷電源,拔出插頭後由專人進行修理。6、加工件和周圍有障礙物黏結不合或有其它影響操作的異物時,應先清理干凈後在進行操作。7、手持電動工具轉動時,嚴禁進行檢修、調整。8、在潮濕和危險的工作場所或在金屬容器里作業時,應選用三類手持工具。9、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由專業人員或保管人員進行檢查和實驗,具體項目如下:1)每季度全面檢查一次。2)在雷雨季前應及時進行檢查。3)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4)外殼保護接零(地)是否牢固。5)電纜是否為專用電纜,有無破損和接頭。6)電源接頭是否完好無損。7)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敏可靠。8)漏電保護器是否靈敏可靠。9)工具部位無障礙。10)用500V兆歐表測絕緣電阻,一、二、三類電動工具分別不小於2兆歐、7兆歐和1兆歐。11)保管人員應做好檢查實驗記錄。10、手持電動工具應達到三級控制三級保護,必須一機一閘,且有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11、手持電動工具在發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和實驗。12、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遙測絕緣電阻,如果數值小於定值,必須進行乾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13、工具若有絕緣損壞、軟電纜或軟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或插座開裂、機械損傷等有礙安全的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14、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存放在乾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15、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空載實驗,待運轉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② 特別危險環境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應採用多少伏的安全電
我國將安全電壓額定值(工頻有效值)的等級規定為:42V、36V、 24V、12V和6V。 具體選用時,應根據使用環境、人員和使用方式等因素確定:
(1)特別危險環境中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應採用42V安全電壓。
(2)有電擊危險環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和局部照明燈應採用36V或24V安全電壓。
(3)金屬容器內、特別潮濕處等特別危險環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燈應採用12V安全電壓。
(4)水下作業等場所應採用6V安全電壓。當電氣設備採用24V以上安全電壓時,必須採取防護直接接觸電擊的措施。
③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等級怎麼分類各等級的要求是多少兆歐標準是怎麼測量的
GB3787-9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有規定,附:
【 標 准 編 號】 GB3787-93
【標准中文名稱】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標准英文名稱】
【ics 分 類 號】
【 中標分類號 】
【 代替標准號 】
【 實 施 日 期】 1994-08-01
【 發 布 日 期】 1993-12-28A
【 采 標 情 況】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的安全技術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
2 引用標准
CB2900.28 電工名詞術語 電動工具
GB3883.1-3883.1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3 生產、銷售、選購和貯運
3.1 工具及其附件的設計、製造必須符合GB3883.1-3883。12的相應規定。
3.2 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後,方能生產、銷售。
3.3 工具在出廠時,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容應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3.4 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志。
3.5 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3.6 工具必須存放在乾燥、無有害氣體或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4 管理
4.1 工具的管理必須包括:
a.貫徹執行本標准和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要求;
b.監督、檢查工具的使用和維修;
c.對工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d.對工具引起的觸電事故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並上報有關部門;
e.按照本標准和工具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及實際使用條件,制訂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4.2 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a.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b.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養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項。
4.3 使用單位(部門)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檔案。
5 使用
5.1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
5.2 在一般作業場所,應盡可能使用Ⅱ類工具,使用Ⅰ類工具時還應採取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5.3 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5.4 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或裝設漏電保護器的Ⅱ類工具
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應有人在外監護。
5.5 在濕熱、雨雪等作業環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5.6 1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廣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5.7 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採用耦合器進行聯接。
5.8 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5.9 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接起來。
5.10 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 檢查、維修
6.1 具在發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
6.2 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a.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b.保護線聯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c.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d.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e.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f.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g.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h.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6.3 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查。
6.3.1 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6.3.2 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相應縮短檢查周期。
6.3.3 在梅雨季節前應及時進行檢查。
6.3.4 工具的定期檢查,除6.2條的規定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絕緣電阻應不小於表1規定的數值。
表1
測量部位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I類工具 Ⅱ類工具 Ⅲ類工具
絕緣電阻 2 MΩ 7 MΩ 1MΩ
注:絕緣電阻用500V兆歐表測量。
6.4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於表l規定的數值,必須進行乾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6.5 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於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6.6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6.7 使用單位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採用低於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格不符的零部件。
6.8 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
6.9 工具的電氣絕緣部分經修理後,必須進行下列測量和試驗。
6.9.1 絕緣電阻測量按表1。
6.9.2 絕緣耐壓試驗按表2。
表2 V
試驗電壓的施加部位 試 驗 電 壓
Ⅲ類工具 Ⅱ類工具 I類工具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僅由基本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 380 950
由加強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 2800
注:①波形為實際正弦波,頻率50Hz的試驗電壓施加1min,不出現絕緣擊穿或閃絡。
②試驗變壓器應設計成:在輸出電壓調到適當的試驗電壓值後,在輸出端短路時,輸出電流至少為200mA。
6.10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後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
附錄A
工具的分類
(補充件)
工具按觸電保護方式分為:
A1 I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A2 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
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 。
A3 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提出。
本標准由上海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繆正榮。
本標准於1983年6月首次發布。
④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注意哪些事項 詳細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注意哪些事項﹖ 1、工具使用前,應經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與相線錯接造成事故。 2、長期擱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由電工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帶的軟電纜或軟線不得接長,當電源與作業場所距離較遠時,應採用移動電箱解決。 4、工具原有的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改換,嚴禁不用插頭直接將電線的金屬絲插入插座。 5、發現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6、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轉部件應有防護裝置; 8、作業人員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9、電源處,必須裝漏電保護器。 關於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手持電動工具(包括手提電焊機、小台鑽等攜帶式用電設備及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 工具的使用單位均應設專兼職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必須熟悉工具的管理規程,不準將不合格的工具發放使用。 2 工具的使用人員在領取工具時,應認真進行外觀檢驗,嚴禁將不合格的工具領到使用,否則視為在使用過程中損壞。 3 工具退庫時,保管人員應認真進行外觀檢驗,凡不合格的工具,要做記錄,待檢修合格後方准發放使用。 4 所有手持電動工具由電工負責。有關電工至少每季度對工具進行一次絕緣電阻的測定,超過測定周期而未進行測定時,工具應停止使用。 5 安全負責人應對工具絕緣電阻測定結果定期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6 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和後果大小,對直接責任者處5-30 元罰款,或給予其他處分。 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開機前要對各加油點加註油脂。 二、開機時要先啟動後運轉。 三、開機後,操作人員要檢查儀表、安全安全閥是否正常,定期巡迴檢查,細心傾聽機器運轉情況,出現異常聲響要立即停機檢查。 四、使用後,拉閘斷電。要把設備清理干凈,整理場地,保持衛生。 五、空壓機工作氣壓不宜過高,不超過額定工作氣壓,注意檢查,調節安全閥,確保安全可靠。 空壓機操作規程 開儲氣罐進氣閥門 通點啟動冷干機 通電啟動空壓機(詳見說明書) 通電啟動吸附式乾燥機(詳見說明書) 打開儲氣罐出氣閥門(當儲氣罐內壓力達到6 公斤時),一部分壓縮空氣經過濾器送入工藝用氣,另一部分經過吸附乾燥機供給儀表用氣。 每兩小時觀察一次: 所有的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立即停止,進行檢修。 b) 電流及電壓的變化。 c) 所有進出口工作壓力, 定期手動排氣、水。 停機操作與上述相反(先停止設備運轉,後斷電) 1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電搬子、手電筒鑽、手用電砂輪、電改錐、沖擊鑽等。 2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各單位工具室統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3 各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4 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每月5 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季度初5 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6 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台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各單位經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 7 手持電動工具檢查表表樣: 單位: 手用電動工具定期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工具名稱使 用 電 壓檢 查 情 況 插 銷導 線絕緣電阻其 他
⑤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要求有哪些呢
操作者應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要安裝漏電保護器,工具的金屬外殼應保護接地或接零;配用的導線、插頭、插座應符合要求。首次使用,應檢測接零和絕緣情況,確認無誤後才能使用。手持電動工具的導線必須使用絕緣橡膠護套線,禁止使用塑料護套線;導線兩端要連接牢固,特別是手柄尾部的電纜護套要完好。手持電動工具的電纜線不應有接頭,長度不宜超過5米。挪動手持電動工具時只能手提握柄,不得拉扯導線,頁不要過分翻轉,避免手柄內電源線接頭纏、扯脫落,使機殼帶點或發生短路。還要防止手持電動工具的工作端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在易燃易爆的工作環境中切不可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以免產生火花,釀成火災爆炸事故。
⑥ 電動工具使用安全應注意什麼
電動工具使用安全應注意:
一般場所選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裝回設額定動作電流答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同時還必須保護接零。 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高絕緣性的手持式電動工具,並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狹窄場所(金屬容器、地溝、管道內等),選用帶隔離變壓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並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裝設在狹窄場所外面,工作時並應有人監護。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⑦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著重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編輯同志:在企業的生產過程中,經常要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這類電動工具時,應著重注意哪些安全事項?寶雞王貴祥 王貴祥先生:來函收悉。使用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事項有以下幾個主要方面:1.不要提著電動工具的導線或轉動部分,以免損壞導線或其他工作部件和絞傷;2.在使用電鑽時,不要在夾具停止轉動以前拆換鑽頭或其他工作部件,以免絞傷;3.在金屬物體上用電鑽鑽眼時,不要用手直接清除鑽出的鐵屑,以免刺傷手指;4.在梯子上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高處墜落或其他可能發生的事故;5.在使用電動工具過程中,工作人員如因故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以及遇到臨時停電時,需立即切斷電動工具的電源開關,以防其他人員誤動電動工具,或在電源突然恢復時電動工具啟動而造成事故;6.電動工具的電線不應與熱源相接觸,也不要放在潮濕的地上,特別要防止載重車輛或重物壓在電線上,以免損壞電線絕緣。(剩餘0字)
⑧ 不同場合的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根據國家標准
不同場合的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根據國家標准:
採用Ⅱ、Ⅲ類絕緣型的手持電動工具。
II類工具的設計製造者將操作者的個人防護用品以可靠有的方法置於工具上,使工具具有雙重的保護電流,保證在故障狀態下,當基本絕緣損壞失效時,由附加絕緣和加強絕緣提供觸電保護。Ⅱ類工具是帶有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
⑨ 如何正確使用手持電動工具
1.使用前要對其進行仔細檢查,外觀無破損,開關動作靈活無卡澀,電源引線和電動工具的外殼應完好。用500V兆歐表測量繞組與外殼間絕緣電阻值不得低於O.5兆歐。
2.金屬外殼的手持電動工具應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電源引線為多芯軟橡膠護套電纜,其接地保護線兩端應連接牢固。
3.手持電動工具應由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專職人員使用。使用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4.使用前必須先檢查相關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其運用應正常。還要注意其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無卡澀。
5.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時,使用人必須穿戴符合規定的防護用品,設置合格的防護用具。並按規定採取相應防觸電的安全保護措施,如應在電源電路中安裝漏電保護器,或使用人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在潮濕狹窄場所使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時,應安裝漏電開關,電開關工作電流小於1.5mA,動作時間小於等於0.1秒。且漏電開關應放在容器內並有專人監護。
⑩ 一類和三類電動工具指的那些更安全
I 類工具:在這類工具中,它的防止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保護措施,即把可觸及的導電部分與設備中固定布線的保護(接地)導線聯結起來,可觸及的導電部分在基本絕緣損壞時不能變成帶電。
Ⅱ類工具:它的防止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附加的安全保護措施,例如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不提供保護接地或不依賴設備條件。
Ⅲ類工具:它的防止觸電保護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42V/24V)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10)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標准解讀擴展閱讀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1)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通電前應接好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
2)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嚴禁一台開關接兩台及兩台以上電動設備。
3) 移動式電動工具的電源開關應採用漏電保護裝置,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小於O.1s,其開關應安裝在便於操作的地方,和工具距離應不大於5m。
4) 移動式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當採用插座連接時,其插頭、插座應無損傷、無裂紋,且絕緣良好。
5) 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因故離開現場暫停工作或遇突然停電時,應拉開電源開關。
6)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7)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採用銅芯多股橡套軟電纜或聚氯乙烯護套軟電纜。電纜應避開熱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當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採取防止重物壓壞電纜等措施。
8)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需要移動時,不得手提電源線或轉動部分。
9)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完畢後,必須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10) 更換電動工具鑽頭時,必須待停轉後進行。
11)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