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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製品廠生產車間安全制度

發布時間:2022-07-08 18:10:02

A. 我想要一份小廠安全管理制度,我們是做五金的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B. 我們單位是五金電器類的廠家,現在急求車間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和車間獎懲制度。

車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與生產相關的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過程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鍾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制度處理。
第六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它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七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鍾,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八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廠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九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註:私自離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
第十一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
第十二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三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完成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四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要求,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五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所有物品、物料須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
第十六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准、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七條 在工作前應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蒙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負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上級同意並簽字後再作更改主。
第十九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儀表儀器、電腦等具。對閑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的,應服從上級的安排,協助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相關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二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做上明顯標志,不能混料。
第二十三條 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環境的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四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檯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五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檯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七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時候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批准:

C. 五金車間管理制度

車間管理制度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產品車間正常運作,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1. 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2. 工作時間不允許串崗,違者每次罰款5元。
3. 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帶安全帽,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10元。
4. 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班長、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5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 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2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 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 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
9. 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元。
10.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違法亂紀者每次罰款5元,塗改、遺失工號牌罰款2元。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變壓器、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設備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設備、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幹凈,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5元。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信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50元。
19.模具損壞者罰款50元。

D. 五金噴粉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怎樣做

拋磚引玉,你可以結合你公司的實際情況作適當的修改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一、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二、機構與職責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負責處理。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准確性。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准,並監督執行。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與培訓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准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准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相關手續。五、電信線路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鑒定。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准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九、檢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統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十、獎勵與處罰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第五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3.死亡。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報告。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第五十七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並送交安委。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4.擅自挪用車輛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第五十八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第五十九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第六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第六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負責解釋。第六十三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E. 現急需一份五金廠的廠規制度,

小企業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 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找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葯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F. 誰能提供一份小型五金工廠的管理制度呀謝謝!


工廠管理
制度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
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
生產主管
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找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葯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
堆碼
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
預混料
生產時必須戴好
防毒口罩
、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
包裝物
、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
設備維修
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G. 我公司是一家金屬製品企業 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哪些不可少 具體內容怎麼寫

第二篇:建體系:讓安全生產不反彈
一、體系建立

1. 目標承接
討論:這起事故誰該擔責?
2. 全面版承諾
討論:該不該權處理他?
3. 建立標准
案例:某企業安全評價評價標准
4. 完善標准
5. 建立機制
案例:日清、周結、月回顧模式
6. 反復推敲
討論:某企業檢查制度修訂
7. 安全日清

————財智菁英管理學院,精益安全管控模式首創者、踐行者、領導者。

H.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哪些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範文:

1.現場生產員工應該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格進行操作。

2.車間禁止酒後上崗,生病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堅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上班前,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戴安全帽,不得上崗。

4.在開機工作前,要對機器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後方可開機,並嚴格遵循開機順序,待確認機器運轉無異常情況後才可以正式生產操作。

5.在各班當班期間,設備運行如有異聲、運行不暢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或請專業維護人員進行修理,以防造成設備重大損壞事故或產品質量事故,不得推脫責任,延誤生產。

6.對電器線路不得擅自移動,不得私自搭接,發現有電路電線裸露、損壞要及時反映,由專職電工修理。

7.地坑物料要定期清理,對重型機械設備要按期進行保養、清理,以確保正常運行,加強安全防

范。

8.車間所有除塵設備,要及時清放收塵粉,並打開脈沖閥,確保除塵器各管道暢通無粉塵外漏。

9.定期檢查各設備的潤滑三角帶,易磨塊要及時加註、更換,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生產區域內嚴禁煙火,嚴禁斗毆、鬧事。

11.使用天車起吊物料時,禁止有人置於吊鉤下方,禁止斜拉吊。

安全生產:

是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本保證,也是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進一步實行改革開放的基本條件。因此,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2020年4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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