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一、死亡賠償金:34793元×20年=695860元二、喪葬費:77364元÷12個月×6個月=38682元三、被扶養人生活費:20332元×(需要扶養年限)×(應承擔份額)×(折算系數)=( )四、殘疾賠償金賠償額的計算公式:一級傷殘:34793元×20年=695860元;二級傷殘:695860×90%=626274元;三級傷殘:695860×80%=556688元;四級傷殘:695860×70%=487102元;五級傷殘:695860×60%=417516元;六級傷殘:695860×50%=347930元;七級傷殘:695860×40%=278344元;八級傷殘:695860×30%=208758元;九級傷殘:695860×20%=139172元;十級傷殘:695860×10%=69586元。五、精神損害撫慰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最高50000元,一般評不上傷殘等級的沒有該項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㈡ 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核心提示: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
㈢ 關於人身損害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民事糾紛上的精神損害現在一般上肉體上的傷害構成殘疾程序後才會支持,純因口角的原因支持精神損害的基本沒有。如果訴訟,法院會根據雙方在事件中的過錯大小來劃分責任,原則上先動手一方會承擔更多的責任。
㈣ 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依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人身權受法律保護,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㈤ 人身損害賠償包括哪些項目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這些: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㈥ 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有哪些
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依據我國現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因侵權行為造成受害者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因傷致殘的,還應增加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受害者死亡的,還應增加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㈦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這些: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但沒有導致傷殘和死亡後果的,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上述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㈧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1條和侵權責任法35條的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理解和適用》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在雇員受害賠償的歸責原則上,《人身損害賠償解釋》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
而《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在雇員受害賠償的歸責原則上,《侵權責任法》適用的是的過錯責任。
(8)中國人身損害政策與法律實務應用工具箱擴展閱讀:
雇員受害應區分與自然人或用人單位建立不同的僱主雇員關系而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與其他自然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的雇員受害賠償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自然人仍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務關系的雇員受害賠償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但因第三人原因受到損害的例外。
雇員受害賠償的救濟也應區分與自然人或用人單位建立不同的僱主雇員關系和是否有過錯、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而採取不同的途徑。
在遭遇第三人致害時,如僱主或用人單位無過錯,則只能向第三人主張權利;若僱主或用人單位有過錯,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則雇員應當向僱主(用人單位)與第三人追究侵權責任;法律明確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則雇員具有選擇權,即雇員可以向僱主或第三人或用人單位或第三人和僱主(用人單位)追究侵權責任。
參考資料:北京法院網-《侵權責任法》第35條與《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㈨ 民法典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若是他人受到人身損害,則侵權人應該向受害者進行人身損害賠償,對於人身損害的賠償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對於醫療費的賠償,以就診醫療機構開具的費用單據為標准計算,其次對於誤工費的賠償,以受害者在公司的穩定收入為標准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