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工工具能帶上火車嗎
電工工具能帶上火車。旅客乘坐火車時對攜帶品的有關規定一、旅客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規定如下: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B. 坐高鐵可以帶電動工具一類的東西嗎,如電錘,電鑽,之類的東西
這些電動工具,不允許帶上高鐵,如果你確實需要攜帶這些工具外出工作,建議你去火車站辦理隨車行李托運,下車以後取出來就可以了,不耽誤你工作。
C. 手電筒鑽上用的鋰電池能帶上火車嗎
可以。
手電筒鑽上用的鋰電池可以帶上火車。 根據規定中禁止攜帶的是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鋰電池是可以的。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二條規定,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葯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
手電筒鑽注意事項
1、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電源線是否存在破損,若是存在破損,則需使用絕緣膠帶進行纏繞,或是更換新的電源線。
2、由於手電筒鑽在開啟後。會快速轉動,因此在通電前,一定要確保手電筒鑽的開關是關閉的。若它的開關未關閉,在通電後,它的鑽頭就會快速轉動,容易對人的手部造成傷害。
3、在通電後。也不要著急使用手電筒鑽,我們要讓它先空轉1分鍾,注意聽一聽它在轉動時是否有雜音,它的螺絲是否存在松動等。若是發現以上問題,需及時檢修,待確認沒有使用問題後,方可正常使用。
D. 火車上能帶電動工具嗎
可以的
只不過那些刀斧之類的,是不允許的
不過可以事先把類似的工具包裝封閉
然後安檢的時候,事先和安檢人員說明工作性質
也是應該可以的
E. 乘坐火車可以攜帶電錘,電鑽等電動工具嗎
乘坐火車可以攜帶電錘、電鑽等電動工具,電錘、電鑽不是禁止攜帶物品。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中規定:
第三第 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第五條 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葯(含滅鼠葯、殺蟲葯);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5)火車上可以帶電動工具嗎擴展閱讀
《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三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車站和列車等服務場所內,通過多種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物品種類及其數量。
第七條 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的安全檢查工作。拒絕配合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拒絕其進站乘車和托運行李物品。
第八條 鐵路運輸企業可以採取多種方式檢查旅客及其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
對旅客進行人身檢查時,應當依法保障旅客人身權利不受侵害;對女性旅客進行人身檢查,應當由女性安全檢查人員進行。
第十三條 對懷疑為危險物品,但受客觀條件限制又無法認定其性質的,旅客或托運人又不能提供該物品性質和可以經旅客列車運輸的證明時,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或托運。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維護車站、列車等鐵路場所和鐵路沿線的治安秩序。
旅客違法攜帶、夾帶管制器具或者違法攜帶、托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葯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F. 坐高鐵可以帶電動工具一類的東西嗎
可以的,但必須經過安檢部門工作人員通過才可以,只要是小型電動工具在高鐵客運條例允許范圍內並且通過檢查是完全可以帶上高鐵的。
G. 手電筒鑽能帶上火車嗎
H. 乘坐高鐵可以帶電動工具嗎
I. 乘坐火車可以攜帶電錘,電鑽等電動工具嗎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中規定:
第三第 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第五條 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葯(含滅鼠葯、殺蟲葯);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J. 坐高鐵可以帶電動工具嗎
法律分析:帶電動工具上高鐵,一定要事先經過安檢部門工作人員通過才可以,只要是小型電動工具在高鐵客運條例允許范圍內並且通過檢查是完全可以帶上高鐵的。高鐵安檢不能帶上火車的東西一般是易燃、易爆、易腐蝕和危險品,像槍支,管制刀具、利器、鈍器,管制刀具指刃長超過八厘米的道具以及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利器、鈍器等禁止帶上高鐵。
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五十一條 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核體積是: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第五十二條 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葯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