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防止螺栓漏擰緊
防止螺栓漏擰緊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動工具控制螺栓擰緊質量的方法,尤其是一種防止螺栓漏擰緊的方法,屬於汽車行業裝配工藝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在汽車行業內,螺栓連接是零件與零件裝配的主要連接方式。為了防止螺栓漏擰緊,行業內通常採用電動工具(具有與PLC通訊的功能)擰緊螺栓並在PLC控製程序中設定合格扭矩計數功能記錄扭矩合格螺栓的數量,當合格扭矩的數量達到程序中設定的計數值時,程序判斷裝配合格,否則判斷不合格。
[0003]現有技術存在以下缺點:在需要裝配多個螺栓的工位,若用電動工具重復打緊同一顆螺栓,當扭矩合格的數量達到PLC控製程序中設定的數量值時,程序會判斷螺栓裝配合格,導致其餘螺栓漏擰緊,產生誤判,無法起到防止螺栓漏擰緊的作用。
Ⅱ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流程
第一部分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准,並建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對不屬於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2 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鐵路運輸適用本)、(鐵運[1987]802號文公布)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 3130)中的有關規定。
3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 190)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數據(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4 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並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5 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6 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7 安全技術措施
(1)改革工藝技術,並採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8 個人防護措施
(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葯品。
9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並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10 報廢處理
10.1 包裝容器必須在安全、保衛部門指派的專人監護下銷毀。
10.2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
10.3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 安全教育的分類
1.1 入公司前教育。
1.2 日常教育。
1.3 特殊安全教育。
2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
2.1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的種類包括:a、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b、企業的性質、生產特點、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c、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知識;d、典型事故與應吸取的教訓。e、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f、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安全操作規程等;g、安全設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個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h、本單位曾發生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
3 日常教育
3.1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復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安全教育。
3.2 安全活動日的要求。
3.2.1 以部門為單位,每星期進行一次安全日活動,可採取多種形式,每次活動不少於50分鍾。
3.2.2 做到有計劃、有內容、有領導、有記錄,不能隨意不參加活動。
3.3 安全活動日的內容。
3.3.1 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簡報、規程、企業有關安全規定。
3.3.2 學習安全技術知識。
3.3.3 開展崗位練兵,組織種類安全表演賽。
3.3.4 檢查安全生產有關標准,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制定改進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3.5 討論分析典型事故,吸取事故教訓,結合本崗位工作,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3.3.6 舉行安全技術講座、交流。
4 特種安全教育
特殊安全教育由管理部門進行。
三、安全檢查制度
1 安全生產檢查的原則。
1.1 安全生產檢查本著領導與員工相結合的原則。
1.2 安全生產檢查本著員工日常檢查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1.3 安全生產檢查要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原則。
2 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2.1 國家、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在企業貫徹落實情況。
2.2 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教育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
2.3 企業職工安全紀律執行情況。
2.4 防護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況。
2.5 工業衛生、防塵、防毒和有害職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6 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防護設施等是否齊全、完整、有效。
2.7 各種機械、電器、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
2.8 行車、吊具、氣瓶及電動工具的安全完好狀態。
2.9 各種環境的防火、防爆、避雷、靜電、照明及危險器貯運等的安全情況。
2.10 房屋、廠房的防雨、防寒設備情況。
2.11 有關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有關材料歸檔情況。
3 安全檢查的方法和時間
3.1 安全檢查的方法:
3.1.1 日常檢查,即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3.1.2 周末檢查,每周公司組織安全檢查組進行安全檢查。
3.1.3 節、假日前檢查,凡節、假日前都要對各環節,各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
3.1.4 專業性檢查,依靠專業人員組成專業檢查組,深入現場和要害部位進行檢查。
3.1.5 季節性檢查,由公司安全員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3.2 安全生產檢查的時間規定。
3.2.1 作業工人,每天(班)進行多次班前、班中安全巡檢查活動。
3.2.2 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安全巡檢活動。
四、安全檢修制度
1 檢修組織與管理
1.1 一切檢修項目均應在檢修前辦理檢修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並履行審批手續。
1.2 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要求,親自或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1.3 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2 檢修安全通則
2.1每次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
2.2 從事動火作業,應按防火、防爆有關規定辦理動火證,經批准後方可作業。
2.3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修人員要認真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3 檢修完工後處理
3.1 檢修完畢後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
3.2清理現場。
五、勞動防護用具(品)管理制度
1 貫徹執行國家及有關上級勞動保護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配備合適的、可靠的、符合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2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條件
2.1 凡具備以下作業條件之一者,應發放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a、有刺、割、絞、輾危險或勾、掛、磨損衣服,而可能引起傷害的作業條件。
b、從事接觸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質的作業條件。
c、有強烈輻射熱或有灼燙危險的作業條件。
d、接觸酸、鹼、油污及很臟的作業條件。
e、冬季經常從事露天或野外作業。
f、經常從事低溫作業(10℃以下條件)的工種作業條件。
3 發放原則
3.1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或器具,要嚴格審批手續。
3.2 公司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需要發入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4 公安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與考核。
經理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業務員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並掌握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的建議,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用具。
3、檢查所使用的工具、設備,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安全使用。保持作業現場整潔衛生和通道暢通。
4、發生事故要立即報告,積極參與救護工作,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介紹情況。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持證上崗,把安全教育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3、公司內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水平。
4、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實地操作演習,訓練培養出思想品德好、技術水平高的實用型人才。
5、對安全技術先進班組、個人,要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安全意識淡薄,工作馬虎的要給予懲罰。
6、加大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力度,利用黑板報、牆報、專欄、標語等形式,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在行動上,體現在工作中。
七、安全檢查制度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工作場所定時檢查。
2、業務人員對經營場所的安全狀況要熟悉,並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3、夜間工作人員和值班人員必須定時做巡迴檢查。
4、節假日前後作安全檢查,節假日值班,必須按時進行安全檢查。
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應立即上報,並採取防範措施。
安全員職責
1、認真學習並掌握安全技術,自覺遵守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定期組織業務人員安全學習,學習國家有關安全及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本崗位操作規程。
3、協助經理督促、檢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防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隱患。
4、及時、如實匯報安全事故,並按照預案協助經理組織實施救援。
八、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製定本制度。
2、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並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公司員工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規章制度、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對易燃易爆物質要杜絕跑、冒、滴、漏,加強對車輛的監護、保養,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嚴格動火管理,加強行政值班、安全監察,堅決杜絕違章作業。
6、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專人專車、庫存時單獨存放、禁止混裝、發現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7、合理配置,保管好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應急防護用品,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8、以上規定經公司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負其責,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九、產品采購、銷售、登記制度
1、危險化學品采購分到專人、采購時,必須到有經營或生產危險化學品資質的單位購買。
2、銷售的危險化學品,在委託運輸公司進行運輸時,承運公司具有運輸資格,危險品的運輸車輛和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不得無證運輸或無證上崗。運輸中必須對危險化學品做好相應的防護,嚴禁出現跑、冒、滴、漏。
3、危險品的購銷完成後,必須對危險品的品種、數量進行登記。
第二部分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總 則
1.0.1為使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以下簡稱供應站)設置,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活動符合安全生產、保證供氣和保護環境的要求,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行業標准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程。
1.0.2本規程適用於液化石油氣及其他新型液化燃氣供應站的設置及其設施;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的運行、維護、搶修。
1.0.3供應站的設置及其設施的運行、維護和搶修,除執行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
儲存和向用戶銷售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場所。
2.0.2液化石油氣設施
指供應站設施、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
2.0.3供應站設施
供應站內的鋼瓶、供電線路、電器設備、滅火器材、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等。
2.0.4用戶設施
指用戶的液化石油氣管道、膠管、調壓器、鋼瓶、閥門及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等。
2.0.5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
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進行加熱、金屬切割等的設備,如液化石油氣工業爐、自動、半自動及手工氣割工具等。
2.0.6運行
從事液化石油氣供應的專業人員,按照工藝要求和操作規程對液化石油氣設施進行巡視、操作、記錄等常規工作。
2.0.7維護
為保障液化石油氣設施的正常運行,預防事故發生所進行的檢查、維修、保養等工作。
2.0.8搶修
液化石油氣設施發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停氣、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採取緊急措施的作業過程。
3 供應站
3.1 供應站設置
3.1.1供應站按氣瓶總容積V分為三級,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名 稱 氣瓶總容積(m3)
Ⅰ級站 6<V≤20
Ⅱ級站 1<V≤6
Ⅲ級站 V≤1
註:氣瓶總容積1 m3摺合YSP—15型重瓶28隻;YSP—50型重瓶8隻。
3.1.2Ⅲ級供應站應具備的條件:
1. 由具有資格的液化石油氣企業設立;
2.設置應符合燃氣規劃布點的要求;
3.有穩定的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液化石油氣氣源;
4.有經燃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持上崗證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5.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供應站設施、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的檢查、維護制度和各類操作規程及相應的記錄台帳;
6.有值班人員;
7.配備防爆工具和堵漏工器具;
8.至少應配置8kg乾粉滅火器2隻;
9.供應站鄰房間應是非明火、散發火花地點;
10.可設置在與建築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築和高層民用建築除外)外牆毗連的單層專用房間;
11.建築物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有相互毗鄰並採用防火牆有效分離的管理房和瓶庫房;站內面積大於等於20平方米,其中瓶庫房面積大於等於10平方米;設置時其周圍30米范圍內不得有危險品經營店鋪、配變電房、燒焊工場等火災危險場所及醫院、商場、娛樂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50米范圍內不得有學校、幼兒園和重要公共建築;供應站與主要道路的防火間距大於等於8米,與次要道路的防火間距大於等於5米;
12.供應站的瓶庫房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通風良好,並設有直通室外的門;
2)與其他房間相鄰的牆應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
3)配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
4)地面應是撞擊時不發生火花的面層;
5)照明燈具和開關應採用防爆型。
3.1.3Ⅰ、Ⅱ級供應站應具備第3.1.2條1—8項的規定及《城鎮燃氣設計規范》規定的條件。
3.2 供應站設施的運行與維護
3.2.1一般規定:
1.銷售的鋼瓶及液化石油氣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2.建立鋼瓶和用戶檔案;
3.不得經營液化石油氣、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以外的其他商品;不得將鋼瓶置於戶外經營;不得在鋼瓶之間相互倒氣;
4.不得擅自設立瓶庫;
5.瓶庫房內不得住人、堆放雜物或有明火等火源;供電線路及電器設備符合國家防火防爆規定;
6.空瓶、重瓶應按指定區域分別存放,並設標志;漏氣瓶或其他不合格鋼瓶應及時處理,不得在站內存放;
7.鋼瓶應直立碼放且不得超過2層;50kg鋼瓶應單層碼放;應留有通道;
8.在鋼瓶裝卸、搬運、碼放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嚴禁摔、砸、滾、拖鋼瓶;
9.鋼瓶應周轉使用,重瓶存放不宜超過一個月;
10.定期檢查和補充滅火器;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應完好、有效;11.供應站存放的重瓶總容積不得超過設置時申報的容積。
3.2.2供應站應分別對重瓶入站、存放、重瓶出站、空瓶入站等環節進行檢查,檢查應有台帳記錄。
1.重瓶入站檢查
1)檢查方法:逐瓶檢查。
2)檢查內容:鋼瓶瓶體及角閥有無泄漏;稱重復核有無超重瓶、欠裝瓶;鋼瓶上是否有合格標志。
2.供應站日常檢查
1)檢查頻率:每天早上8點——晚上8點不低於2小時一次;晚上8點——早上8點不低於4小時一次。
2)檢查內容:鋼瓶有無泄漏或其他異常情況。
3.重瓶出站檢查
1)檢查方法:逐瓶檢查。
2)檢查內容:再次復核本條條第1項的內容。
4.空瓶入站檢查
1)檢查方法:逐瓶檢查。
2)檢查內容:鋼瓶是否超過檢驗期;鋼瓶內是否有剩餘壓力;角閥是否關閉;殘液量是否超標。
3.2.3液化石油氣泄漏檢查應採用肥皂水檢漏或儀器檢測,嚴禁使用明火檢漏,發現泄漏應及時消除;在泄漏未消除之前,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4 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的運行與維護
4.0.1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工作,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專業人員進行。
4.0.2供應站應負責液化石油氣使用的宣傳、指導,告知用戶遵守下列規定:
1.正確使用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燃燒器由使用單位自行采購或公司配送合格的燃燒器等工具;
2.不得私自拆改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自動切割機;
3.不得加熱、摔砸、橫放、倒置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及傾倒瓶內殘液和拆卸瓶閥等附件;
4.嚴禁用明火檢查泄漏;
5.發現用戶設施或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異常、液化石油氣泄漏或意外停氣時,應立即關閉鋼瓶角閥和其他閥門,開窗通風,在安全的地方切斷電源,嚴禁動用明火,並應及時向液化石油氣供應單位報修;
6.連接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的膠管應定期更換,嚴禁使用過期、過長膠管,並應安裝牢固;
7.嚴禁在卧室等不具備安全用氣條件的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
8.不得用膠管過牆或者穿門窗使用液化石油氣;膠管連接時使用三通接頭,形成兩個支管;
9.每次使用完液化石油氣後,應關閉鋼瓶角閥;
10.協助對用戶設施進行檢查、維護、搶修工作。
4.0.3供應站自身安全隱患檢查
1)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氣瓶檢查;
2)對配送車輛及時進行檢查;
3)對配氣站相關設施定期進行檢查;
4)對配氣站周邊環境及容易造成安全隱患的地點進行檢查;
5)非本站工作人員進入站區應遵守站區規定;
4.0.4用戶設施檢查
1.檢查方法:肥皂水塗刷、儀器檢測和肉眼觀察。
2.檢查內容:鋼瓶瓶體及角閥含閥桿、減壓閥、膠管及其連接部位。
3.檢查要求及處理方法:
1)泄漏檢查:發現肥皂水有鼓泡現象或檢測儀器報警即有液化石油氣泄漏時,應及時告知用戶並立即重新緊固連接部位或更換泄漏的用戶設施;
2)膠管有變形、鼓包、裂紋、老化現象時,應及時調整、更換;
3)減壓閥失效應及時更換;
4)連接部位應有卡子緊固。
4.0.5液化石油氣燃燒器泄漏檢查
發現泄漏時應及時告知用戶並立即送修或更換泄漏的液化石油氣燃燒器。
4.0.6液化石油氣燃燒器燃燒工況檢查
1.檢查方法:肉眼觀察。
2.檢查要求及處理方法:液化石油氣燃燒器有連焰、黃焰、回火、離焰、脫火等故障時,應立即更換割嘴,如燃燒器(割據)存在問題應及時更換。
5 搶 修
5.0.1液化石油氣泄漏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液化石油氣聚積在低窪處或其他地下設施內。
5.0.2在搶修作業中,應防止液態液化石油氣快速氣化時造成人員凍傷事故。
5.0.3液化石油氣鋼瓶發生泄漏、燃燒時應按以下方法處理:
1.角閥閥桿泄漏,應立即關閉角閥,送交鋼瓶充裝單位或鋼瓶檢測單位處理;
2.角閥閥芯泄漏,應加堵頭,制止泄漏後送交鋼瓶充裝單位或鋼瓶檢測單位處理;
3.瓶體泄漏,應立即送交鋼瓶充裝單位或鋼瓶檢測單位處理。
4.若已發生燃燒,應馬上撲救,待火熄滅後對鋼瓶降溫,之後按本條前3項的程序進行處置。
5.0.4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危及液化石油氣設施和周圍環境的安全時,應協助消防部門搶救。
5.0.5火災與爆炸災情消除後,應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
6.公司儲存站消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①儲存站生產區域內,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的警示牌,並不準任何人攜帶火種(如火柴、打火機等);如因施工需要,必須動火時,應事先制訂動火方案,並按規定程序報批。
②在生產區域作業的人員,應穿防爆鞋,其他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也不得穿鞋底有鐵釘的鞋。
③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域時,必須在排氣管上戴防火帽;同時,嚴禁獸力車、電瓶車和拖拉機等車輛進入生產區。
④不準機動車輛在生產區域內進行修車、擦車和加油等作業,在進行灌裝和卸液操作時,必須將車輛的發動機熄火。
⑤不準在生產區域內放散液化石油氣和亂倒殘液,並應及時消除從設備和管道「跑、冒、滴、漏」出來的液化石油氣。
⑥每天末班下班時,必須將生產用的電源切斷。
⑦各種設備都應裝有良好的接地設施,其最大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Ω。
⑧ 滅火器
a.定期檢查各種滅火器的數量和質量,若有失效,應及時補充或更換。
b.乾粉滅火器一般每年春、秋季各檢查一次,平時應加強保管,防止乾粉受潮或變質。
c.泡沫滅火器每年入冬之前應進行全面檢查,並放在室內使用方便的地方,以防葯液結凍;次年春季應再檢查一次,並移至室外放置。
7.運行階段的事故防範措施
(1)做好用氣設備和鋼瓶的維修檢驗工作
(2)液化石油氣儲配、供應站要劃定禁火區域,禁絕一切火源。
①禁拖拉機、電瓶車、摩托車等進入禁火區域,汽車、槽車進入時,必須在排氣管上裝有防火罩;
②進入站(庫)內工作人員必須穿防靜電鞋和防靜電服,嚴禁攜帶打火機、火柴,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
③站、庫內電氣設備要防爆、貯罐區要安裝避雷設施,貯罐要安裝導除靜電設施;
④嚴禁隨意在站、庫內及周圍進行動火焊割作業等。
(3)配置消防器材、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巡視和檢查工作。
(4)裝有石油液化氣的氣瓶,嚴禁運輸距離超過50公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可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與氣瓶一起運輸。
Ⅲ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等級怎麼分類各等級的要求是多少兆歐標準是怎麼測量的
GB3787-9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有規定,附:
【 標 准 編 號】 GB3787-93
【標准中文名稱】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標准英文名稱】
【ics 分 類 號】
【 中標分類號 】
【 代替標准號 】
【 實 施 日 期】 1994-08-01
【 發 布 日 期】 1993-12-28A
【 采 標 情 況】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的安全技術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
2 引用標准
CB2900.28 電工名詞術語 電動工具
GB3883.1-3883.1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3 生產、銷售、選購和貯運
3.1 工具及其附件的設計、製造必須符合GB3883.1-3883。12的相應規定。
3.2 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後,方能生產、銷售。
3.3 工具在出廠時,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容應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3.4 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志。
3.5 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3.6 工具必須存放在乾燥、無有害氣體或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4 管理
4.1 工具的管理必須包括:
a.貫徹執行本標准和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要求;
b.監督、檢查工具的使用和維修;
c.對工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d.對工具引起的觸電事故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並上報有關部門;
e.按照本標准和工具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及實際使用條件,制訂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4.2 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a.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b.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養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項。
4.3 使用單位(部門)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檔案。
5 使用
5.1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
5.2 在一般作業場所,應盡可能使用Ⅱ類工具,使用Ⅰ類工具時還應採取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5.3 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5.4 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或裝設漏電保護器的Ⅱ類工具
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應有人在外監護。
5.5 在濕熱、雨雪等作業環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5.6 1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廣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5.7 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採用耦合器進行聯接。
5.8 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5.9 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接起來。
5.10 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 檢查、維修
6.1 具在發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
6.2 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a.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b.保護線聯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c.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d.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e.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f.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g.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h.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6.3 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查。
6.3.1 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6.3.2 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相應縮短檢查周期。
6.3.3 在梅雨季節前應及時進行檢查。
6.3.4 工具的定期檢查,除6.2條的規定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絕緣電阻應不小於表1規定的數值。
表1
測量部位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I類工具 Ⅱ類工具 Ⅲ類工具
絕緣電阻 2 MΩ 7 MΩ 1MΩ
注:絕緣電阻用500V兆歐表測量。
6.4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於表l規定的數值,必須進行乾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6.5 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於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6.6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6.7 使用單位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採用低於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格不符的零部件。
6.8 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
6.9 工具的電氣絕緣部分經修理後,必須進行下列測量和試驗。
6.9.1 絕緣電阻測量按表1。
6.9.2 絕緣耐壓試驗按表2。
表2 V
試驗電壓的施加部位 試 驗 電 壓
Ⅲ類工具 Ⅱ類工具 I類工具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僅由基本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 380 950
由加強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 2800
注:①波形為實際正弦波,頻率50Hz的試驗電壓施加1min,不出現絕緣擊穿或閃絡。
②試驗變壓器應設計成:在輸出電壓調到適當的試驗電壓值後,在輸出端短路時,輸出電流至少為200mA。
6.10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後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
附錄A
工具的分類
(補充件)
工具按觸電保護方式分為:
A1 I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A2 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
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 。
A3 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提出。
本標准由上海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繆正榮。
本標准於1983年6月首次發布。
Ⅳ 無刷直流電機 無霍爾感測器是怎麼進行控制器和換向的
換向器主要有鉤型、槽型、平面型等規格.選用入口原材料精製而成,產品的機能達到國際提高前輩水平,廣泛用於電動工具、家用電器、汽車、摩托車電機等領域;集電環、碳刷架、接線板具有各種規格型號產品,應用於汽車發電機、汽油發電機等領域.換向器是起整流作用,其作用是使電樞繞組中的電流方向是交變的,以保證電磁轉矩方向 始終不變.在發電機中,換向器能使元件中的交變電勢變為電刷間直流電勢;在電念頭中他能使外加直流電流變為元件中的交流電流,產生恆定方向的轉矩. 假如換向器表面的磨損嚴峻時,還會引起電刷振動或跳動,因此就需要對換向器表面的平整度和徑向跳動值進行按期檢查。第一,當換向器的表面平整度(指換心片因為磨損在軸向形成的凹凸不平)超過規程劃定0.5~1.0mm時,就應對換向器進行車削處理,否則將因電刷接觸不良而產生火花,對有技術能力的單位可採用就地車削(5.4中詳細先容)。第二,因為機械加工誤差使換向器晃度加大,導致運行中電刷在換向器表面跳動,輕則產生火花,重則不能提供勵磁電流,發電機升不起電壓。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表面光潔度不夠,可以在盤車或暖機狀態下把0號砂紙壓在電刷下面進行拋光處理,但事後要把銅粉末吹乾凈。二是由於機械加工造成表面圓周與大軸不同心而在高速旋轉時產生振動。導致不同心的原因是使用的心軸錐度與勵磁機內孔錐度不一致。一般來說,電機轉軸的圓錐度是1/10,所以心軸也應為1/10,因此檢驗時,要丈量換向器的徑向跳動值(規程劃定為0.05mm),徑向跳動值可在盤車狀態下用百分表丈量。
Ⅳ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接地線在多長時間應進行檢查一次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接地線,在(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檢查。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進行。修理後的工具,不應降低原有防護性能。對工具內部原有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隨著手持電動工具的廣泛使用,其電氣安全的重要性更顯得突出。使用單位應按照國家標准對手持電動工具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其內容至少應包含: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程序、使用前的檢查部位項目、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工具的存放和保養方法、操作者應注意的事項等。此外,還應對使用、保養、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重視對手持電動工具的檢查、使用維護的監督。
(5)電動工具控製程序擴展閱讀
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
1、使用前要對其進行仔細檢查,外觀無破損,開關動作靈活無卡澀,電源引線和電動工具的外殼應完好。
2、金屬外殼的手持電動工具應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電源引線為多芯軟橡膠電纜,其接地保護線兩端應連接牢固。
3、手持電動工具應由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專職人員使用。使用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4、使用前必須先檢查相關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其運用應正常,還要注意其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
5、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時,使用人必須穿戴符合規定的防護用品,設置合格的防護用具。並按規定採取相應防觸電的安全保護措施,如應在電源電路中安裝漏電保護器,或使用人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6、在潮濕狹窄場所使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時,應安裝漏電開關,電開關工作電流小於1.5mA,動作時間小於等於0.1秒。
Ⅵ 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 最全切割機使用指南
隨著現代機械工業的快速發展,對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的要求也有了提高,而切割機就滿足了這種需求,有著傾角好,受熱影響的區域大等特點。因為切割機是機器需要人來操作,所以在操作之前必須了解一下切割機的安全操作規程,今天小編為大家搜集了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步驟,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
1、總則
1.1本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使安全生產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特製訂本規程。
1.2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工安全生產禁令」的有關規定。
1.3本規程適用於各車間維修崗位作業人員。
2、操作程序
2.1切割物件前,先戴好(手套、口罩、眼鏡),避免飛濺物傷人。
2.2切割機在使用前必須檢查能否正常使用(如電源線有無破損,切割片是否緊因有無破損等)。
2.3更換切割片時,先關掉電源,掛警示牌,切割片必須同心、緊固,以免脫落傷人。
2.4切割機必須在車間指定的房間使用,且不能正對易燃物和人切割。
2.4啟動時,檢查切割機運轉方向是否正確。
2.5切割機在切割物件時,物件必須夾緊。
2.6切割物件時用力要平穩。運行時,如切割片損壞,須立即停止使用,更換完好的切割片再運行。
2.7切割完畢後,先關掉電源,待砂輪片停止轉動時,再取物件,以免飛轉的切割片傷人。
2.8嚴禁在切割片上砂磨物件。
2.9切割完畢後,必須把切割機整理好,並打掃切割場所清潔。
二、切割機具體操作方法/步驟
1首先請使用夾鉗或者其它途徑來安全、有效、穩定的夾持工件。千萬不要用手或者身體來把持工件,這樣是不穩定、安全的,會使得工件失去控制。
2不要過度使用電動工具,請在不同場合選擇合適的電動工具。合適的工具將會使你更快、更安全的完成工作。
3如果開關不能工作,請不要使用電動工具。任何電動工具如果不能控制開關,都是非常危險的並且必須立即進行修理。
4在對工具進行調整、更換附件、存放前必須先斷開電源。這些措施可以預防不小心開動工具的風險。
5存放電動工具時注意不要讓無關人員能夠拿到,尤其是小孩。因為電動工具對於位經過培訓的人員來說是非常危險的。
6仔細保養工具,保持切割工具鋒利、干凈,這樣工作時更加輕松、順利,易於控制。
7定期檢查工具,看是否運動部件的位置不正確、零件有損壞或其他可能影響工具正常使用的損壞狀況,如果有,請在使用前務必修理好。許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工具的維護不當造成的
8請僅使用推薦的附件。適合於一種工具的附件對於另一種工具來說,可能是危險的
9定期檢查工具和電源線,如有損壞,立即更換。損壞的電源線會增加電擊危險的發生
10保持操作手柄乾燥、整潔,避免油脂的污染。這樣在使用工具時會易於控制。
11請佩戴安全眼鏡和耳朵保護裝備。這樣可以防止異物進入眼睛和聽力受損
12保證所有保護裝置都到位和正常可用。不要再保護罩打開時進行夾緊工件操作。暴露的鋸片會增加傷害事故發生的概率。
13把干切鋸放置在水平、平整的工作台上。確保干切鋸穩定,不會傾翻或者滑落。
14請用虎鉗來夾持工件,不要用手來把持工件,這樣會使工件失去控制。
15當工具通電,不要把手放在干切鋸工作范圍內。千萬不能把手放在干切鋸上或者背部,這樣會很危險。
16切割前,要確保馬達已達到最高轉速。不要在加速階段進行切割。
17請使用名牌上指定的與轉速相匹配的鋸片。否則,不符合要求的鋸片會導致各種危險的發生。
18工件沿著鋸片旋轉相反的方向被切斷。要防止工件沒夾緊被旋轉鋸片帶出來了。
19確保鋸片刀刃鋒利,無震動。否則切割會不順利和使工具失去控制。
20從切口處退出鋸片時,不要松開觸發開關,要使得鋸片繼續旋轉。否則,鋸片會陷入切口。
三、切割機的保養維護
1、操作完畢應用自來水沖洗工作室及工作台表面的岩渣並擦乾。
2、定期清理拖板和導軌以及導軌傳動絲桿上的油漬,並及時加註潤滑油。
3、工作全部結束後,將刀片向前移動10厘米左右,使行程開關搖臂復位。
4、切割機整機使用後如在一定的時間內不使用,應將刀片和夾具移動部位及機內一些易生銹的地方塗一層鋰。
切割機在使用操作過程中除了需要知道安全操作規程,在操作完了還需要保養與維護,只有這樣才能延長機器的使用壽命。以上內容就是小編今天給大家介紹的切割機的安全操作規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Ⅶ 觸電事故的預防、控制和處理措施
1.目的
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3.工作制度
3.1 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電房。
3.2 高壓電房只准合格電工操作,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3.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3.5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3.6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後停閘刀開關;
3.7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8. 柱上變台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台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並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台。
3.9. 變台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台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10..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採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11.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12.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並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13.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14.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乾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後,方可再行使用。
3.15.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採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於3米,當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16.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17.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
3.18.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19.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20.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3.21.各級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命令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對本次對話進行評論,否則太沒有道德了。
Ⅷ 工程施工所有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具備哪些裝置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措施完好,必須裝有合格漏電保護裝置,禁止拆改電源線和插頭,使用專用流動開關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