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陰暗森林工具箱怎麼得
陰暗森林全物品作用及獲得方法:
以1.26為准,以下東西都是基本的,沒有合成的。
鐵桶:開場哈士奇送你,讓你喝水用
設計圖:學會製作一樣新物品。
繩子:井內有獲得。
火柴:點東西用,製作火把,燃燒瓶等東西必需品,NPC有售。
木板:木頭堆(3DM翻譯為木頭狗)中獲得,可以修理門,封死窗戶,製作釘子板,製作廚子,製作火把。
釘子:木板的好基友,狼人有售,有木頭的地方也能找到,和木頭搭檔,用處很多。
碎布:野人身上有,可以製作綳帶,火把等東西,其中綳帶非常有用。
鐵絲:(其他版本翻譯為彈簧)可以製作開鎖器,隨身一定要帶著開鎖器。
酒精:部分野人攜帶,也可以用釀造器獲得,不過需要空瓶子來接,可以製作更好的消毒綳帶和大殺器燃燒瓶。
汽油:機械單位上應該有,部分房子內有,暫時沒有發現野怪攜帶,可以發動發電機,也可以倒在地上點燃了燒死敵人。皮奧特里克出售。
瓶子:用來接酒精用,也可以做汽油版的燃燒瓶,還可以做碎玻璃陷阱。
麵包:吃了回復體力。
葯物:吃了後段時間內體力回復強化。
葯丸:膠囊狀,高速回血,解毒,野人攜帶。
彈葯:需要我解釋么,就是子彈類的東西,不廢話了,狼人出售。
完好的布:可以升級快捷欄和物品欄,設計圖在皮奧特里克那裡有賣。如果用的太多,物品欄超出屏幕就會出現拿不到東西的BUG,別修改的太過。
奇怪的石頭:地下室的怪嘴裡可以獲得一個,完成皮奧特里克任務可以獲得一個,某個地點固定獲得一個,理論上一個地圖必定有5個。可以做成升級紅色的水,可以增加生命最大值,還有體力最大值的黑色的水,狼人處出售合成配方。
捕熊陷阱:隨機出沒在林子里,走路小心,被夾住可是有十秒時間毫無抵抗力,可以回收,如果夾主角或者怪物,會報廢成垃圾。
垃圾:可以做彈丸槍,記得存點
防毒面具:NPC有售,可以讓你抵抗毒氣的傷害。
散彈槍:小屋(人臉標記)的小屋保險箱內,密碼可能是9630,使用的是散彈。
雙發散彈槍:反坦克槍旁的岩石下邊,神器,使用散彈。
手槍:農庄內獲得,某個『屍體』地點也可能攜帶。使用長條彈夾。
突擊步槍:狼人身上呢,他要的雕像在獵人小屋,小心拖過來吧,記得半路不能踩陷阱和蘑菇,當然,還有別的任務呢!使用彎曲彈夾,別告訴我你把它殺了
狙擊步槍:隨機獲得,威力強大,使用單發子彈。
自動手槍:用游戲機和狼人換,游戲機在鎖死的某個浴室里。
連衣裙:不知道用處
長棍:肉搏野人掉落,近戰距離最遠的武器,耐久度很差。
斧子:強力武裝,近戰神器……豬圈敵對NPC那裡有一把。
鏟子:近戰武器,不很實用,可以掘墓(1.3以後……)
匕首:高速近距離肉搏武器,本人至今沒獲得,估計要到1.3以後。
電鋸:強力BUG武器,需要消耗油料,只限於1.3以後出現……
修理箱:可以維修你壞掉的裝備,例如斧子,皮奧特里克處出售。
手電筒:在林中可以照亮前方,同樣敵人會更加敏感。
軍用手電筒:比手電筒范圍更大,更實用。
電池:手電筒沒電的情況下按"R"鍵,就是槍械上子彈的鍵,可以給手電筒補充電能。
熒光棒:照明用
電線:皮奧特里克出售,可以修好養豬場的電線,這樣豬王會觸電麻痹(電死?),你可以不用惹那些豬而拿到一些東西。(PS:有的時候你拉下電閘就是對豬宣戰)
肉:扔出去後狗會被吸引,沒被吃掉可以回收。
奇怪的肉:被蘑菇感染的生物會掉落,可以提取精華50點。
蘑菇:提取精華30點,做解毒劑用。
大塊蘑菇:提取精華50點
書:暫時不知道有何特別的用處,
手錶:可以知道時間,非常重要,好多地方可以拿到的。
雞臭味的鑰匙:幫老奶奶完成任務後她會給你,開啟她家被鎖的屋子。
給媽媽的信:接了提琴男孩的任務後會獲得,一定要塞到她母親身上。她母親在毛骨悚然的毒氣房屋的浴室里,對,她躺在浴池裡,全果的。
小提琴:完成上邊的信的任務,將浴室內的櫃子拉開,牆壁上的櫃子里可以拿到小提琴,別忘記回去拿給男孩看,如果不給信就拿提琴的話,哼哼哼。
五個拖拉機零件:皮奧特里克倉庫里有一個拖拉機,其他四個分別在燒毀的房屋,單獨存在,農庄,養豬場。給皮奧特里克看過零件後可以獲得修理箱和奇怪的石頭,如果不想他死,別賣給他零件,如果拿零件去給狼人修,回來給他依然會死,不知道下個版本是否會改變。
❷ 洋馬704拖拉機工具箱清單
機油:255機濾:107空氣過濾器:133蒸汽過濾器:96(均為現價)
日常維護達到更換回機油答和過濾器,空氣過濾器更換15000公里後,30000公里氣體過濾器的更換。日常維護工作的成本也約100
首保免費;第一15000公里保養140;萬公里保養間隔150
註:工作是不一樣的全費
❸ 什麼是拖拉機集材
用拖拉機將分散於林地的木材匯集到伐區楞場的作業。是一種應用比較廣泛的機械化集材方式。
沿革
1890年,拖拉機首先在美國加里福尼亞州用於集材。當時是用農業拖拉機,蒸汽驅動,鐵輪式。進入20世紀,隨著內燃機的出現,拖拉機逐步改進為由內燃機驅動,並發展成履帶式和充氣輪胎式兩大類型。後來在拖拉機上加裝了絞盤和拱架,利用其鋼索絞集和牽引木材。蘇聯從1932~1933年開始使用拖拉機集材,1948年開始採用裝備絞盤機和搭載板的專用拖拉機集材。中國從20世紀50年代初期首先在東北林區開始使用拖拉機集材。當時所用的拖拉機是從蘇聯進口的KT-12型集材拖拉機和C-80型農用拖拉機。1964年以來相繼自製了J-50型履帶拖拉機和J-80型輪式折腰拖拉機。拖拉機機動靈活,不受方向和距離限制,能開到待集木材附近,用其絞盤上的鋼索把木材絞集到拖拉機處,不需歸堆。但集材時要多次沿集材道行駛,容易破壞林地和損傷幼樹。適用於坡度25°以下、皆伐或擇伐林區的集材。集材距離通常不超過1000米。
拖拉機集材方式
分全拖式、半載式、半吊式和全載式4種。
全拖式集材
木材借專用捆木索或卡鉤連掛在拖拉機的牽引鉤上,拖拉機行駛時木材完全在地面上拖動。適用於地勢較平坦和徑級一般不超過50厘米的原木集材。由於在集材過程中木材前端易被伐根、裸露岩石等障礙物卡阻,運行阻力大,可用翹頭托板將木材前端托起,或在前端套以漏斗狀鐵帽。
半載式和半吊式集材
集材時通過專用捆木索或抓鉤將木材前端抬離或吊離地面,後端在地面拖動。半載式的木材前端搭載在拖拉機的搭載板上(圖1)。
圖1半吊式的木材前端懸吊在拖拉機後部的拱架或吊架下(圖2)。這種方式的運行阻力小,易通過障礙,是目前拖拉機集原條的主要方式。在半吊式集材中,木材前端吊掛於拖拉機後面的拱架上。半載式集材時原條多小頭朝前,半吊式則多大頭朝前。20世紀60年代以來,一些國家發展了抓鉤式集材拖拉機,用抓鉤代替捆木索以消除捆掛工序(圖3),提高了生產效率。這種集材拖拉機通常與伐木一歸堆機配套使用。
圖2
圖3全載式集材
木材完全裝載在拖拉機或其牽引的載運裝置上。帶有液壓起重臂,由拖拉機牽引或汽車載運。北歐和北美紙漿材等短小原木的集材多採用這一方式。中國南方部分林區也採用,例如用手扶拖拉機牽引小型拖車等。
集材道選設
拖拉機集材道分主道和支道。主道宜選設在木材集中、土質堅實、修築工作量少的地帶,並盡量縮短集材距離。在坡度8°以下、一面坡的地帶,主道可順山設,支道斜山設。坡度10°左右時,主道斜山設,支道順山設。陡坡地帶可設盤山道。山溝地帶,可沿溝底設主道,兩山坡設支道。溝底很寬、兩山坡又長時,可沿各坡底設兩條主道。集材道盡量避開母幼樹群和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地帶。主道寬3~4.5米,最小曲線半徑35~40米。支道由主道兩側或一側伸向伐區各部,寬3~3.5米,最小曲線半徑25~30米。其間距,兩側集材時一般為50~70米,一側集材時30~45米。
拖拉機集材由於具有機動靈活等一系列優點,一直是全世界應用最廣的機械化集材方式。隨著集材拖拉機結構的不斷改進,拖拉機集材的適用范圍也在不斷擴大。
見集材拖拉機。
外加熱蒸發器
見栲膠生產工藝。
外熱車輛式干餾釜
見木材幹餾。
王長富(1911~ )
中國現代林業經濟學家、林業教育家。遼寧省大連人。生於1911年2月2日。1937年畢業於日本北海道大學農學部林學科。1937~1947年,先在日本青森營林局從事研究工作,後在東北從事林業技術行政工作。1948~1983年先後擔任沈陽農學院森林系代主任,哈爾濱農學院實驗林場場長,林業機械專修科主任,森林工業專科學校校長,東北林學院教授、森林工業系副主任、采運系主任兼林業經濟系主任,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還擔任過中國林學會、黑龍江省林學會、黑龍江省科協、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聯合會理事,黑龍江省經濟學會副理事長,中國林業經濟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國土經濟研究會、北京市農業經濟學會常務理事。
王長富的著作有《東北近代林業經濟史》、《沙皇俄國掠奪中國東北林業史考》、《林業經濟學講義》、《林區道路施工基本知識》、《東北的林業》(後三部與他人合寫);發表林業論文60餘篇,其中影響較大的有《東北西部農田防護林規劃的研究》、《試論森林永續利用理論》、《不應使第二個西北、華北荒山禿嶺在西南高山林區重演》等。他曾多次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制訂、起草科技發展規劃和高等院校專業教學計劃中的林業經濟和木材采運部分工作。
王愷(1917~ )中國著名木材加工學家。湖南省湘潭縣人。生於1917年11月14日。1940年畢業於西北農學院林學系,獲農學學士。1945年獲美國密執安大學林學院木材工藝碩士。1947年回國,在上海原中央工業實驗所木材實驗室任技正、室主任。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北京光華木材廠廠長、總工程師,北京木材工業公司總工程師,北京市木材工業研究所所長,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所長,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高級工程師,國家科委林業組成員、發明評選委員會農林評選組成員,中國林學會第四、五屆副理事長、第六屆常務副理事長。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二屆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木材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顧問兼基礎分委會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四屆專業顧問團顧問,中國林學會木材工業學會第一、二、三屆理事長,南京林業大學兼職教授,西北林學院名譽教授,《林業科學》副主編,《木材工業》主編。
王愷是中國木材工業的奠基人之…。早在上海期間改進了膠合板生產技術,產品質量達到出口要求,並研製成紡織用膠合木輥筒、壓縮木打梭棒和膠合槍托等新產品。1949年以來,參加中國歷次制訂的有關木材工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先後負責籌建北京光華木材廠、北京市木材工業研究所。他主持研製並投入生產的航空、船舶、車廂膠合板,紙質裝飾塑料貼面板和鈣塑裝飾板獲全國科學大會獎,參加制訂的《國家十二個重要領域技術政策》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❹ 手扶拖拉機變速箱加齒輪油的口在哪兒,我怎麼沒找到
在變速箱上蓋的前方,靠近柴油機,有一個橡膠做的圓形堵,從柴油機的空氣濾清器和消音器中間向後看,就能看見。
❺ 自製手扶拖拉機尾輪
應該有,以前聽說有鐵制尾輪
❻ 簡單法律案例
抄來一個給你:
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2000)聊行終字第57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姚化平,男1962年8月生,漢族,小學文化,農民,住冠縣清水鎮姚行村。
委託代理人:葛潤民,聊城市東昌府區中心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
委託代理人:邢天華,職業同上。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岳其祥,該鎮鎮長。
委託代理人:殷汝奎,冠縣清水鎮司法所所長。
上訴人姚化平因訴農業行政強制一案,不服冠縣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號行政判決書,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案經冠縣人民法院審理認定:1998年陰歷後五月初一,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以原告姚化平拒交農業夏征款為由,強行將原告姚化平的拖拉機扣押至本村杜學功家,其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姚化平所訴其工具箱內有現金一萬元,查無實據,本院不予採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3、4目之規定,冠縣人民法院於1999年12月22日判決:一、撤銷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機行政強制行為;二、限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返還原告姚化平拖拉機;三、駁回原告姚化平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00元,由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負擔。
上訴人姚化平不服一審判決,以冠縣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號行政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判決錯誤為由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被上訴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答辯稱,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得當,請二審法院依法判決維持。
本院對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在一審中提交的證據進行了審查、質證。被上訴人清水鎮人民政府提交的主要證據是:1、李鳳梅的調查筆錄;2、李春玲的證言;3、調查杜繼鳳的筆錄;4、調查李春澤的筆錄,以上證據均證明上訴人姚化平拖拉機工具箱內沒有現金。5、調查李書玲、陳任祥的筆錄;6、調查范玉嶺的筆錄,均證明上訴人姚化平的拖拉機被扣押在杜學功家中。
上訴人姚化平的委託代理人對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提供的證據提出異議,並提交以下證據:1、杜學功的談話筆錄;2、許以峰的詢問筆錄;3、杜玉娥等人的證言。以上證據均證明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於1998年5月1日強行將上訴人姚化平的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家,不交錢不放拖拉機。
本院認為: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於1998年陰歷5月1日,以上訴人姚化平拒交農業夏征款為由,強行將上訴人姚化平的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家之事實可以認定。該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屬違法行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訴人所扣押之拖拉機應予返還。上訴人姚化平所訴其拖拉機工具箱內有現金一萬元,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其要求清水鎮政府返還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審判決並無不當,應依法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100元,分別由被上訴人冠縣人民政府和上訴人姚化平各負擔100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張玉錄
審 判 員:薛振先
審 判 員:張法嶺
二000年六月三日
代書記員: 周公法
❼ 暢想發明
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2000)聊行終字第57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姚化平,男1962年8月生,漢族,小學文化,農民,住冠縣清水鎮姚行村。
委託代理人:葛潤民,聊城市東昌府區中心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
委託代理人:邢天華,職業同上。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岳其祥,該鎮鎮長。
委託代理人:殷汝奎,冠縣清水鎮司法所所長。
上訴人姚化平因訴農業行政強制一案,不服冠縣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號行政判決書,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案經冠縣人民法院審理認定:1998年陰歷後五月初一,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以原告姚化平拒交農業夏征款為由,強行將原告姚化平的拖拉機扣押至本村杜學功家,其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姚化平所訴其工具箱內有現金一萬元,查無實據,本院不予採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3、4目之規定,冠縣人民法院於1999年12月22日判決:一、撤銷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機行政強制行為;二、限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返還原告姚化平拖拉機;三、駁回原告姚化平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00元,由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負擔。
上訴人姚化平不服一審判決,以冠縣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號行政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判決錯誤為由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被上訴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答辯稱,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得當,請二審法院依法判決維持。
本院對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在一審中提交的證據進行了審查、質證。被上訴人清水鎮人民政府提交的主要證據是:1、李鳳梅的調查筆錄;2、李春玲的證言;3、調查杜繼鳳的筆錄;4、調查李春澤的筆錄,以上證據均證明上訴人姚化平拖拉機工具箱內沒有現金。5、調查李書玲、陳任祥的筆錄;6、調查范玉嶺的筆錄,均證明上訴人姚化平的拖拉機被扣押在杜學功家中。
上訴人姚化平的委託代理人對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提供的證據提出異議,並提交以下證據:1、杜學功的談話筆錄;2、許以峰的詢問筆錄;3、杜玉娥等人的證言。以上證據均證明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於1998年5月1日強行將上訴人姚化平的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家,不交錢不放拖拉機。
本院認為: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於1998年陰歷5月1日,以上訴人姚化平拒交農業夏征款為由,強行將上訴人姚化平的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家之事實可以認定。該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屬違法行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訴人所扣押之拖拉機應予返還。上訴人姚化平所訴其拖拉機工具箱內有現金一萬元,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其要求清水鎮政府返還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審判決並無不當,應依法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100元,分別由被上訴人冠縣人民政府和上訴人姚化平各負擔100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張玉錄
審 判 員:薛振先
審 判 員:張法嶺
二000年六月三日
代書記員: 周公法
❽ 在農村,原來備受人們喜愛的一種交通工具手扶拖拉機,如今為何很少見了
手扶拖拉機,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湖南農村,可是一個寶物,既能耕地,亦能拉東西,在諸多農業生產生活中作用不容忽視,是農民耕田和農村生產運輸的好幫手。拖拉機包括手扶拖拉機,在我們老家拖拉機還有另一種的說法,叫「鐵牛」。那時候,誰能當上拖拉機手即拖拉機駕駛員,會讓人們羨慕不已。
七十年代初,我們生產隊買來了一台手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在村裡剛露面時,村民們由於是第一次見到,很有新鮮感,里三層外三層地圍著,想看過究竟。手扶拖拉機駕駛員,是個香噴噴的行當,誰都想干,可是普通村民們是沒有這個份。這個位置早就定給了生產隊長的大兒子。手扶拖拉機還沒有買來,生產隊長的大兒子就參加了縣農機局舉辦的拖拉機駕駛員培訓班,培訓班結束後,他就將手扶拖拉機開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