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基本絕緣、附加絕緣、雙重絕緣、加強絕緣要列舉現實中的例子。因為理解不了,要講的明白一點。
一、基本絕緣
用於帶電部分,提供防觸電的基本保護的絕緣,對帶電部件提供防止電擊之基本保護的絕緣。
舉例:穿了一件衣服。
二、附加絕緣
附加絕緣是為了在基本絕緣損壞的情況下防止觸電而在基本絕緣之外使用的獨立絕緣。
舉例:可能有點冷,在原來的衣服上再加一件。
三、雙重絕緣
雙重絕緣是由基本絕緣和附加絕緣組成的絕緣。雙重絕緣是Ⅱ類電動工具的主要絕緣形式,除了由於結構、尺寸和技術合理性等使雙重絕緣難以實施的特定部位和零件外,Ⅱ類電動工具的帶電部分均應由雙重絕緣與易觸及的金屬零件或易觸及表面隔開。
舉例:兩件衣服的統稱,即第一件衣服+第二件衣服。
四、加強絕緣
加強絕緣就是採用雙重絕緣或另加總體絕緣,即保護絕緣體以防止通常絕緣損壞後的觸電。應當注意,很多絕緣材料受潮後會喪失絕緣性能或在強電場作用下會遭到破壞,喪失絕緣性能。
舉例:只穿一件衣服,如比較厚的保暖衣。此件衣服可以是一層也可以是兩層或多層。
(1)水下使用電動工具基本絕緣擴展閱讀
所謂「獨立」是附加絕緣在結構上相對於基本絕緣而言,在其自身及電動工具其他組成部分不破壞的情況下兩者能分開,即在附加絕緣與基本絕緣之間具有不連續的表面,從而使發生在一種絕緣中的故障不影響和擴散到另一種絕緣中,真正構成兩個獨立的保護措施。
雙重絕緣是由基本絕緣和附加絕緣組成的絕緣。雙重絕緣是Ⅱ類電動工具的主要絕緣形式,除了由於結構、尺寸和技術合理性等使雙重絕緣難以實施的特定部位和零件外,Ⅱ類電動工具的帶電部分均應由雙重絕緣與易觸及的金屬零件或易觸及表面隔開。
在結構上,基本絕緣置於帶電部分上並直接與帶電部分接觸;附加絕緣靠近易觸及的金屬零件或是使用者易觸及的部位。
⑵ 你好,我想請教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油化字[2004]45號
第九條 配電箱、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的15米距離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有害物品。
規定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區域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所屬企業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管理,所屬企業相關方的臨時用電作業也應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臨時用電管理程序
第三條 生產、檢修施工等需要臨時接引、裝設的臨時用電統稱臨時用電,臨時用電作業前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見附件)。
第四條 《臨時用電作業票》的辦理程序
(一) 用電單位按作業性質到供電單位主管部門審請用電,填寫《臨時用電作業票》的相關現關內容並在「用電負責人」欄簽字後交供電主管部門審查。若在生產車間申請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前,需先向接引點所在生產車間申請辦理用火作業後,再向用電接引部門申請臨時用電。
(二) 用電接引部門接到申請後,根據臨時用電接引地點、接引方式及周圍情況,對臨時用電作業進行風險評價,提出風險削減措施,確定接引負責人,在臨時用電作業票「現場供電負責人」欄簽字。
(三) 用電單位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存在的風險,負責臨時用電過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進行生產環境臨時用電作業過程風險評價,提出相應風險削減措施,保證臨時用電作業安全。
(四) 臨時用電單位持《臨時用電作業票》到電氣主管部門審批,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確認作業有效期、接引地點、送電時間,雙方確認無誤後簽字,《臨時用電作業票》生效。
(五) 臨時用電結束後,應及時拆除臨時用電設施,由接引單位作業負責人檢查確認後在《臨時用電作業票》上簽字封票保存,保存期為一年。
(六) 《臨時用電作業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現場供電負責人持有,第二聯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供電單位存留。
第三章 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條 臨時用電線路應採用絕緣良好並滿足負荷要求的橡膠軟導線,主幹動力電纜可採用鎧裝電纜。
第六條 電纜(線)過路必須加套管保護,空中架線高度應滿足要求。
第七條 電氣施工機具應集中存放,電源開關設箱上鎖,零散用電電源設鐵合開關,電纜接頭應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觸電措施,不準用一個開關同時啟動兩台及以上電氣設備。
第八條 用電設備及其金屬外殼安全電壓除外的接地線和接零線必須分接,嚴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導線。
第九條 配電箱、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的15米距離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有害物品。
第十條 臨時用電設備的自動開關和熔絲(片)應根據設備和線路確定,不得隨意加大或縮小,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第十一條 在裝置區、罐區或其它爆炸危險場所臨時用電作業,應使用與場所相適應的防爆型電氣設備(導線),達不到此要求的應限制其使用。
第十二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臨時用電線路經過高溫、振動、腐蝕、積水、易機械損傷等部位,不準有接頭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的防爆接線箱、接線盒、插座的封閉、膠圈必須完好,接引導線必須壓緊封嚴,達到電氣防爆要求。
第十四條 手持用電動工具和潛水泵、振搗器等水下潮濕環境作業工具,作業前應由電工對其絕緣進行測試,帶電零件與殼體之間,基本絕緣不得小於2MΩ,加強絕緣不得小於7MΩ,達不到要求不準使用。
第十五條 使用潛水泵時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電機及接頭絕緣良好,安全可靠,潛水泵引出電纜到開關之間不得有接頭,並設置專用提泵拉繩(不得用鐵絲)。
第十六條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滿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設備外觀完好,標牌清晰,各種保護罩(板)齊全。
(二)一般場所,為保證安全使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採用其它安全保護措施,如裝設漏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三)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四)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管道內,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五)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結器等必須放在容器外或作業點處,同時應有人監護。
第十七條 生產檢修等臨時性用電的行燈及在潮濕地點、坑、井、溝或金屬容器內部作業的行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伏。行燈必須帶有金屬保護罩。
第十八條 停產大檢修、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等大規模用電,應根據作業區域分散用電負荷,用電設備分組集中,做好防雨、防觸電措施。
第十九條 臨時用電設備檢修應先切斷其電源,並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
第二十條 臨時用電票有效期不超過半個月,超期繼續使用必須提前按臨時用電辦理程序重新辦理用電手續。在煉油化工裝置內臨時用電應按用火等級辦理用火手續。
第二十一條 遠離廠區車間(站)臨時用電,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授權辦理臨時用電票,但簽發手續必須嚴格(科室簽發人欄目由分管主任簽字),措施必須完備。授權要以文字形式並有單位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簽字,廠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臨時用電的電源不得直接從接引點的電氣櫃上接引,接引單位為使用單位提供的電源必須設置保護開關,使用單位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加裝保護開關後方可使用。
第四章 職 責
第二十三條 用電管理部門:對臨時用電單位和電氣作業人員進行審查,對臨時用電的形式、部位進行確認,掌握本單位臨時用電狀況,檢查用電情況,對臨時用電管理負責。
第二十四條 生產車間:車間現場所有臨時用電作業均按用火作業管理;臨時用電過程中要檢查現場環境安全,出現異常情況,立場停止作業,確保生產正常。
第二十五條 電源接引單位:組織對臨時用電接引點的安全情況進行風險評價,制定「臨時用電票」的削減風險措施,確定電源接引點,按使用時間送、停電。根據臨時用電時間、地點變換要求重新辦票。每天送、停電時間按「用火作業票」時間執行,不見用電單位出具的「用火作業票」不送電。對臨時用電的管理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隱患或違章用電有權停止供電,並報告廠有關部門處理。用電結束後負責組織用電設施的拆除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 用電單位:對臨時用電過程組織風險評價制定削減風險措施,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認證,沒有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的電工嚴禁從事電氣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聽從所在車間指揮並接受所在單位安全、電氣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⑶ 絕緣工具檢測有什麼標准啊
絕緣工具按其絕緣結構不同分為I、Ⅱ、Ⅲ類。
I類工具是指採用普通內基本絕緣的電容動工具。在防觸電保護方面不僅依靠薴基本絕緣,而且還應附加一個安全預防措施,即對正常情況下不帶電,而在其基本絕緣損壞時變為帶電體的外露可導電部分作保護接零。為了可靠,保護摯零應不少於兩處,並且還要附加漏電保護,同時要求操作者使用絕緣防護用品。
Ⅱ類工具是指採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動工具,在防觸電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其基本絕緣,而且有將其正常情況下的帶電部分與可觸及的不帶電的可導電部分作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隔離措施,相當於將操作者個人絕緣防護用品以可靠的、有效的方式設計製作在工具上。
Ⅲ類工具是指採用安全特低電壓供電的電動工具,在防觸電保護方面依靠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
⑷ 手持電動工具在沒有雙重絕緣的情況下應有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應該有接地設置善於傳導電流的物質稱為導體,不善於傳導電流物質稱為絕緣體。導體導體中存在大量可以自由移動的帶電物質粒,稱為載流子。在外電場作用下,載流子作定向運動,
形成了明顯的電流。
金屬是最常見的一類導體(見電導電)金屬原子最外層的價電子很容易掙脫原子核的縛,而成為自由電子,留下的正離子(原子實)形成則的點陣。導體和絕緣體沒有明顯的界線,在條件改變後,絕緣體可以變成導體,導體也可以變成絕緣體。
絕緣體,又稱電介質,是一種阻礙電荷流動的材料。在絕緣體中,價帶電子被緊密的束縛在其原子周圍。這種材料在電氣設備中用作絕緣體,或稱起絕緣作用。其作用是支撐或分離各個電導體,不讓電流流過。
拓展資料:
導體:金屬,大地,人體,碳棒,石墨,酸、鹼、鹽水溶液,潮濕的木頭等;
絕緣體:塑料,橡膠,陶瓷,玻璃,所有的油,酒精,空氣,純水,乾燥的木頭、紙、布、毛皮等僅供參考
⑸ 什麼叫手持電動工具絕緣電阻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抄電襲阻是電氣設備最基本的絕緣指標。對於低壓電氣裝置的交接試驗,常溫下電動機、配電設備和配電線路的絕緣電阻不應低於0.5MΩ(對於運行中的設備和線路,絕緣電阻不應低於1MΩ/kV)。
低壓電器及其連接電纜和二次迴路的絕緣電阻一般不應低於1MΩ;在比較潮濕的環境不應低於0.5MΩ;二次迴路小母線的絕緣電阻不應低於10MΩ。I類手持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不應低於2MΩ。
拓展資料:
絕緣電阻的正確測量方法 現代生活日新月異,人們一刻也離不開電。在用電過程中就存在著用電安全問題,在電器設備中,例如電機、電纜、家用電器等。
絕緣電阻是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最基本的絕緣指標。對於低壓電氣裝置的交接試驗,常溫下電動機、配電設備和配電線路的絕緣電阻不應低於0.5MΩ(對於運行中的設備和線路,絕緣電阻不應低於1MΩ/kV)。
參考資料:網路-絕緣電阻
⑹ 手持電動工具是怎麼劃分成Ⅰ類、Ⅱ類、Ⅲ類的
根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93)規定,將手持電動工具
按觸電保護措施的不同分為三類:
Ⅰ類工具:靠基本絕緣外加保護接零(地)來防止觸電;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
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
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
不成為帶電體。
Ⅱ類工具:採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來防止觸電;其額定電壓超過50V。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
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
安裝條件的措施。這類工具外殼有金屬和非金屬兩種,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屬,非金屬處有「回」符號標
志。
Ⅲ類工具:採用安全特低電壓供電且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來防止觸電。其
額定電壓不超過50V。由特低電壓電源供電,工具內部不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這類工具
外殼均為全塑料。
拓展資料:
I類工具的電源線必須採用三芯(單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銅芯橡皮護套線,其中黃綠雙
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
III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II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以及II、III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轉接器等應放在
外面,並設專人在外監護。
手持電動工具自帶的軟電纜不允許任意拆除或接長,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更換。
使用前應檢查工具外殼、手柄,接零(地),導線和插頭,開關,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防護裝置,工具
轉動部分等是否正常。
使用電動工具時不許用手提著導線或工具的轉動部分,使用過程中要防止導線被絞住、受潮、受熱
或碰損。
嚴禁將導線線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掛在開關上使用。
⑺ 手持電動工具(I類及II類)應定期搖測絕緣電阻,其值應大於( )M Ω。
一般來講1KV/1MΩ,就可以了,比如電氣設備額定電壓6KV,絕緣至少要6MΩ。
還要看其環境濕度條件
⑻ 手持電動工具在沒有雙重絕緣的情況下應有什麼
電動工具按照絕緣類型分為I類工具、II類工具和III類工具,雙重絕緣的是II類,用的是兩腳插頭,銘牌上有「回」型標志;I類工具就是有接地的,很簡單的判斷方法就是I類工具用的是三腳插頭,中間的是接地;III類工具就是以安全特低電壓供電的工具,一般就是電池式工具。所以I類和III類就是「沒有雙重絕緣的情況」。
⑼ 使用哪一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用品﹖
I類手持電動工具。
⑽ 電動工具的雙重絕緣性是什麼
Ⅱ類工具安全防護:這類工具的雙重絕緣結構由基本絕緣和附加絕緣構回成的雙重絕答緣或加強絕緣組成。
1、工作絕緣:又稱基本絕緣,是保證電氣設備正常工作和防止觸電的基本絕緣,位於帶電體與不可觸及金屬件之間。
2、保護絕緣:又稱附加絕緣,是在工作絕緣因機械破損或擊穿等而失效的情況下,可防止觸電的獨立絕緣,位於不可觸及金屬件與可觸及金屬件之間。
3、雙重絕緣:是兼有工作絕緣和附加絕緣的絕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