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五大傷害」是指哪些安全事故
「五大傷害」分別為: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據不完全統計,以上五大傷害占據所有事故的95%以上。
1、高處墜落
人員從墜落高度≥兩米以上的臨邊、洞口(包括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樓梯側邊;平台或陽台邊;屋面周邊)墜落及腳手架、吊籃、塔吊、電梯、施工電梯等高處墜落致人傷亡的事故。
2、坍塌
坍塌傷害是指建築物、構築物、堆置物、土石方、搭設的腳手架體等,由於底部支承強度不能抵禦上部荷重,失穩垮塌造成的安全事故。
3、物體打擊
物體打擊傷害是指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簡單的講,就是高處墜落物體致人傷亡的事故。
4、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沖擊、剪切、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5、觸電傷害
觸電傷害是由於人體直接接觸電源(導致電體或漏電體),受到一定量的電流通過人體致使組織損傷和功能障礙致人傷亡的事故。
(1)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什麼五類擴展閱讀
事故原因
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2、沒有使用或正確使用安全「三寶」
3、工人缺乏應有的安全常識和安全意識
4、現場安全檢查不到位,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防護措施不力
5、法律意識不強,工人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對施工安全環境有知情權;在安全6、隱患沒有排除前,有權拒絕施工
案例
某建築工地內有一條10kV架空線路經東西方向穿過,高壓線距地面高度約7米左右,當完成土方回填後,架空線路距離地面凈空只剩5.6米了,在此期間施工單位曾多次要求建設單位盡快遷移,但始終未得以解決,而施工單位就一直違章在高壓架空線下方不採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冒險施工。
事故發生當時,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12名民工,將6米長的鋼筋籠放人樁孔時,由於頂部鋼筋距高壓線過近而產生電弧,11名民工被擊倒在地,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的重大事故。
❷ 建築業的「五大傷害」是什麼
建築業的五大傷害是指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及坍塌。這五種專傷害占建築業傷害事故的85%以上,屬為建築業中重點預防的傷害。
1、高處墜落:在兩米以上高處墜落發生的傷亡事故叫做「高處墜落」。
2、觸電事故:建築工程離不開用電,由於不安全用電,觸電事故多發。
3、物體打擊:指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等。
4、機械傷害:是指機械做出強大的功能作用於人體的傷害。
5、坍塌事故:是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築物坍塌等。
❸ 高處墜落和五類傷亡事故為建築業常發的事故。
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
❹ 什麼是建築安全生產中的「五大傷害」
建築安全「五大傷害」一般指: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版觸電事故。
住建部權官方資料表明,2015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類型劃分,高處墜落事故235起,占總數的53.17%;物體打擊事故66起,占總數的14.93%;坍塌事故59起,占總數的13.35%;起重傷害事故32起,占總數的7.24%;機械傷害、觸電、車輛傷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50起,占總數的11.31%。
❺ 建築業的五類常發事故是什麼
1、高處墜制落:在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中,如果未防護,防護不好或作業不當都可能發生人或物的墜落。人從高處墜落的事故,稱為高處墜落事故。
2、物體打擊:是指失控的物體在慣性力或重力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物體打擊會對建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傷害,甚至死亡。
3、坍塌: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傷害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適用於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4、觸電:是電擊傷的俗稱,通常是指人體直接觸及電源或高壓電經過空氣或其他導電介質傳遞電流通過人體時引起的組織損傷和功能障礙,重者發生心跳和呼吸驟停。
5、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日常起重作業中,脫鉤砸人,鋼絲繩斷裂抽人,移動吊物撞人,滑車砸人以及傾翻事故,墜落事故,提升設備過卷揚事故,起重設備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體觸電等。
❻ 在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中,主要有哪五類傷亡事故
建築施工中最常發生的事故為: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五種行為,占事故總和的85%以上,稱為「五大傷害」。
❼ 建築業的五類常發生事故是什麼
建築施工傷亡事故五大類別:主要是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起重傷害。
1、根據近年來所發生在建築業「三大傷害」(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事故中,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率最高、危險性極大。高處墜落事故是由於高處作業引起的,故可以根據高處作業的分類形式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簡單的分類。
2、坍塌,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傷害、傷亡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適用於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3、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築行業常見事故中「五大傷害」的其中一種,指由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物體打擊會對建築工作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容易砸傷,甚至出現生命危險。特別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4、觸電是電擊傷的俗稱,通常是指人體直接觸及電源或高壓電經過空氣或其他導電介質傳遞電流通過人體時引起的組織損傷和功能障礙,重者發生心跳和呼吸驟停。超過1000V(伏)的高壓電還可引起灼傷。閃電損傷(雷擊)屬於高壓電損傷范疇。
5、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進行各種起重作業(包括吊運、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墜落、夾擠、物體打擊、起重機傾翻、觸電等事故 。適用於統計各種起重作業引起的傷害。起重作業包括: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門座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懸臂起重機、桅桿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汽車吊、電動葫蘆、千斤頂等作業。如:起重作業時,脫鉤砸人,鋼絲繩斷裂抽人,移動吊物撞人,鋼絲繩刮人,滑車碰人等傷害;包括起重設備在使用和安裝過程中的傾翻事故及提升設備過卷、蹲罐等事故。
❽ 五大傷害分別是什麼
建築業來的五大傷害是源指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及坍塌。這五種傷害占建築業傷害事故的85%以上,為建築業中重點預防的傷害。
1、高處墜落:在兩米以上高處墜落發生的傷亡事故叫做「高處墜落」。
2、觸電事故:建築工程離不開用電,由於不安全用電,觸電事故多發。
3、物體打擊:指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等。
4、機械傷害:是指機械做出強大的功能作用於人體的傷害。
5、坍塌事故:是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築物坍塌等。
❾ 建築工地五大傷害指什麼
物體打擊
1定義:由失控物體的重力或慣性力引起傷害的事故。
2適用范圍:由落下物、飛來物、崩塊等引起的傷害。
3舉例:磚石、工具等從建築物等高處落下,打樁、錘擊造成碎物飛濺等。
機械傷害
1定義:由運轉中的機械設備引起傷害的事故。
2適用范圍:在使用、維修機械設備和工具過程中引起的絞、碾、碰、割、戳、切、軋等傷害。適用於機床、工程機械、裝載機、鏟運機、履帶拖拉機、傳送帶等各種機械設備。
3舉例:機床絞割,切屑傷人,刀具切割,壓力機施壓,傳送帶及履帶碾壓,工程機械傾覆、砸、壓,刀具、砂輪片等旋轉物體甩出等。
觸電
1定義:電流流經人體或電弧燒灼,造成生理傷害的事故。
2適用范圍:人體接觸帶電設備金屬外殼、裸露線頭、帶電導體,起重作業時吊臂等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雷擊傷害,觸電後墜落,電灼傷等。
高處墜落
1定義: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墜落(墜落高度超過2米)造成傷害的事故。
2適用范圍:從腳手架、平台、房頂、橋面、山崖等高處墜落至地面、江河溝渠、機械設備上;失足落入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造成的傷害。不包括觸電後、受打擊後、被設備及車輛沖撞後等引發的墜落。
坍塌
1定義:建築物、構造物、堆置物、土石方等因設計、堆置、擺放或施工不合理而發生倒塌造成傷害的事故。
2適用范圍:房屋、牆壁、腳手架等建築物、構造物倒塌,開挖溝、坑、洞、隧道、涵洞過程中發生的不屬於冒頂片幫的土石塌落,堆積的土石砂、物料坍塌;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塌方和隧道、井巷冒頂片幫。
3舉例:隧道施工中危石塌落,枕木垛倒塌,軌排倒塌,房屋、橋梁、水塔、燈橋等建築倒塌,工件及設備碼垛倒塌等。
另外,提升、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的傷害比例,隨著現在施工過程中大量的使用相關設備,也在建築施工過程中逐漸增加
❿ 建築業五大傷害指那些
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為建築業最常發生的事故,占事故總數的85%以上,稱為「五大傷害」。
1、高處墜落:建築安全上有個術語,把在兩米以上高處墜落發生的傷亡事故叫做「高處墜落」。
2、觸電事故:這個不必多做解釋,建築工程肯定離不開電,於是觸電事故多發。
3、物體打擊:指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等。
4、機械傷害:是指機械做出強大的功能作用於人體的傷害。
5、坍塌事故:是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築物坍塌等。
了建築業生產上的特點:
1,生產的流動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生產人員和機具,甚至整個施工機構,都要隨施工對象坐落位置的變化而遷徙流動,轉移區域或地點;二是在一個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施工人員和機具又要隨施工部位的不同而沿著施工對象上、下、左、右流動,不斷地變換操作場所。
2,生產的單件性。由於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功能要求不同,所處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各異,每個工程都各有獨特的工程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產品價格也必須個別確定並單獨進行成本核算。
3,生產周期長。較大工程的工期常以年計,施工准備也需要較長時間。因此,在生產中往往要長期佔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不可能在短期內提供有用的產品。
4,露天和高空作業多,受自然氣候條件的影響大,質量和安全問題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