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燃氣閥門井的砌築標准
燃氣閥門井的砌築標准中,施工前需完成一系列准備工作。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樁,確保臨時水準點、管道軸線控制樁和高程樁准確無誤。同時,施工方需會同建設等相關部門,核對管線路由及相關地下管線和構築物的資料,必要時進行局部開挖核實。對於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需與相關單位協商處理完畢。
在施工過程中,燃氣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設施時,應採取保護措施,並徵得產權單位同意。對於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或雨季施工,應採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確保溝內無積水。施工時,混凝土路面和瀝青路面應使用切割機開挖,管道溝槽應按設計要求開挖,人工開挖且無地下水時,槽底預留值為0.05~0.10 m。
管溝溝底寬度和工作坑尺寸根據實際情況和管道敷設方法確定。不設邊坡溝槽深度根據土壤類型不同而有所差異,如添實的砂土或礫石土≤1.00 m,黏土≤1.50 m,亞砂土或亞粘土≤1.25 m,堅土≤2.00 m。當土壤天然濕度適宜、構造均勻且無地下水時,可按表確定溝槽最大邊坡率。
溝槽一側或兩側臨時堆土位置和高度不得影響邊坡的穩定性和管道安裝。堆土前需對消防栓、雨水口等設施進行保護,堆土高度不宜超過1.5 m,靠牆堆土時,高度不得超過牆高的1/3。無法達到規范要求時,應用支撐加固溝壁,支撐物需有足夠的強度。局部超挖部分應回填壓實,當溝底無地下水時,超挖在0.15 m以內可用原土回填,超挖在0.15 m以上可用石灰土處理。
對於濕陷性黃土地區,不宜在雨季施工,施工時應排除溝內積水,開挖時槽底預留0.03~0.06 m厚土層進行壓實處理。溝底遇有廢棄構築物、硬石、木頭、垃圾等雜物時,必須清除,然後鋪一層厚度不小於0.15 m的砂土或素土,並整平壓實至設計標高。對軟土基及特殊性腐蝕土壤,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
『貳』 燃氣閥門井幾個人進
操作液沒時至少兩名人員。確保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笑埋或閥井內必須穿戴工作服,不得穿著化纖衣物和帶鐵釘的鞋下閥井,嚴禁將手機、打火機等物品帶入閥井內。
2、下井作業前,必須打開閥井通風換氣,時間不得短於5分鍾
3、下井作業前,使用檢測儀檢測閥井內可燃氣體濃度。
4、若有燃氣泄漏或井內空氣嚴重污濁時,應用鼓風機強碰伍制通風後方可作業。
『叄』 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
法律分析:《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為行業標准,編號為CJJ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2、3.0.9、3.0.11、5.2.5、5.3.10、6.1.4、7.2.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06同時廢止。
1、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搶修人員應24h值班。 (3)設置向社會公布24h報修電話。
2、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過程中,應設置安全標志。
3、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制定燃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送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2)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3)組織實施演習每年不得少於1次,並應對預案及演習結果進行評定(演練方案—演練過程—演練總結—演練評估)。
4、人員進入燃氣場所(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先檢查所進場所是否有燃氣泄漏。
人員在進入地下調壓室、閥門井、檢查井內作業前: (1)檢查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 (2)專人監護 (3)輪換操作
5、進入燃氣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場所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穿戴防護用具,進入地下場所作業應系好安全帶; (2)維修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3)帶氣檢修維護作業過程中,應採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產生火花; (4)應連續監測可燃氣體、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如不符合要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
法律依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一、 基本規定
1、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搶修人員應24h值班。 (3)設置向社會公布24h報修電話。
2、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過程中,應設置安全標志。
3、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制定燃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送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2)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3)組織實施演習每年不得少於1次,並應對預案及演習結果進行評定(演練方案—演練過程—演練總結—演練評估)。
4、人員進入燃氣場所(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先檢查所進場所是否有燃氣泄漏。
人員在進入地下調壓室、閥門井、檢查井內作業前: (1)檢查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 (2)專人監護 (3)輪換操作
5、進入燃氣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場所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穿戴防護用具,進入地下場所作業應系好安全帶; (2)維修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3)帶氣檢修維護作業過程中,應採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產生火花; (4)應連續監測可燃氣體、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如不符合要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
『肆』 氧氣管道不能預埋的國家規范
是這樣規定的:
氧氣來站設源計規范GB50030-2013
11.0.3廠區管道直接埋地敷設或採用不通行地溝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氧氣管道嚴禁埋設在不使用氧氣的建築物、構築物或露天堆場下面或穿過煙道;
2氧氣管道採用不通行地溝敷設時,溝上應設防止可燃物料、火花和雨水侵入的不燃燒體蓋板;嚴禁氧氣管道與油品管道、腐蝕性介質管道和各種導電線路敷設在同一地溝內,並不得與該類管線地溝相通;
3直接埋地或不通行地溝敷設的氧氣管道上不應裝設閥門或法蘭連接點,當必須設閥門時,應設獨立閥門井,
4氧氣管道不應與燃氣管道同溝敷設,當氧氣管道與同一使用目的燃氣管道同溝敷設時,溝內應填滿沙子,並嚴禁與其他地溝直接相通;
5埋地深度應根據地面上的荷載決定。管頂距地面不宜小於7m;含濕氣體管道應敷設在凍土層以下,並應在最低點設排水裝置。管道穿過鐵路和道路時應設套管,其交叉角不宜小於450;
6氧氣管道與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埋地管線之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本規范附錄D的規定;
7直接埋地管道應根據埋設地帶土壤的腐蝕等級採取相應的防腐蝕措施。
8當氧氣管道與其他不燃氣體或水管同溝敷設時,氧氣管道應布置在上面,地溝應能排除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