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管道井暖氣閥門歸物業管嗎
物業管。
管道井暖氣閥門歸物業管。在小區,管道井屬於公共的設施,如果小區有物業公司應該由物業公司來負責。因為物業公司有責任對這些管道閥門進行維修。此外,一些特殊的閥門,比如單管串聯的供熱方式中的串牆管也就是公共的立管,這部分歸物業負責;從立管橫過來的管子到暖氣片歸業主負責。
⑵ 供暖管道閥門壞了誰負責維修
小區內的管道井屬於公共設施,通常由物業公司負責維護。如果業主發現管道井中的供暖管道閥門損壞,首先應向物業公司反映情況。物業公司收到報告後,需進一步檢查確認損壞的具體情況,並向維修單位申報,以確定維修的責任歸屬。
在處理這類問題時,業主應當及時與物業公司溝通,以避免延誤維修時間。如果維修確實需要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物業公司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並執行。維修基金的使用需要經過業主委員會或相關機構的審核批准,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在某些情況下,維修責任可能涉及多個方面。例如,如果損壞是由於外部施工造成的,物業公司應聯系相關責任單位,協商維修事宜。如果物業公司未能及時維修或處理不當,業主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尋求幫助。
總之,當供暖管道閥門損壞時,業主應及時向物業公司反映問題,並配合物業公司的維修流程。在必要時,可以申請使用公共維修基金進行維修。在整個過程中,業主應保持與物業公司的溝通,確保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⑶ 管井裡的水閥歸誰維修
法律分析:應該由管道所有者承擔。室內自來水管道屬於自己家的,壞了只能自己管。樓內小區內自來水管屬物業,由物業管理。小區外的屬市政管道,自來水公司管理。
水源至小區總表前部分的水管,應由供水單位負責維修更換。
小區總水表後至業主分水表前部分水管,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業主分水表後部分水管,應由業主自行負責維修和更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准確、完整。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⑷ 物業對管道井有管理責任嗎
法律分析:物業對管道井有管理責任。管道井是建築物中用於布置豎向設備管線的豎向井道,越復雜、功能先進的建築其需要的支持系統越多,除基本的供水、供電、排水管線外,還有電話、有線電視、監控、通風等功能。管理井內閥門前端歸物業管理,閥門後端歸業主負責。另外要是單管串聯的供熱方式,串牆管也就是公共的立管歸物業負責,從立管橫過來的管了到暖氣片歸業主負責。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