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賓士c200改裝res閥門排氣管交警查到會扣分嗎
改裝排氣管,一般不會直接處罰,但改裝排氣管屬於更改車輛外觀,年檢不予通過,沒年檢的車輛,上路罰款200元,扣3分。
如你年檢的時候改回去,那年檢可以過,然後再改就可以繼續開。很麻煩
Ⅱ 可變閥門排氣交警抓嗎
汽車改裝排氣管屬於改變車輛已登記的結構,會被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2)排氣閥門被交警抓到擴展閱讀: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輛的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標准以及發動機和相關的技術參數。因此,車輛改裝是否合法,關鍵是看車輛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相符;與車輛出廠技術參數是否相符。
不符合的,就不能通過年檢。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
Ⅲ 改裝排氣被交警抓住怎麼處罰
雙排氣管被交警抓住的話是要罰款200,然後扣三分,是屬於非法改裝車輛。
汽車非法改裝被交警抓到處罰如下:
對「駕駛擅自改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的機動車上道行駛的」的違法行為,根據《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14條及87條規定,將處以收繳違法裝置、罰款1000元的處罰。
同時,對「駕駛噪音或者排氣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珠海條例》第12條及82條規定,將處以2000元罰款。
改變車身顏色、換發動機、車身、車架未辦理變更登記以及改變汽車數據的處理: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五十七條 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機動車登記規定
Ⅳ 改裝排氣被交警抓住怎麼處罰
改裝排氣被交警抓住責令恢復原狀,並處罰款。
汽車改裝排氣管屬於改變車輛已登記的結構,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更改,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申請通過之後才可更改,否則會面臨被查處都要進行200-2000元的罰款,並且責令恢復原狀,並扣押改裝零部件。
改裝排氣管可以到車管所辦理備案,但是改裝排氣管是不允許的。雙排氣管可以使排氣管更順暢,但會降低低擋位的背壓,在一定程度上傷害低扭矩時的動力輸出。汽車改裝在生活中十分常見,主要包括車身改裝和動力改裝。上牌車改裝前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核同意後方可改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Ⅳ 臨沂交警查排氣閥門怎麼處理
機動車駕駛員改排氣管被交警抓到了,交警可責令恢復原狀,嚴重的還會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