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樓上故意關閉暖氣閥門,在法律層面有什麼規定
犯法,一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應承擔民事責任。其他住戶或供熱公司可以起訴你:1、開通閥門,保證通熱。2、賠償不熱幾天的損失。3、若因停熱造成其他住戶家中珍貴植物、魚類凍死,要賠償。
② 供暖公司安裝限流閥合不合法
不犯法,限流閥是一種安全保護閥,使用於油品等非腐蝕性介質。在管道內介質流速超過設定值時即時關閉,在管道或附件損壞流速過大自動關閉
但是私自改裝是違法的,因為熱力公司有明確的規定,不許私自安裝閥門這樣容易引起安全事故,本身這是個高壓容器,熱力管道安不好的話會出現重大事故的。供熱公司有權利給業主提供熱量,但是沒有權利給業主供熱上鎖,這個是違反法則的。
如住戶認為物業測溫不合格,熱力公司將派專業人員進行測溫。該小區物業和熱力公司簽訂的為兩部制合同,不存在限流的情況。
③ 私自開供暖閥門的後果有哪些
後果嚴重,輕則處罰,重則移送當地公安機關,具體處理方式以當地供暖條例處罰方式為准。
以西安市為例:
《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用戶不得有下列影響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熱管道中的熱水、蒸汽;擅自改動供熱管道、安裝管道泵等;擅自改動、破壞用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或者開啟鎖閉閥;
擅自改變用熱性質和方式;其他損壞供熱設施或者影響供熱與用熱的行為。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影響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由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對單位用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用戶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用戶未按規定交納熱費的,供熱企業應當書面催告。經書面催告仍不交的,供熱企業可以採取用熱限制措施,並按照供用熱合同約定收取滯納金,但不得以少數用戶未交納熱費為由,中斷對其他已交費用戶的供熱或者降低供熱標准。

(3)熱力管道井沒有閥門違反法律規定嗎擴展閱讀:
私自開閥情節嚴重者則有可能被行政拘留。
汪某今年30歲,在橋西開了一家門店。汪某怕冷,又不想交暖氣費,於是便動起了歪腦筋。2015年12月25日21時許,汪某拿著事先准備好的錘子和扳手,私自打開了市熱力公司供暖閥門,接通了門市的暖氣管道。第二天,熱力公司便發現了汪某的行為,一番警告後,閥門被關閉。
2015年12月27日20時許,汪某再次偷偷將供暖閥門打開。次日又被熱力公司發現,這次,熱力員工選擇了報警。很快,汪某被民警帶回到達活泉派出所。經詢問,汪某對自己兩次私自打開供暖閥門的行為供認不諱。
民警介紹,熱能屬於商品,不交暖氣費,私開暖氣閥門取暖,屬於違法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汪某因盜竊熱能被處行政拘留5日。
④ 關於供熱管道的安裝法律問題
北京市供暖管道的地表不允許有建築物,在2009年1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有法律規定。
第24條規定,禁止實施下列危害供熱安全的行為:
(一)在規定的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修築建築物、構築物;
(二)在規定的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堆放物品,或者進行挖掘、取土、鑽探、打樁、埋桿、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業;
(三)向供熱管溝內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業廢液、垃圾;
(四)擅自接入供熱管網;
(五)擅自在室內採暖系統上安裝危害系統安全的設備;
(六)擅自排放或者取用管道內熱水或蒸汽;
(七)擅自拆除、毀損警示標志;
(八)擅自操作、拆除共用供熱閥門,損壞共用閥門的鉛封,改動或者損壞供熱計量儀表及其附件等
;(九)其他危害、損壞供熱設施的行為。
⑤ 供熱公司管道井裡安裝平衡閥有法律依據嗎
沒有。熱力公司在業主管道井安裝遠程溫度控制閥,只要能達到供暖溫度就合法。熱力取暖輸水管道,到時候要分支輸送熱水到用戶,流體力學,分支時不能保證各支流管路水溫平衡,按裝溫度控制閥是必要的。
⑥ 供熱公司不讓裝排污閥合法嗎
情況嚴重的已經成為了違法行為。每家每戶的管道上都有排氣口,自己不能在回水管道上另外加裝排水閥門,如果是私自放水會影響供熱管道的水平衡,影響正常供水循環,供熱管道的水是工業用水,是處理過的軟化水不能食用,情況嚴重供熱公司會起訴當事人。
⑦ 樓道內進戶的暖氣閥門丟了導致熱力公司提前注水時水噴涌而出,把整個地下室給人淹了,這個物業有責任沒有
閥門在樓道內丟失,物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再說熱力公司注水前會下發通知,物業應該知道,並檢查管道系統,物業有很大責任。
⑧ 私接供熱管道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私自開暖氣閥門屬於盜熱,熱力公司發現了閥門打開,而又沒有繳納正常的採暖費用,是會按照正常收費收取的。有些熱力公司一發現閥門有動過的痕跡,就有可能按正常標准向住戶收費。物業公司查到的,一般情況還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