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您曾經回答過的案例「一個民告官的問題,大家都來關注啊」有後續疑問求助!
你就不要指望了,我可以明確告訴你,稅務案件,只要有證據證明你欠稅了,不是說稅務機關的報復陷害,或者有一看就是明顯錯誤的問題,法院不可能判決稅務機關敗訴,承擔不起這個責任,其他就不回答了
⑵ 中國閥門十大品牌
美國PENTAIR濱特爾閥門與控制
濱特爾流體控制隸屬美國濱特爾Pentair公司與tyco公司的合資企業,總部位於美國明尼蘇達州,是閥門、執行機構和相關流體控制產品的生產商,旗下擁有多個品牌並在多個區域設有生產基地。公司能夠提供各種類型的流體控制閥產品,集製造工藝,質量系統,產品設計,並向客戶提供一整套完善的售後服務。濱特爾努力在全球為流體控制、過濾及流程和設備保護領域的客戶提供行業優秀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為大眾提供一個更安全更健康的未來。我們的創新思維、合作精神、嚴格的職業道德和廣泛專家使我們能為不斷變化的世界提供有創意的解決方案。濱特爾主要業務涵蓋5個應用領域覆蓋三大市場:流體管理解決方案,過濾及流程解決方案,設備保護解決方案。
在閥門和控制產品領域,我們提供業界值得信賴的產品品牌。今天,我們繼承同樣強烈的創新精神和前瞻性思維。與業界領先產品相匹配的,是我們優秀的設計經驗、全球的業務覆蓋能力,以及本地的業務經驗。為整個石油和天然氣、電力、采礦、化工、食品飲料、建築及建造行業最具挑戰性的應用需求提供先進的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我們的專業技術能為各種最復雜和要求最嚴格的流體控制需求提供全方位解決方案。經過近多年的發展,濱特爾閥門與控制已經成為中國閥門和執行機構行業舉足輕重的一員。
通過值得信賴的品牌組合,我們提供的流體管理解決方案套件,為世界各地的社區提供重要的基礎設施。與客戶合作,我們幫助他們維持業務安全運轉,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機時間,提高產品使用性能。我們與客戶共同創造更加可持續發展的人類未來。
⑶ 蘇州高中壓閥門廠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蘇州高中壓閥門廠有限公司(蘇州高中壓閥門廠)原屬機械工業部閥門生回產重點企業,答國家二級企業、二級計量單位,已取得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美國石油學會API6D認證;獲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獲得國家核安全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承壓設備設計、製造資格許可證;ISO1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證書;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證書。蘇州高中壓閥門廠有限公司(蘇州高中壓閥門廠)於1966年7月1日建廠,地處美麗富饒的古城蘇州,工廠地址在蘇州市吳中經濟開發區興吳路39號。
法定代表人:陶治斌
成立時間:1997-03-17
注冊資本:10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50600000511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興吳路39號
⑷ 原桂林市閥門廠改為現在什麼單位名稱
改為現在的桂林市閥門總廠。
桂林市閥門總廠辦公室地址位東安街一巷,於1989年08月12日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在工廠發展壯大的33年裡,始終為客戶提供好的產品和技術支持、健全的售後服務,工廠主要經營中、低壓閥門。

法人名稱:桂林市閥門總廠。
主要經營產品:製造和營銷各類高中低壓閥門及水暖管件。
經營范圍:中、低壓閥門。
營業執照號碼:450300000032056。
發證機關: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成立時間:1989年08月12日。
職員人數:270人。
注冊資本:453 (萬元)
所屬分類:閥門和旋塞的廠黃頁。
所屬城市:桂林企業網。
類型:全民所有制。
順企編碼:4238258。
⑸ 溫州市狀元機電閥門廠怎麼樣
溫州市狀元機電閥門廠是1985-03-13在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注冊成立的股份合作制,注冊地址位於溫州市龍灣區狀元一期工業小區。
溫州市狀元機電閥門廠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30303145222421G,企業法人夏建溪,目前企業處於注銷狀態。
溫州市狀元機電閥門廠的經營范圍是:製造、加工:中、低壓閥門。在浙江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126629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100-1000萬 和 1000-5000萬 規模的企業中,共287家。
通過愛企查查看溫州市狀元機電閥門廠更多信息和資訊。
⑹ 一個民告官的問題,大家都來關注啊
1.賴某和華業長城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24條規定:「依照本法提起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原告。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賴某既可以其本人名義對其本人損害提出訴訟也可以利害關系人身份對原市中低壓閥門廠的損害提起訴訟。華業長城有限公司則只能就原市中低壓閥門廠的損害提起訴訟。
2.可以先在行政申訴中獲得對市稅務局加重處罰決定的違法性的確認,以及對公安機關拘留行為的違法性的確認,再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人民法院一並解決。
3.本案中被告為市稅務局和相關的公安局,因為稅務局的復議行為改變了原處罰決定。如果原告勝訴,賠償義務機關為市稅務局和桂林稅務征管所所代表的紅旗區稅務局。其中前者就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後者承擔原處罰決定數額的賠償責任。公安局就單獨的拘留行為給賴某造成的損害負責賠償。《行政訴訟法》第25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