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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兵團閥門廠

發布時間:2022-09-25 00:55:11

『壹』 鐵嶺市第一中學的鐵嶺市第一中學組織沿革

教導主任:李盛清 副主任:姜厚文
建校初期有教職工50餘人,14個教學班,800餘名學生,當時校名為:遼西省鐵嶺第一中學,隸屬遼西省教育廳領導。 1953年7月份,首屆畢業生畢業。
1953年9月,李盛清任副校長,王乃文任教導主任。
姜厚文任教導處副主任,董秀吾任總務處主任
皇維章任團委書記。 陳鐵順任副校長,下設教導處、總務處、團委。
王乃文任教導處主任,姜厚文任教導處副主任,
董秀吾任總務主任,皇維章任團委書記。
學校有教學班30個,學生1450名,校名為「遼西鐵嶺一中」,隸屬於遼寧省教育廳。 副校長:李盛清 教導主任:王乃文
教導副主任:吳景旭、沈國富
總務主任:董秀吾 團委書記:周德印
學校隸屬於遼寧省教育廳。成立黨支部 黨支部書記:林有臻
副校長:王乃文 教導主任:吳景旭
教導副主任:沈國富、王化琴
團委書記:周德印
學校隸屬遼寧省教育廳。 黨支部書記:陳鐵順 副校長:於成福
教導主任:吳景旭
教導副主任:沈國富、王化琴
總務主任:熊純良
團委書記:周德印
校名:遼寧鐵嶺一中,隸屬遼寧省教育廳 黨支部書記:陳鐵順 黨支部副書記:於成福
教導主任:吳景旭 副主任:沈國富、王化琴
團委書記:周德印
總務主任:熊純良
校名:「沈陽市鐵嶺第十中學」(沿用到1968.8月)
隸屬:沈陽市教育局領導 黨支部書記:洪國桓 黨支部副書記:陳鐵順
副校長:李振、羅閭、王尚田 團委書記:韋鳳岐
隸屬沈陽市教育局。 黨支部書記:洪國桓 校長:王尚田
教導主任:吳景旭
教導副主任:沈國富、王化琴
總務主任:熊純良
團委書記:韋鳳歧
隸屬:沈陽市教育局
校名:沈陽市鐵嶺第十中學 黨支部書記:陳鐵順
黨支部副書記:韋鳳歧
副校長:李振 黨支部書記:吳鐵民
副校長:李振
隸屬關系:沈陽市教育局 革委會主任:李洪常 副主任:吳鐵民
政教組長:李伍 副組長:張彪
總務主任:邵國棟
兵團司令:亢洪文
伴隨「文化大革命」的發展,鐵嶺閥門廠工宣隊進駐學校,鐵嶺一中更名為:「閥門廠五七學校」
錄屬關系發生變化:劃歸於「鐵嶺縣教育局」 革委會主任:羅金東 副主任:王月嬌
教導主任:楊學亮 副組長:趙振德
總務主任:蔡恩權
兵團司令:亢洪文 革委會主任:齊連枝 副主任:焦士烈
教導主任:楊學亮 副主任:趙振德
隸屬:鐵嶺縣教育局
校名:鐵嶺閥門五七學校 黨支部書記:楊斌
副主任:尹廣洋、李伍、李偉
教導主任:彭秀蘭
教導副主任:沈國富
總務主任:尹廣祥
團委書記:陳靜
隸屬:鐵嶺縣教育局
校名:鐵嶺閥門五七學校 黨支部副書記:蘇中禮 副主任:李偉、李伍、尹廣祥、趙魯艷
教導主任:彭秀蘭 教導副主任:樊樹庭
總務處主任:尹廣祥 團委書記:馮貴德、李鳳儀(臨時負責人)
隸屬於鐵嶺市教育局 黨支部書記:劉沼堯 校長:王乃文
副校長:蘇中禮、尹廣祥、任忠俊
教導主任:彭秀蘭 教導副主任:陳國生、姜慶增、王貴傑
總務主任:尹廣祥
團委書記:李鳳儀
隸屬:鐵嶺市教育局(小市)
規模:教學班40個,學生近3000名 校長:王乃文
副校長:姜守忠、李國柱、徐博平、尹廣祥
教導主任:呂桂蘭 教導處副主任:陳國生、姜慶增、王貴傑
總務主任:尹廣祥
團委書記:李鳳儀
錄屬關系:歸鐵嶺市教育局所管轄 黨支部書記兼校長:鄭雲龍(從鐵嶺六中調入)
黨支部副書記:邢文義、李國柱
副校長:姜守忠、趙守成、徐博平、尹廣祥
教導主任:呂桂蘭 教導處副主任:陳國生、姜慶增、王貴傑
總務主任:尹廣祥
團委書記:程白虹
此年鐵嶺成立縣級市,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由原地區教育局直轄,改歸於鐵嶺小市直轄。 黨支部書記兼校長:鄭雲龍
教學副校長:喻松慧
後勤副校長:李蔭周
教導主任:呂桂蘭 教導副主任:劉柏林
總務副主任:宇文永江
團委書記:魏荷
李蔭周於同年兼任學校工會主席。
仍隸屬於鐵嶺市教育局直轄 黨支部書記兼校長:鄭雲龍
黨支部副書記:孔繁弼
副校長:喻松慧(10月止)
嚴勇續 同年10月接替喻松慧工作
工會主席:李蔭周
教導主任:呂桂蘭
教導副主任:劉柏林、那赤(10月任命)
總務主任:宇文永江
團委書記:魏荷
同年,鐵嶺一中為市裡首批實行校長負責制試點校。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黨總支副書記:孔凡弼
教學副校長:嚴勇續
後勤副校長:李蔭周
教導主任:呂桂蘭 教導副主任:那赤
總務主任:宇文永江
團委書記:王麗傑(臨時負責人)
1987年初,鐵嶺市第一中學由鐵嶺大市教委劃歸銀州區所屬,鐵嶺一中改名為銀州區第一中學。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黨總支副書記:孔凡弼
教學副校長:嚴勇續
後勤副校長:李蔭周
教導主任:呂桂蘭 教導副主任:那赤
總務主任:宇文永江
團委書記:王麗傑(臨時負責人)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孔凡弼
教學副校長:嚴勇續
後勤副校長:李蔭周
教導主任:呂桂蘭
教導副主任:那赤
總務主任:宇文永江
團委副書記:王麗傑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黨總支副書記:孔凡弼
後勤副校長:李蔭周
政工副校長:孔凡弼
呂桂蘭由原教導主任提升為教學副校長。
教導主任:原副主任那赤提升為教導主任。
原數學組組長馬玉芝提升為教導副主任。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孔凡弼
教學副校長:呂桂蘭
後勤副校長:宇文永江
教導主任:那赤 教導副主任:馬玉芝、朱桂芝、劉玉環
原物理組組長、語文組組長朱桂芝與劉玉環分別於92年被提升為教導處副主任。
總務副主任:程志海
團委副書記:王麗傑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孔凡弼
教學副校長:呂桂蘭
後勤副校長:宇文永江
教導主任:那赤 教導副主任:馬玉芝、朱桂芝、劉玉環
原物理組組長、語文組組長朱桂芝與劉玉環分別於92年被提升為教導處副主任。
總務副主任:程志海
團委副書記:王麗傑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原黨總支副書記:孔凡弼退休。由宇文永江同志任黨總支副書記兼後勤副校長。校長辦公室:宮靜(臨時負責人)
政工副校長:佡俊峰,由鐵嶺二中調入。
教務處主任:馬玉芝 教務處副主任:劉玉環
政教處主任:朱桂芝 政教處副主任:朱廣利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團委書記:王麗傑 隸屬關系不變。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
後勤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宇文永江
教學副校長:喬佳會
政工副校長:佡俊峰
原教學副校長呂桂蘭10月退休,區教委黨委將原鐵嶺三中教務處主任喬佳會調入一中,擔任教學副校長,主持教學工作。
政教處與教導處、總務處、團委任職人員不變,同1994年。 學校組織領導人發生重要變化。經銀州區教委黨委研究決定,鐵嶺一中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鄭雲龍提前半年退二線,不再主持工作。調原銀州區第四中學校長兼黨總支書記楊志學到鐵嶺一中任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原一中政工副校長調銀州區職業高中任副校長工作;一中政教處主任朱桂芝為一中政工副校長,組成了鐵嶺一中新一屆領導班子。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楊志學
後勤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宇文永江
教學副校長:喬佳會
政工副校長:朱桂芝
工會主席:那赤
教務處主任:馬玉芝 教務處副主任:劉玉環
政教處副主任:朱廣利
校長辦公室:宮靜(臨時負責人)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團委書記:羅勇(臨時代團委書記主持工作)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楊志學
後勤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宇文永江
教學副校長:喬佳會
政工副校長:朱桂芝
工會主席:那赤
教務處主任:馬玉芝 教務處副主任:劉玉環
政教處主任:陳力
校長辦公室副主任:宮靜
團委副書記:羅勇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科研處主任:馮子瞻
實驗處副主任:廉慶民
體訓處副主任:陳志良
一年部主任:李秀華
二年部主任:王麗傑
三年部主任:馮秀玉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楊志學
後勤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宇文永江
教學副校長:喬佳會
政工副校長:朱桂芝
工會主席:那赤
新提校長助理:王麗傑
校長辦公室主任:馮秀玉(原宮靜調八中任校長助理)
教務處主任:高玉玲(原王麗傑調五中任校長助理)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李志華
科研處主任:劉玉環 科研處副主任:馮子瞻
團委書記:劉力(原羅永借調教委)
總務主任:程志海
實驗處:廉慶民
體訓處:陳志良
一年部主任:廖俊英、劉志
二年部主任:李秀華、瞿淑紅
三年部主任:王麗傑 鐵嶺一中領導班子發生了很大變化,經銀州區教委黨委研究決定:
原鐵嶺一中後勤副校長兼副書記宇文永江調銀州區第四中學任副校長;原一中教學副校長喬佳會,調銀州區第八中學任校長並主持工作;原銀州區第二中學副校長劉曉峰調鐵嶺一中任教學副校長;原五中副校長楊武國到鐵嶺一中任後勤副校長;原一中政工副校長朱桂芝任調研員,原一中工會主席那赤不再擔任此職務。
新一屆領導班子: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楊志學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劉春河
教學副校長:劉曉峰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辦公室主任:馮秀玉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李志華
教務處主任:高玉玲
科研處主任:劉玉環 科研處副主任:馮子瞻
團委書記:劉力
實驗處主任:廉慶民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體訓處主任:陳志良
一年部主任:廖俊英、薄麗傑
二年部主任:劉志、劉麗英
三年部主任:翟淑紅 學校組織機構又發生了重要變化,經銀州區教委黨委研究決定:鐵嶺一中校長兼黨總支書記楊志學調銀州區教師進修學校任職。第三中學張德忠到鐵嶺一中任校長兼黨總支書記並主持工作;(2000年2月24日)調四中郭蕾到一中任校長助理,組成了鐵嶺一中新一屆領導班子: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張德忠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劉春河
教學副校長:劉曉峰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主席:劉春河(兼) 工會副主席:羅永
辦公室主任:馮秀玉 辦公室副主任:李志華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薄麗傑
教務處主任:李秀華 教務處副主任:劉志
科研處主任:廖俊英
團委書記:劉力 團委副書記:於文剛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體訓處主任:陳志良
實驗處主任:廉慶民 實驗處副主任:張亞傑
一年部主任:劉秀艷、艾江
二年部主任:郎傑、王冬
三年部主任:劉志、劉麗英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張德忠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劉春河
教學副校長:劉曉峰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主席:劉春河(兼) 工會副主席:羅永
辦公室主任:馮秀玉 辦公室副主任:李志華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薄麗傑
教務處主任:李秀華 教務處副主任:劉志
科研處主任:廖俊英 科研處副主任:劉麗英
團委書記:劉力 團委副書記:於文剛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體訓處主任:陳志良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一年部主任:劉志、劉力
二年部主任:艾江、劉秀艷
三年部主任:郎傑、王冬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張德忠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劉春河
教學副校長:王麗傑(10月31日到我校)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主席:劉春河(兼)
工會副主席:艾江(12月11日任命)
辦公室主任:馮秀玉 辦公室副主任:李志華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劉力
教務處主任:李秀華 教務處副主任:劉志
團委書記:劉力 團委副書記:於文剛
科研處主任:薄麗傑(12月11日任職)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實驗處副主任:朱艷
體訓處主任:陳志良 體訓處副主任:宋鳳岐(12月11日任職)
一年部主任:郎傑、張麗華(12月11日任職)
二年部主任:劉志、李濤(12月11日任職)
三年部主任:劉秀艷、王冬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張德忠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劉春河
九月一日調到市教育局衛生所
政工副校長:袁紅(九月一日從三中調入)
教學副校長:王麗傑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副主席:艾江
辦公室主任:馮秀玉 辦公室副主任:李志華
政教處: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劉力
教務處主任:李秀華 教務處副主任:劉志
團委書記:劉力(兼) 團委副書記:於文剛
科研處主任:薄麗傑 9月1日調六中任副校長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實驗處副主任:朱艷
體訓處主任:陳志良 體訓處副主任:宋鳳岐
一年部主任:王冬、劉秀艷
二年部主任:張麗華、郎傑
三年部主任:李濤、劉志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張德忠
政工副校長:袁紅 3月任黨總支副書記
教學副校長:王麗傑(2004年11月15日調三中)
劉志接任教學副校長04.11.22上任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副主席:艾江
辦公室主任:馮秀玉 辦公室副主任:李志華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劉力
教務處主任:李秀華
團委書記:劉力(兼) 團委副書記:於文剛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實驗處副主任:朱艷
體訓處主任:陳志良 體訓處副主任:宋鳳岐
一年部主任:王冬、劉秀艷
二年部主任:張麗華、郎傑(2004年10月28日轉出)
三年部主任:李濤、劉志(兼)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張德忠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袁紅
教學副校長:劉志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副主席:艾江
辦公室副主任:劉秀艷(主持工作) 辦公室副主任:盧英華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趙學軍
教務處主任:李秀華 教務處副主任:李志華
科研處主任:劉力 科研處副主任:李喆
團委副書記:於文剛
總務處主任:程志海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實驗處副主任:朱艷
體訓處主任:陳志良 體訓處副主任:宋鳳岐
一年部主任:朱焱 、劉英敏
二年部主任:王冬、陸健石
三年部主任:李濤、張麗華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張德忠 從06年8月23日調到三中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馬寅 從06年8月23日到一中任職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兼工會主席:袁紅
教學副校長:劉志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副主席:艾江
辦公室主任:劉秀艷 06年7月22日為正職 辦公室副主任:盧英華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趙學軍
教務處主任:李志華 教務處副主任:劉立忠 從06年7月22日上任
科研處主任:劉力 科研處副主任:李喆
團委書記:於文剛 06年7月22日為正職
總務處主任:李濤 06年7月22日上任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實驗處副主任:朱艷
體訓處主任:宋鳳岐 從06年7月22日為正職
一年部主任:陸建石 王冬
二年部主任:張麗華 汪成城 從06年7月22日上任
三年部主任:劉英敏 朱焱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馬寅
政工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兼工會主席:袁紅
教學副校長:劉志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副主席:艾江
辦公室主任:劉秀艷 辦公室副主任:盧英華
政教處主任:陳力 政教處副主任:趙學軍
教務處主任:李志華 教務處副主任:劉立忠
科研處主任:劉力 科研處副主任:李喆
團委書記:於文剛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實驗處副主任:朱艷
總務處主任:李濤
體訓處主任:宋鳳岐
一年部主任:劉英敏、朱焱
二年部主任:陸健石、趙學軍兼(因王冬支教)
三年部主任:張麗華、汪成城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馬 寅
黨總支副書記兼政工副校長、工會主席: 袁 紅
教學副校長:劉 志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
工會副主席:艾 江
辦公室主任:劉秀艷 辦公室副主任:盧英華
政教處主任:陳 力 政教處副主任:趙學軍
教務處主任:李志華 教務處副主任:劉立忠
科研處主任:劉 利 科研處副主任:李 喆
團委書記: 於文剛
實驗處主任:張亞傑 實驗處副主任:朱 燕
總務處主任:李 濤
體訓處主任:宋鳳岐
一年部主任:張麗華、汪成城
二年部主任:劉英敏、朱 炎
三年部主任:陸建石、王 東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馬 寅
黨總支副書記兼政工副校長、工會主席:袁 紅
教學副校長: 劉 志
後勤副校長:楊武國(7月7日任副校級調研員)
黨辦、校辦主任: 李志華
黨辦、校辦副主任:盧英華
政教處主任: 王 東
政教處副主任: 汪成城
政教處副主任: 丁海宏
政教處副主任: 張麗華
教務處主任: 劉英敏
教務處副主任: 劉立忠
教務處副主任: 李 喆
教務處副主任: 朱曉麗
科研處主任: 劉 利
工會副主席: 趙學軍
團委書記: 於文剛
實驗處主任: 張亞傑
體訓處主任: 朱 炎
總務處主任: 李 濤 校長兼黨總支書記:馬 寅
黨總支副書記兼政工副校長、工會主席:袁 紅(9月6日任五中副書記兼政工副校長)
黨總支副書記兼政工副校長、工會主席:宮 靜(9月6日從二中調入)
教學副校長:劉 志
後勤副校長:吳鐵昌(9月6日從五中調入)
黨辦、校辦主任: 李志華(9月1日調科研處任主任)
黨辦、校辦副主任:盧英華(9月1日任主任)
政教處主任: 王 東
政教處副主任:汪成城
政教處副主任: 丁海宏(9月1 日調總務處任主任)
政教處副主任: 張麗華
政教處副主任: 楊占奇 (9月1日上任)
教務處主任: 劉英敏
教務處副主任: 劉立忠
教務處副主任: 李 喆
教務處副主任: 朱曉麗
科研處主任: 劉 力(9月6日任七中教學副校長)
工會副主席: 趙學軍
團委書記: 於文剛
實驗處主任: 張亞傑
體訓處主任: 朱 炎
總務處主任:李 濤(9月6日任鐵嶺市龍首實驗學校後勤副校長)

『貳』 任亞平因何被免職

履歷 1969.05--1975.10,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二師十三團戰士、幹部 1975.10--1978.02,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第二閥門廠金加工車間主任 1978.02--1980.01,內蒙古呼和浩特師范專科學校政史專業學習 1980.01--1984.04,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二中教師、校團委書記 1984.04--1987.06,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室主任 1987.06--1991.10,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1986.09-1987.07在中央黨校培訓班學習) 1991.10--1992.03,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委員、臨河市委書記 1992.03--1994.04,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臨河市委書記 1994.06--1997.06,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書記、盟人大工委主任(1995.09-1996.07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7.06--1998.05,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秘書長,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1998.05--1998.07,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區直機關工委書記(1995.09-1998.07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學習) 1998.07--2006.12,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6.12--2008.12,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8.12--2010.11,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政府黨組副書記[1]相關 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工作和綜合經濟管理、對外開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地方稅務局、統計局、法制辦公室、調查研究室(參事室)。 聯系: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政協、各民主黨派,內蒙古國家稅務局、財政部駐內蒙古監察專員辦事處、國家統計局內蒙古調查總隊。「任亞平」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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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2015監獄系統職工工資會漲嗎

浙江省廳、局著力解決工人身份與待遇問題

──把工人放在心上 為工人解憂慮
編者按:省屬監獄系統現有11200餘工人,為監獄事業的發展壯大作出過重要的貢獻,是監獄事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工人的身份與待遇問題,盡管是社會變革過程中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但始終是擺在廳、局黨委面前的重大現實問題。「把工人放心上,為工人解憂慮」,成為廳、局黨委十幾年來的重要心事與努力目標。自2003年來的10年時間里,省廳、局向到監獄視察、調研的省委、省政府領導及相關廳局領導,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匯報達21次,最終於本年度8月15日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抄告單的方式,明確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繼續保持事業單位工人的工資待遇,解除了工人的後顧之憂,使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得以圓滿解決。
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蔡俊豪撰寫此文,詳細闡述了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的來源、構成、身份待遇問題的歷史緣由、解決的思路以及解決的艱難過程,真實反映了廳、局黨委「把工人放心上,為工人解憂慮」的群眾意識和真抓實乾的務實作風。

浙江省屬監獄系統的工人隊伍是伴隨著新中國監獄的創立而產生,隨著監獄事業的發展而逐步壯大,是監獄事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們中的多數是監獄民警的父母、配偶、子女。他們曾經並且繼續為監獄的安全穩定和長效發展作出貢獻。隨著監獄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監獄職能回歸純化,監獄工人的身份待遇,以及一些體制機制性的問題不斷顯現。省廳、局黨委始終把工人放在心上,始終惦記著工人的身份與待遇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十幾年堅持不懈地利用一切機會向省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作專題匯報,最終於本年度8月15日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抄告單的方式,明確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繼續保持事業單位工人的工資待遇,解除了工人的後顧之憂,使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得以圓滿解決。
一、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的基本情況
截至2013年7月,浙江省屬監獄系統有工人11201人,其中在職4927人、退休6274人。在職工人中參照享受事業單位工人工資待遇的1857人,繳納事業養老保險的1343人,簽訂企業勞動合同的341人,勞務派遣的1386人;退休工人中參照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工人生活待遇的5854人,領取事業養老金的350人,領取企業職工養老金的63人,退職55人。另外,還有遺屬1069人,家屬工229人,老殘人員355人,
年齡:20—30歲183人,31—40歲436人,41—50歲1845人(其中女性45周歲以上4765人),51—60歲1077人(其中57歲以上的456人)。
文化程度:小學及以下146人,初中1157人,高中及中專1693人,大專及以上545人。
技術等級:普工1224人,初級工363人,中級工322人,高級工828人,技師804人。
工人中有黨員622人,其中退休296人、在職326人。
二、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的來源
在監獄創建初期由於生活、生產等工作的需要,在民警家屬中及監獄所在地社會上招收了部分工人,在監獄的發展過程中接收、並人工廠(農場)時工人一並接收。據史料記載,1963年8月喬司圍墾總隊接收海寧鹽場4300畝土地時接收了一批工人;1969年12月杭州教育儀器廠、望江閥門廠並入武林機器廠時有數百名工人調入;1973年南京軍區浙江建設兵團農一師的喬司農場和農三師九、十兩個團的原三天門農場、南湖林場移交勞改單位,2000餘名工人調入;1982年省農墾場及1419名知青移交省勞改局管理;1983年錢江五金工具廠、杭州武林機器廠恢復勞改單位建制,兩廠3673名工人一並移交,由於浙江省勞改單位大都地處偏遠,大多數民警職工又是非農業戶口、非商品糧的糧食自給戶口,少數是城鎮居民戶口,就業非常困難,省勞改局為此積極爭取政策支持。1976年浙江省革命委員會下發《關於下達國營農、林、水產場和勞改農(林)場安置城鎮知識青年和在場職工子女工作計劃的通知》,省勞改局部署做好招收知識青年和在場職工子女工作;1977年省勞改局發出《關於做好本年幹部、工人子女,留場就業人員子女安置問題的通知》,決定在金華蔣堂農場、衢州十里豐農場和安吉南湖林場建立知青連作為知青安置點,到1982年共招收知識青年和在場職工子女4400餘人。1986年根據省政府《關於發布貫徹執行國務院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勞改單位開始招收合同制工人,至今共招收或調入1693人。此外還陸續接收安置復員退伍軍人,以及因違法違規被處理由民警改為工人,或民警因違法違規被開除後再招錄為工人。1984年根據公安部文件精神,省勞改局下發《關於對就業人員轉工制度進行改革的通知》,到1989年,對符合條件的2547名留場就業人員辦理錄用和轉工手續。另外還有從大中專學生中招錄、社會上調入等。
三、工人執行事業工資待遇的歷史沿革和工人身份歷史遺留問題的產生
從建國初期到1985年,勞改單位一直沒有明確機構性質和級別。1985年11月8日,省編制委員會以浙編[1985]151號批復,首次明確勞改單位的機構級別和性質,為處級事業單位。同年根據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勞動人事部關於公安幹警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勞人薪[1985]65號)、省改革工資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同意勞改勞教幹警按照公安幹警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執行的批復(浙改工[1986]9號)等文件精神,全省勞改幹警列入公安幹警工資改革,工人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執行。從此,勞改單位工人工資執行事業單位工人工資標准。1993年10月,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再次進行重大改革,機關建立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即級別工資制;事業單位根據不同類型建立新的工資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省屬勞改單位工人執行事業單位工人工資制度,按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別確定。
1994年1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明確規定「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1998年監獄的性質由事業單位變更為行政機關,監獄民警過渡為國家公務員。而此時除了監獄是行政機關,還有監獄企業,但沒有事業單位。對監獄民警以外的其他人員身份也未作明確,省屬監獄工人延續原有工資政策,仍然享受事業工資待遇。後隨監獄性質的變更,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入,事業機構和編制的核定、實行機構代碼制度等,省屬監獄單位都沒有名列其中。2006年工資改革時,監獄工人已經不在事業工資制度改革的實施對象中。雖然不是事業工資制度改革的實施對象,省監獄管理局仍然延續原有的做法,監獄人工資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進行改革。2011年在省直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時,雖然省屬監獄系統沒有列入省編委、人社廳、財政廳事業單位名錄,但省監獄管理局決定監獄工人繼續參照執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在職工人參照執行省直二類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標准,退休工人參照執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貼。
2001年監獄單位工人全員參加所在地的事業醫療保險。2006年監獄單位工人全員參加所在地的工傷保險統籌。2004年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聯合發文(司發通[2004]29號),規定在監獄單位設置聘用工人從事監獄輔助管理崗位,監獄生產關鍵要害崗位,罪犯技術輔導崗位三類崗位工作。2005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監獄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25號),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監獄企業及其工人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執行當地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監獄企業及其工人,要逐步納入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07年11月中編辦答復浙江省編委辦請示([2007]207號):「監獄、勞教系統三類崗位人員為合同管理的聘用制工人,不宜為其核定機關工勤編制或事業編制。」
由此可見,省屬監獄系統工人在工資制度上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在生產勞動管理上實行企業化管理,歷史上沒有專門為監獄工人核定過事業編制,也沒有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在事業單位及人員不斷改革的過程中,在監獄刑罰執行機關性質不斷明朗的情況下,監獄工人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形成企業身份享受事業工資待遇的事實,且隨著監獄體制改革的深入、監獄企業工作人員企業身份的明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日益凸顯。工人對自己事業身份不明確,擔心既得的工資福利待遇會失去;有些工人對已經完全享受的事業單位工人工資、福利、工傷保險、醫療保險、住房政策或住房貨幣補貼政策,因身份沒有明確,總以為沒有完全到位,期盼有更優惠的政策;有些工人因為與民警參加工作時間差不多,但因為工作性質不同,工資收入差距較大而產生心理落差,心理不平衡;有些工人因為轉干問題或其他歷史原因而緊緊抓住工人事業身份這個問題來做文章,向組織提要求。
四、解決工人身份問題工作過程
歷屆廳、局黨委及領導一直以來非常關心工人的身份及待遇等現實利益問題。從1985年、1993年、2006年、2011年確定省屬監獄系統工人執行或享受、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到2003年開始至今的爭取事業編制及參加事業養老保險的努力, 始終在積極爭取。2003年5月,省監獄管理局向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匯報省屬監獄系統工人基本情況,爭取事業養老保險政策;2003年7月,省局以浙監[2003]166號文件向省政府報告,請求統一將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納人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籌,以省監獄管理局為結算單位。2005年1月,省局向省政府報告,請求為監獄系統工人核定事業編制,切實解決工人身份問題;2006年2月,省局以浙監[2006]32號文件請示省司法廳,省司法廳以浙司[2006]51號文件向省編委請示設立監獄勞教執法和警務保障機構;2006年4月省編委領導到監獄單位調研工人問題,省局就核定事業機構和事業編制問題進行專題匯報。2007年6月,省局以浙監[2007]104號文件向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專題匯報省屬監獄系統事業管理的固定工參加監獄屬地事業養老保險統籌事宜。2007年7月5日,由省政府辦公廳陳國平副秘書長召集,召開了省編委辦、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省勞動教養管理局參加的核定省屬監獄勞教系統事業編制協調會。2007年11月,省局向省政府報告,請求將省屬監獄系統原事業固定工納入監獄屬地事業養老保險統籌,並再次向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匯報。2008年3月、2008年10月、2009年10月、2010年1月,省局分別向省政府匯報省屬監獄系統工人養老保險及事業編制問題。2011年7月,省局以浙監[2011]146號文件報省司法廳,省司法廳以浙司[2011]109號文件向省政府報告,請求解決省屬監獄單位事業固定工歷史遺留問題;8月1日,省委常委、副省長葛慧君召集省編委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參加專題協調會,協調解決省屬監獄系統事業固定工歷史遺留問題。2011年9月,省司法廳向省人大常委會匯報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2012年7月,省委副書記李強到監獄調研時,省廳、局專題報告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2013年4月,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龔正到監獄調研時,省廳、局請求幫助解決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2013年4月,省廳、局再次向省政府行文,請求解決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龔正副省長作了指示;隨後省政府辦公廳就此專門徵求省編委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等部門意見。2013年7月,省委副書記王輝忠到監獄調研,省廳、局專門匯報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2013年7月11日,省政府辦公廳夏海偉副秘書長受龔正副省長委託,召集由省編委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相關人員參加的協調會,專題研究解決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會上各廳局達成初步意見,以省政府抄告單的形式明確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相關問題。
自2002年以來省廳、局在省委、省政府領導及相關廳局領導到監獄視察、調研時,在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匯報監獄工作時,都把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作為影響監獄安全穩定、影響民生的重要議題專題匯報,得到了上級領導的重視和關心。
五、解決工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佳路徑選擇
浙江省屬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是由於歷史上監獄單位的機構、編制不明晰所造成的,因事業單位深化改革過程中「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中辦發[201l]28號)而愈加明顯。特別是隨著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2004]29號、[2005]25號文件明確監獄企業工人的企業身份以及參加企業養老保險,2007年11月中編辦在給浙江省編辦的批復中明確表示:「監獄、勞教系統三類崗位人員為合同管理的聘用制工人,不宜為其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或事業編制。」監獄系統工人不可能再核定事業編制,明確事業身份。因此.解決監獄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佳路徑選擇是:確保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的既得利益,即參照享受事業單位工人工資和退休待遇保持不變。原浙江省省長呂祖善也曾經說過:改革不能損害工人既得利益。根據這一原則,省廳、局在2013年再次請求省政府幫助解決省屬監獄系統歷史遺留問題。8月15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抄告單(浙政辦抄[2013]24號),就省屬監獄、勞教(戒毒)系統工人歷史遺留問題有關事宜抄告如下:一是省屬監獄、勞教(戒毒)系統原已參照享受事業單位工資待遇的在職和退休工人,按照尊重歷史、個別對待、妥善處理的原則,繼續保持事業單位工人的工資和退休待遇不變,經費由原渠道列支,現有人員只減不增;二是上述人員中涉及繳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養老金發放和養老保險賬戶轉移事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積極配合省司法廳協調有關市、縣(市、區)做好工作;三是上述人員的養老保險政策,省里將適時予以統籌考慮;四是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要積極做好上述人員的思想工作。
抄告單的下發充分反映了省委、省政府領導對監獄工作的重視,對監獄系統工人的關心和厚愛。這也是省政府首次以書面形式明確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繼續保持事業單位工人的工資待遇,可謂因身份問題而使全系統工人一直擔憂的待遇不保的問題得到了徹底解決,工人從此可以沒有後顧之憂,多年來遺留的歷史問題得以圓滿解決。監獄系統各級領導、全體民警職工更應深刻領悟省領導對監獄系統工人的關心,充分肯定監獄系統工人在歷史上、在艱苦年代為監獄的創立、發展、穩定作出的成績,期待他們在改革開放的今天繼續為監獄的安全長效科學發展作出更大貢獻。由於省屬監獄系統沒有事、業機構。沒有機構代碼,沒有核定事業編制,因此在以往相關人員退休結算養老金時,或在職工人轉移勞動關系時都碰到了現實的困難,有的地區不給予結算養老金或不補足差額,有的對事業養老賬戶不予接收或不認可事業養老賬戶,等等。這次抄告單明確,在碰到類似問題時由省人社廳協調有關市、縣做好工作,較好地解決了上述問題。另外,事業養老保險改革一直是個難題,至今全省乃至全國還沒有建立統一的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本次抄告單明確對省屬監獄系統參照享受事業單位工資待遇的在職和退休工人,省里將適時予以統籌考慮,這也為最終解決監獄單位及在職和退休工人的後顧之憂吃了定心丸。隨著事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省屬監獄系統工人的歷史遺留問題有望得以徹底解決。
監獄系統工人工作,關繫到監獄的安全穩定,關繫到人心向背,關繫到監獄的長遠發展,必須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時時刻刻把工人放在心上,把工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把解決工人的困難當作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來落實,把勞動用工改革作為監獄長遠發展的大事來思考、來謀劃,做到尊重歷史、著眼未來。 (作者單位:浙江省監獄管理局 蔡俊豪)

『肆』 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的所轄單位

1972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的批示,內蒙古兵團決定從11月24日起將一師八團、玻璃廠和三師二十四團、維尼綸廠劃歸四師。調整後編制如下:兵團總部:駐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兵團直屬7594人。司令員何鳳山,政委倪子文,副司令員康銀壽、劉義榮,副政委李惠民、王前,參謀長龐德運,副參謀長張旭之、冀景華、李光前。化纖廠 呼和浩特工程團 呼和浩特市發電廠 巴盟烏拉特前旗烏拉山化肥廠 巴盟烏拉特前旗烏拉山一師:師部駐巴盟磴口縣 (巴彥高勒)一師20601人,政委董書榮(後以張志明任師長、代政委、政委,以李祥珠為參謀長)。1團 磴口縣朝陽鎮 原烏蘭布和農場2團 磴口縣紅衛鎮 原巴彥套海農場3團 磴口縣衛國鎮 原哈騰套海農場4團 磴口縣戍邊鎮 原太陽廟林場5團 磴口縣建國鎮 原包爾套勒蓋農場6團 磴口縣反修鎮 新建點 包爾套勒蓋西7團 磴口縣紅旗鎮 原納林套海農場二師:師部駐巴盟烏拉特前旗烏拉山二師41132人,師長孟照賢,政委田益國,參謀長趙根喜。11團 烏拉特前旗 原烏海勞改農場12團 烏拉特前旗新安鎮 原烏海勞改農場13團 包頭市西水泉 工業團 下屬採石廠、閥門廠、拖修廠、風機廠、化工廠、無線電廠、漿粕廠、造紙廠、農葯廠等14團 烏拉特前旗蘇獨侖 原蘇獨侖國營農場15團 五原縣建豐 原建豐農場16團 中後旗牧羊海 原東方紅種羊場17團 烏拉特前旗中灘 原中灘勞改農場18團 包頭市萬水泉 原共青農場19團 烏拉特前旗壩頭 原烏梁素海水產局、烏拉特農場20團 伊盟杭錦旗獨貴特拉 原獨貴特拉公社、杭錦淖公社62團 烏拉特前旗大佘太 原蘇獨侖農場牧業隊三師 師部駐巴盟臨河縣三師15763人,師長張紹喜,副政委王元惠,參謀長蘇積剛。21團 臨河縣軍墾鎮 原臨河勞改農場22團 臨河縣屯墾鎮 原狼山勞改農場23團 伊盟杭錦旗巴拉亥 原巴拉亥林場25團 伊盟杭錦旗扎爾格郎圖 原改改召林場等26團 中後旗石蘭計 原石蘭計公社糖廠 臨河縣四師 師部駐伊盟海渤灣市(今為海勃灣區)四師9410人,師長王本固,政委張振華,參謀長徐通。8團 烏達市 烏達市屬農場、林場等 原屬1師,後劃歸四師24團 海渤灣市 原屬3師,後劃歸四師34團 巴盟磴口縣鹼櫃 原在錫盟阿巴哈納爾旗接收朝格烏拉牧場,後隨師部西遷至鹼櫃35團 烏盟蘇尼特右旗塞漢塔拉 鹼礦玻璃廠 海渤灣市五師 師部駐錫盟西烏珠穆沁旗五師15785人,師長李占魁,參謀長馬延齡。31團 西烏旗阿巴哈納爾旗 原錫林格勒種畜場、白音錫勒牧場等 原屬4師 ,後劃歸五師32團 西烏旗阿巴哈納爾旗 原毛登牧場 原屬4師 ,後劃歸五師
41團 西烏旗高力罕 原高力罕牧場42團 西烏旗哈拉根台 原哈拉根台公社,後劃歸兵團直屬43團 西烏旗寶日格斯台 原寶日格斯台牧場44團 西烏旗彥吉嘎廟 原罕烏拉公社六師 師部駐錫盟東烏珠穆沁旗東風(原烏拉蓋農場)六師10731人,師長崔永華,政委高漢傑。51團 東烏旗紅星鎮 原哈拉蓋圖農場52團 東烏旗紅邊鎮 原烏拉蓋牧場53團 東烏旗紅疆鎮 原賀斯格烏拉牧場54團 東烏旗紅光鎮 原滿都寶力格牧場55團 東烏旗紅建鎮 原寶格達山林場等57團 東烏旗五七鎮 東烏旗與哲盟扎魯特旗之間

『伍』 任亞平的個人履歷

1969.05—1975.07,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二師十三團戰士;
1975.07—1978.03,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第二閥門廠車間主任;
1978.03—1980.01,呼和浩特師范專科學校教育系政史專業學習;
1980.01—1984.03,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學教師、校團委書記;
1984.03—1987.06,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室主任;
1987.06—1991.10,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其間:1986.09—1987.07在中央黨校培訓班學習);
1991.10—1992.03,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委員、臨河市委書記;
1992.03—1994.04,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臨河市委書記;
1994.04—1994.06,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書記;
1994.06—1997.06,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書記、盟人大工委主任(其間:1995.09—1996.07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7.06—1998.05,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秘書長兼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1998.05—2006.12,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兼直屬機關工委書記(其間:1995.09—1998.07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06.12—2008.12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8.12—2010.10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0.10—2011.01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11.01—2011.10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11.10—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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