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哮喘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一、消除病因。
應避免或消除引起哮喘發作的變應原和其他非特異性刺激,去除各種誘發因素。
二、控制急性發作。
哮喘發作時應兼顧解痙、抗炎、去除氣道粘液栓,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繼發感染。一般可單用或聯用下列葯物。
(一)擬腎上腺素葯物:此類葯物包括麻黃素、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等。
(二)茶鹼(黃嘌呤)類葯物:氨茶鹼。
(三)抗膽鹼能類葯物:常用葯物有阿托品、東莨菪鹼、654-2和異丙托溴銨(ipratropiumbromide)等。
(四)鈣拮抗劑:地爾硫草、維拉帕米、硝苯吡啶口服或吸入,對運動性哮喘有較好效果。
(五)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六)色甘酸二鈉。
(七)酮替芬:本品在發作期前2周服用,口服6周如無效可停用。
三、促進排痰。
(一)祛痰劑:溴已新或氯化銨合劑。
(二)氣霧吸入。
(三)機械性排痰:在氣霧濕化後,護理人員注意翻身拍背,引流排痰,必要時可用導管協助吸痰。
(四)積極控制感染。
四、重度哮喘的處理病情危重、病情復雜,必須及時合理搶救。
五、緩解期治療:目的是鞏固療效,防止或減少復發,改善呼吸功能。
(一)脫敏療法:針對過敏原作脫敏治療可以減輕或減少哮喘發作。
(二)色甘酸二鈉、必可酮霧化劑吸入、酮替酚口服,有較強的抗過敏作用,對外源性哮喘有較好的預防作用。其他如阿司咪唑、特非那定、曲尼斯特等均屬H1受體拮抗劑,且無中樞鎮靜作用,可作預防用葯。
(三)增強體質,參加必要的體育鍛煉,提高預防本病的衛生知識,穩定情緒等。
近年來,隨著對支氣管哮喘的病因和發病機理的深入研究,認識到哮喘是一種氣道慢性炎症,並具有氣道高反應性的臨床特徵,所以在哮喘的防治方面又有了新的概念,認為單獨使用支氣管舒張葯物進行治療是不夠全面的。對於中、重度哮喘,僅僅靠規律地使用支氣管舒張劑(如β2激動劑)甚至有害,因為β2激動劑無抗炎作用,單純對症治療會掩蓋炎症發展,使氣道高反應性加重,因而必須聯合應用抗炎葯物。同時為了評價治療效果,判斷病情程度,決定治療和管理計劃,所以務必記錄病員日記,堅持家庭測量肺功能(PEF),監測氣道反應性變化。如果能堅持合理的系統防治,則大多數哮喘患者是可以有效控制病情,並能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的。反復發作常因防治不當所致,常導致難以逆轉的肺功能損害。因此,在哮喘的防治工作中,務必作好宣教工作、控制環境促發因素、監測病情和系統的合理治療。
(一)教育患者使醫護人員、患者和家屬不斷的合作,讓患者對本病有較正確的認識,增強信心,自覺與醫生配合,堅持記錄病員日記、家庭監測肺功能,定期來院隨訪,接受哮喘的診斷和最新的預防、治療方法。
(二)控制環境促發因素主要是確定、控制並避免接觸各種變應原、職業致敏物和其它非特異性刺激因素。
(三)葯物治療應分別制定哮喘長期管理的用葯計劃和發作期的處理。治療的目的主要是抑制氣道炎症,降低氣道高反應性,達到控制症狀,預防哮喘發作,維持正常肺功能,保障正常活動,PEF的晝夜變異率低於20%。葯物治療不但要個體化,而且應隨時調整,按病情程度做到階梯式治療,做到系統合理用葯最終能不用或最少劑量地按需應用β2激動劑、甲基黃嘌呤和抗膽鹼葯物等支氣管舒張劑。在給葯途徑方面以吸入療法優於全身注射或口服治療,前者的優點是氣道內葯物濃度高、用量少,全身無或極少不良反應。在吸入療法中現有定量型氣霧劑(MDI)、乾粉劑和霧化溶液等給葯方法,霧化吸入多用於急性嚴重哮喘患者,也可用於5歲以下的兒童和某些發作較重的哮喘。若掌握定量型氣霧劑有困難的患者,則可配有儲霧器裝置,改善支氣管舒張劑的吸入,提高臨床療效,降低有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乾粉劑配用有關吸入器後,則效果顯著,方法簡便,易於掌握。
1、糖皮質激素糖皮質激素是目前治療哮喘最有效的抗炎葯物,在治療哮喘中的確切作用機制還不完全清楚,其主要的作用有:抑制花生四烯酸的代謝,減少白三烯和前列腺素的合成;促使小血管收縮,增高其內皮的緊密度,減少血管滲漏;抑制炎症細胞的定向移動;活化並提高呼吸道平滑肌β受體的反應性;阻止細胞因子生成;抑制組胺酸脫羧酶,減少組胺的形成;增加PGE受體的數量;抑制支氣管腺體中酸性粘多糖的合成;減少血漿素原激活劑的釋放及彈性蛋白酶和膠原酶的分泌等。糖皮質激素可以全身給葯或經氣道給葯,在急性嚴重哮喘發作早期,口服糖皮質激素可防止哮喘發作的加重;在哮喘持續狀態時則需用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作短期全身給葯。長期小劑量或短期大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對哮喘的長期治療安全而有效,長期吸入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對治療慢性嚴重哮喘是有用的,可減少長期口服的糖皮質激素用量,並且明顯地減少全身副作用。有研究提示,一天吸入大於1mg的二丙酸培氯松(BDP)或相應的激素就有可能發生全身的不良反應。吸入糖皮質激素的局部副作用為:口咽部的念珠菌感染、發音困難和偶爾出現的上呼吸道刺激性咳嗽,但在應用MDI時配用儲霧器,或改用乾粉劑後則可防止或減輕對上述副作用,吸葯後漱口可預防口腔念珠菌感染。現有的MDI和乾粉劑所含的糖皮質激素有培氯米松日丙酸脂(二丙酸培氯松)和丁地去炎松(布地縮松),成人的常用劑量為400~800�0�8g/d。
2、色甘酸鈉是一種治療哮喘的非激素類吸入型的抗炎葯物,其確切的作用機理還不完全了解,已知的作用是以劑量依賴形式可抑制人類部分肥大細胞IgE介導的釋放;對肺泡巨噬細胞、嗜酸粒細胞、中性粒細胞和單核細胞等炎症細胞具有細胞選擇性和介質選擇性抑製作用;降低呼吸道末梢感受器的興奮性或抑制迷走神經反射弧的傳入支,對IAR和LAR均有預防作用。吸入色甘酸鈉後可減少或撤除患者糖皮質激素的用量。為預防哮喘季節性發作,則應在好發季節前作預防性治療,每次吸入20mg,每日3~4次,停葯不要過早,經4~6周治療後無效者可停用。
3、β2激動動劑具有舒張支氣管平滑肌,增強粘膜纖毛的清除活動,降低血管通透性,並可調節肥大細胞和嗜鹼細胞的介質釋放。該類葯物治療IAR效果顯著,而對LAR無效。短效的吸入型β2激動劑是治療哮喘急性發作和預防性治療運動誘發哮喘的首選葯物。新型的長效吸入型β2激動劑formoterol和施立穩可抑制抗原誘導的速發和遲發反應及組胺誘導的氣道反應性的增高,但檢查血和痰則其炎症細胞反應並不降低。長期有規律應用β-激動劑可導致患者β2受體脫敏、減量調節,會增加哮喘發作次數。因此,現認為不應長期、規律應用β2激動劑。如果需長期應用者,宜聯合應用糖皮質激素、NedocromilSodium或異丙托溴銨(溴化異丙托品)等,以預防β2受體脫敏和減量調節。β2激動劑的緩釋和控釋口服劑可明顯延長作用維持時間,並能較好地維持有效血葯濃度,故常選用於夜間哮喘發作患者。
4、黃嘌呤類葯物氨茶鹼解除支氣管痙攣的作用已為半個多世紀的臨床實踐所證實,對其作用機理的認識在不斷深入。傳統認為茶鹼是通過抑制磷酸二酯PDE),減少C-AMP的水解而起作用。但現已證明,試管內抑制PDE所需茶鹼濃度遠遠高於有效的血漿茶鹼濃度,故難以完全按此機理解釋。研究表明,茶鹼能穩定和抑制肥大細胞、嗜鹼粒細胞、中性粒細胞和巨噬細胞,能拮抗腺苷引起的支氣管痙攣,能刺激腎上腺髓質和腎上腺以外的嗜鉻細胞釋放兒茶酚胺,能增加健康或疲勞的膈肌對低頻刺激的收縮力。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茶鹼不僅有擴張支氣管作用,還具有抗炎和免疫調節作用。現發現血漿茶鹼濃度尚未達到擴張支氣管所需要的水平時就可以出現顯著的抗哮喘作用,因此推薦治療哮喘的血漿茶鹼濃度設置在5~10mg/L,而不10~20mg/L,由此可明顯減少其副作用。有作者提出臨床上治療哮喘在早期階段就應口服茶鹼,同時吸入低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以此作為一個基本用葯方案。目前國內已有茶鹼緩釋或控制制劑,每日口服1~2次,可使血漿茶鹼濃度穩定在5~10mg/L。
5、抗膽鹼葯物吸入型抗膽鹼葯物(異丙托溴銨,ipratropiumbromide)可阻斷節後神經元傳出的迷走神經通路,降低氣道內的迷走神經張力而擴張支氣管,也可阻斷吸入性刺激物所引起的反射性支氣管收縮。該葯吸入治療雖起效較慢,但作用較持久,長期給葯尚未發現耐葯性,如與吸入型β2激動劑合用,則可提高其臨床效果。常用量為每次吸入20~80�0�8g,每日3~4次。
(四)哮喘的分級治療(見表3)。
表3哮喘的長期管理方案:哮喘的階梯式治療方案
結果:控制哮喘
·最少(理想的是沒有)慢性症狀、包括夜間症狀
·最少的(不常有的)發作
·無急症情況
·最低限制地按需作用β2激動劑
·日常活動包括運動不受限PEF的晝夜異率<20%
·(基本)正常的PEF值
·最小(或沒有)葯物的副作用
結果:最好可能的結果
·最少的症狀
·極少按需使用β2激動劑
·活動受限最少
·PEF的晝夜變異最小
·最佳的PEF值
·葯物的副作用最少
↑↑↑↑↓
治療+
·按需吸入短效β2激動劑不超過3次/周
·運動前或接觸抗原後吸入短效β2激動劑或色甘酸鈉
治療+
·每天吸入抗炎葯物
△開始時可吸入皮質激素200~500�0�8g或色甘酸鈉或medocromil(兒童開始試用色甘酸鈉)△如需要可加大吸入激素量至400~750�0�8g(或者,尤其對夜間症狀者,可進入三級治療,並附加長效支氣管舒張劑)
·按需吸入短效β2激動劑,每日不超過3~4次/d
治療+
·吸入皮質激素800~1000�0�8g/d(>1000�0�8g應在專家的監督下應用)和
·緩釋茶鹼,口服β2激動劑或吸入長效β2激動劑,對有夜間症狀者,也可考慮吸入抗膽鹼類葯物和
·按需吸入短效β2激動劑,不超過3~4次/d
治療+
·吸入皮質激素800~1000�0�8g/d(>1000�0�8g應在專家的監督下應用)
·緩釋茶鹼和(或)口服β2激動劑,或吸入長效β2激動劑,尤其對有夜間症狀者加或不加:
·吸入短效β2激動劑1次/日,也可考慮吸入抗膽鹼類葯和
·口服激素(隔日或每日一次服)和
·按需吸入短效β2激動劑,不超過3~4次/d
降級
·在任何一級達到控制目的並能維持時,可慎重考慮降級治療,並確定能維持哮喘控制的最低限度的葯物治療。
·告訴患者病情加劇時的症狀及相應的控制措施
治療前臨床表現*
·間歇,短暫症狀<2次/周
·夜間哮喘症狀<2次/月
·發作間期無症狀
·PEF或FEV1>80%預計值,變異率<20%
治療前臨床表現*
·發作>2次/周
·發作影響活動或睡眠
·夜間哮喘症狀>2次月
·幾乎每天都有需用短效β2激動劑的慢性症狀
·PEF或FEV1占預計值的60%~80%,變異率在20%~30%之間
治療前的臨床症狀*
·經常發作
·症狀持續
·經常夜間發作
·體力活動受限
·PEF或FEV1<60%預計值,,變異率>30%
1級:輕度
2級:中度
3級:中度-重度
4級:重度
(五)哮喘持續狀態的處理哮喘持續狀態是指哮喘急性嚴重發作時,應用一般平喘葯物包括靜脈滴注氨茶鹼而仍不能緩解在24小時以上者。
1、補液根據失水及心臟情況,靜脈給等滲液體,用量2000~3000ml/d,以糾正失水,使痰液稀釋。
2、糖皮質激素是控制和緩解哮喘嚴重發作重要治療措施。常用甲基強的松龍每次40~120mg靜脈注射,在6~8h後可重復注射。
3、.沙丁胺醇(舒喘靈)霧化吸入、靜脈或肌肉注射
⑴霧化吸入:濃度為0.5%(W/V,5mg/ml)的沙丁胺醇溶液1ml,用適量生理鹽水稀釋後霧化吸入。以後可根據病情在2~6h後重復用葯。
⑵皮下或肌肉注射沙丁胺醇:500�0�8g/次(每次8�0�8g/kg體重),4~6h可重復注射。
⑶靜脈注射沙丁胺醇250�0�8g/次94�0�8g/kg體重·次),注射速度宜慢(約10min左右),必要時重復用葯。
4、異丙托溴銨溶液霧化吸入
5、氨茶鹼靜脈滴注和靜脈注射測定或估計患者血漿茶鹼濃度,若患者的血漿茶鹼濃度6.65kPa(50mmHg),注意預防氧中毒。
7、糾正酸中毒因缺氧、補液量不足等,可並發代謝性酸中毒,常用5%碳酸氫鈉靜脈滴注,其用量為:
所需5%碳酸氫鈉毫升數=[正常BE(mmol/L)-測得BE(mmol/L)]×體重(kg)×0.4
式中正常BE一般以-3mmol/L計。
8、注意電解質平衡如果應用沙丁胺醇,部分患者可能出現低血鉀,注意適量補足。
9、糾正二氧化碳瀦留當出現二氧化碳瀦留,則病情危重,提示已有呼吸肌疲勞。並應注意有無肺不張、氣胸、縱隔氣腫等並發症。如果並發氣胸則需立即抽氣和水封瓶引流。必要時作經鼻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和機械通氣。
2. 支氣管哮喘發作時西醫怎樣治療
臨床上根據哮喘發作的輕重程度,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法。
(1)輕度發作的治療。哮喘輕度發作,主要是指兩肺有散在哮鳴音,患者尚能平卧和堅持工作者。可採取下列措施治療。
①適當休息,消除緊張恐懼心理,盡量避免能引起氣道反應性增高的一切內外因素,如刺激性氣體、寒冷及過分重視葯物等。
②首先選擇有速效作用的β 2- 受體激動劑口服或氣霧吸入以解痙。如沙丁胺醇每日3 次,每次2 ~ 4μg 口服;氯丙那林每日3 次,每次5mg 口服;克侖特羅每日3 次,每次40μg 口服等,可任選一種使用。如用沙丁胺醇氣霧劑等起效較快,按壓氣霧器閥門2 次吸入,往往在吸入後2 ~ 5 分鍾內即可起到平喘效果。對以上葯物不能耐受者,可選用氨茶鹼或二羥丙茶鹼等。為了能達到有效的血葯濃度,氨茶鹼每次應服0.2g,日服3 次;二羥丙茶鹼每次0.2g,日服3 次。
(2)中度發作的治療。中度哮喘發作,主要是指發作時兩肺滿布哮鳴音,患者不能平卧或用一般平喘葯物僅能取得部分緩解者,對這類哮喘患者通常採用下列措施綜合處理。
①患者應立即到醫院進行治療。
②聯合應用平喘葯物,如β 2- 受體激動劑和茶鹼類合用,也可以3 類甚至4 類解痙平喘葯合用。一般用1 ∶ 1000 腎上腺素0.3ml皮下注射即可止喘,如需要,每隔15 分鍾可再注射1 次,但如經2 ~ 3次注射無效,不再繼續注射。本葯與氨茶鹼聯合使用,可提高療效。
用氨茶鹼0.25g 加入50% 葡萄糖溶液40ml 中作靜脈緩慢注射,一定要求在10 ~ 15 分鍾內緩慢地注入。也可用氨茶鹼0.5g 加入5% 葡萄糖溶液500ml 中靜脈滴注,要定時測定氨茶鹼血葯濃度,使其維持在每毫升8 ~ 20μg 范圍內,可改善哮喘發作狀態而又不至於產生毒性反應。如上述用葯仍反應較差,可考慮換用或聯合用激素,如口服潑尼松,每次10ml,每日3 次;也可每日晨間頓服30mg。
③如果有膿性黏痰,應予以抗感染和祛痰治療。常用的抗菌葯有復方磺胺甲唑,或用青黴素、鏈黴素肌內注射。祛痰可用溴己新,每次16mg,每日服3 次;或用鮮竹瀝每次10 ~ 15ml,每日3 次。
效果不明顯時,可用10% 碘化鉀10ml 加入200ml 牛奶中餐後口服,每日2 ~ 3 次,祛痰效果較好。
(3)重度發作或哮喘持續狀態的治療。哮喘持續狀態,主要是指哮喘嚴重發作持續24 小時以上,用常規治療方案不能緩解者,應立即送醫院進行救治。具體救治措施如下。
①補液及解痙平喘。氨茶鹼0.25g,加入25% ~ 50% 葡萄糖溶液20 ~ 40ml,靜脈推注10 分鍾以上,30 ~ 60 分鍾後可以每小時每千克體重1mg 氨茶鹼加入5% 葡萄糖溶液中靜脈滴注,每日總量不超過1 ~ 1.5g,根據心臟情況每日可補液2000 ~ 3000ml,靜滴速度控制在每分鍾40 ~ 60 滴。
②激素的應用。琥珀酸鈉氫化可的松200 ~ 300mg 加入補液中靜脈滴注,一般在3 日左右起效,第7 日可使哮喘緩解,去除靜脈滴注前1 日宜先晨起頓服潑尼松30mg,以後根據病情逐漸撤除每晨頓服量。亦可用激素氣霧劑輔助撤除口服量。
③抗感染。哮喘嚴重發作患者,大多在病毒感染的基礎上繼發細菌感染。有明確細菌性感染者應及時選用抗生素;有時難以確定而懷疑有感染或年老體弱者,均以用抗生素為妥。來不及做葯敏試驗時,一般可先以青黴素族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為加強抗菌效應,可以青黴素10 萬單位,鏈黴素0.25g 或艮他黴素等加入超聲霧化器噴霧吸入,或放入玻璃噴霧器用橡皮管接連於氧氣筒上,並加以適量異丙腎上腺素(1 ∶ 200)5 ~ 10 滴,直接由氧氣噴霧吸入,如用葯配伍適當,同時可起加強平喘、祛痰、呼吸道局部消炎等作用。
④祛痰。痰液黏稠不易咯出是哮喘惡化的原因之一。上面補液本身可減少痰栓形成,再加上抗炎平喘葯及霧化器的同時應用,痰液大多可自行消散或咳出。一般痰液不易咯出,可採用大量蒸氣或加溫的超聲霧化吸入,霧化液內可加10% ~ 20%N - 乙醯半胱氨酸水溶液。根據情況,還可選用溴己新、鮮竹瀝、氯化銨、10% 碘化鉀等。
⑤吸氧。氧飽和度低於70%,PaO2 低於667kPa 可出現發紺。
發紺為給氧指征;無發紺者,一般不需要給氧。有發紺者可間隔給氧,直至發紺消失為止。根據臨床缺氧情況可採用每分鍾15 ~ 26L 鼻導管給氧,維持PaO2 在8kPa 以上,氧氣宜溫暖濕化,避免引起氣道乾燥痙攣。
⑥糾正酸中毒。補鹼可用碳酸氫鈉靜脈滴注,但用量要適當,以免引起矯枉過正的醫源性鹼中毒。在緊急應用或無化驗的情況下,可先用5% 碳酸氫鈉100ml 靜脈滴注,需要時,隔4 小時可再行同劑量靜脈滴注。
⑦應注意氣胸的發生。患者呼吸困難加重而哮鳴音反而減輕或消失,提示患者可能痰栓堵塞大氣道或並發氣胸。詳細體檢和床邊胸部攝片有助於診斷。如果是氣胸,應及時做閉式引流—水封瓶排氣。
3. 老人哮喘怎麼辦
支氣管哮喘是老年人常見的呼吸道過敏性疾病。此病有明顯的季節性,患者多在春秋兩季發作,但也有老人在夏季發病。夏季哮喘的發病原因是,某些病人的致敏原,如某種花粉或空氣中的粉塵在夏季增多,而夏季氣候變化時氣壓變低,使這些致敏物質聚集於地面的空氣中,促使哮喘病發作。另一方面,炎熱的天氣會令老人的抵抗力下降,容易發生呼吸道感染,而炎症的刺激,也是誘發夏季哮喘發作的另一原因。 對於老人夏季哮喘,應以預防為主。預防措施包括不吸煙,居住環境通風、整潔,氣溫高時要注意降溫,避免到粉塵或花粉較多的場合,防治呼吸道感染等。哮喘發作時,患者應到醫院變態反應科作脫敏治療,以減少過敏反應。家中應常備應急葯物,如舒喘靈噴霧劑、氨茶鹼等,有條件的可自備已充氣的氧氣袋或小氧氣筒,以應急需。 如哮喘發作,病人切勿緊張,旁人應協助病人取坐位或半卧位休息。有條件的可馬上給病人吸氧,並向病人口中噴人舒喘靈或喘息定噴霧劑。由於舒喘靈等葯物有心悸、心跳的副作用,故這些葯物不能反復多次使用。傳統的葯物,如氨茶鹼、麻黃素也可口服,但要按醫囑應用,不能擅自增加用葯量及短時間內反復使用。另外,一些消炎、祛痰葯物,如抗菌素、氯化胺咳葯水等都可使用,但使用以上葯物時應多飲水,以防痰液變稠難以排出。 經過上述初步處理,病人的哮喘症狀會逐漸緩解。如果哮喘反復發作,症狀未見好轉,則應立即送病人到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 突發性哮喘怎麼辦
哮喘突發,對於患者來說非常危險,所以建議身邊長備哮喘急救葯物,條件方便可以到醫院進行緊急處理。
慢性病可以採用中醫中葯的治療即外埋內疏療法的治療。即避免西葯治療的副作用,又能夠標本兼治。另外生活中需要注意避免受涼,預防感冒;注意心理調節,避免情緒激動;少食多餐,避免暴飲暴食,避免過甜過咸地東西、不吃生冷食品;加強身體鍛煉建議游泳項目等,可以減少患者病情復發次數,在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5. 支氣管哮喘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1、適當休息,消除緊張恐懼心理,盡量避免能引起氣道反應性增高的一切內外因素,如刺激性氣體、寒冷及過分重視葯物等。 2、首先選擇有速效作用的β2受體激動劑口服或氣霧吸入以解痙。如舒喘靈每日3次,每次2~4μg口服;氯喘每日3次,每次5mg口服;氨哮素每日3次,每次40ug口服等,可任選一種使用。如用舒喘靈氣霧劑等起效較快,按壓氣霧器閥門2次吸入,往往在吸入後2~5分鍾內即可起到平喘效果。 3、病人應立即到醫院進行治療。 4、西醫怎樣治療支氣管哮喘?應注意氣胸的發生:病人呼吸困難加重而哮鳴音反而減輕或消失,提示病人可能痰栓堵塞大氣道或並發氣胸。
6. 支氣管哮喘的最好治療方法
1.治療目標
(1)盡可能控制症狀,包括夜間症狀。
(2)改善活動能力和生活質量。
(3)使肺功能接近最佳狀態。
(4)預防發作及加劇。
(5)提高自我認識和處理急性加重的能力,減少急診或住院。
(6)避免影響其他醫療問題。
(7)避免了葯物的副作用。
(8)預防哮喘引起死亡。
上述治療的目標的意義在於強調:①應該積極地治療,爭取完全控制症狀。②保護和維持盡可能正常的肺功能。③避免或減少葯物的不良反應達到上述目標,關鍵是有合理的治療方案和堅持長期治療。
2.緩解期治療
(1)吸煙的患者首先要戒煙,吸煙者比不吸煙者慢性支氣管炎發病率高許多倍,戒煙後病人的肺功能有較大改善,同時也要避免被動吸煙。
(2)加強身體鍛煉,增強機體的抵抗力。運動量要根據自己的身體情況而定。每天早晨可散步、打拳、慢跑等,這樣能呼吸新鮮空氣,促進血液循環,冬季鍛煉能提高呼吸道黏膜對冷空氣的適應能力。
(3)合理調節室溫,預防感冒,冬季室內溫度不宜過高,否則與室外溫差大,易患感冒。夏天,不宜貪涼,使用空調溫度要適中,否則外出易患"熱傷風"誘發支氣管炎發作,流感流行季節,盡量少到人群中去,大量出汗不要突然脫衣,以防受涼,注意隨季節改變增減衣服,老年人可注射流感疫苗,減少流感感染機會。
(4)選擇必要的多功能治療及防護措施。
3.支氣管哮喘的治療原則和臨床處理的策略
(1)早期不典型者(如:咳嗽變異型哮喘)或與其他疾病同時存在者(如:慢支炎合並哮喘),應該通過支氣管激發試驗或運動試驗、支氣管舒張試驗、PEF監測或治療前後肺功能的系列變化,明確診斷。
(2)注意鑒別氣管阻塞性疾病,如氣管內膜結核、腫瘤等。
(3)治療目標①完全控制症狀;②預防發作或加劇;③肺功能接近個體最佳值;④活動能力正常;⑤避免葯物的不良反應;⑥防止不可逆性氣道阻塞;⑦預防哮喘猝死。
4.哮喘防治基本臨床策略
(1)長期抗炎治療是基礎的治療,首選吸入激素。
(2)應急緩解症狀的首選葯物是吸入β2激動劑。
(3)規律吸入激素後病情控制不理想者,宜加用吸入長效β2激動劑,或緩釋茶鹼,或白三烯調節劑(聯合用葯);亦可考慮增加吸入激素量。
(4)重症哮喘患者,經過上述治療仍長期反復發作時,可考慮做強化治療。即按照嚴重哮喘發作處理(給予大劑量激素等治療),待症狀完全控制、肺功能恢復最佳水平和PEF波動率正常後2至4天後,漸減少激素用量。部分病人經過強化治療階段後病情控制理想。
5.綜合治療的治療措施
(1)消除病因和誘發。
(2)防治合並存在的疾病,如:過敏性鼻炎,反流性食管炎等。
(3)免疫調節治療。
(4)經常檢查吸入葯物使用是否正確和對醫囑的依從性。
7. 支氣管哮喘怎麼能治療
避免接觸過敏原及其他哮喘觸發因素,規范化的葯物治療,特異性免疫治療及患者教育。
[葯物治療]
1.長期抗炎治療是基礎的治療,首選吸入激素。常用吸入葯物有倍氯米松(beclomethasone,BDP)、布地奈德(budesonide)、氟替卡松(fluticasone)、莫米松(momethasone)等,通常需規律吸入一周以上方能生效。 2.應急緩解症狀的首選葯物是吸入β2激動劑。β2激動劑主要通過激動呼吸道的β2受體,激活腺苷酸環化酶,使細胞內的環磷酸腺苷(cAMP)含量增加,游離Ca2+減少,從而鬆弛支氣管平滑肌,是控制哮喘急性發作的首選葯物。 3.規律吸入激素後病情控制不理想者,宜加用吸入長效β2激動劑,或緩釋茶鹼,或白三烯調節劑(聯合用葯);亦可考慮增加吸入激素量。 4.重症哮喘患者,經過上述治療仍長期反復發作時,可考慮做強化治療。即按照嚴重哮喘發作處理,給予大劑量激素等治療,待症狀完全控制、肺功能恢復最佳水平和PEF波動率正常後2至4天後,逐漸減少激素用量。
飲食上注意清淡、易消化、高熱量飲食,避免進食魚、蝦、蟹等易致過敏。
8. 支氣管哮喘的治療
目前尚無特效的治療辦法,但堅持長期規范化治療可使哮喘症狀得到良好控制,減少復發甚至不再發作。
1.治療目標
(1)完全控制症狀;
(2)預防疾病發作或病情加劇;
(3)肺功能接近個體最佳值;
(4)活動能力正常;
(5)提高自我認識和處理急性加重的能力,減少急診或住院幾率;
(6)避免葯物的不良反應;
(7)防止不可逆性氣道阻塞;
(8)預防哮喘引起死亡。
2.哮喘防治基本臨床策略
(1)長期抗炎治療是基礎的治療,首選吸入激素。
(2)應急緩解症狀的首選葯物是吸入β2激動劑。
(3)規律吸入激素後病情控制不理想者,宜加用吸入長效β2激動劑,或緩釋茶鹼,或白三烯調節劑(聯合用葯);亦可考慮增加吸入激素量。
(4)重症哮喘患者,經過上述治療仍長期反復發作時,可考慮做強化治療。即按照嚴重哮喘發作處理(給予大劑量激素等治療),待症狀完全控制、肺功能恢復最佳水平和PEF波動率正常後2至4天後,漸減少激素用量。部分病人經過強化治療階段後病情控制理想。
3.綜合治療的治療措施
(1)消除病因和誘發原因。
(2)防治合並存在的疾病,如:過敏性鼻炎,反流性食管炎等。
(3)免疫調節治療。
(4)經常檢查吸入葯物使用是否正確和對醫囑的依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