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煤礦壓風自救規定及要求
大家先要了解所有在用礦井壓風自救裝置實行分片、分台,責任到人進行管理、維修及保養;各種儀器儀表、計量器具,要定期進行校驗、調試及檢查,並做好記錄,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使用中的礦井供水施救裝置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好了我們一起來看下具體的。
中煤礦井壓風自救裝置管理
1、供水管路和閥門應安設在便於檢修、道路通暢、支護良好、無雜物的位臵,並對供水施救系統圖上每一段管路和每一個閥門的安設地點都有明確的標示,以便於管理。
2、若供水管路或閥門出現問題時,設備所在單位負責人應盡快與維護人員取得聯系,以便及時得到處理。
3、加強礦井供水施救裝置管理、維修、保養,使設備時刻處於穩定的工作狀態,確保設備完好率。 ali02
4、必須有在用礦井供水施救裝置的備件及在用設備易損件的備件,以便設備能夠盡快的維修,以備應急之需,確保生產正常運行。
5、供水施救管路的閥門應安設在便於操作的位臵,方便閥門維修和更換,使用靈活性較好的閥門,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或關閉閥門。
6、井下供水管路的安裝及維修必須有專業的維護人員,定期對管路進行查看維護。若發現有跑水、冒水、滴水及漏水的情況時,應及時處理,並做好維修記錄,非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安裝。
7、礦井供水施救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性能、用途、投運時間、安設地點、管理隊組,必須有詳細的台賬並掛設設備標識牌。
8、供水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由設備所在責任區單位負責。
㈡ 安裝壓風自救系統標准
1、壓風自救系統應安設在距採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內各安裝一組共15人用的壓風自救裝置。長距離的掘進巷道回風巷中應間隔20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系統,安裝位置在巷道邊沿。
2、壓風自救的安裝高度一般為1.2-1.4m,避災人員能順利進出防護袋,舒適的坐蹲在裡面,且頂板好、無淋水地點。
3、壓風自救裝置要完好、可靠,工作人員接班後,不管使用與否第一文庫網,首先檢查壓風自救系統是否完好、開關把手是否靈活可靠,如不完好、不靈活,要及時通知通風隊進行更換或維修。
4、當井下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或突出災變時,避災人員要立即進入附近的壓風自救裝置內,以最快的速度,打開通氣開關、再掀開防護袋,迅速將頭部鑽進防護袋內避災並等待救援。

(2)井下壓風管路供氣閥門間隔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在主送氣管路中要裝集水放水器。在供氣管路進入與自救裝 置連接處, 要加裝開關和汽水分離器。 壓風自救系統閥門應安裝齊全, 閥門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證系統正常使用。
2、壓風自救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雜訊、過濾和開關等功能。
3、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4、避災人員在使用壓風自救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
㈢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風水管路多少米必須設置一三通
煤礦安全規程中無此項規定,一般都是企業自定標准。
一般是:采區石門、掘進、回採工作面,50m設置一個三通;
主要大巷每隔100m設置一個三通閥門。
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通知的目標要求
(一)建設完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設完善安全監控系統,實現對煤礦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濃度、溫度、風速等的動態監控,為煤礦安全管理提供決策依據。要加強系統設備維護,定期進行調試、校正,及時升級、拓展系統功能和監控范圍,確保設備性能完好,系統靈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明確值班、帶班人員責任,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中心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能夠迅速採取斷電、撤人、停工等應急處置措施,充分發揮其安全避險的預警作用。2010年底前,全國所有煤礦要完成監測監控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二)建設完善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使用規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設完善井下人員定位系統,並做好系統維護和升級改造工作,保障系統安全可靠運行。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識別卡(或具備定位功能的無線通訊設備),確保能夠實時掌握井下各個作業區域人員的動態分布及變化情況。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發揮人員定位系統在定員管理和應急救援中的作用。2010年底前,中央企業和國有重點煤礦企業的所有煤礦要完成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礦要完成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三)建設完善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為入井人員配備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30分鍾的自救器。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建設采區避難硐室,突出煤層的掘進巷道長度及採煤工作面走向長度超過500米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500米范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設置救生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外的其他礦井,從採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額定防護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須在距離採掘工作面1000米范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救生艙。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央企業和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要完成緊急避險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礦要完成緊急避險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四)建設完善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煤礦企業必須在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立壓風系統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採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提供壓風供氣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壓風自救系統。空氣壓縮機應設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開採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兩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但不得使用滑片式空氣壓縮機。井下壓風管路要採取保護措施,防止災變破壞。突出礦井的採掘工作面要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9號)要求設置壓風自救裝置。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面要安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2010年底前,全國所有煤礦要完成壓風自救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五)建設完善礦井供水施救系統。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建設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除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置三通及閥門外,還要在所有採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員較集中的地點設置供水閥門,保證各採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提供應急供水的要求。要加強供水管路維護,不得出現跑、冒、滴、漏現象,保證閥門開關靈活。2010年底前,全國所有煤礦要完成供水施救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六)建設完善礦井通信聯絡系統。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建設井下通信系統,並按照在災變期間能夠及時通知人員撤離和實現與避險人員通話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通信聯絡系統。在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採掘工作面以及采區、水平最高點,應安設電話。井下避難硐室(救生艙)、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要積極推廣使用井下無線通訊系統、井下廣播系統。發生險情時,要及時通知井下人員撤離。2010年底前,全國所有煤礦要完成通信聯絡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加強對建設完善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組織領導各煤礦企業是建設完善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落實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分管部門,明確工作職責,組織做好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要根據各礦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規劃和方案,明確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的目標、任務、措施及進度安排。要建立投入保障制度,提足用好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加大安全投入,從人、財、物等各方面保證建設進度。要建立定期檢查制度,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有針對性的措施,從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科學組織施工,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各煤礦企業要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全面完成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並將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進展情況每季度向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各地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扎實推進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要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原則,由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牽頭,會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制定本地區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規劃,並率先建成一批安全避險示範礦井;要組織專家開展技術指導,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建設完善「六大系統」的工作措施,確保工作落實到位;要及時總結推廣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經驗,並對進展較好的煤礦企業給予表彰。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於2010年11月30日前將本地區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規劃上報國家煤礦安監局。

㈤ 天然氣管道上每間隔一段距離會設置一口閥井,閥井內截止閥兩端分別有三個埋地球閥起什麼作用
第一,抄設置閥井是因為在天然氣管道襲出現事故搶修時,能迅速關斷事故點所在的管線兩側的閥井內的閥門,迅速放空事故管段內的天然氣,不用整段管線停下來放空。
第二,不知道你說的三個閥門是串聯還是並聯。如果是串聯,三個閥門是備用關系,如果其中一個出現故障關閉不嚴了,可以關閉另外的閥門;如果是並聯,那就是旁通了。
㈥ 壓風自救裝置的工作原理是什麼
在當礦井下發生危險的時候,工作人員應立即跑至壓風自救器裝置地點,使避災人員不致受到侵害。
中煤壓風自救裝置的主要技術參數
1、單個裝置在0.3Mpa耗氣量:100-150L/min
2、供氣方式:連接壓風自救系統或有單獨配氣站
3、壓風氣源壓力:0.3-0.7Mpa zmkj013
4、氣源質量:無毒無害
5、減壓噪音:≤85db
6、操作方式:手動調節、操作
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避災人員在使用壓風自救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壓風自救系統適用的壓風管道供氣壓力為0.3~0.7兆帕,在0.3兆帕壓力時,壓風自救裝置的供氣量應在100~150升/分鍾范圍內。壓風自救裝置工作時的雜訊應小於85分貝ali02。
壓風自救裝置使用
1、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規格應按礦井需風量、供風距離、阻力損失等參數計算確定,但主管路直徑不小於100毫米,採掘進工作面管路直徑不小於50毫米。
2、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均應敷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間隔不大於200米。有條件的礦井可設置壓風自救裝置。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和極復雜的礦井應在各水平、采區和上山巷道最高處安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在距採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內、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道有人作業處等地點至少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在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壓風自救裝置的設置組數。每組壓風自救裝置應可供5~8人使用。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面應安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
㈦ 目前安監總局提出的「六大系統」具體指什麼
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以下簡稱「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所有井工煤礦必須按規定建設完善「六大系統」,達到「系統可靠、設施完善、管理到位、運轉有效」的要求。一、監測監控系統基本要求6.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設完善監測監控系統,實現對煤礦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濃度、溫度、風速等的動態監控。7.煤礦安裝的監測監控系統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06)的規定,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監測監控系統各配套設備應與安全標志證書中所列產品一致。8.甲烷、饋電、設備開停、風壓、風速、一氧化碳、煙霧、溫度、風門、風筒等感測器的安裝數量、地點和位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要求。監測監控系統地面中心站要裝備2套主機,1套使用、1套備用,確保系統24小時不間斷運行。9.煤礦企業應按規定對感測器定期調校,保證監測數據准確可靠。10.監測監控系統在瓦斯超限後應能迅速自動切斷被控設備的電源,並保持閉鎖狀態。11.監測監控系統地面中心站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在礦井調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確保及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12.監測監控系統應能對緊急避險設施內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濃度等環境參數進行實時監測。二、人員定位系統基本要求13.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使用與管理規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設完善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應優先選擇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定位精度高的產品,並做好系統維護和升級改造工作,保障系統安全可靠運行。14.安裝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時,應按規定設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確保准確掌握井下人員動態分布情況和採掘工作面人員數量。礦井人員定位系統必須滿足《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6210-2007)的要求,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關設備應符合相應的標准。15.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識別卡(或具備定位功能的無線通訊設備)。16.礦井各個人員出入井口、重點區域出入口、限制區域等地點均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井、出入重點區域、出入限制區域的要求;巷道分支處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方向的要求。17.煤礦緊急避險設施入口和出口應分別設置人員定位系統分站,對出、入緊急避險設施的人員進行實時監測。18.礦井調度室應設人員定位系統地面中心站,配備顯示設備,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三、緊急避險系統基本要求19.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5號)建設完善緊急避險系統。20.緊急避險系統應與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系統相互連接,在緊急避險系統安全防護功能基礎上,依靠其他避險系統的支持,提升緊急避險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21.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96小時。22.緊急避險設施的容量應滿足服務區域所有人員緊急避險需要,包括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及可能出現的其他臨時人員,並按規定留有一定的備用系數。23.緊急避險設施的設置要與礦井避災路線相結合,緊急避險設施應有清晰、醒目的標識。24.緊急避險系統應隨井下採掘系統的變化及時調整和補充完善,包括緊急避險設施、配套系統、避災路線和應急預案等。25.緊急避險設施的配套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可移動式救生艙應符合相關規定,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四、壓風自救系統基本要求26.煤礦企業在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立壓風系統的基礎上,必須滿足在災變期間能夠向所有採掘作業地點提供壓風供氣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壓風自救系統。27.空氣壓縮機應設置在地面。對深部多水平開採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2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但不得選用滑片式空氣壓縮機。28.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規格應按礦井需風量、供風距離、阻力損失等參數計算確定,但主管路直徑不小於100毫米,採掘工作面管路直徑不小於50毫米。29.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均應敷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間隔不大於200米。有條件的礦井可設置壓風自救裝置。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和極復雜的礦井應在各水平、采區和上山巷道最高處敷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30.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在距採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內、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巷有人作業處等地點至少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在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壓風自救裝置的設置組數。每組壓風自救裝置應可供5~8人使用。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面應敷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31.主送氣管路應裝集水放水器。在供氣管路與自救裝置連接處,要加裝開關和汽水分離器。壓風自救系統閥門應安裝齊全,閥門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證系統正常使用。32.壓風自救裝置應符合《礦井壓風自救裝置技術條件》(MT390-1995)的要求,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33.壓風自救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雜訊、過濾和開關等功能,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不得存在無風、漏風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毫米的現象。34.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避災人員在使用壓風自救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壓風自救系統適用的壓風管道供氣壓力為0.3~0.7兆帕;在0.3兆帕壓力時,壓風自救裝置的供氣量應在100~150升/分鍾范圍內。壓風自救裝置工作時的雜訊應小於85 分貝。35.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採掘工作面巷道內的壓縮空氣管道上,設置在寬敞、支護良好、水溝蓋板齊全、沒有雜物堆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設高度應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36.壓風管路應接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並設置供氣閥門,接入的礦井壓風管路應設減壓、消音、過濾裝置和控制閥,壓風出口壓力在0.1~0.3兆帕之間,供風量不低於0.3米3/分·人,連續雜訊不大於70分貝。37.井下壓風管路應敷設牢固平直,採取保護措施,防止災變破壞。進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前20米的管路應採取保護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採用高壓軟管等)。五、供水施救系統基本要求38.煤礦企業必須結合自身安全避險的需求,建設完善供水施救系統。39.供水水源應引自消防水池或專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應與地面供水管網形成系統。地面水池應採取防凍和防護措施。40.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應敷設供水管路,壓風自救裝置處和供壓氣閥門附近應安裝供水閥門。41.礦井供水管路應接入緊急避險設施,並設置供水閥,水量和水壓應滿足額定數量人員避險時的需要,接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前的2米供水管路要採取保護措施。42.供水施救系統應能在緊急情況下為避險人員供水、輸送營養液提供條件。六、通信聯絡系統基本要求43.煤礦必須按照安全避險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通信聯絡系統。44.煤礦應安裝有線調度電話系統。井下電話機應使用本質安全型。宜安裝應急廣播系統和無線通信系統,安裝的無線通信系統應與調度電話互聯互通。45.在礦井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以及採掘工作面和采區、水平最高點,應安設電話。緊急避險設施內、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地方,必須設有直通礦井調度室的電話。46.距掘進工作面30~50米范圍內,應安設電話;距採煤工作面兩端10~20米范圍內,應分別安設電話;採掘工作面的巷道長度大於1000米時,在巷道中部應安設電話。47.機房及入井通信電纜的入井口處應具有防雷接地裝置及設施。48.井下基站、基站電源、電話、廣播音箱應設置在便於觀察、調試、檢驗和圍岩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地點。49.煤礦井下通信聯絡系統的配套設備應符合相關標准規定,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㈧ 煤礦壓風自救系統支管路閥門多少米一個
1、 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安裝規格為:壓風自救主管路(礦井一翼主壓風管路)為φ150㎜;壓風自救分管路(采區主壓風管路)及岩巷掘進工作面為φ100㎜;煤巷掘進工作面、回採工作面為φ80㎜。
2、 煤巷掘進工作面自掘進面回風口開始,每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袋,每組自救袋數量為5個,靠近迎頭一組不少於15個,並保持距迎頭25~40m的距離;岩巷掘進工作面距迎頭100~130m安裝一組(15個)壓風自救裝置,向外每隔100m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放炮撤人地點要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5個袋)。
3、 回採工作面回風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向外有人固定作業地點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進風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工作面回風巷反向風門外放炮警戒位置設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
㈨ 直埋給水管路系統最長每隔多少米設置支管和閥門
一般間隔1000m左右設一處空氣閥。
給水管道在使用過程中,管道會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壓力,從而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抖動或沉降,即要求給水管道與閥門井的連接方式要可靠,能夠適應一定程度的抖動和沉降,而不會使水滲進井室。
在埋地很深的閥門井管道稍大時一般都採用鑄鐵閥門(如截止閥,蝶閥等)鑄鐵閥門長期在水裡浸泡,會影響其使用壽命或引起斷裂,因此對密封性的要求更高。
㈩ 煤礦壓風系統有哪些安全安全要求
壓風自救系統安全要求
1、壓風自救系統安裝在掘進工作面巷道和回採工作面巷道內壓縮空氣管道上,安裝地點應在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裝高度應距底板0.5m,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壓風自救系統下面不得有水溝無蓋板或蓋板不齊全現象。
2、煤巷掘進工作面自掘進面回風口開始,距迎頭25—40m的距離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應比該區域工作人員數量多2台,然後每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每組數量為5—8台(安裝圖見圖1);岩巷掘進工作面距迎頭100—130m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應比該區域工作人員數量多2台,迎頭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點各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每組數量為5—8台。
3、回採工作面回風巷在距采面回風巷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圍內設置一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應比該區域工作人員數量多2台,向外有人固定作業地點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為5—8台;進風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圍內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應比該區域工作人員數量多2台;工作面回風巷反向風門外放炮警戒位置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為5—8台。
4、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隔3m吊掛固定一次,岩巷段採用金屬託管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採用鋼絲繩吊掛。壓風自救系統的支管不少於一處固定,壓風自救系統閥門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且平行於巷道。
5、在主送氣管路中要裝集水放水器。在供氣管路進入與自救系統連接處,要加裝開關,後邊緊接著安裝汽水分離器。
6、空氣壓縮機應設置在地面,其供氣量應能保證井下人員使用,並能在10min內啟動;深部多水平開採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兩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但不得使用滑片式空氣壓縮機。
7、壓風自救系統閥門應安裝齊全,能保證系統正常使用。進入採掘工作面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