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閥門井的設計規范
設計規范:05S502:室外給水管道附屬構築物
閥門井是地下管線及地下管道回(如自來水答、油、天然氣管道等)的閥門為了在需要進行開啟和關閉部分管網操作或者檢修作業時方便,就設置類似小房間的一個坑(或井),將閥門等安裝布置在這個坑裡,便於定期檢查、清潔和疏通管道,防止管道堵塞的樞紐。這個坑就叫閥門井。有閥門井必定有閥門,但有閥門不一定有閥門井。
閥門井因為是管道的樞紐,所以其自身有以下幾個要求:
1:閥門井本身不能滲水,必須保證其密封性;
2:給水管道在使用過程中,管道會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壓力,從而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抖動或沉降,即要求給水管道與閥門井的連接方式要可靠,能夠適應一定程度的抖動和沉降,而不會使水滲進井室;在埋地很深的閥門井管道稍大時一般都採用鑄鐵閥門(如截止閥,蝶閥等)鑄鐵閥門長期在水裡浸泡,會影響其使用壽命或引起斷裂,因此對密封性的要求更高;
3:閥門井井筒與井體、井蓋的連接方式要可靠,不能因為大雨或積水就滲水進入井室里。
4:閥門井是埋設於地下的,要承受來自各個方向的不同壓力,和不同化學物質的腐蝕和侵害,及要求其承壓能力和耐酸鹼腐蝕性要好。
❷ 給水管道一般多少米設置一個閥門井
根據《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3-2006)規定:一般在管道的隆起點上必須設置空氣閥,在管道的平緩段,一般間隔1000m左右設一處空氣閥。
閥門井因為是管道的樞紐,所以其自身有以下幾個要求:
1、閥門井本身不能滲水,必須保證其密封性;
2、給水管道在使用過程中,管道會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壓力,從而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抖動或沉降,即要求給水管道與閥門井的連接方式要可靠,能夠適應一定程度的抖動和沉降,而不會使水滲進井室;
在埋地很深的閥門井管道稍大時一般都採用鑄鐵閥門(如截止閥,蝶閥等)鑄鐵閥門長期在水裡浸泡,會影響其使用壽命或引起斷裂,因此對密封性的要求更高;
3、閥門井井筒與井體、井蓋的連接方式要可靠,不能因為大雨或積水就滲水進入井室里。
4、閥門井是埋設於地下的,要承受來自各個方向的不同壓力,和不同化學物質的腐蝕和侵害,及要求其承壓能力和耐酸鹼腐蝕性要好。

(2)城鎮燃氣閥門井設計擴展閱讀:
管道的壓力規定:
(1)PVC-U給水管道所示的壓力均表示為公稱壓力,用Mpa表示,1Mpa≈10kgf/cm2即管材在20℃條件下,輸送介質的工作壓力。但隨著介質的溫度的升高(不得輸送>50℃的介質)工作壓力隨之減小,這從客觀上在選擇給水管道須考慮足夠的壓力的安全系數。
(2)給水管材的公稱壓力規定為:0.6Mpa、0.8Mpa、1.0Mpa、1.25Mpa、1.6Mpa等5種。
(3)同等規格管材的公稱壓力的大小一般以管材的壁厚來劃分。
(4)每個壓力區的最小口徑的管材規定為:0.6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63mm,0.8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50mm,1.0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40mm,1.25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32mm,1.6Mpa管材的最小口徑為20mm和25mm。
(5)給水管材的公稱壓力一般為1.6Mpa,且與各種壓力的管材相配套。
❸ 天然氣400閥門應該用多大的閥門井,具體尺寸是多少
室外給水工程中多大的閥門用多大的閥門井,、250、200、150、100、80、65、50、40的閥門設計規范:05S502:室外給水管道附屬構築物 閥門井是地下管線及地下管道(如自來水、油、天然氣管道等)的閥門為了在需要進行開啟和關閉部分管網操作或者檢修作業時方便,就設置類似小房間的一個坑(或井),將閥門等安裝布置在這個坑裡,便於定期檢查、清潔和疏通管道,防止管道堵塞的樞紐。這個坑就叫閥門井。有閥門井必定有閥門,但有閥門不一定有閥門井。閥門井因為是管道的樞紐,所以其自身有以下幾個要求: 1:閥門井本身不能滲水,必須保證其密封性; 2:給水管道在使用過程中,管道會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壓力,從而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抖動或沉降,即要求給水管道與閥門井的連接方式要可靠,能夠適應一定程度的抖動和沉降,而不會使水滲進井室;在埋地很深的閥門井管道稍大時一般都採用鑄鐵閥門(如截止閥,蝶閥等)鑄鐵閥門長期在水裡浸泡,會影響其使用壽命或引起斷裂,因此對密封性的要求更高; 3:閥門井井筒與井體、井蓋的連接方式要可靠,不能因為大雨或積水就滲水進入井室里。 4:閥門井是埋設於地下的,要承受來自各個方向的不同壓力,和不同化學物質的腐蝕和侵害,及要求其承壓能力和耐酸鹼腐蝕性要好。
❹ 燃氣閥門井砌築標准
燃氣閥門井分為:鋼閥門和PE閥門。不知道你是說的哪種,還有鋼閥門井還分直埋的和檢查井
❺ 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
法律分析:《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為行業標准,編號為CJJ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2、3.0.9、3.0.11、5.2.5、5.3.10、6.1.4、7.2.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06同時廢止。
1、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搶修人員應24h值班。 (3)設置向社會公布24h報修電話。
2、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過程中,應設置安全標志。
3、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制定燃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送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2)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3)組織實施演習每年不得少於1次,並應對預案及演習結果進行評定(演練方案—演練過程—演練總結—演練評估)。
4、人員進入燃氣場所(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先檢查所進場所是否有燃氣泄漏。
人員在進入地下調壓室、閥門井、檢查井內作業前: (1)檢查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 (2)專人監護 (3)輪換操作
5、進入燃氣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場所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穿戴防護用具,進入地下場所作業應系好安全帶; (2)維修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3)帶氣檢修維護作業過程中,應採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產生火花; (4)應連續監測可燃氣體、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如不符合要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
法律依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一、 基本規定
1、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搶修人員應24h值班。 (3)設置向社會公布24h報修電話。
2、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過程中,應設置安全標志。
3、城鎮燃氣供應單位
(1)制定燃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送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2)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3)組織實施演習每年不得少於1次,並應對預案及演習結果進行評定(演練方案—演練過程—演練總結—演練評估)。
4、人員進入燃氣場所(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先檢查所進場所是否有燃氣泄漏。
人員在進入地下調壓室、閥門井、檢查井內作業前: (1)檢查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 (2)專人監護 (3)輪換操作
5、進入燃氣調壓室、壓縮機房、計量室、瓶組氣化間、閥室、閥門井和檢查井等場所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穿戴防護用具,進入地下場所作業應系好安全帶; (2)維修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3)帶氣檢修維護作業過程中,應採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產生火花; (4)應連續監測可燃氣體、其他有害氣體及氧氣的濃度,如不符合要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
❻ 燃氣管道敷設 多少米一處要加一個閥門井 或者操作坑
低壓不用加就可以,中壓一公里。各個公司規定不一樣,對燃規的遵守也不太嚴格。
❼ 急!!!!然氣站的安全距離
加氣站站內設施與附近民用建築距離國家標準是35米
給你幾個相關參考數據:
1、按照《城鎮燃氣設計規范》 GB50028- 2006 表7.2.4《氣瓶車固定車位與站外建、構築物的防火間距》 儲氣總容量>4500——≤10000m3范圍內氣瓶車固定車位與明火點和建築物(民用建築)防火間距為25m,但氣瓶車固定車位儲氣總幾何容積不大於18m3,且最大儲氣總容積不大於4500m3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的規定。
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 表4.0.7《壓縮天然氣工藝設施與站外建、構築物的防火距離》儲氣井組、加氣機、壓縮機與三類保護物距離規定12m。
3、《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 5.0.1 加油加氣站的圍牆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加油加氣站的工藝設施與站外建、構築物的距離小於或等於25m以及小於或等於上2規定的防火距離的1.5倍時,相鄰一側應設置高度不低於2.2m的非燃燒實體圍牆。
綜上所述:撬車停車位,CNG撬,地下儲罐與明火點和建築物的防火距離達到12m以上即可。
1.汽車用天然氣質量
引入加氣站的天然氣應符合國家現行行業標准SY/T7514一88中規定的11類氣質指標,增壓後的天然氣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T546-1996的有關規定。
2.加氣站的分級和站址選擇
2.1一般規定
2.1.1加氣站的規模等級,應符合表2.1的規定。
級別 貯氣裝置容積(m3)
一級 25~40
二級 16~24
三級 <15
*註:本表貯氣裝置容積系指貯氣裝置當量水容積。
2.1.2市區內不宜建設一級加氣站。
2.1.3在二環以內與加油站合建的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各類油品貯罐和壓縮天然氣貯氣裝置總容積不宜超過85m3在合建的加氣站內,汽柴油貯罐的單罐容積不宜超過30m3。
*註:柴油貯罐容積按0.5折算。
2.1.4站址的選擇要求:
(1)站址的選擇和分布應符合西安市城市規劃的總體規劃和西安市加油加氣站發展規劃;符合環境保護和安全防火的要求。市區內的加氣站,應靠近城市交通幹道或設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幹道上。市區公交車專用加氣站,宜靠近停車庫(場)。郊區的加氣站,宜靠近公路或設在靠近市區的交通出入口附近。大型運輸企業的加氣站,由企業統一規劃,宜靠近車庫(場)或車輛出入口。
(2)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宜靠近天然氣氣高、中壓管線或儲配站。供氣參數應符合加氣站設置的壓縮機性能要求。新建加氣站不應影響現用氣戶與待發展用氣戶的天然氣使用工況。
3.1加氣站的安全距離
*註:①油氣混加站應同時符合GB50156-92標准。
②防火間距以壓縮機房(撬裝箱體)、儲氣瓶組外緣計算。
③按上述距離規定設置加氣站仍有困難時,可採用增加防護牆等措施來減少與民用及其他建築的安全防火間距,但不應影響消防通道。
④撬裝式加氣站與民用及其他建築距離可減少25%。
3.2加氣站內壓縮機組和貯氣瓶組與小於或等於1000KVA箱式變壓器、桿裝變壓器的防火間距可按表3.1的室外變配電站防火間距減少25%。
4.加氣站的主體設施
4.1設計規模
4.1.1商業性加氣站一般是採用貯氣庫快速充裝加氣工藝。
4.1.2一般加氣站的設計規模應根據車輛充裝用氣量和天然氣管道對該加氣站的供氣能力確定。
4.1.3加氣母站設計規模應根據母站、子站合計的車輛充裝用氣量和天然氣管道對該加氣母站的供氣能力確定。
4.1.4加氣子站設計規模應根據車輛充裝用氣量和母站的供應條件確定。
4.2系統組成和平面布置
4.2.1一般加氣站和加氣母站系由天然氣引入站管道和脫硫、脫水、調壓、計量、壓縮、貯存、加氣等主要生產工藝系統及循環冷水、廢潤滑油回收、冷凝液處理、供電、供水等輔助生產工藝系統組成。
4.2.2加氣子站系由壓縮天然氣的接受、貯存、加氣等系統組成,在子站內可配置小型壓縮機用於瓶組之間天然氣的轉輸。
4.2.3 加氣站內壓縮天然氣貯氣瓶組與站內建、構築物的防火距離
*註:撬裝設備不加防爆隔牆,距離不限。
4.2.4 加氣站內的建、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
*註:①放散管主要系指貯氣裝置的安全閥和緊急放散、壓縮冷凝液中的氣體放散。放散管可沿壓縮機間等建築物外牆敷設。
②油氣混加站應同時符合GB50156-92標准。
4.2.5 車輛進、出口應分開設置。
4.2.6 加氣站的停車場及道路設計等要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但車道寬度不應小於7.0m。
2. 站內行駛公交大巴道路轉彎半徑不應小於12.0m,一般道路轉變半徑不宜小於9.0m,道路坡度不應2%,且應坡向站外。站區場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採用瀝青路面。一級加氣站宜在經營區圍牆外,進、出站方便的地方設置停車場,其大小視所在位置的充裝車量和車型確定。加氣站站房室內地坪標高,應高出周圍地坪0.2m以上。
4.3天然氣引入站管道和計量裝置
4.3.1天然氣引入站管道的設計必須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一93的5.4和5.7規定,在接管附近應設置支管閥門井。
4.3.2進站天然氣,應單獨設置計量裝置。採用的計量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計量精度不應低於1.0 級;
(2)計量顯示以Nm3為單位,相應最小分度值為1Nm3
(3)計量體積值時,應附設溫度感測器,經校正後換算成標准狀態的讀數值。
4.4 天然氣的脫硫、脫水
4.4.1 進入加氣站的天然氣硫化氫含量大於20 mg/m3時,站內應設置脫硫裝置。
4.4.2天然氣脫水裝置宜設在壓縮機前。
4.5天然氣的壓縮
4.5.1在壓縮機前根據需要可設置緩沖罐。緩沖罐的容積宜按天然氣停留時間不小於10s計算。緩沖罐內宜設置過濾裝置,罐頂設有安全閥,安全閥的開啟壓力為壓縮機允許最高進口壓力值的0.95-1.0倍。 4.5.2進入壓縮機的天然氣微塵直徑達不到SY/T7514一88標准規定的應加過濾裝置。 4.5.3管道流速:壓縮機前總管不大於20m/s;壓縮機後總管不大於5m/s。 4.5.4天然氣壓縮機的選型應按照加氣站的設計規模、站內貯氣裝置和供應加氣子站的車載瓶容積確定。壓縮機一般按日開機12一16h計算。
4.5.5壓縮機進、出口管道閥門及附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進口管道應設置手動閥門和電磁閥;
(2)出口管道應設置手動閥門、止回閥、安全閥;安全閥放散管口應高出建築物2.0m以上,宜距地面不小於5.0m。放散管口宜設置防雨罩.
(3)從壓縮機軸承等處泄漏的天然氣經匯入總管後,引出室外放散,其引線管口設置要求同上款。
4.5.6壓縮機的進、出氣管道宜採用管溝敷設。
4.5.7壓縮機及其附屬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壓縮機宜採取單排布置;
(2)壓縮機之間的凈距應大於1.5m,與牆壁之間的凈距應大於2.0m,主要通道的寬度應大於2.5m;
(3)機組的聯軸器或傳動裝置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4)單台壓縮機排氣量不小於300Nm3/h的壓縮機問,宜設置檢修用的起吊設備。
4.5.8從壓縮機排出的冷凝液,嚴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4.5.9從壓縮機後的冷卻器、分離器等排出的冷凝液必須進行處理或回收。
4.5.10在加氣子站內用於天然氣貯氣裝置之間的壓送、卸車所設置的小型壓縮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宜採用風冷式壓縮機;
(2)進氣壓力不宜小於0.6MPa;
(3)排氣壓力應小於或等於25.0MPa;
(4)排氣量可按貯氣組在最高工作壓力下的50%天然氣量,按0.5小時內完成轉輸。
(5)在小型壓縮機前應設置調壓器和緩沖罐。壓縮機後應設置冷卻器和氣液分離器。
4.6.1加氣站使用的貯氣瓶(簡稱站用瓶)及其配套閥件應符合有關標准。
4.6.2貯氣瓶組使用環境溫度宜為-20~40C。
4.6.3貯氣瓶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組貯氣瓶沿進氣總管流向,宜設置人工快速切斷閥、平衡閥(或電磁閥)、反向止回閥和限壓閥。每組貯氣瓶沿出氣總管流向,宜設置平衡閥(或電磁閥)和人工快速切斷閥。平衡閥(或電磁閥)控制操作點設置在貯氣瓶問、儀表控制問、壓縮機房和疏散通道。電磁閥應是防爆型。
(2)在貯氣瓶組管網上應設置壓力表、壓力報警器、全啟封閉式彈簧安全閥和安全放散裝置、排污閥。放散管在閥後宜擴大管徑2級以上。其引線管口距地面不應小於5.0m,宜設置防雨罩。當採用人工操作放散時、放散氣可引至天然氣進站管道內回收。排污管上宜採用兩道控制閥門,排污口應引至安全地點。
(3)安全閥應具有足夠的泄壓能力,其開啟壓力應為最大充裝壓力的1.10-1.15倍,且應小於貯氣瓶環向應力最小屈服強度75%連接氣瓶問的短管應具有一定的伸縮彈性,採用錐螺紋卡套接頭,卡套接頭符合《卡套管接頭技術條件》GB3765的規定。
(4)卧式貯氣瓶應按2個支承點固定在支架上,受外力(地震等)作用時不產生搖晃。用於支承貯瓶的扁鋼寬度不小於50mm,且應墊以不小於5mm厚的橡膠帶,嚴禁硬性施力固定貯氣瓶。每組貯氣瓶應按獨立支架設置,採用地腳螺栓固定,不準許搭接在周圍承重牆體或鄰近瓶組架上
(5)貯氣瓶組應留1~1.5m 寬的安全維護通道,並設安全護欄或隔離網。
4.7加氣區
加氣區包括加氣停車位、加氣島、加氣機。
4.7.1 加氣停車位和加氣島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加氣停車位的地面坡度應按0.3~0.5%(長度方向)設計。不得採用瀝青路面。
(2)加氣島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高出加氣停車場地面0.16~0.2m;
②. 寬度應不小於1.2m;
③. 同一排的兩台加氣機可分設加氣島。兩島問行車道路寬度不小於2.8m,島端採用圓弧結構。加氣機與島端邊緣距離不小於1.2m。
(3)加氣島應設置非燃燒材料的罩棚。
小型加氣站可設置簡易防護罩棚。罩棚凈高不小於4.5m,距加氣機投影距離不小於2.0m,多排加氣應設置整體性防護罩棚。
(4)加氣區應設照明燈,其照度不得小於100LX;
4.7.2加氣機設置的數量應依據站的規模、加氣汽車數量等因素確定。
4.7.3加氣機具有充裝和計量要求,其技術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加氣系統設計壓力:30MPa;
(2)計量精度不應低於0.5級。加氣計量顯示以Nm3為單位,相應最小分度值為0.1Nm3。
(3)計量系統,應附設溫度感測器,經校正後按標准狀態顯示的讀數值。
(4)加氣槍
①加氣槍與汽車加氣嘴型式統一採用NGV-1型;
②加氣嘴應配置自密封閥。該閥僅與汽車受氣口連接,並相互作用後同時打開,卸開連接即自行關閉,所引發的壓縮天然氣泄漏量不得超過21;
③加氣槍上的手執開關,僅在人工操作扳機後方可動作。
(5)每台加氣機處應配備加氣槍、汽車受氣口的密封帽。密封帽結構應與所用的連接介面相配套,但不得頂開加氣嘴的自密封閥。
4.7.4加氣機及其管路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加氣機應通過地腳螺栓固定在基礎上,基礎應比加氣島高0.1m左右。
(2)送入加氣機的壓縮天然氣管道宜在最低處設置排污閥。
(3)利用加氣機的罩棚支撐柱和警示牌柱等,構成加氣機的防撞保護。
5.加氣站的配套設施
5.1給水排水及消防
5.1.1一般規定
5.1.1加氣站應就近利用城鎮或企(事)業已建的供水設施,郊區加氣站可就近使用符合標準的地下水或地表水。
5.1.2加氣站的生產、消防和生活用水宜統籌設置,應按消防用水量確定供水管網和供水能力。生活用水的水質應符合GB5749一89。
5.1.3壓縮機系統所使用的循環冷卻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壓必須滿足壓縮機冷卻水壓力規定值;
(2)壓縮機進口水溫應<30c,其硬度(以CaCo3計)小於<200mg/L;
(3)PH值為6.5-8.5;
(4)濁度<50mg/1;
(5)含油量<501mg/1;
(6)有機物含量<25mg/1;
水質不符合要求,應進行凈化處理。
5.1.4貯罐的排污(排水)嚴禁直接接入下水道,加氣站的廢油水,應經凈化處理達標後排放。
5.1.5加氣站的貯氣瓶組,宜設固定噴置或其他降溫措施。
5.1.6加氣站應設消火栓,並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5.2電氣裝置
5.2.1 加氣站供電負荷等級可為三級。
5.2.2加氣站內電力裝置設計應符合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站內按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第二級釋放源環境設計。罩棚下燈具應為防爆型。
5.2.3加氣站封閉式壓縮機房和儲氣瓶庫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
5.2.4加氣站內的電力線路,可採用鎧裝電纜直埋敷設。穿越行車道部分。電纜應穿鋼管保護。
5.2.5加氣站的貯罐(貯氣瓶庫)必須進行肪雷接地,接地點不應少於兩處,接地電阻值不應大於10Ω。
5.2.6加氣站的防靜電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加氣站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0Ω。
(2)當金屬導體與防雷、電氣設備保護接地有連接時,可不另設專門的靜電接地措施。
5.2.7加氣站的下列設備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1)貯氣瓶組;
(2)加氣島上的加氣機和加氣槍。在每座加氣島上應設置靜電接地栓(柱);
(3)泵和壓縮機的外部金屬保護罩;
(4)管線及設備。
5.2.8燃氣管線的法蘭接頭、膠管兩端(裝卸接頭與金屬管道)問應採用斷面不小於6mm2的絞銅絲跨接。
5.2.9加氣站所設置的變配電問宜附設在房內.變配電間與貯氣瓶庫、油罐、壓縮機問和加氣機、加油機的距離不得小於10m。
5.3建、構築物的防火、防爆
5.3.1加氣站內建築按不低於二級耐火等級設計,其防火防爆等級和採取的泄壓措施,應接GBJI6-87的有關規定執行。
5.3.2建築門、窗應向外開。
5.3.3壓縮機房、儲氣瓶組、加氣棚採用不發火地面。
5.3.4加氣站生產、辦公室應分區設置。加氣站圍牆應為實體牆。
5.4通訊和綠化
5.4.1加氣站至少應設置、台直通外線電話。
5.4.1氣站內禁止種植樹木和易造成燃氣積存的植物。經營前沿和側邊可植草坪、花壇。貯存區圍牆10.0m以外,經營區圍牆2.0m以外可種植喬木。
❽ 混凝土閥門井設計無抗滲要求,混凝土必須是抗滲的嗎
1.具體做法應當參照設計說明;
2.一般地下埋井均應採用抗滲混凝土和防水要求;
3.如圖紙未明確,可以向設計單位提出,要求明確具體做法和選用材料。
望採納,謝謝
❾ 燃氣管道旳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管網及附屬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設備效率,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燃氣管網及附屬設施運行維護工作。
第二章 調壓箱(櫃)
第三條 運行管理與內容
(一)管理部門應對調壓箱設立台帳進行管理。
(二)調壓箱外觀無損壞、脫漆,箱門開關靈活,箱內無灰塵、無銹蝕,箱體正面標明警示標識,報警電話等。
(三)保證調壓器進出口閥門開啟靈活,關閉嚴密,無泄漏。
(四)調壓器及儀表運行正常,應無腐蝕和損傷。
(五)新投入運行和保養修理後的調壓器,必須經過調試,達到技術標准後方可投入運行。
(六)停氣後重新啟動調壓器時應檢查進出口壓力及有關參數,並做好記錄。
(七)每天應對調壓箱進行一次巡檢,保證箱內設施運行正常,信號管或根部地縫無燃氣濃度。每月測試一次調壓器出口壓力,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並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八)每月抽動調壓器切斷拉桿一次,保持拉桿啟動靈活。
(九)調壓器允許最高關閉壓力為正常運行壓力的1.25倍(當運行壓力小於5kPa時)或1.2倍(當運行壓力為5kPa~0.2MPa時),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調壓器出口壓力和切斷閥切斷壓力。
(十)檢查中、高壓及低壓管線地上部分(箱腿)防腐層,應無破損現象,保證調壓箱周圍無搭建物和雜物堆積。
(十一)調壓器、切斷閥皮膜按規定三年大修一次,並建立台帳,做好記錄。
(十二)對調壓箱體有損壞、銹蝕、箱門掉、門鎖壞等現象要及時修復,保證箱內設施安全運行。
(十三)檢查發現調壓器有水堵、灰堵、冰堵等現象,應立即處理,保證供氣正常。
第四條 故障處理
(一)發現運行故障時,應立即處理並及時報告。
(二)用戶報修的調壓器故障,應及時處理,通知用戶做好停氣准備。
(三)處理調壓器故障時,應由2人以上進行操作。
(四)關閉調壓器時應檢查進、出口閥門是否關閉嚴密。
第三章 調壓站
第五條 運行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調壓器允許最高關閉壓力為正常壓力的1.25倍。
(二)中低壓調壓器出口壓力應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設定,專用調壓器出口壓力以滿足客戶要求為准。
(三)有備用調壓器的調壓站,應標識調壓器運行狀態。每月要啟動備用調壓器至少四小時,並試驗關閉壓力,檢查供氣壓力能否 符合要求。
(四)調壓站內外的閥門,應標明轉向、啟閉狀態。
(五)調壓站內的管道、閥門、調壓器、過濾器、壓力表、流量計、水封等設施,均應做到不銹、不漏、運轉靈敏有效。
(六)調壓站周圍嚴禁建立建築物,水平凈距參照《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調壓站牆上或附近應設「燃氣危險」、「嚴禁煙火」等明顯標志或警示牌,並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七)調壓站內要按規定配備數量充足的滅火器等消防器具,且要設專人負責維護、檢查、保管。
(八)調壓站運行管理人員在崗期間嚴禁從事與崗位無關的活動。
(九)調壓站值班員每天對站內的設備、設施進行巡迴檢查,保證設備和設施的完好,並隨時做好監控工作。
(十)搞好環境衛生。要做到門凈窗亮、擺放整齊,保持設備本色,及時清除與調壓站設施無關的物品。
(十一)定期對站內燃氣泄漏和報警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檢修,保證報警及排風設施運行正常。
(十二)定期對各種儀表進行檢測。
第六條 故障處理
發現運行故障時,應立即進行處理,並及時上報。
第七條 調壓站超壓事故搶修規定
(一)由於調壓設備、安全切斷設施失靈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壓時,運行人員應立即關閉調壓器進、出口閥門,並在超壓管道上放散降壓,並立即向調度部門報告。
(二)調度人員接到報警後,確定事故級別,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三)搶修人員接到調度中心指令後,攜帶必要的搶修工具、防護用具、消防器材、檢測儀器等裝備,迅速出動。
(四)搶修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立即關閉超壓影響區內所有進戶閥和切斷閥。
(五)對超壓影響區內所有用戶進行逐戶安全檢查,遇有爆表、漏氣、火災等情況,按相關規定、規程處理,直至排除所有隱患。
(六)對超壓影響區所有管線包括引入管進行嚴密性試驗,居民用戶穩壓不少於15min,商業、工業用戶穩壓不少於30min,無壓力降為合格。
(七)對所有超壓影響區內燃氣設施做全面檢查,排除所有隱患後方可恢復供氣。
第四章 閥門井
第八條 運行管理與要求
(一)供氣管理單位對閥門、閥井均應設立台帳進行管理。
(二)建立閥門巡檢、維修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巡檢維修保養內容、操作者。
(三)閥門井壁上安裝燃氣閥井標識,閥門井蓋上宜加裝防盜鏈。
(四)維修人員要定期維護保養閥門,保證閥門無腐蝕,確保啟閉靈活。
(五)巡線人員每天巡視的閥井,要注意檢查有無漏氣現象,井蓋、井圈齊全無損,發現井上有堆積物要立即清除。
(六)閥門井內的積水和淤泥要盡快清除,冬季雪後應立即清除井蓋上的積雪。
(七)進入地下閥門井內作業時,首先應設置安全路障,開啟井蓋放散、檢測燃氣濃度,下井操作人員要穿戴勞保防護用品,系好安全帶,並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宜穿熒光警示服。
(八)井下進行維修檢修,應採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嚴禁使用能產生火花的鐵器等工具進行敲擊作業。
(九)民俗節日、特殊情況應採取相應特殊措施進行監護和檢查。
第九條 維護管理
閥門、閥井每半年進行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第十條 故障處理
(一)發現故障時,能夠當時處理的,要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派人處理。有危險的,要疏散周圍行人及車輛,並設立警戒區,及時向調度部門報告。
(二)處理漏氣故障,地面至少有2人進行監護,由搶修人員進行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