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燃氣熱水爐安全操作規程
熱水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點火前的檢查和准備工作
1.1 檢查鍋爐房電器供電運行是否正常,各種聯鎖報警調試正常。 1.2 檢查鍋爐所有人孔蓋和手孔蓋是否裝好,各法蘭密封處螺絲是否擰緊等,同 時應檢查法蘭處裝置的臨時隔板及其它臨時堵頭是否全部拆除。 1.3 爐膛及煙道內的積灰及雜物應清除干凈,風道及煙道的調節門、閘板須完整 嚴密,開關靈活,啟閉度指示准確。 1.4 鍋爐外部爐牆應完好嚴密,爐門、灰門、看火門和檢查門等裝置完整齊全, 關閉嚴密。 1.5 壓力表、溫度表應指示准確;壓力表經過校驗;安全閥經過校驗且整定到規 定的始啟壓力,鉛封完好;旋塞旋轉靈活好用,且處於工作狀態。 1.6 鍋爐各種管道上的閥門應開關靈活,密封良好。檢查合格後,開啟供回水管 道上的閥門和給水管道上的閥門。 1.7 檢查燃燒裝置是否完好, 機械傳動系統、 輸煤系統、 出渣系統運轉是否正常; 調速箱保證潤滑良好;煤閘板升降靈活,煤閘標尺指示正確;爐排運轉正常。 1.8 檢查輔助設備(引風機、鼓風機、水泵等…)聯軸器是否連接牢固,三角皮帶 應松緊適當,潤滑油應良好、充足,冷卻水暢通。檢查合格後,裝好安全防護罩, 分別進行試運轉,並注意空轉時的電流。除塵系統運轉正常,除塵裝置落灰口應 封閉嚴密,不可漏風。 1.9 經檢查鍋爐符合運行要求後,即可向鍋爐內補水。補水要經過軟化、除氧, 檢驗水質合格後開始補水,補水時,應開啟鍋筒上的空氣閥;補水宜緩慢,補水 期間應檢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閥門、法蘭是否有漏水現象;否則,應停止上 水進行處理。
鍋爐點火 2 鍋爐點火
2.1 對於爐牆為磚砌體的鍋爐, 在砌築大修完畢後和鍋爐長期停用恢復運行時必 須烘爐、煮爐。烘爐時間應按各鍋爐出廠說明書或有關規定要求執行,一般在三 至五天。 2.2 點火前先打開鍋爐的煙、風道擋板,自然通風10分鍾左右;如用機械通風, 則須打開鼓引風機5分鍾左右,以排除煙道和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氣體。 2.3 將自然通風門開到適當程度,然後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性 強烈的油類引火。 2.4 點火速度不能太快,從冷爐點火到開始起溫,一般情況下應不少於0.5小時。
3 鍋爐的運行
3.1 鍋爐投入運行時,應先開動循環泵,等供熱系統循環水循環後才能提高爐 溫。 3.2 鍋爐在運行中應保持工作壓力的穩定,嚴禁超過允許的壓力。 3.3 為防止鍋爐安全閥閥芯和閥座粘住,每月對安全閥進行一次手動或自動的 排放試驗。
3.4 經常檢查鍋爐供、回水溫度,不得超過規定溫度。 3.5 排污應在低負荷工況下進行,每周至少一
次。每個排污點都應進行,不可 只排某一處,而長期不排另一處。 3.6 鍋爐運行時,值班人員應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 擅自離開崗位,不得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3.7 鍋爐壓火以後,應保證鍋爐水溫不回升。如產生汽化現象時,應迅速開啟 泄放閥,同時向爐內補水。 3.8 應經常清理各風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響通風,燒壞爐排。 3.9 鍋爐運行中,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 以防止熱水噴出傷人。
4 正常停爐
4.1 停止向煤鬥上煤,使煤蒼內存煤全部進入爐膛,待煤層完全燃盡後,停止 爐排轉動。 4.2 待爐排停止後,停止鼓風、引風機;爐水溫度下降至50℃以下時,方可停 止循環泵。 4.3 將爐排上的煤碴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風室內的積灰。 4.4 並聯使用的鍋爐,一台停用時,應與運行中的鍋爐可靠隔斷。
5 緊急停爐
5.1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5.1.1 因循環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相應飽 和溫度的差小於20℃。 5.1.2 鍋水溫度、壓力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5.1.3 循環泵或補水泵全部停止工作。 5.1.4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5.1.5 補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下降。 5.1.6 爐體漏水。 5.1.7 其它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運行允許范圍。 5.2 緊急停爐的操作: 5.2.1 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弱引風; 5.2.2 迅速清除爐排的燃煤,但禁止向爐膛澆水; 5.2.3 將鍋爐與進出水母管隔斷,開啟泄放閥,緊急補水閥,降低壓力和鍋水 溫度。 5.2.4 開啟煙室擋板、灰門、爐門、使空氣流通,提高冷卻速度。 5.2.5 鍋爐缺水時,嚴禁向爐內補水。
㈡ 安全操作規程
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使用前准備
1砂輪機要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以保證正常運轉。
2更換新砂輪時,應切斷總電源,同時安裝前應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若肉眼不易辨別,可用堅固的線把砂輪吊起,再用一根木頭輕輕敲擊、靜聽其聲。金屬聲則優、啞聲則劣)
3砂輪機必須有牢固合適的砂輪罩,托架距砂輪不得超過5mm否則不得使用。
4安裝砂輪時,螺母上的不得過松、過緊,使用前應檢查螺母是否松動。
5砂輪安裝好後,一定要空轉試驗23分鍾,看其運轉是否平衡,保護裝置是否妥善可靠,測試運轉時,應安排兩名工作人員,其中一人站在砂輪側面開動砂輪,如有異常,由另一人在配電櫃處立即切斷電源。以防發生事故。
6凡使用者要戴防護鏡,不得正對砂輪,而應站在側面。使用砂輪機時,不準戴手套,嚴禁使用棉紗等物包裹刀具進行磨削。
7使用前應檢查砂輪是否完好(不應有裂痕、裂紋或傷殘)砂輪軸是否安裝牢固、可靠。砂輪機與防護罩之間有無雜物,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無問題時,再開動砂輪機。
二、使用中注意事項
1開動砂輪時必須4060秒鍾轉速穩定後方可磨削,磨削刀具時應站在砂輪的側面,不可正對砂輪,以防砂輪片破碎飛出傷人。
2同一塊砂輪上,禁止兩人同時使用,更不準在砂輪的側面磨削,磨削時,操作者應站在砂輪機的側面,不要站在砂輪機的正面,以防砂輪崩裂,發生事故,同時不允許戴手套操作,嚴禁圍堆操作和在磨削時嘻笑與打鬧。
3磨削時的站立位置應與砂輪機成一夾角,且接觸壓力要均勻,嚴禁撞擊砂輪,以免碎裂,砂輪只限於磨刀具、不得磨笨重的物料或薄鐵板以及軟質材料(鋁、銅等)和木質品。
4磨刃時,操作者應站在砂輪的側面或斜側位置,不要站在砂輪的正面,同時刀具應略高於砂輪中心位置。不得用力過猛,以防滑脫傷手。
5砂輪不準沾水,要經常保持乾燥,以防濕水後失去平衡,發生事故。
6不允許在砂輪機上磨削較大較長的物體,防止震碎砂輪飛出傷人。
7不得單手持工件進行磨削,防止脫落在防護罩內卡破砂輪。
三、使用後注意事項
1必須經常修整砂輪磨削麵,當發現刀具嚴重跳動時,應及時用金剛石筆進行修整。
2砂輪磨薄,磨小,使用磨損嚴重時,不準使用,應及時更換,保證安全。
3磨削完畢,應關閉電源,不要讓砂輪機空轉,同時要應經常清除防護罩內積塵,並定期檢修更換主軸潤滑油脂。
㈢ 儀表安全規范操作規程
1 目的
為加強自動化儀表維護檢修的安全、規范、科學,提高儀表設備的檢修、維護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制定本規程。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於儀表部從事儀表維護、檢修、安裝、檢定等工作的員工。
3 儀表的概念
本規程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4 職責
4.1當班人員負責本班的安全、文明生產。
4.2負責控制相應的技術參數。
4.3做好巡迴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處理不了應及時上報。
4.4做好儀表的維護、保養及計劃檢修工作,確保設備完好運行。
4.5及時消除儀表職責范圍內的跑、冒、滴、漏。
5 一般安全規定
5.1 儀表工應熟知所管轄儀表的有關電氣和有毒害物質的安全知識。
5.2 在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作業。
5.3 在塵毒作業場所,須了解塵毒的性質和對人體的危害採取有效預防措施。作業人員應會使用防毒防塵用具及穿戴必要的防毒塵個人防護用品。
5.4 非專責管理的設備,不準隨意開停。
5.5 儀表工作前,須仔細檢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種儀器以及設備性能是否良好,方可開始工作。
5.6檢修儀表時事前要檢查各類安全設施是否良好,否則不能開始檢修。
5.7 現場作業需要停表或停電時,必須與操作人員聯系,得到允許,方可進行。電氣操作由電氣專業人員按制度執行。
6 儀表維修
6.1 檢修或排除故障時,須與工藝操作人員聯系,並落實安全措施,填寫好《檢修工作票》,密切配合。對重要環節、聯鎖控制系統等危及裝置停車者,須與車間和調度聯系後方可進行工作。
6.2 儀表維修過程中,要使用專用工具和專用校驗台。
6.3 處理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時,若有聯鎖必須先切除,將調節器由「自動」切至「手動」,但不得將調節器停電或停氣,以保證「手動」正常工作。
6.4 若確定故障是出自調節器或執行機構本身,按前項規定的程序處理完畢,即讓操作工進行現場手動操作,然後進行故障排除。
6.5 維修人員必須對工藝流程、自動系統、檢測系統的組成及結構清楚,端子號與圖紙全部相符,方可進行處理。故障處理前要做好安全准備,重大故障排除必須經調度或車間值班人員批准,並研究好方案,方可施工。
6.6 正常維修或進入控制盤時,必須精心操作,輕拿輕放,輕推輕拉,不得碰掉任何導線、插頭或儀表部件。正常開車時嚴禁敲擊,防止聯鎖、按鈕或繼電器接點動作發生故障。
6.7 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隔熱支架上。不用時要拔掉電源插頭,下班前,切斷所有試驗裝置的電源後,方可離去。
6.8 對各種帶壓、帶料管線、閥門處理時,必須關掉儀表閥門,放掉壓力,卸盡物料以後方能拆裝,拆裝時均應該在側面。處理現場問題時,所有管線應該按有壓對待。
6.9 如發現儀表運行異常,尚未查出原因時,儀表又自行恢復工作,必須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則禁用。若該表直接威脅生產,又不能停表,要與生產總調度聯系。
6.10 檢修儀表要做好儀表防凍、隔熱等工作,防止儀表凍壞、嚴重發熱造成事故。
6.11 檢修、拆卸、檢查易燃、易爆、有毒介質設備上的儀表必須兩人作業,其中一人為安全監護人,並應在清洗或泄壓完畢之後進行。要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手續,並在監護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6.12 在蒸氣系統進行工作時,應防止燙傷和儀表過熱。與氧氣、乙炔接觸或在附近工作時,嚴禁油脂、煙火。
6.13 現場修校工作完畢,應恢復原來的管線,交付使用,並將《檢修工作票》填寫齊全,方可離開現場。
7 儀表安裝
7.1 安裝現場儀表,至少須兩人作業。
7.2 拆卸粉塵、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介質儀表時,必須在清洗置換合格後方准施工。
7.3 嚴格執行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的領用、保管和存放管理制度。
7.4 儀表安裝過程中如需使用機械設備、焊接設備及風動、電動工具時,應遵守有關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5 儀表安裝就位後應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多台儀表盤並列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
7.6 嚴禁在盤頂和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後不得有人靠近。
7.7 在高空安裝作業時,必須搭設架子或平台,不準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禁止在已通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7.8 施放電纜,支架要穩固,轉動要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軸筒上的釘要打彎或拔掉。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防止擠傷。
7.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試驗,並應對信號、聯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7.10 儀表安裝竣工後,根據有關規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後,方可聯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後,未經驗收批准,嚴禁隨意動用。
8 儀表檢定
8.1 儀表檢定是指使用國家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依照有關規定進行量法傳遞的工作,儀表檢定需由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檢定資質的人員操作,以保證量傳的准確、可靠、統一。
8.2 檢定標准器具使用維護
8.2.1 凡未經專業培訓或對計量標准性能不了解的人員嚴禁使用計量標准器具。
8.2.2 計量標准器具應按周期進行檢定,不得超過周期使用,對超周期或不合格的計量標准器檢定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8.2.3 對計量標准器具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使其經常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8.2.4 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防止量傳事故的發生,並填寫使用記錄。
8.2.5 標准儀器及設備不對外借,特殊情況需經儀表部經理批准並由專業人員跟隨使用,凡私自出借者,視情況嚴重處以考核。
8.3 檢定事故管理
8.3.1 檢定人員在工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檢定室負責人報告,待故障排除後方可使用。
8.3.2 使用標准計量器具及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儀器設備及人身傷害事故,應向室內提出補救措施和處理意見,上報儀表部進行處理。
8.3.3 計量檢定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定規程,保持數據的准確性,凡屬檢定人員造成的工作失職,給被檢一方造成重大損失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8.3.4 由於工作質量造成的事故,由儀表部經理或檢定室負責人及時對有關人員或儀器進行檢查分析或復核。
8.3.5 對於出現的檢修設備事故要有記錄,並將處理結果存檔備查。
8.4 檢定記錄、證書管理
8.4.1 每個專業項目必須有兩名人員取得「計量檢定員」證件從事檢定與復核工作。
8.4.2 計量檢定人員在填寫原始記錄時,必須按檢定規程要求逐項填寫,不得遺漏,更不得偽造數據,字跡要清晰工整,不得塗抹修改,計量單位要符合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4.3 原始記錄要按規定編號,出具檢定證書要依據原始記錄,兩者編號要統一。
8.4.4 復核人員要對原始記錄進行認真復核並簽字;填寫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嚴禁用鉛筆填寫。
8.4.5 原始記錄要妥善保存備查,保存期限為三年。
8.4.6 出具證書(包括:合格證、檢定證書等)要按規定辦理。
㈣ 污水處理廠安全操作規程
得處理廠安全操作規程,污水處理廠要嚴格的按照國家所規定的操作安全操作進行操作,因為他是關乎到民生,而不能有半點的疏忽大意
㈤ 氧焊的氧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 乙炔發生器(乙炔氣瓶)、氧氣瓶、膠管接頭、閥門的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爛和漏氣。氧氣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禁止粘油。
1.2 氧氣瓶、乙炔管有漏氣、老化、龜裂等,不得使用。管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2.1 使用乙炔氣瓶氣焊(割)的操作步驟:
2.1.1將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氧氣減壓器與氧氣氣瓶閥,氧氣軟管與氧氣減壓器,乙炔軟管與乙炔減壓器,氧氣、乙炔軟管與焊(割)炬均可靠連接。
2.1.2分別開啟乙炔瓶閥和氧氣瓶閥。
2.1.3對焊(割)炬點火,即可工作。
2.1.4工作完畢後,依次關閉焊(割)乙炔閥、氧氣閥,再關閉乙炔瓶閥、氧氣瓶閥,然後拆下氧氣、乙炔軟管,並檢查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
2.2 使用中壓式乙炔發生器氣焊(割)的操作步驟:
2.2.1將氧氣減壓器與氧氣瓶閥,氧氣軟管與氧氣減壓器,乙炔發生器,氧氣、乙炔軟管與焊(割)均可靠連接。
2.2.2用清水沖洗乙炔發生器,清除灰漿和殘渣。
2.2.3將塊度適當的電石裝入電石籃內,且電石一次加入量不宜過多。
2.2.4將電石籃放入乙炔發生器內,加入適量清水,並上蓋旋緊嚴密。
2.2.5開啟氧氣瓶閥。
2.2.6對焊(割)炬點火,即可開始工作。
2.2.7工作完畢後,依次關閉焊(割)炬乙炔閥、氧氣閥,再關閉氧氣瓶和打開乙炔發生器排污閥等排污完成後方可開蓋,並沖洗干凈,且檢查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 3.1 焊接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3.2 乙炔發生器(乙炔瓶)、氧氣瓶周圍10米范圍內,禁止煙火。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7米。
3.3 焊工使用的防護工作服,上衣不得掖入褲內,褲腳不得卷邊,鞋口不得扎在褲腳外。
3.4 每根乙炔軟管必須有回火設施,禁止使用浮桶式乙炔發生器。
3.5 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可用肥皂水試驗,周圍不準有明火或吸煙。
3.6 乙炔發生器零件和隨機工具不得用銅,以防銅與乙炔接觸產生乙炔銅引起爆炸。可採用含銅在70%以下銅合金。
3.7 電石要有適當的塊度,電石一次加入量不宜過多,不可集中使用小塊電石,更不許用粹末,以防發生猛烈反應,乙炔發生器內壓力劇增引起爆炸。
3.8使用中壓乙炔發生器(工作壓力最高為1.5Mpa壓力使用時除需裝回火防止器外,還要安裝壓力表和安全閥)時,壓力要保持額定值,安全閥要動作可靠,水要經常保持清潔,電石分解的灰漿要及時清除。
3.9 沖壓乙炔發生器的發氣室,發氣壓擠室和回火防止器中都應裝有相應面積的卸壓膜,且回火防止器應具有逆止閥裝置。
3.10 無論是在室內還是在室外使用氧氣時,必須妥善安放,防止傾倒。有室外作業時,要把氧氣瓶安裝在涼棚內,避免陽光強烈照射。
3.11 氧氣瓶一般應該直立放置,個別情況需卧置時,瓶勁要稍微擱高一些。
3.12 氧氣瓶、乙炔瓶上嚴禁沾染油脂。不允許用帶有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乙炔瓶。
3.13 氧氣瓶必須用手或扳手旋取瓶帽,禁止用鐵錘等鐵器敲擊。
3.14 旋開氧氣瓶、乙炔瓶閥門不要太快,防止壓力氣流激增,造成瓶閥沖出等事故。
3.15 氧氣瓶嘴不得沾染油脂。冬季使用,如瓶嘴凍結時,不許用火烤,只能用熱水或蒸氣加熱。
3.16 不要把氧氣瓶內的氧氣全部用凈,最後至少要剩0.05Mpa的氧氣。
3.17 乙炔瓶不能遭受劇烈的震動和撞擊,以免瓶內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存儲。
3.18 乙炔瓶在工作時應直立放置,防止丙銅隨乙炔流出,以免發生危險。
3.19 乙炔瓶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0C,溫度過高會降低丙銅對乙炔的溶解度,造成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3.20 減壓器與瓶閥連接必須可靠,嚴禁漏氣,避免發生爆炸事故。
3.21 不能把乙炔瓶里的乙炔全部用完,最後應剩0.1Mpa的乙炔氣體,並將氣瓶閥關緊。
3.22 開氧氣或乙炔閥門時禁止撞擊,防止產生火花。
3.23 工作結束後,應及時關緊氧氣閥和乙炔閥,不準將焊炬放在容器內或工作台下。
3.24 乙炔管堵塞時,嚴禁用氧氣壓縮空氣吹除。
3.25 發生回火時,先關氧氣閥,後關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採用彎折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3.26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及粘有可燃液體的工件,必須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
3.27 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作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人監護,並有通風措施。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噴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3.28 高處焊接時,除遵守《高空作業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外,還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監護。下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移出10米以外。
3.29 工作結束,應清潔乙炔發生器,檢查清掃工作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

㈥ 電動閥門操作規程
懸賞太低
㈦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這個文庫中有詳細的介紹,可以參考。
焚硫工段崗位安全規程 .................................. 2 轉化崗位安全規程 ...................................... 3 干吸崗位安全規程 ...................................... 4 脫鹽水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 5 蒸汽鍋爐崗位安全規程 .................................. 6 破碎機工安全規程 ...................................... 7 皮帶運輸工安全規程 .................................... 8 磨礦崗位安全規程 ...................................... 9 中控萃取崗位安全規程 ................................. 10 過濾崗位安全規程 ..................................... 10 循環水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 11 磷銨(底樓)輸酸崗位安全規程 ......................... 12 罐區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 13 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 14 包裝崗位安全規程 ..................................... 15 氨站崗位安全規程 ..................................... 16 凈水站崗位安全規程 ................................... 17 空壓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 18 熱電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 20 儀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 20 變電站安全操作規程 ................................... 21 地磅房安全操作規程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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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硫工段崗位安全規程
1.本工段為禁火區域,一切人員嚴禁將火種帶入生產區域,並禁止吸 煙。
2.每位員工上班前應穿戴好勞保用品,否則不準進入生產崗位,進入 塔區必須佩戴好安全帽。
3.班前、班中不準喝酒,崗位上不準會客,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 工作崗位,認真執行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4.因工作或檢修需要,需進行危險作業或動火作業時,必須先辦理危 險作業證和動火作業證,並按照兩證的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經 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5.凡是在操作中遇到有刺鼻氣味發生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頭,不 得在下風頭操作和休息,防止發生中毒。
6.凡是煤氣中毒,應立即把中毒人員撤離現場,到空氣新鮮溫暖的地 方施行人工急救,並立即准備送往醫院。
7.鹼液或 PDS 液噴進眼睛中或濺到皮膚上,應立即用水大量沖洗,嚴 重時應去醫院治療。
8.硫磺不能貯放時間過久,時間太久硫磺會發生自燃。
9.各設備接地線必須良好,轉動設備啟動前應放好防護罩,嚴禁在未 進行盤車和無安全罩的情況下開泵,不準用濕布擦抹電機,嚴禁水滴 入電機內。
10.嚴禁在蒸氣管道和暖氣包上烤曬衣服和放置易燃品,以免引起火 災。
11.消防器材應配置齊全,完好且定期檢查按期更換,做到人人會員。
12.禁止用鐵器敲打設備和管道,以免發生火災。
13.禁止用水布及濕布放在軸承上作為冷卻軸承用。
14.機械在運轉過程中禁止修理,嚴禁用抹布和棉絲擦試轉動設備及 電機通風口。
15.各備用設備必須隨時處於良好狀態,有故障及時匯報、排除。
16.嚴禁急劇開、關閉門,閥門不應關得太緊。
17.電氣設備發生故障,必須找電工修理,非電工禁止拆修電氣設備。
18.本工段區域內不準存放易燃物品,壓縮容器,以免發生火災。
19.上下塔時要注意安全,冬季要及時排除積雪和積水,以免滑倒摔 傷。
20.排水溝和管道要加蓋,以防人員掉入受傷。
21.冬季各水封槽及有關容器應通蒸汽保溫,以防設備凍壞和管道堵 塞。 22.反應槽內的溶液液位應不低於 2/3 處。
轉化崗位安全規程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每小時巡迴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控制 指標。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每小時檢查一次,轉化溫度、壓力和 SO2 風機油溫、油壓、軸瓦溫 度,以及設備管道有無泄漏,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備用機組每 24 小時盤車一次,角度不得小於 720°。 3.嚴格控制各段溫度,密切觀注 SO2 風機進出口壓力變化情況,隨時 與沸騰爐等相關崗位取得聯系,以適時改進操作,避免指標的大起大 落。 4.系統開車時, 先啟動 SO2 風機再通知沸騰爐開車, 停車順序則相反; 轉化升溫和吹觸媒時,干吸工段的循環泵不能停運。 5.及時清理垃圾,搞好文明生產,保證通道的暢通,隨時保持各種防 護罩完好、齊全,檢修後及時歸位。
干吸崗位安全規程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進行交接班,堅持每小時巡迴檢查制度。 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嚴格控制好加水、串酸、冷卻循環水;按要求控制好各循環槽的酸 濃度和溫度,並與轉化、凈化、沸騰爐保持聯系。
3.密切注意各循環泵運行及循環槽的酸位,嚴禁打空泵和溢酸。
4.密切觀注陽極保護器的工作狀況,根據情況適時改進操作。
5.啟動酸泵時,必須先手動盤車確認正常後再行啟動;運轉設備運行 禁止進行檢修和保養工作;酸泵出口管接、酸管接頭在運行中嚴禁緊 固。
6.在開或關閉酸閥門時, 穿戴好防酸服、 耐酸手套, 人不要正對閥門, 防酸飛濺或泄漏傷人。在巡迴檢查中,防酸管破裂飛濺酸傷人,有異 常情況及時與轉化崗位聯系,情節嚴重劃分出警戒區域。操作人員必 須掌握應急防護知識。 7.及時清理垃圾,搞好文明生產,保證通道的暢通,隨時保持各種防 護罩完好、齊全,檢修後及時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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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鍋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1、煮爐加葯操作�
1.1、將葯用熱水溶解後,總葯量一次加入鍋筒內,加葯前把水位調整到低水位,加葯後 再把水位調到最高水位進行煮爐。注意不能把固體葯加入爐內。�
1.2、煮爐期間應從鍋筒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處取爐水樣,監視爐水鹼度及磷酸根的變化 ,排污前後各取一次水樣,煮爐後期爐水的鹼度和磷酸根應不再變化。�
1.3、煮爐期限為3天,第一天保持0.1MPa表壓力下煮24小時,第二天保持0.2-0.3MPa表 壓力下煮24小時,第三天保持0.1MPa表壓力下煮24小時。�
1.4、煮爐的前兩天停止排污,第三天的最後一班每兩小時排污一次。�
1.5、鍋爐停火以後,4小時內關閉煙風檔板。�
1.6、鍋爐停火4小時後,打開煙風檔板自然通風冷卻。�
1.7、停火6小時後,當爐水溫度降到50℃以下時可全部放出爐水。�
1.8、爐水放完後,再上滿水,再放出去,沖洗一遍。�
2、向鍋爐和管網注水操作�
2.1、開啟汽包的排空閥�
2.2、進水溫度不宜過高,水溫與鍋筒筒壁溫差不大於50℃。�
2.3、注水過程要加強檢查,發現漏水及時處理,並檢查水位自動控制和高低水位報警器 ,動作應可靠。�
2.4、給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時,暫停給水,觀察水位有無變化時,如有變動時立即查明原 因。無異常,可繼續給水,使水位上升到正常水位。�
2.5、向熱水爐注水時,當排空閥見水時停止注水;給水網注水時,用補給水泵從回水管 注水,同時在管網最高點放空,能夠放出水時為注滿水。可以啟動循環泵,循環壓力穩定時 方可進行點爐。�
3、點火操作�
3.1、打開煙道檔板,啟動風機進行機械通風5-10分鍾。�
3.2、把點火把點著燒旺,送入油槍噴頭前下方,開進油閥門,小心地點火。�
3.3、根據燃燒情況,調整油門、油門和送風量,使燃燒穩定進行。�
3.4、等火焰穩定、燃燒正常,爐膛溫度有所上升以後,抽出點火把。�
3.5、點火速度不要太急促,特別是水容量大的和水循環較差的鍋爐,爐溫更應緩慢上升 。�
3.6、如果出現滅火時,應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強制通風5-10分鍾後,再進行點火,嚴 防發生爆燃事故。�
3.7、嚴密監視水位的變化情況。適當加強通風和燃燒,開始升壓或升溫。�
3.8、若點火未著,應立即切斷點火氣源,重新強制通風5-10分鍾,再點火。�
4、鍋爐升壓(升溫)操作�
4.1、蒸汽鍋爐當壓力升至0.05-1MPa表壓力時,沖洗水位表。�
4.2、當壓力升至0.1-0.15MPa表壓力時,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靈 。�
4.3、當壓力升至0.15-0.2MPa表壓力時,關閉上鍋筒排空。�
4.4、當汽壓上升至0.2-0.3MPa表壓力時,檢查應無滲漏現象,擰緊松動的入孔、手孔和 法蘭連接螺絲。操作時應側身,所用扳手的長度不得超過20倍螺絲直徑。�
4.5、當汽壓升至0.3-0.4MPa表壓力時,進行一次下部放水,放水引起水位降低時,應開 戾給水閥補水。�
4.6、熱水爐溫升達到20℃時要進行排污串水一次,壓力表要進行沖洗。正常開戶升溫過 程不能少於4小時。�
5、蒸汽鍋爐的暖管操作�
5.1、先開戾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閥門,排出管道內積存和凝結水。�
5.2、緩慢開戶鍋爐的主汽閥,至全開啟,應加關半圈,以防因熱脹而卡死。�
5.3、當看到疏水閥處排出乾燥蒸汽時,即可結束暖管,並關閉疏水閥。�
5.4、在暖管過程中,應注意檢查管道支架與膨脹節的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停止暖 管,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後再繼續暖管。�
6、蒸汽鍋爐的並爐操作�
6.1、當鍋爐汽壓比蒸汽母管汽壓低0.05-0.1MPa,水位在正常水位線時才可以進行並爐 。�
6.2、主汽閥緩慢開啟到全開後,應回轉半圈,以防汽閥因受熱膨脹後卡死,最後關閉疏 水閥。�
7、蒸汽鍋爐的供汽操作�
緩慢地開戾主汽閥,當聽不到蒸汽管道內異常聲響後,再開大主汽閥。如管道內有水擊聲, 應開大管道疏水閥,待凝結水排盡後,再重新開大主汽閥送汽。�
8、蒸汽鍋爐的排污操作�
8.1、先微開慢開閥,預熱兩個閥間管道,無沖擊聲時即可全開,然後打開快開閥少許, 預熱排污管道,無沖擊聲將快開閥全關幾次進行排污,排污完畢,先將快開閥關閉,再關慢 開閥。�
8.2、當兩台以上鍋爐共用一根排污總管時,嚴禁兩台鍋爐同時排污。同時注意滲漏現象 。�
9、缺水事故的處理�
9.1、如水位表中的水位低於最低安全水位線,又可見到水位時,應沖洗水位表確定水位 的高低。�
9.2、手動調節加大給水量。�
9.3、經過上述處理後,如水位仍繼續下降,則應立即停爐。關閉主汽閥,繼續向鍋爐給 水。�
9.4、如嚴重缺水,則不應向鍋爐給水。應按緊急停爐處理方法處理。並迅速報告有關領 導。�
10、滿水事故的處理�
10.1、立即關閉給水閥門,打開省煤器再循環閥門或旁路煙道。�
10.2、開啟排污閥、加強放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內水位,防止放水過量造成缺水事故。 �
10.3、關小風閘門,減少油(氣)量和送風。�
10.4、開啟主汽閥、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閥門。�
10.5、待水位正常後,恢復正常燃燒。�
11、汽水共騰事故的處理�
11.1、全開上鍋筒的表面排污,同時可適當進行底部排污,加強給水,保證正常水位, 以降低鍋爐的含鹽量。�
11.2、打開過熱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閥門。�
11.3、應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爐水品質,增加對爐水分析次數,爐水品質未改善前,不 允許增加鍋爐負荷。�
12、蒸汽爐爆管事故的處理�
12.1、爐管輕微破裂,如鍋爐水位尚能維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擴大時,應加強給水 ,減負荷運行,並立即啟用備用鍋爐,待備用爐升火投入正常運行後再按正常停爐處理。如 有數台鍋爐並列供熱,應將此爐與蒸汽母管隔斷後作正常停爐處理。�
12.2、爐管爆破,水位和汽壓迅速下降時,應緊急停爐。如水位低於最低水位或不可見 時,切記向爐內進水,但要維持引風機運行,待排盡煙氣和蒸汽後停止。�
12.3、停爐後,即關閉主汽閥。�
13、熱水爐的爆管事故處理�
13.1、熱水爐發生爆管後,應立即停爐。�
13.2、使水泵循環,繼續給水,待爐水溫低於50℃時停止給水。�
14、煙道內二次燃燒事故的處理�
14.1、立即停止向爐膛供給燃料,緊急停爐。�
14.2、關閉煙道送風檔板和各孔門,嚴禁通風。�
14.3、採用蒸汽噴入煙道滅火或CO�2滅火器滅火。�
14.4、事故消除後,認真檢查設備,如無異常可先通風5-10分鍾左右,再按操作規程點 火,重新點火,重新投入運行。�
15、燃燒室爐牆損壞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現爐體外護板過熱皮,應立即停爐檢查,若是爐牆損壞,應立即修復。�
16、電源中斷事故的處理�
16.1、立即關閉燃燒器,打開省煤器再循環閥門。�
16.2、立即關閉蒸汽聯箱總閥,清掃油系統。�
16.3、查明停電原因和恢復時間,做好重新點爐的准備。�
17、熱水鍋爐汽化事故的處理�
17.1、發生汽化事故的現象時,立即減少鍋爐的熱負荷,即調整小火焰。�
17.2、檢查分析造成汽化事故的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主要是加強補水和減少燃燒 。�
17.3、經減少熱負荷和加強補水以後,仍無效果時,應緊急停爐。�
18、鍋爐滅火事故的處理�
18.1、發現滅火,要立即關閉油(汽)閥門,打開旁路循環閥門(注意不要影響正常爐)。 �
18.2、風機運轉5-10分鍾以後,停止風機運轉,關閉煙風檔板。�
18.3、若循環水泵也停運時,應檢查鍋爐水位,隨時排出汽化蒸汽。�
18.4、分析滅火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
19、緊急停爐的操作�
19.1、若是單爐運行,需要緊急停爐時,可開大循環閥門,關閉油(氣)嘴,立即停火。 �
19.2、若有別的爐並列運行,運行爐應加強調整和監視。�
19.3、若有備用爐,為保證供熱,應立即啟動備用爐,使其投入運行。
㈨ 水泵安全操作規程
水泵安全操作規程:
一般要求: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開泵前對真空泵及排水泵的同軸度、各零部件螺栓、轉動部位、是否靈活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操作。
總則:
1、兩台供水泵工作制度為正常用水時,一用一備(檢修),不用水時兩台檢修。
2、供水泵有操作方式:現場人工手動控制方式。正常採用遠控集控聯動控制方式。
3、為及時發現設備潛在故障,做到設備磨損量基本一致,三台排水泵及兩台真空泵應輪流運轉。
4、排水泵包機維修人員必須掌握排水泵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並做到會使用、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三知四會」內容)。

(9)閥門廠安全操作規程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1、高層建築、居民小區、別墅等居民生活用水。
2、企事業單位、賓館、寫字樓、百貨商場,大型桑拿浴、醫院、學校,體育館,高爾夫球場,機場等場所的日常用水。
3、生產製造、洗滌裝置、食品工業、工廠、工礦的生產用水。
4、其他:老舊水池供水及其它形式供水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