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熱水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熱水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熱水鍋爐啟動、運行、停爐、保養等內容的操作規程。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1576-2002 低壓鍋爐水質標准
Q/CNPC-BGP•G0209 蒸汽鍋爐全生產操作規程
3鍋爐啟動前的檢查與准備
3.1 水壓試驗
新安裝、移裝、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和距上次水壓試驗已達六年的鍋爐,應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的方法參見附錄A(規范性附錄)。
3.2 烘爐
新安裝、移裝、長期停用的鍋爐或爐牆、爐拱經修理、改造的鍋爐,需根據爐牆的情況進行烘爐,烘爐方法參見Q/CNPC-BGP•G0209。
3.3 煮爐
新安裝、移裝、長期停用的鍋爐或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改造的鍋斷,需根據受壓元件內表面的油污、鐵銹的多少進行煮爐,煮爐方法參見Q/CNPC-BGP•G0209。
3.4 鍋爐的檢查
鍋爐投運前應做的檢驗工作主要有以下內容。
3.4.1 鍋爐受壓元件的檢查:
a) 鍋爐受壓元件無鼓包、變形、裂紋、滲漏、腐蝕、磨損、過熱、脹粗等缺陷,拉撐牢固,脹口嚴密;
b) 受熱面管子及鍋爐范圍內的管道暢通;
c) 鍋筒、集箱和管道內無遺留的工具、螺栓、焊條、棉紗街道等雜物時,關閉全部入孔門和手孔門。
3.4.2 鍋爐爐牆及煙風道的檢查:
a) 鍋爐爐牆、煙道無破損、裂縫;
b) 爐門、看火門、清灰門等牢固、嚴密並開關靈活;
c) 爐膛內無積灰、結焦、爐拱的隔火牆完整嚴密;
d) 煙道、風道及風室嚴密、無積灰,其調節擋板完整、開關靈活,開啟度指示准確並有可靠的固定裝置;
e) 空氣預熱器完好,省煤器、空氣預熱器無積灰;
f) 爐膛和煙道內無雜物和人時,關閉爐門、清灰門和煙道檢查門孔。
3.4.3 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及儀表的檢查
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各種熱工測量儀表(包括流量計、煤量表等計量儀表)應齊全、靈敏、可靠,且清潔、照明良好:
a) 安全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整定和校驗;
b) 嚴禁將閥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閥始啟壓力或使安全閥失效;
c) 壓力表裝用後每年至少校驗一次,校驗時在刻度盤上用紅線標出最高允許壓力;
d) 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停止使用:
1) 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時,指針轉動後不能回到限止釘處;沒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時,指針離零位的數值超過壓力表規定允許誤差;
2) 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
3) 封印損壞或超過檢驗有效期限;
4) 表面泄漏或指針跳動;
5) 其它影響壓力表准確指示的缺陷。
3.4.4 補水裝置、排污管道的檢查:
a) 鍋爐補水管道、排污管道及放水管道通暢,管道上金屬盲板全部折除;
b) 管道支吊架完好,管道能自由膨脹;
c) 管道保溫完整、漆色符合規定、表示管道內介質流向箭頭符號正確、鮮明;
d) 管道和閥門連接完好、嚴密不漏(包括閥門關閉時不內漏),閥門開關靈活、有標明開關方向的標志,閥門填料有適當壓緊余隙。
3.4.5 燃燒設備輔助設備的檢查:
a) 鏈條爐排平齊完整、無雜物;
b) 煤閘門平齊完整、操作靈活,其標尺正確且處於工作位置;
c) 煤斗弧形門(月亮門)開關靈活;
d) 老鷹鐵平齊完整、牢固;
e) 翻灰板完整、動作靈活;
f) 爐排減速機及傳動裝置完整、變速裝置操作靈活,離合器保險彈簧松緊程度合適;
g) 轉動機械各轉動部分無摩擦和異聲現象,轉向正確,軸承油位計不漏油,油位正常、油質清潔,軸承冷卻水充足、通暢,傳動皮帶完整、無跑偏及脫落現象,聯軸節完好,安全護罩完好,地腳螺栓牢固;
h) 除塵設備完好並處於備用狀態。
3.4.6 其他檢查:
a) 樓梯、平台、欄桿等完好,牆壁、門窗、地面修補完整;
b) 設備及其周圍通道上清潔無雜物,地面無積水、積煤、積油;
c) 鍋爐各部位照明齊全、亮度足夠;
d) 操作工具齊備;
e) 鍋爐房內備有足夠、合適的消防器材。
3.5 鍋爐運行前的准備
鍋爐經檢查符合升火條件後,方能進行鍋爐升火前准備工作。
3.5.1 調整閥門啟動前狀態:
a) 省煤器旁路管閥關閉,鍋爐總進水閥、出水閥、分水器、集水器總閥、補水閥、省煤器進口和出口閥開啟;
b) 鍋筒和各聯箱的排污閥、放水閥關閉,排污總閥開啟;
c) 壓力表三通旋塞處於工作位置;
d) 流量表一次閥開啟;
e) 排空閥開啟(無排空閥的可抬起一隻安全閥閥芯)。
3.5.2 省煤器旁路煙道擋板開啟,少煤器前煙道擋板關閉。
3.5.3 引風機入口調整門關小,煙道內其它擋板開啟。
3.5.4 開啟風機、除渣機等冷卻管閥。
3.5.5 開啟濕式除塵器給水閥,關閉除塵器鎖氣器。
3.5.6 准備充足木柴和引燃物。
3.5.7 對爐膛、煙道進行自然通風不少於10分鍾或機械通風俗不小於5分鍾,維持爐膛負壓50~100Pa。
3.6 向系統充水
3.6.1 系統充水順序
系統充水順序:鍋爐-外網-用戶:
a) 向鍋爐充水從下鍋筒、下集箱開始,至鍋爐頂部放氣閥冒出水為止;
b) 向外網充水,如存在多路循環系統,須各路分別充水,充水從回水管開始至處網各放氣閥冒出水為止;
c) 向用戶系統充水從回水管開始,至各系統頂部集氣罐上放氣閥冒出水時,關閉閥門;
d) 過1~2小時後,再放氣一次。
3.6.2 系統充水後,鍋爐壓力表指示值不應低於外網中最高用戶的靜壓。
3.6.3 充水期間,檢查入孔、手孔、閥門、法蘭以及壓力變化情況,若發一漏水,立即停止充水並予以處理。
3.6.4 系統充水後,應有人進行監護。
4鍋爐的啟動
4.1 鏈條爐點火方法
4.1.1 鏈條爐點火前,在爐排中後部鋪上爐渣,在爐排前端(蓋住第一、二風室)鋪上煤,並鋪好木柴及引燃物,嚴禁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
4.1.2 啟動引風機,風機操作參見附錄B。
4.1.3 點燃引燃物及木柴,待燃燒正常後,啟動循環泵,水泵操作參見附錄C。
4.1.4 轉動爐排,將燃煤送至煤閘後0~1m處,再減低爐排速度或停止爐排轉動。
4.1.5 待煤燃旺盛並能使加入爐內的煤正常著火後,逐漸加快爐排速度,增加給煤量。
4.1.6 啟動鼓風機並相應調整各風室風門開度,直到火床長度達爐排長度3/4左右。
4.1.7 灰渣落入灰渣斗時,將除渣裝置投入運行。
4.2 鍋爐升火注意事項
4.2.1 鍋爐升火時間為2~3小時。
4.2.2 點火後注意調整燃燒,保持爐內溫度均勻上升,使承壓元件受熱均衡膨脹正常。
4.2.3 升火時注意觀察鍋爐各部件,發現特殊響聲應立即檢查,排除故障。
4.2.4 升火期間,省煤器出口水溫不得超過95℃,如超過規定溫度可開大省煤器通往鍋爐管道上的閥門或增開循環泵,以增加省煤器的水流量。
5鍋爐的運行
5.1 燃燒的調節
5.1.1 燃燒調節的主要要求:
a) 運行中,根據鍋爐負荷變化,及時調整給煤量和鼓、引風量,使燃料充分燃燒;
b) 爐膛出口處負壓保持0~40Pa,不允許正壓運行;
c) 看火門、撥火門、清灰門等關閉嚴密,發現漏風應及時採取措施排除;
d) 經常注意鍋爐各部位的煙氣溫度和阻力。
5.1.2 鏈條爐排燃燒調節:
a) 鏈條爐增大負荷時,先加煤,後加風,減少負荷時,先減煤,後減風;
b) 加風時,先加大引風,後加大鼓風,減風時,先減小鼓風,後減小引風;
c) 燃燒應保持較薄煤層,稍低風壓,略快的爐排速度,使火床長度達鏈條爐排長度3/4左右;
d) 調節給煤量採用變更爐排速度的方法,只有鍋爐負荷變化較大或煤質改變,才變更煤層厚度調節給煤量;
e) 爐排速度須與負荷變化相適應,且能保證燃煤正常著火,爐排速度應根據煤種調試確定;
f) 煤層厚度控制在60~130左右,對粘結性強的煙煤,煤層厚度取60~120mm,對水份小、灰份小的煤或煤末多灰熔點低的煤,煤層厚度取薄些,無煙煤,貧煤可取為100~160mm;
g) 控制爐膛出口過剩空氣系數為1.2~1.4,相應煙氣中二氧化碳含量為12%左右(按調整試驗結果定),當煙氣中二氧化碳含量降低(或氧含量增高),空氣預熱器後的風壓明顯降低或引風機負荷顯著增高時,應檢查各部煙道、空氣預熱器和除塵器的嚴密性,並採取措施施予以消除;
h) 燃燒正常時,煤閘門後0.2m左右煤開始燃燒,老鷹鐵前0.5m左右燃燼,燃煤應沿整個爐排寬度均勻分布,不偏火、不跑火、火床面平齊、沒有「火口」及結焦等異常情況,火床中部火焰呈金黃色,沒有發暗現象;
i) 分段風室的風壓應根據鍋爐結構及燃煤品種確定,煤層厚度改變時,必須相應調整各風室風壓;
j) 分段風門開度應根據鍋爐負荷與燃燒情況及時調整,分段送風原則是「兩頭小,中間大」;
k) 運行中,每班活動一次翻灰板,清除積灰。
5.2 轉動機械的運行:
a) 鍋爐運行中,對轉動機械檢查的主要項目除包括啟動前的檢查項目外,還應檢查軸承溫度轉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80℃,滑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0℃,潤滑油溫度不得超過60℃;
b) 轉動機械串軸不大於2~4mm;
c) 轉動機械電動機電流和溫升不得超過規定值;
d) 軸承潤滑油品種和質量應符合要求,每班巡迴檢查,發現缺油及時補加;
e) 用潤滑脂的軸承,應定期擰入適量潤滑脂;
f) 備用轉動機械,應每周啟動試用一次,每次時間不少於半小時。
5.3 除塵器的運行
a) 除塵器完好無損,其鎖氣器動作靈活,關閉時嚴密不漏;
b) 乾式除塵器定時放出積灰斗中的煙灰,積灰斗不得裝滿,並避免二次揚塵。
5.4 排污操作
每周按以下要求進行一次排污:
a) 排污在低負荷時進行;
b) 排污時,先開一次閥(靠近鍋爐的排污閥),再微開二次閥,預熱排污管道,無水擊時全開二次閥,進行排污;
c) 排污完後,先關二次閥,後關一次閥,再將二次閥開關一次,放出兩閥間殘水;
d) 使用同一排污總管的鍋爐,應單台進行排污。
5.5 巡迴檢查
鍋爐運行中,運行人員應定時對鍋爐房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和維護,巡迴檢查主要內容如下:
a) 壓力、溫度正常、安全附件和測量、控制儀表以及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b) 受壓元件各可見部位無鼓包、變形、滲漏等異常現象;
c) 爐牆無裂縫、傾斜或倒塌,鋼架未燒紅或變形、爐門完整,開關靈活;
d) 水管路、排污管道和閥門無泄露(包括內漏)現象,閥門開關靈活;
e) 鍋爐燃燒工況良好,爐內無異響(主要是漏水聲);
f) 燃燒設備及其他轉動機械完好、冷卻、潤滑正常;
g) 煤、水、電等計量儀表指示正常;
h) 環保設施運行正常;
i) 發現異常現象,應迅速查明原因及時消除;
j) 暫時不能消除的,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加強監視,防止發生事故;
k) 巡迴檢查中所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情況應予記錄。
5.6 運行注意事項:
a) 嚴密監視爐水壓力變化情況,發現壓力下降時,應及時啟動補水泵或打開水箱自然補水閥進行穩定補水,並根據水壓下降情況通知管工檢修補網。系統經濟補水量控制在每小時低於系統水容量的5‰;
b) 鍋爐用水必須符合GB1576的規定;
c) 鍋爐房應有足夠照明,且備有應急照明裝置;
d) 鍋爐出水溫度不高於額定出口溫度,並低於額定壓力下飽和溫度20℃;
e) 每班擦洗壓力一,溫度表一次,保持表盤清潔,如損壞,立即更換;
f) 經常檢查安全閥是否正常,安全閥每周應手動一次。
6鍋爐的停爐
6.1 暫時停爐
6.1.1 暫時停爐前適當降低鍋爐負荷。
6.1.2 鏈條爐壓火時間不超過24小時,可相應降低爐排速度,減少鼓、引風,當燃煤距煤閘板0.3左右時,停止爐排和鼓、引風機。
6.1.3 壓火時間在24小時以上時,可加厚煤層至150~180mm,並相應加快爐排速度,當加厚煤層達爐排長度3/4左右時,停止爐排和鼓、引風機,如爐火靠前,可再啟動爐排,控制燃煤距煤閘門0.3~0.4m處。
6.1.4 開啟省煤器旁路煙道門,關閉主煙道門,緊閉各孔門,減少熱損失,煙道擋板和分段風門應適當開啟,以冷卻爐排。
6.1.5 暫時停爐期間,應留人監視鍋爐,確保爐水溫度在5℃~50℃時,可停循環泵。
6.2 正常停爐
6.2.1 接到正常停爐通知後,對鍋爐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將缺陷予以記錄。
6.2.2 減少給煤和鼓、引風量,逐漸降低爐負荷。
6.2.3 煤斗內存煤用完,距煤閘門0.3~0.5m處無燃煤時,暫停爐排,根據燃燒情況停止鼓、引風機。
6.2.4 煤燃燼後,重新啟動爐排將灰渣送渣坑,繼續轉動爐排1小時,冷卻爐排。
6.2.5 停爐4~6小時內,應緊閉所有的門孔和煙道擋板,防止鍋爐急驟冷卻。
6.2.6 停爐4~6小時後,可逐漸開啟煙道擋板自然通風。
6.2.7 停爐8~10小時後,如有加速冷卻的必要,可開啟引風機。
6.2.8 關閉引風機後,鍋爐出口水溫降至50℃以下時,才能停循環泵。
6.2.9 停爐後,應將停爐過程中主要操作及所發現問題予以記錄。
6.3 緊急停爐
6.3.1 緊急停爐適用范圍
熱水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a) 因循環不良造成鍋水氣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下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於20℃;
b) 鍋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c) 循環泵或補給水泵全部失效;
d) 壓力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e) 鍋爐受壓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f) 補給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
g) 燃燒設備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h) 其他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安全運行允許范圍,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6.3.2 緊急停爐操作程序
6.3.2.1 停止給煤、停止鼓風,減弱引風(爆管事故則全開引風)。
6.3.2.2 熄滅爐內明火,鏈條爐關閉煤斗弧形擋板,快速送燃煤到渣坑。嚴禁向爐膛內澆水滅火。
6.3.2.3 熄滅爐火後,停止引風,開啟省煤器旁路煙道,關閉主煙道,開啟爐門、灰門、進行自然通風,冷卻鍋爐。
6.3.2.4 繼續轉動爐排,直至爐排冷卻。
6.3.2.5 緊急停爐後,爐水溫度降至50℃以下時,才能停循環泵。
6.4 停電處理
鍋爐遇突然停電採取下列措施。
6.4.1 打開爐門及煙道擋板。
6.4.2 密切監視鍋爐、省煤器壓力、溫度變化情況。
6.4.3 如產生汽化,打開排汽閥門排汽。
6.4.4 夜間停電用應急照明。
6.4.5 來電後,首先啟動補水泵,再啟動循環泵,隨後啟動鍋爐。
7鍋爐的保養
7.1 濕法保養
7.1.1 適用范圍
停爐時間不超過一個月的鍋爐可採用「濕法保養」防腐。
7.1.2 濕法保養的方法:
a) 停爐後清除水垢、泥渣和煙灰,向鍋爐進軟水至鍋爐水容量的3/4;
b) 將配製好的鹼性保護液注入鍋爐。鹼性保護液宜用專用泵注入鍋爐。鹼性保護液的成分和劑量按表1配製;
c) 繼續向鍋爐進軟水到灌滿鍋爐,直至水從空氣閥冒出;
d) 保養期間維持爐水鹼度在5~12mmol/L;
e) 保養期間保持受熱面外部乾燥。必要時,可定期生微火烘爐,保持鍋爐出口水溫≧5℃;
f) 室溫低於時5℃,不宜採用濕法保養。
表1 鹼性保護液劑量表
葯 劑 名 稱 葯 劑 用 量(kg/t鍋水)
氫氧化鈉(NaOH)
碳酸鈉(Na2CO3)
磷酸鈉(Na3PO4.12H2O) 3~10
20
20
7.2 干法保養
7.2.1 使用范圍
停爐時間超過一個月的鍋爐,可採用干法保養防腐。
7.2.2 干法保養的方法:
a) 停爐清掃鍋爐外部灰塵,清除爐排上、爐體各受熱面上的煙灰和灰渣;
b) 清除鍋爐內水垢、泥渣;
c) 在爐膛、煙道內放置乾燥劑。有條件的可用紅丹或其它防腐漆塗刷在表面。
d) 將盛有乾燥劑的敞口托盤(乾燥劑應平放不堆積)和點燃的蠟燭放入鍋筒內,並關閉人孔、手孔、檢查孔;
e) 乾燥劑用量:生石灰用量為5㎏/m3,蠟燭1支/m3。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水壓試驗
A.1 水壓試驗前、應進行內外部檢驗,不得用水壓試驗方法確定鍋爐工作壓力。
A.2 水壓試驗壓力應符合A1規定。
A.3 水壓試驗條件
A.3.1 水壓試驗應在環境溫度高於5℃時進行,否則必須有防凍措施。
A.3.2 水壓試驗用水應保持高於周圍露點溫度,能防鍋爐表面結露,但也不宜溫度過高,防止引起汽化和過大溫差應力,一般為20~70℃。
A.4 水壓試驗操作方法
A.4.1 水壓試驗時,水壓應緩慢升降,當水壓升到額定出水壓力時,應暫停升壓,檢查有無漏水或異常現象,然後再升壓到試驗壓力。
A.4.2 焊接的鍋爐應在試驗壓力下保持5分鍾,然後降到額定出水壓力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A.5 水壓試驗合格標准
A.5.1 在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接縫上沒有水珠和水霧。
A.5.2 脹口處在降到額定出水壓後不滴水珠。
A.5.3 水壓試驗後,無可見的殘余變形。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風機操作規程
B.1 啟動
B.1.1 啟動風機的檢查:
a)風機的防護設備要齊全可靠,殼體內無雜物;
b)扳動主軸,葉輪轉動應平衡;
c)撥動葉片,轉動部分與固定部分無碰撞及摩擦現象;
d)入口扳板開關靈活,電氣設備正常,地腳螺栓緊固,潤滑油充足。
B.1.2 關閉調節門,打開冷卻水進口閥,按軸承溫度調節水量。
B.1.3 關閉入口擋板,稍開出口擋板,用手指點動開關按鈕,觀察風機葉輪轉動方向與要求相符。
B.1.4 稍開入口擋板,啟動風機,此時注意電流表指針迅速跳到最高值,經5-10秒後又返回到空載電流值,如果指針不能返回空載電流,應立即停用, 查明原因後重新再行啟動。
B.1.5 待風機轉入正常運行後,逐漸開大擋板,直到規定負荷為止。
B.2 運轉
B.2.1 啟動後應檢查油位、風壓、電流、溫度是否正常,有無振動、泄露等現象。
B.2.2 正常運行時應保持軸承箱內油位在軸承2/3處,軸承表面溫度不超過環境溫度40℃,最高不高於80℃。
B.2.3 用V帶傳動的,應盡量保持每根傳動帶的松緊度一致,安裝風機處溫度不大於70℃時,不宜使用膠質帶。應特別注意膠帶上不能粘有油污。
B.2.4 用聯軸器直接傳動的,兩軸同心,以免主軸受損而損壞。
B.2.5 葉輪半徑方向,聯軸器附近均不允許站人,以免發生危險。
B.3 風機的緊急停機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採取緊急停機。
B.3.1 發覺風機有劇烈的雜訊。
B.3.2 電動機的溫度劇烈上升。
B.3.3 風機發生劇烈的振動和有撞擊現象。
B.3.4 冷卻水中斷。
B.3.5 電流超過額定值1.1倍。
附錄C
(規范性附錄)
水泵操作規程
C.1 啟動與停止
C.1.1 檢查水泵油位是否正常。
C.1.2 手動盤車轉動靈活。
C.1.3 試驗啟動,負荷為零時,檢查電機旋轉方向應符合水泵要求。
C.1.4 啟動前,打開進水閥,向泵內灌滿水並排出泵內空氣,關閉出水閥及壓力表旋塞。
C.1.5 啟動電動機,打開壓力表旋塞。
C.1.6 打開出水閥,直至需要壓力。
C.1.7 水泵停止運行時,應先慢慢關閉出水閥,再停電機,然後關進水閥。
C.1.8 開關出水閥與電機開關間隔時間不宜超過3分鍾。
C.1.9 停機時,如所處環境外界溫度較低,應將泵體內剩水放掉。
C.2 運轉
C.2.1 運轉時,軸承溫度不能超過外界溫度40℃,不能高於80℃。
C.2.2 水泵換油時間,第一次工作80小時後進行,以後每工作2400小時或每次檢修時換油。
C.2.3 填料室內正常漏水速度以每分鍾10-20滴為宜,超過或太少時應加緊或放鬆填料壓蓋。
C.2.4 定期檢查彈性聯軸器,注意電機與軸承溫度,注意加油,出現雜訊或異常應立即停止檢查。
『貳』 鍋爐管道上用的那些閥門
鍋爐管道上安有各種各樣的閥門,其中有快開房門蝶閥,球閥,閘閥等,多種
『叄』 燃油燃氣鍋爐的維護及保養
一、燃油燃氣鍋爐在運行期間應注意:
1、不允許爐膛噴煙正壓燃燒,這樣非常容易燒壞燃燒器。
2、若燃燒器劇烈振動,應停車檢查。
3、鍋爐底部上下不可積水,以防發生潮濕腐蝕底座。
二、燃油燃氣鍋爐在運行2--3個星期,應進行檢查一次。水位表,閥門,管道法蘭的接觸口處要有滲漏應予修復。
三、鍋爐的運行每隔36個月後應停爐進行全面維修,還要做以下工作:
1、清除鍋爐內部,水冷壁的水垢和泥渣,並用清水沖洗干凈。
2、清除著火面上的煙垢,積灰。
3、檢查鍋爐焊接鋼板內外有無腐蝕現象,若發生有嚴重缺陷立即修復。如果發現可疑之處,但不影響安全生產時,要及時作出記錄一便日後參考。
4、檢查完畢後在著火面塗鍋爐漆,以防腐蝕。
四、燃油燃氣鍋爐保溫層罩殼及鍋爐底座每年至少油漆一次。
五、鍋爐長期不用時停爐一個月以上,先放去爐水,將內部污垢徹底清除,沖洗,在爐膛內用微火烘乾,然後將直徑10-30毫米大小的石塊灰,分盤裝好,放置在爐筒內,不是生石灰與金屬接觸。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在將爐水防全滿,在加熱到100度,讓水中的氣體排出爐外,然後關閉所有閥門,氣候寒冷的地方不可採用保濕養法,以免爐水結冰損壞鍋爐。

『肆』 誰有燃氣鍋爐的維護保養規程啊
隨著眾人生命水平面器的日益提高,對家族採暖及生命熱水舒服性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目前,作為家族採暖及生命熱水供應器具,採暖熱水兩用燃氣壁掛鍋爐,已經變化眾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一燃氣壁掛爐在非洲普遍能使用15~20年,在中國商家承諾是l0~15年。如果燃氣壁掛鍋爐不進行維護和調養,能使用10年內外已經不錯了;若鍋爐能夠進行定期的維護和調養,使用15年以上應該不成題材,其他還看鍋爐的外部環境和使用事情。
一一同樣的燃氣壁掛鍋爐,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差距呢?環保鍋爐原因應該是多范圍的,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幾個:
1.土質題材
一一中國的土質與非洲相比鈣鎂離子偏高,大型鍋爐里使用的水是通過治理的軟化水,不易結垢,但我們的壁掛爐用的全都是未經任哪裡理的自來水。當水加熱時,水中的鈣(Ca2+)、鎂(M92+)、鐵(Fe2+)等與水中的碳酸根(CO32-)、硅酸根(SiO32-)、氫氧根(OH-)等迅速結合,使之發生碳酸鈣(CaCO3)、碳酸鎂(MgCO3)等的水垢,並牢牢地摩擦在換熱器及管道等的內壁。從而造成系統換熱效果變差、管徑減小、水流不暢、或堵塞等,耗能增大,節能鍋爐而壁掛鍋爐的水泵一旦堵塞、水流不暢極易出現故障,主換熱器在火焰的高溫下也困難破壞。從而縮短鍋爐水重復系統器具的使用壽命。
一一水 系統的調養:採暖季過後,將採暖系統中的水放掉,並注入新的水,將系統內的臟水沖洗掉,直到完全沖洗干凈為止。沖洗完畢後,加滿新鮮的軟化水,壓力調至正 常就象樣了。新的採暖季開始時,可再進行一次沖洗和換水。採暖系統不象樣長期處在無水形狀下,這樣會加快採暖系統的氧化腐蝕過程,順利採暖細叱調養。
2.氣質題材
一一歐 洲的燃氣氣源以天然氣為主,目前,本國的燃氣氣源以天然氣為主,另有液化石群油氣和人力天然氣等。天然氣和液化石群油氣是相比例較純凈的氣源,環保鍋爐與天然氣相比液化 石油氣的費用較高,天然氣更為經濟、實用;人力天然氣則是觀察差的了,其內部雜質很多,並且因素不太鞏固,熱值低,對器具運轉和壽命的反應較大。
一一首先,燃氣壁掛鍋爐燃燒運轉過程中,氣氛中的雜質和灰塵會進入鍋爐內部,形成部分淤積物,時期久了會反應到鍋爐的換熱,並且會有部分淤積在風機和煙道內,反應到鍋爐的排氣和換氣,嚴重時會有噪音和故障出現。
一一其次,有些事情下,管道中的雜質會隨燃氣進入到燃氣閥,對燃氣閥及噴嘴造成反應。燃氣閥前有一度燃氣過濾網,慾望經常清洗,以保證書燃氣的暢通和壁掛鍋爐正常運轉。節能鍋爐由於噴嘴的口徑觀察小,長期不進行清洗會形成堵塞景象,反應正常燃燒。
一一第三,燃氣壁掛鍋爐通過長期運轉,會在氣氛室和燃燒室內留下過多的雜質和灰塵等,在某些事情下會反應到正常的充分燃燒,降低燃燒質量,反應熱貿易。
一一此外,人力天然氣燃燒後會發生很多雜質,雜質摩擦在燃燒器和換熱器表盤上,時期久了鍋爐內部會積累過多的雜質,反應鍋爐的正常職業和燃燒,從而降低熱頻率,或使鍋爐出現各種故障;這些雜質成酸性,對於鍋爐內部的配件有特定的腐蝕性,因此對鍋爐使用和壽命有順利反應。
3.鍋爐調養題材
一一在 非洲燃氣壁掛鍋爐的用量很大,並且已節能鍋爐經形成一套完善的維護調養系統。目前,國內的燃氣壁掛鍋爐生育廠家和銷售商對鍋爐的維護調養,不論是從宣傳、標准、規 范上,還是售後服務的能力上,都不能夠令人滿意,還沒有引起各范圍的足夠重視。因此本國的燃氣壁掛鍋爐與非洲的相比,使用壽命要短些,故障率也多初三些。
一一鍋爐的維護調養應該是全方向的對鍋爐進行調查、清洗、調養,容納水路、電路、氣路、燃燒部分及相關配件等范圍。鍋爐的維護調養一般為一年一次或兩年一次(人力天然氣更頻繁),維護內容主要有;
(1)清潔燃燒器及噴嘴;
(2)清潔熱交換器(如果必要,用去污劑清理);
(3)清潔風機及文丘里管;
(4)清潔煙道及調查固定事情;
(5)調查及清理燒火柵極;
(6)清潔燃燒室灰塵和積垢;
(7)調察明潔人造旁通,量度感測器,倒輪閘等水利組件;
(8)清洗副板換,調察明潔熱水最小啟動流量;
(9)清洗山系統的垢質和污物(如果必要,用去污劑清理);
(10)調察明潔燃氣閥;
(11)調查及調節二次燃氣壓力至正常值;
(12)調查安全設備,堵住煙道看火焰是不是熄滅且有保護;
(13)調查膨脹水箱壓力(若不足,則沖至正常);
(14)全面調查測試鍋爐燃燒事情。
(15)調察明理鍋爐的外部,並告知用戶鍋爐目前的狀況。
一一鍋爐定期的維護調養,象樣延長鍋爐使用的壽命,提高鍋爐的職業頻率,降低故障出現率,有有利鍋爐正常安全運轉。通過定期維護調養的燃氣壁掛鍋爐,環保鍋爐使用壽命、節能性和故障率都要比沒有進行定期維護調養的好(尤其是已經運轉兩年以上的鍋爐)。
4.使用題材
一一鍋 爐的正規操作使用是很重要的。燃氣壁掛鍋爐在安裝調劑完畢後,要詳細地對用戶進行操作使用培訓。例如:注水題材、放水題材、量度調節題材、器具開關機注意 事項、簡單題材的治理等等。介紹書要交給用戶,並留下詳細的售後服務電話,已備用咨詢。節能鍋爐正規的操作象樣減少售後服務壓力,降低配件的破壞率及故障率。
『伍』 熱水鍋爐的維護保養方法是什麼
熱水鍋爐維護保養措施
熱水鍋爐是提供熱水的熱能轉換設備,它把燃燒燃料釋放出的熱量傳遞給鍋內的水,使鍋內水溫度升高供用戶取暖或生活用。熱水鍋爐進口和出口流動的都是水,大多數是通過水泵的壓力進行強制循環,也有些在鍋爐本體內靠水溫不同所造成的重度差進行自然循環。中間插播,需要提的是:啟閉器是僅僅用在常壓鍋爐系統上的設備,其實是一個閥門,我們常常把它叫系統啟閉閥。
主要是為了防止系統水倒流進入鍋爐,由於常壓鍋爐一般設計上是有開口的水箱或者常通大氣的泄放管的,假如水從系統倒流回來充滿鍋爐後,系統水會全部從鍋爐上溢出來了,可以把鍋爐房全部淹掉的。
最早以前沒有啟閉閥設計時,常壓鍋爐一停爐,司爐人員得馬上去關閉回水閥,保證水不倒流。啟閉閥解決了該問題。
熱水鍋爐維護保養:
1.熱水鍋爐在運行期間應注意下列各點:
⑴.不允許爐膛噴煙正壓燃燒,因容易燒壞投煤門,看火門以及弧形護管磚等。
⑵.若引風機劇烈振動,應停車檢查,一般為內部葉輪磨損而致,應予調換。
⑶.熱水鍋爐底部地平面上不可積水,以防發生潮濕腐蝕底座。
2.熱水鍋爐運行2-3星期,應進行檢查一次。
⑴.從熱水鍋爐後面上部二隻看火孔清除兩翼煙道上部積灰。
⑵.打開前煙箱及後部檢查孔,煙管內如有積灰應予清除,如無積灰,以後可延長開啟時間,一個月打開一次,如仍無積灰,可延長到2-3個月開啟一次,與此同時檢查煙箱是否關閉嚴密,煙管端有無滲漏,如有應及時焊接。
⑶.適當檢緊引風機三角帶,以防運轉時打滑,減低風量風壓對皮帶的磨損。
⑷.閥門、管道法蘭的介面處有滲漏應予修復。
3.熱水鍋爐的運行每隔3-6個月後,應停爐進行全面檢查維修,除做上述2的各項工作外,尚須進行下列工作:
⑴.清除鍋筒內部,水冷壁以及左右集箱內的水垢和泥渣,並用清水沖洗干凈。
⑵.清除水牆管及鍋筒著火面上的煙垢、煤灰。
⑶.檢查鍋爐焊接鋼板內外有無腐蝕現象,若發生有嚴重缺陷應立即修理,若缺陷並不嚴重,亦可留待下次停爐時修理,如發現可疑之處,但並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做出記錄,以便日後參考。
⑷.檢查完畢後可在著火面塗鍋爐漆,以防腐蝕。
⑸.檢查引風機的滾動軸是否正常,葉輪和外殼的磨損程度。
⑹.必要時將爐牆及外面罩殼,保濕層等卸下,以便徹底檢查,如發現有嚴重損壞部分,必須修妥後方可繼續使用,同時將檢查結果以及修理情況,填入鍋爐運行登記簿。
4.熱水鍋爐長期不用的保養方法:有干法和濕法兩種,停爐一個月以上,應採用干保養法,停爐一個月以下可採用濕保養法。
『陸』 鍋爐管道安裝規范
供熱鍋爐輔助設備及管道安裝規范如下:
1、輔助設備基礎的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基礎的坐標、標高、幾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須符合表的規定。
2、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裝前應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於0. 6MPa。試驗壓力下10min內無壓降、無滲漏。
3、敞口箱、罐安裝前應做滿水試驗;密閉箱、罐應以工作壓力的1.5倍作水壓試驗,但不得小於0. 4MPa。滿水試驗滿水後靜置24h不滲不漏;水壓試驗在試驗壓力下10min內無壓降,不滲不漏。
4、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應做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降不應小於0. 03MPa。試驗壓力下觀察30min不滲、不漏、無壓降。
5、連接鍋爐及輔助設備的工藝管道安裝完畢後,必須進行系統的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系統中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在試驗壓力10min內壓力降不超過0.05MPa,然後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不滲不漏。
6、各種設備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凈距如設計不明確時不應小於1. 5m,輔助的操作通道凈距不應小於0. 8m。
7、管道連接的法蘭、焊縫和連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儀表、閥門的安裝位置應便於檢修,並不得緊貼牆壁、樓板或管架。
8、風機試運轉,軸承溫升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滑動軸承溫度最高不得超過60℃。
②滾動軸承溫度最高不得超過80℃。
③軸承徑向單振幅應符合下列規定:
a.風機轉速小於1000r/min時,不應超過0.l0mm。
b.風機轉速為1000 - 1450r/min時,不應超過0.08mm。
9、水系統管道的安裝應符合1.2室內給水系統安裝、1.7室外給水網安裝、1. 10建築中水系統及游泳池水系統安裝的有關要求的規定。
10、單斗式提升機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導軌的間距偏差不大於2mm。
②垂直式導軌的垂直度偏差不大於1‰;傾斜式導軌的傾斜度偏差不大於2‰。
③料斗的吊點與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直線上,重合度偏差不大於10mm。
④行程開關位置應准確,料斗運行平穩,翻轉靈活。
11、安裝鍋爐送、引風機,清理內部雜物,檢查軸承和葉輪轉向,轉動應靈活無卡碰等現象。送、引風機的轉動部位應設置安全防護裝置(直聯式除外)。送、引風機與金屬風管連接應裝有柔性短管,柔性短管安裝應保證接合縫牢固、嚴密,無明顯扭曲變形,不得承受風管的重量。
12、手搖泵應垂直安裝。安裝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時,泵中心距地面為800mm。
13、注水器安裝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時,中心距地面為1.0-1.2m。
14、除塵器安裝應平穩牢固,位置和進、出口方向應正確。煙管與引風機連接時應採用軟接頭,不得將煙管重量壓在風機上。
15、熱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應通向室外,直接排人大氣。
16、軟化水設備罐體的視鏡應布置在便於觀察的方向。樹脂裝填的高度應按設備說明書要求進行。
17、在塗刷油漆前,必須清除管道及設備表面的灰塵、污垢、銹斑、焊渣等物。塗漆的厚度應均勻,不得有脫皮、起泡、流淌和漏塗等缺陷。
18、質量要求
①管道焊接質量應符合1.9室外供熱管網安裝中的質量要求第(2)條的要求規定。

③連接鍋爐及輔助設備的工藝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規定。
④水泵安裝的外觀質量檢查:泵殼不應有裂紋、砂眼及凹凸不平等缺陷;多級泵的平衡管路應無損傷或折陷現象;蒸汽往復泵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動軸必須靈活。
⑤水泵試運轉,葉輪與泵殼不應相碰,進、出口部位的閥門應靈活。軸承溫升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⑥管道及設備保溫層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規定。
『柒』 鍋爐安全管理的標准規范
1 本標准適用於鍋爐
2 引用標准:SY/T 6461—2000濕蒸汽發生器的安裝與操作推薦做法
3 使用管理規定(SY/T 6461—2000)
3.1 鍋爐操作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取得局級安全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才能上崗操作。
3.2 鍋爐操作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定期檢查鍋爐的運行狀況,搞好安全運行,任何領導不得同意或強迫操作工違章作業。
3.3 鍋爐使用前檢查
3.3.1 新安裝、移裝、長期停用的鍋爐在使用前必須做下列檢查:
3.3.1.1 工藝管路上閥門是否處在恰當的位置;
3.3.1.2 安全報警裝置是否整定;
3.3.1.3 電源電壓是否正常;
3.3.1.4 自控系統是否正常;
3.3.1.5 燃料系統有無滲漏;
3.3.1.6 安全附件校正是否在有效期限內;
3.3.1.7 配套設備及水處理設備是否正常。
3.4 啟動
3.4.1 按設計程序操作啟動附屬設備。
3.4.2 新裝或長期停用的鍋爐,在投運前應烘乾襯里。
3.5 運行
3.5.1 開始運行時,火量應逐級調節,禁止使受壓元件急劇升溫。
3.5.2 調節火焰,處於最佳狀態。
3.6 停止運行
鍋爐由正常工作狀態停止運行時,火量應逐級下降,禁止急劇下降。
3.7 緊急停止運行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止運行:
3.7.1 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供水;
3.7.2 超溫、超壓,經處理後,仍無下降;
3.7.3 安全閥全部失效;
3.7.4 鍋爐受壓元件損壞,危及操作人員安全;
3.7.5 鍋爐構架被燒壞;
3.7.6 其它異常情況影響鍋爐安全運行時。
3.8 鍋爐長期停車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3.8.1 排除管內積水,關閉閥門以隔絕空氣。
3.8.2 對有可能含濕氣的所有系統進行排放和吹掃。
3.8.3 如果鍋爐燃料是重油,在燃料系統內以輕油置換。
3.8.4 氣動及電動儀表要防風雨。
3.8.5 取下電源保險絲或斷路器,採取措施防止違章操作。
3.8.6 檢修人員進入鍋爐內部進行工作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3.8.6.1 在進入燃燒室工作前,燃燒室內必須進行通風,並將煙道閘門關嚴密,以防毒、防火、防爆。同時測定含氧量,使含氧量體積比達到18%-23%。
3.8.6.2 燃油、燃氣鍋爐,應加盲板隔斷油、氣的來源,並做出明顯標記。
3.9 在潮濕的燃燒室內工作而使用電燈照明時,照明電壓不超過12V;在比較乾燥的燃燒室內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時,可採用不超過36V的照明電壓。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3.10 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做好水質管理工作,採取有效的水處理措施,使鍋爐運行時的給水質量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3.11 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向局級安全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12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鍋爐登記手續時,應填寫「濕蒸汽鍋爐使用登記表」和設備檔案,並應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資料:
3.12.1 鍋爐出廠資料;
3.12.2 安裝質量檢驗報告;
3.12.3 鍋爐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12.4 持證操作人員數量。
3.13 登記部門對送審資料審查合格後即應給使用單位簽發「濕蒸汽鍋爐使用登記證」。
3.14 沒有取得「蒸汽鍋爐使用登記證」的鍋爐,嚴禁投入使用。
3.15 進口鍋爐到貨後,使用單位應立即進行商檢。其中安全性能檢驗工作,由專業檢驗單位進行。未經商檢的鍋爐,嚴禁安裝。
3.16 外貿經營單位和收用貨單位,應對鍋爐的先進性和可靠性負責。外貿單位在簽定合約時,應選派熟悉鍋爐安全性能的專業人員參加談判。在合約中必須註明下列各項。
3.16.1 設計、製造、安裝、檢驗依據的規范和標准。
3.16.2 產品的隨機文件,包括產品質量說明書、產品圖樣、受壓元件強度計算書、使用和安裝說明書、安全閥排放量計算書。
3.16.3 索賠期限,保證期限。
3.17 合約簽定後,應及時上報局安全部門備案。
3.18 定期檢驗
3.18.1 使用鍋爐的單位,對運行的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定期檢驗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驗單位進行。
3.18.2 從事鍋爐檢驗工作的檢驗員,應由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
3.18.3 檢驗單位應保證檢驗《包括缺陷處理後的檢驗》質量,檢驗時,檢驗員應有詳細記錄,檢驗後應出具《蒸汽鍋爐定期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必須由持證檢驗員簽字,並經審核加蓋檢驗單位公章後方為有效。
3.18.4 檢驗前受檢單位必須完成下列准備工作。
3.18.4.1 受檢鍋爐與熱力系統相連的管道、煙道等必須採取可靠的隔絕措施。
3.18.4.2 清除輻射管束及對流管束表面的灰渣污垢,露出金屬表面。
3.18.4.3 為檢驗而搭設的腳手架、輕便梯等設施,必須安全牢固。
3.18.4.4 檢驗前,必須切斷與鍋爐有關的電源,拆除保險絲,並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
3.18.4.5 徹底切斷燃料供給系統。
3.18.4.6 檢驗用燈具和工具的電源電壓,應符合GB3805的規定。
3.18.4.7 為了暴露檢查部位,必要時應部分或全部拆除絕熱層和其它附件。
3.18.4.8 內部檢驗時,應有專人監護,並有可靠的聯絡措施。
3.19 檢驗用的設備和器具,應在有效的檢定期內,經檢查和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 鍋爐定期檢驗項目(SY/T 6461—2000)
4.1 外部檢查:是指專業人員在鍋爐運行中的定期在線檢查,每年至少1次。
4.2 內外部檢驗:是指專業檢驗人員在鍋爐停機時的檢驗,每3年至少進行1次。
4.3 壓力試驗:是指鍋爐停機時,所進行的超過最高工作壓力的水壓試驗,其周期每6年至少1次。
4.4 定期內外部檢驗,應以宏觀檢查、壁厚測定為主。必要時,可採取以下檢驗方法;
4.4.1 無損探傷檢查;
4.4.2 硬度測定檢查;
4.4.3 金相檢驗;
4.4.4 應力測定;
4.4.5 聲發射檢測;
4.4.6 壓力試驗;
4.4.7 其它
4.5 定期內外部檢驗的重點部位如下。
4.5.1 上次檢驗有缺陷的部位。
4.5.2 受壓元件的表面有無裂紋、裂口和腐蝕。
4.5.3 受壓元件有無磨損,特別是處於煙氣流速較高及吹灰器吹掃區域的管壁。
4.5.4 受壓元件有無凹陷、彎曲、鼓包和過熱。
4.5.5 對流管束支承板、管卡、管卡螺栓與管束接觸部位的磨損情況以及連接部位是否牢靠。
4.5.6 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4.5.7 自動控制、訊號系統及儀表是否靈敏可靠。
4.6 鍋爐壓力試驗前,應進行內外部檢驗,必要時還應做強度核算。但不得用壓力試驗的方法確定工作壓力。
4.7 試驗壓力應為額定工作壓力的1.25倍,壓力試驗時,應力不得超過材料在試驗溫度下屈服極限的90%。
4.8 鍋爐經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做報廢處理:
4.8.1 經實測受壓元件均勻腐蝕,磨損壁厚小於設計壁厚,而又不能降壓使用時;
4.8.2 由於事故造成鍋爐受壓元件嚴重損壞,無修理價值時。
4.8.3 受壓元件材質發生變異時。
4.8.3.1 凡報廢鍋爐,應由使用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做出全面技術鑒定,報使用主管部門批准,安全部門備案。已報廢的鍋爐嚴禁使用。
4.9 鍋爐的檢驗單位,應接受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督和業務領導。
5 啟動前檢查和准備
5.1 啟動前檢查
5.1.1 配電系統
5.1.1.1 供電電壓是否正常;
5.1.1.2 動力盤各空氣開關是否處於要求位置。
5.1.2 儀表控制系統
5.1.2.1 各儀表閥門是否處於要求位置;
5.1.2.2 控制盤各操作開關是否處於要求位置;
5.1.2.3 安全報警系統是否靈敏、安全可靠;
5.1.2.4 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驗有效期限內。
5.1.3 給水系統
5.1.3.1 濕汽鍋爐進、出口閥門是否處於開啟位置;
5.1.3.2 水處理運行是否正常、水質是否合格;
5.1.3.3 柱塞泵及供水壓力是否正常。
5.1.4 燃燒系統
5.1.4.1 燃油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1.5 潤滑系統
5.1.5.1 潤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5.2 啟動前准備
5.2.1 合上總電源開關。
5.3 啟動點火
5.3.1 合上控制電源開關,啟動空壓機。
5.3.2 按下啟動按鈕,檢查聯鎖系統,然後合上聯鎖開關,再按啟動按鈕。
5.3.3 柱塞泵啟動後,觀察蒸汽壓力表顯示,待鼓風機啟動進行前吹掃時,檢查各電器及泵運行是否正常。前吹掃時間不應少於5min。
5.3.4 前吹掃結束後,點火程序器運轉點著引燃火,引燃火點著主火焰後,觀察爐膛火焰燃燒情況是否正常。
5.3.5 將調火開關調至大火位置,逐漸調節水量旋鈕和火量旋鈕使蒸汽干度達到要求。
6 運行
6.1 運行中每小時記錄一次運行參數並及時調整,以保證安全運行。
6.2 每小時應分析一次蒸汽干度。
6.3 每周分析一次煙氣中CO2和O2含量。
6.4 值班人員對運行設備每小時巡迴檢查一次,隨時掌握設備的運行狀況。
6.5 通過前後觀火孔每小時觀察一次火焰燃燒情況,並及時調整到最佳狀態。
6.6 每8小時至少排放一次空氣壓縮機儲罐及分離器中的積水和污油。
6.7 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至少標定一次。
6.8 安全報警裝置應隨設備的大、中、小修進行試驗和標定。運行期間應隨時檢查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進行標定、維修。
7 停爐
7.1 正常停爐
7.1.1 首先將火焰開關切換成小火位置,將聯鎖開關關閉,進行後吹掃,後吹掃時間不應少於20min,並及時關閉燃料閥。不得急劇滅火。
7.1.2 打開放空閥門,關閉蒸汽出口閥門。
7.2 長期停爐
7.2.1 長期停爐時,應按SY 5854中第8.8條的規定執行。
7.3 緊急停爐
7.3.1 濕蒸汽鍋爐的緊急停爐應符合SY 5854中第8.7條的規定。
8 事故處理
8.1 緊急停爐處理
8.1.1 停柱塞泵,立即打開放空閥門,然後關閉蒸汽出口閥門和燃料閥門。
8.1.2 啟動鼓風機進行爐膛吹掃,降低爐溫。
8.2 停電處理
8.2.1 因停電而停爐時,立即打開放空閥門,關閉蒸汽出口閥門。
8.2.2 利用備用的照明設備,注意監視壓力和溫度,同時立即查明停電原因。
8.3.3 利用水罐的水位壓力進行爐膛降溫。
8.3 停水處理
8.3.1 因停水而停爐時,應按本標准第7.1條進行處理。
8.4 爆管處理
8.4.1 立即停柱塞泵,關閉蒸汽出口閥門、泵入口閥門和燃料閥門。
8.4.2 啟動鼓風機進行爐膛吹掃,降低爐溫。
8.4.3 打開輻射和對流段排污閥,放掉爐膛積水。
9 安全附件
9.1 安全閥應有鉛封,且齊全、靈敏,每年檢驗一次,應有檢驗台帳。
9.2 防爆門和防爆膜應完好。
9.3 壓力表應完好,每半年檢驗一次,並有校驗標簽。刻度盤應劃紅色標記線。
9.4 液位計應完好,閥門應無滲漏。
9.5 加熱爐宜具備燃燒器滅火和超溫報警等安全保護裝置。
『捌』 鍋爐房管理制度
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司爐人員須持有司爐操作證,並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操作。
二、非司爐人員一律不準進入鍋爐間。
三、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曬衣物。
四、嚴守工作崗位,未經允許不準離開,不得擅自離崗。
五、做好鍋爐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嚴禁鍋爐及附近設備帶故障操作,做好維護檢查登記工作。鍋爐設備巡迴檢查時應注意:
1、壓力、溫度、水位表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2、燃料輸送系統是否正常,燃料供應情況是否正常。
3、送風機、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檔板位置是否適宜。
4、給水系統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水泵運轉狀況和給水調節伐、逆水伐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
6、各類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體受壓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8、檢查各轉動機械的潤滑油系統是否需補充潤滑油。
六、如遇事故發生,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間不準喝酒,如發現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負責人採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八、做好鍋爐房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玖』 鍋爐操作規程
正常起爐使用步驟:
1、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鍋爐的構造、性能以及各種技術參數,嚴格按照鍋爐的設計要求操作。
2、生爐前檢查風機、給水設備、管線和各閥門、壓力閥、壓力表、水位計等附件的技術狀況良好,檢查鍋爐是否正常,打開煙道、擋風門,進行通風。
3、將清潔的軟水注入鍋爐,開啟循環水泵,待液面升至最低水位線時,關閉給水閥門,觀察水位有無升降,檢查爐膛和各部位有無滲漏。
4、准備就緒,方可生火。(燒煤的鍋爐禁止用油作引火物、禁止從看火口加煤、撥火)
5、爐排要完整,運行要平穩,所有傳動裝置要保持潤滑,無異常情況。
6、堅持定時排污。(排污量不超過上水的5%)
7、一旦發現鍋爐缺水,應立即壓火,禁止注水。
8、停爐不用時,爐溫下降後再放空水泵和鍋爐里的水。
9、完全冷卻後,再清理周圍,並定期檢查、維修。

(9)鍋爐管道閥門維護規程擴展閱讀:
鍋爐是一種能量轉換設備,向鍋爐輸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學能、電能、高溫煙氣的熱能等形式,而經過鍋爐轉換,向外輸出具有一定熱能的蒸汽、高溫水或有機熱載體。多用於火電站、船舶、機車和工礦企業。
鍋爐的主要工作原理是一種利用燃料燃燒後釋放的熱能或工業生產中的余熱傳遞給容器內的水,使水達到所需要的溫度或一定壓力蒸汽的熱力設備。鍋爐在「鍋」與「爐」兩部分同時進行,水進入鍋爐以後,在汽水系統中鍋爐受熱面將吸收的熱量傳遞給水,使水加熱成一定溫度和壓力的熱水或生成蒸汽,被引出應用。在燃燒設備部分,燃料燃燒不斷放出熱量,燃燒產生的高溫煙氣通過熱的傳播,將熱量傳遞給鍋爐受熱面,而本身溫度逐漸降低,最後由煙囪排出。
鍋爐-網路
『拾』 鍋爐及管道具體清洗流程
新鍋爐在製造、運輸及安裝過程中,其管道內壁會聚積氧化物或其他污物,使鍋爐在初次運行過程出現受熱面腐蝕破壞。已安全運行一段時間的鍋爐,在熱負荷比較高的區域(如燃燒器區)會發生管道內壁的氧化沉積,造成受熱面的超溫或爆管事故。為此,鍋爐從安裝完畢准備運行時就該採取一系列措施以保證受熱面的清潔。公司建議對新裝鍋爐在初次啟動前進行管道的化學清洗,包括:凝汽器---給水系統的清洗,鍋爐汽水系統的清洗,及過熱再熱系統的沖洗及鍋爐酸洗四大部分。運行一段時間的鍋爐,如果管子受熱一側的沉積物達到每平方英寸10--12克(對汽包壓力超過2000psig的鍋爐),或每平方英寸12---20克(對汽包壓力1500---2000psig的鍋爐),也該進行化學清洗。
一、凝汽器—給水系統的清洗
1、沖洗
凝汽器---給水系統在沖洗之前,凝汽器,熱井和除氧器、給水箱應用百分之二的磷酸三鈉(Na31PO4.12H20)溶液進行手工清洗,然後用普通水沖洗這些系統。
系統正式沖洗最好使用除鹽水,沖洗的循環動力由冷凝水泵提供,凝汽器熱井作為存水容器。為了防止懸浮物質對冷凝水泵造成損壞,在泵的入口處應安裝過濾器。沖洗應從冷凝器井開始,逐步通過冷凝水和給水系統直到鍋爐人口,各部分的沖洗要進行至看到廢水變清為止,一般在某些排放口收集水樣以確認沖洗終點。對所有含有分叉的迴路(如有疏水排放口、放氣口、儀表接頭等),或有並行路徑(如旁通管線)的迴路,在作業期間應考慮這些分叉、支線的隔離,確保系統充分清洗。建議在開始清洗作業之前准備一份檢查單,表明各支管和旁通管道的作業順序,和對應的閥門狀態。
2、鹼洗
凝汽器---給水系統的鹼洗使用含有2000ppm磷酸三鈉(2000ppm Na3P04或4600ppm
Na3PO4.12H20)和1000ppm磷酸二鈉(Na2PO4)及相容濕潤劑的溶液。鹼化學品通常呈乾燥粉狀形態,因此使用前需把它們混合成濃溶液形式,然後注人循環系統。完成鹼冼後,需要用冷凝水或除鹽水替換清洗溶液,並沖洗系統。
凝汽器---給水系統在運行壽命期間通常只需要一次鹼洗。對於給水加熱器,通常只需要鹼冼其管側。如果給水加熱器殼體和管側已使用了石油基防腐劑且用熱冷凝水無法去除時,系統應分兩階段進行鹼洗。
在鹼洗開始時,凝汽器---給水系統內應保持充滿除鹽水。鹼洗循環通常用化學清洗泵形成,鹼洗溶液在化學清洗聯箱處注人,並在200F溫度下至少連續循環24小時。鹼洗一般選用較高的流量,因為高流量對管道彎頭處不溶解顆粒的去除效果較好。。除氧器一般放在本系統內清洗,也可將之旁通。鹼洗期間一樣,有可能遭到鹼溶液損壞或洗下的懸浮物磨蝕的泵和其它設備,應旁通或將內件拆下。
當清洗完成後時,要用除鹽水更換替換系統內流體以排出廢棄鹼溶液。給水加熱器水側和殼側還要分別進行沖洗
3、酸洗
酸洗作業開始時,凝汽器---給水系統內應保持充滿除鹽水。然後用化學清洗泵以相應於設備滿負荷流量的建立循環,包括低壓加熱器,除氧器,以及高壓加熱器,而給水泵應旁通。在建立酸洗循環,且系統內流體達到200F後,將羥基乙酸、甲酸和二氯化銨抑制劑的混合溶液注入系統。為確保濃度均勻,酸溶液應以恆定的速率注人,即注入時間等於一次完整循環通過系統所需要的時間。酸洗完成後,可用除鹽水充注系統以排出廢棄的酸洗溶液,並沖洗系統。在酸洗結束後應向系統充注含有40ppm氨和500ppm肼的冷凝水以鈍化系統。在鈍化作業期間,PH值應維持在9.O或更大一些,肼濃度在200ppm以上。注意,如果給水加熱器的某些部件用不銹鋼製成,則不能用上法配製的溶液來酸洗。
與鹼洗期間一樣,有可能遭到酸溶液損壞或洗下的懸浮物磨蝕的泵和其它設備,應旁通或將內件拆下。應檢查閥門和管線,以防止酸液意外排出,或設備意外污染。
在酸洗溶液第一次從高壓加熱器返回後應繼續循環4到6個小時,每半小時進行一次水樣取樣,並分析鐵含量。在酸洗期間,應變更流體流動途徑使給水加熱器旁路得到清洗。
二、鍋爐本體熱態清洗(煮爐)
鍋爐本體的熱態清洗過程相當於一個部分的鍋爐點火和升溫升壓過程,因此在這之前鍋爐應進行啟動前的一系列准備工作,在檢查鍋爐符合啟動條件後,才能進行鍋爐的煮爐作業。煮爐開始前應向鍋爐上水至汽包液位玻璃管上顯示出2英寸的水位,上水操作應符合的鍋爐上水規程。用於煮煉鍋爐的化學品先完全溶解於水,然後通過常規化學給水接頭泵入鍋爐。這些化學呂包括:
水合磷酸三鈉:
無水磷酸二鈉:
濕潤劑:
煮爐葯品通常不用苛性鹼或純鹼,因為這會給過熱器中的不銹鋼部件造成嚴量的損壞。如果非要使用包括苛性鹼或純鹼,過熱器必須用冷凝水充注,且煮煉期間過熱器排放口必須關閉。在煮煉期間,省煤器應用啟動的方法處理。即:啟動說明書要求的放氣口、再循環管,給水閥等應置於正確的位置。
在鍋爐上水結束後,對鍋爐爐膛及煙風系統以額定運行風量的25%徹底吹掃5分鍾,以清除可能殘留的可燃物。
鍋爐點火並穩定燃燒後,調節燃燒速度,控制煙氣溫度在過熱器和再熱器金屬溫度的允許值之下。如果煙氣溫度超過了極限,可通過切斷燃料爐膛熄火來迅速降溫,大約30分鍾後重新點火。這種間歇性的燃燒一直繼續到獲得所需煮爐壓力為止,然後延長兩次燃燒之間的間隔,使壓力衰減,但平均間隔時間不能大於四小時。點火後鍋爐汽包水位會由於熱膨脹而上升,因此必須監視汽包液位,確保化學品不要到達過熱器,避免造成嚴重損壞。
鍋爐煮煉壓力大約為正常運行壓力的一半,但一般不超過600psi。由於任何兩個設備都不可能需要同樣的清洗,因此很難制定確切的煮煉持續時問,但經驗表明在建議壓力和化學品濃度下持續48小時足以清洗設備。每件設備每8小時應排污一次,總排污量相當於l/2玻管液位計的液位差,因而每次排污量可據排污次數平均等分,在必要時,排污結束後應補充加水,把液位保持在安全限內。為了去除聚積在汽包內表面的油脂,汽包應選擇連續排污。排污結束時,水位應加到正常工作液位,並補充化學品,保持所需的濃度。如要去除聚積在蒸汽汽包水表面的油或脂,就要連續排污。
在完成煮煉作業後,慢慢地將鍋爐冷卻到環境溫度,並排放、沖洗去除所有異物。檢查鍋爐的清潔度,並准備初次運行或運行前的酸洗。在檢查期間如果發現玻管水位計污染,應拆開清洗並重新封裝。玻管液位計和汽包之間所有接頭,以及玻管液位計配件和排放口。一定要確保暢通干凈。
三、過熱系統與再熱系統管道的噴吹
過熱系統與再熱系統管道,在安裝結束後,其內壁的生銹物質及腐蝕產物需用高速蒸汽進行噴吹,以保證運行過程中的蒸汽質量。蒸汽噴吹通常按三個階段完成:
1、噴吹過熱器和主蒸汽管線;
2、噴吹過熱器和冷的再熱管線;
3、清除冷再熱管線中的盲法蘭並噴吹過熱器、再熱器和有關的蒸汽管線。
鍋爐噴吹是在鍋爐啟動並產生符合要求的蒸汽後進行的,由於噴吹過程中工質的消耗比較大,因此應有足夠的給水泵容量和冷凝水存儲。在每次噴吹期間,鍋爐汽包水位會發生比較強烈的波動,因此必須加以嚴格的控制。由於要松動蒸汽管道內側的銹皮需要明顯的溫度和速度沖擊,噴吹一般選用高速的低壓飽和蒸汽或微過熱蒸汽。
排放蒸汽管道的噴吹壓力不準超過臨時管道、閥門、和法蘭的設計壓力。在噴吹再熱器時尤其要注意,要保持在設計壓力之內。
噴吹作業時蒸汽管道和閥門應根據需要進行連接改動,基本的流程圖和要求如圖1-2-6和圖l-2-7,為了保護汽輪機免受異物的沖擊,需臨時加設排放管道與靠近汽輪機的蒸汽管道相連接,這樣松動的材料會排到大氣中。同時設計了一系列臨時管道和閥門以控制噴吹率。臨時管道、閥門以及法蘭必須按噴吹壓力來設計。臨時大氣排放口必須加以支撐,以承受在噴吹階段產生的強烈的噴管頭反作用力。噴管頭也應進行導引,避免噴吹階段高速排放的碎屑危及人員和設備。臨時排放管道至少應和現有的蒸汽管道一樣大,這樣,蒸汽流才不會受到限制。
噴吹的程序是,將鍋爐壓力提高到略低於臨時管道的設計壓力一個值,在增加燃燒率時逐步打開蒸汽調節閥,以維持噴吹期間的壓力。當噴吹完成時,在減少燃燒率時逐步關閉調節閥。為了徹底提高噴吹效率,有時將鍋爐壓力提高到略低於臨時管道的設計壓力,然後關斷燃燒,打開蒸汽調節閥,將鍋爐壓力降到比當時飽和溫度低75F的對應飽和壓力上,然後迅速關閉調節閥。這一過程會引起突然的溫度變化,有助於松動蒸汽管道內側的銹皮。由於所有的鍋爐壓力零件將承受同樣的溫度沖擊,為防止在汽包中出現過度的應力,應控制溫降不超過75F。這種沖擊式的噴吹時間有限,一次徹底的管道清洗可能需要多次噴吹。通常排放到大氣中的蒸汽顏色可用作管道噴吹作業的一個指示。與排放管道的端頭相對的拋光鋼取樣管的磨蝕反映了噴吹作業期間的碎屑去除量。每次噴吹後都要檢查取樣管的磨損程度,或者每次噴吹後予以更換。
四、鍋爐酸洗
在新鍋爐的初次運行期間,給水系統中的異物和各種腐蝕產物會帶人鍋爐,因此需在鍋爐水系統部分充注酸溶液進行清洗。酸洗可在預運行煮煉之後立刻進行,或在設備經過一至三星期的運行後進行。為了保證所有需要酸洗的設備都能得到酸洗,並且保護某些設備免受酸液的損壞,需在某些地方安裝臨時的管道系統,在汽包處也要安裝臨時塑料玻管水位計
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