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三供一業暖氣改造出現問題找原單位還是物業解決
如果你是小區的業主,暖氣改造出現了問題,那麼應該及時找物業進行解決,畢竟現在已經有物業接管小區了,暖氣改造出現問題的話找物業,讓物業派人員幫忙修理。
⑵ 暖氣用換分流器嗎剛一老頭來問換不換分流器,都換了,換750元,這次便宜,三供一業在換暖氣閥門
只要不堵、沒有損壞,沒有必要換,別聽他們瞎忽悠。包括過濾器,自已把過濾網拆下來沖洗一下,什麼都不影響。有人甚至把過濾芯抽出來都不用了,這樣反到更熱了。
⑶ 三供一業改造暖氣管道走上面兩次約5米多影響供暖效果嗎
不影響!壓力輸送影響不大!
明白了請採納
⑷ 山東新泰市三供一業改造。為什麼良庄西嶺換暖氣片還要錢;而相隔不遠的協庄煤礦給按了壁掛爐和暖氣不要錢
因為不是一個村的,可能改造暖氣的優惠政策不一樣,所以會出現不同的待遇。
或許還有別的其他原因,這個就不得而知了,可能情況很復雜,沒走表面看的那麼簡單,需要仔細認真核實才能得出結論。
有必要的話,可以咨詢一下相關到位或者個人,或者物業,居委會,街道辦都是可以的,把具體情況搞清楚,到底是什麼原因。
⑸ 如何更換暖氣進水管和回水管閥門需要將整個小區的水管放空嗎
地熱供暖放水是為了放出臟水和管路中的氣體使地熱更熱。正常的放氣版就放最小的細管閥就行權。如果是放臟水應採取如下步驟
1、同時關閉進水閥和回水閥(一般在樓道里),然後打開進水閥後面的濾水網,在去開進水閥,採取接水以免漏到樓道里,目的是放掉進水閥和進水管路中的臟水,並對濾水網進行清洗。2、關閉回水閥、打開進水閥(樓道里的),把回水管口閥打開進行放水。目的是讓進水管路暢通並放掉進水管路中的污水和泥。
3、關閉進水閥打開回水閥,放進水閥上的閥門。放出回水管中的污水和泥水。3、上圖的地熱中可以只留一個管的開啟其他全部關閉,增加流量,更好的清除污水。然後輪流開每個管的閥門,按1、2方式辦理放水。4、地熱用3年以上建議在供暖期結束後,找專業清洗地熱管路的公司清洗管路。
⑹ 暖氣如何改一戶一閥
一,暖氣改一戶一閥是系統的大改動 ,應該先請設計院做正規的暖氣系統設計,除了原設計的採暖熱負荷可利用,只需重新核對一下外。暖氣片的計算、管徑的選擇,都需要重新按一戶一閥的系統計算,暖氣改一戶一閥,一般等於系統用水平串聯的方式新安裝。
二,小區的熱力公司很厲害,很多的暖氣改一戶一閥非常草率,把原有的管道拆掉,不管供暖面積大小,用一棵De20的管子串聯上暖氣片,進回水管道接到外面的供回水立管上就算改完了,每個小區按計算數據送熱量,水力失調不管,熱不熱不管。
三,首先檢查別的暖氣是否熱,來判斷管道是否堵住,再把暖氣頂部的放氣閥門打開,放掉其中的空氣,檢查暖氣的供回水管道是否接反了,最後看暖氣管道的坡度坡向是否正確。
供熱系統平衡閥;平衡閥,是採暖系統中必不可少的一個元件,它可以優化並保持採暖系統的水力平衡,使採暖系統按設計工況運行。根據需要有多種平衡閥可供選擇,散熱器溫控閥;溫控器上數字和符號的含義。
系統組成:熱源,末端設備,控制系統,管路系統。熱源:即系統主機,壁掛式鍋爐、落地式鍋爐,採暖 / 熱水雙功能 。末端:設備即散熱媒介,如暖氣片、地暖盤管、風機盤管;控制:包括主機控制系統和末端控制系統。
系統管路:是熱媒輸送,連接主機和末端設備,其管路系統的優化設計是暖氣系統正常、良好運行的重要保障; 也式暖通公司專業水平的體現。
⑺ 暖氣管道閥門可以改嗎
暖氣系統是一抄個系統工程,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一般施工隊安裝時都會進行調試,以保證各組暖氣片都能均衡的熱起來。所以,用戶對於家裡採暖管道上的各種閥門最好不要隨意封閉和開啟,尤其是首次使用沒有使用經驗的時候更不可任意改動。
⑻ 三供一業改造,出現不合理設計,可以叫停嗎
不合理的多了!這個福利改造簡直是勞民傷財的事情!明明可以利用拆除更換老管線,卻到處打洞胡求搞,樓道里到處是管線難看死了!沒辦法怨聲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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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暖氣3個閥門 怎麼設置
一個應該是進水閥門,一個應該是回水閥門吧。
暖氣閥門的使用是,往左扭是關內半閉,向右容扭是打開閥門,一般閥門上有標志的,有箭頭指向的,你可以按時箭頭的方向打開,暖氣質量重在安裝。
注意供暖季節閥門不應經常開關,閥門只能處於全開或全閉狀態。出現漏水時,要立即關閉進水、回水閥門。
⑽ 蘭州市三供一業改造歸誰管,我們幹了暖氣改造的活,幹完不給工錢,找誰能解決
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後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