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因暖氣閥門沒關導致漏水責任誰賠
按你的敘述,屬於你的責任.
房主屬於附帶責任.
樓下的要求基本合理,別訛你就不為過分.
暖氣的泄露主要是「跑風」沒關緊的問題,你可以在暖氣的上方一側找到,順時針擰就可以關緊了。
Ⅱ 樓房室內暖氣漏水歸物業管理嗎
不管理,由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供熱管道發生漏水時,主要看該段漏水管線由誰管理,即「誰管理、誰維修」。對於公共部分,一般供熱公司和物業公司會在合同中約定,未作約定的,一般供熱公司管理范圍是到用戶的樓頭入口裝置的第一道閥門,從閥門後開始則由物業公司管理。
在業主自己房屋內的暖氣管道屬於自行維護的部分,如果發生漏水則由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提醒住戶、供熱公司以及物業公司,每當在供暖季來臨之際,應對供熱管道各自管理部分進行全面檢修和謹慎改造,在供暖試行階段注意查看暖氣是否有異常,避免跑水,造成損失。
(2)樓房暖氣閥門漏水誰負責擴展閱讀:
正常情況下,共用水管道屬於公共設施,由物業公司進行維護保養。若是個別業主不當使用通下水道工具導致的,由此免除了物業公司的責任。從維護公共利益角度出發,共有設施在業主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而無法查明造成問題的具體責任人時,在無免責事由的情況下,共有設施各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單個業主可以委託物業公司對自己所有的小區建築物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物業公司因在維修過程中有過錯,也應當對維修造成業主的損失進行賠償。在此提醒物業公司,對於物業范圍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物業應當定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更換;對於業主委託維護的專有部分,也應積極主動維修和養護,積極協助解決問題。
Ⅲ 管道井暖氣閥門漏水,是個人責任還是物業責任
暖氣管道漏水物業公司的人負責。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對新建房屋配套的供熱設施承擔兩個供熱期的保修責任。在建築工程保修期內,建築物的供熱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與維修。建設單位也可以委託供熱單位對在保修期內的供熱設施進行管理與維修,並承擔相關費用。
在建築工程保修期外,居民住宅樓外的供熱設施和樓內的共用供熱設施由供熱單位負責管理與維修。用熱戶室內供熱設施維護分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用熱戶室內供熱設施管理和維護責任。用熱戶室內供熱設施管理和維護責任由用熱戶負責。
(3)樓房暖氣閥門漏水誰負責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公司的義務包括:
1.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維護和修理房屋,設施和公共部分委託房地產消費者,承擔公共秩序,防火、綠化和擴張,清潔和清洗的居民區,居民區的財產,以及方便的為人民服務。
2.接受物業管理委員會和居民的監督。
3.重大管理措施須報物業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機構、其他管理機構和當地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監督。
5.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
6.有關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結合住宅轄區內的實現情況,制定更具體的義務和責任,讓他們公開,以促進房地產消費者的了解和監督。
Ⅳ 樓道走廊通向住戶暖氣閥門漏水由誰來負責是住戶還是物業還是熱力公司
外面設施由熱力公司養護和維修,可以到物業,由物業聯系熱力公司。
Ⅳ 正在裝修的房子物業開暖氣閥門使房子漏水後果是誰的責任
裝修期間暖氣跑水誰擔責?房主和裝修公司成被告
大慶網
2018-11-21 · 大慶網官方賬號 優質本地資訊領域創作者
新房裝修本是一件高興的事,可是家住高新區的趙女士卻很鬧心:新房沒裝完,自己卻被告上了法院,裝修公司也跟著喊冤。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暖氣跑水造成電梯受損
2017年8月份,趙女士與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約定該家公司為趙女士裝修新房。
2017年9月,小區物業找到趙女士,說她家屋裡的暖氣跑水了,把電梯給泡了。趙女士隨後聯系了裝修公司,這才得知,暖氣跑水的原因是物業試水。趙女士並不知道物業試水的消息,沒有及時關閉暖氣閥門,自己家被水淹了不說,還把該單元的電梯及監控設備泡了。
事後,物業為了讓電梯正常運行,先行承擔了所有維修費用。待電梯維修好後,物業要求趙女士承擔賠償責任。
趙女士認為,暖氣跑水是在裝修期間發生的,理應由裝修公司承擔責任,但裝修公司認為,物業試水之前應該告知,所以他們沒有賠償義務。為此,三方僵持不下。
後來,物業公司經過深入調查,確認暖氣跑水發生在裝修公司為趙女士裝修期間,趙女士應與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將雙方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電梯維修費近2萬元。
房主和裝修公司一起成被告
庭審中,物業公司訴稱,因原告趙女士裝修房屋時,未安裝暖氣且未關閉閥門造成跑水,將該樓的電梯浸泡,電梯及監控等設備受損,他們認為,趙女士應與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被告趙女士辯稱,她將室內裝修工程包給裝修公司,跑水應由該裝修公司賠償,並且原告拆卸電梯時並沒有通知被告,他們並不了解當時的情況。
被告裝修公司辯稱,自己與趙女士簽訂了裝修合同,是在裝修期間跑的水,但不確定是否浸泡了電梯,且原告試水時沒有通知被告,原告也有責任。原告維修電梯時被告並沒在現場,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認可。
針對裝修公司提出的沒有告知業主的情況,物業出示了照片,證明已在物業服務中心公示欄中公示,向全體業主通知9月10日開始試水,該公示符合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裝修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三方各說各的理,那麼法院到底如何判決呢?
經審理,法院認為,《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告裝修公司在裝修過程中造成暖氣跑水,致使原告負有管理責任的電梯及監控設備損壞,原告為此支付了維修費用。因此,被告裝修公司應對原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原告損失共計15000元,被告裝修公司應予賠償;對於超出的部分損失,因證據不足,故不予支持。
關於原告主張被告趙女士應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因裝修公司具有從事室內裝修的相應資質,原告未能舉出證據證明趙女士在選任或指示裝修公司的過程中存在過錯,故對該部分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Ⅵ 暖氣管道漏水,該誰維修
暖氣一般是以用戶的閥門為界,閥前屬公用,物業或熱力負責修,閥後歸業主自己修。至於業主部分維修是否收費,則要看物業合同如何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