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消防工程上 DN150閥門用的閥門井要做多大 井蓋有什麼規范么 尺寸 材料之類(圖紙 甲方都沒
磚砌圓形井室,井室直徑1200mm,井蓋直徑800mm。詳見圖集01S502。
㈡ 閥門井圖集05s2土建做法
會不會是哪裡出了差錯,其實是指《05S502 室外給水管道附屬構築物》
㈢ 消防水池出水管有什麼要求
5.1.12 消防水泵吸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消防水泵應採取自灌式吸水;
2 消防水泵從市政管網直接抽水時,應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設置減壓型倒流防止器;
1 消防水泵應採取自灌式吸水;
2 消防水泵從市政管網直接抽水時,應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設置減壓型倒流防止器;
3 當吸水口處無吸水井時,吸水口處應設置旋流防止器。
5.1.13 離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閥門等,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應少於兩條,當其中一條損壞或檢修時,其餘吸水管應仍能通過全部
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 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應避免形成氣囊;
3 一組消防水泵應設不少於兩條的輸水干管與消防給水環狀管網連接,當其中一條輸水管檢修
時,其餘輸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1 一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應少於兩條,當其中一條損壞或檢修時,其餘吸水管應仍能通過全部
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 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應避免形成氣囊;
3 一組消防水泵應設不少於兩條的輸水干管與消防給水環狀管網連接,當其中一條輸水管檢修
時,其餘輸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4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沒深度應滿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運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
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沒深度應根據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條件確定,但不應小於
600mm,當採用旋流防止器時,淹沒深度不應小於 200mm;
4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沒深度應滿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運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
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沒深度應根據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條件確定,但不應小於
600mm,當採用旋流防止器時,淹沒深度不應小於 200mm;
5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應設置明桿閘閥或帶自鎖裝置的蝶閥,但當設置暗桿閥門時應設有開啟刻
度和標志;當管徑超過 DN300 時,宜設置電動閥門;
6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應設止回閥、明桿閘閥;當採用蝶閥時,應帶有自鎖裝置;當管徑大於
DN300 時,宜設置電動閥門;
7 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徑小於 DN250 時,其流速宜為 1.0m/s~1.2m/s;直徑大於 DN250 時,宜為
1.2m/s~1.6m/s;
8 消防水泵出水管的直徑小於 DN250 時,其流速宜為 1.5m/s~2.0m/s;直徑大於 DN250 時,宜為
2.0m/s~2.5m/s;
9 吸水井的布置應滿足井內水流順暢、流速均勻、不產生渦漩的要求,並應便於安裝施工;
10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出水管道穿越外牆時,應採用防水套管;當穿越牆體和樓板時,應符合本
規范第 12.3.19 條第 5 款的要求;
11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時,應採用柔性套管;採用剛性防水套管時應在水泵吸水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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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柔性接頭,且管徑不應大於 DN150。
5.1.14 當有兩路消防供水且允許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一條市政給水應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消防時必須保證的其他用水;
2 消防時室外給水管網的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於 0.10MPa;
3 消防水泵揚程應按室外給水管網的最低水壓計算,並應以室外給水的最高水壓校核消防水泵的工
作工況。
5.1.15 消防水泵吸水管可設置管道過濾器,管道過濾器的過水面積應大於管道過水面積的 4 倍,且孔
徑不宜小於 3mm。
㈣ 管道鋪設後做閥門井還是管道試壓後做閥門,這個順序是怎樣的.
一般閥門井跟試壓沒有什麼關系,但是通常我們都是現做閥門井, 這樣減少打完壓可能對管道的一些傷害。當然這不是強制的
㈤ 兩個DN500的閥門能放到1個閥門井嗎井怎麼做
可以,閥門井根據閥門的大小做的
㈥ 消防水池吸水槽的作用
消防水池吸水槽的作用是把消防水池的水吸干凈,以保證消防水專池的最大儲水量。
《建築屬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建規)規定兩個水池都應具備獨立使用的功能,各有水泵吸水管、補水進水管、泄水管、溢流管。
兩個水池之間還應設置連通管和控制閥門。一組消防泵的吸水管不應少於兩條,當其中一條關閉時,其餘的吸水管仍能通過全部用水量。
如果任一個水池檢修清洗時關閉兩個水池之間連通管閥門後,因為兩組水泵(兩台消火栓泵,兩台噴淋泵)分別通過各自吸水管向兩個水池吸水而一個被檢修清洗的水池抽干無水,故向該水池吸水的水泵因它的吸水管等同於關閉而失去備用的作用。

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㈦ 公司消防水池漏水,求相關原理圖以便檢查。
你好,我只不過說一下原理,畢竟每個地方的消防設計不一樣。回答如下:
1、消防總進水閥打開後,浮球感應到水位到達極限(原水池設計立方)後浮球控制後方閥門,切斷總閥進水口,停止補水;應該達不到淹沒浮球的程度,只能說是浮球後方的控制閥壞了,請檢查這個問題。
2、進水閥關閉後,水位下降至浮球處,這里是對的,就是應該這樣。浮球後方感應到高水位時,水箱泄壓,水自動流出到浮球最高水位;另外消防池內的壁上的2個圓孔管道,本人估計應該是泄水管道,如果不是的話,請檢查是否水箱底部有泄壓閥或者測壓式閥門;
3、進水應該有2種方式,第一種就是像抽水馬桶一樣,浮球後方感應器感應到水位高低後切斷進水或者開啟總進水閥門;第二種是總進水管道通過浮球後方管道進行補水,不存在切斷閥門的效用;請檢查浮球後方有沒有水管,進水是使用那種方式補水;另外球閥處那個手井?是不是手動閥門?如果是的話,那就是為了防止浮球感應探測器損壞,手動停止補水的閥門或者同樣防止浮球感應裝置壞而起到的手動泄水閥門;請參考設計圖,看一下是否有手動閥門;
清洗水箱後,檢查:總進水閥是否連接浮球閥,浮球閥時候後方有進水管道,有的話是否堵塞;檢查高低水位感應裝置是否正常作用,是否可以連接消防主機;檢查穩壓泵補水管道是否正常;切割浮球閥那地方的手動閥門作用,到底是補水或者是泄水;
其他的。。。。我也不太清楚了,畢竟沒有設計圖。。光靠你說也不知道怎麼弄,只不過作為參考。
㈧ 消防水泵進水管裝閘閥的那個地方需要排水設施嗎比方說排水溝.如果需要的話哪條
進水管裝閘閥的那個地方無需專門設置排水設施。
排水設施的設置有這樣內幾個方面。
1、自然來水容。比如地下水可能滲入,雨水可能進入,消防動作時消防水進入,水箱溢水等等,需要設置。(如地下室集水坑)
2、試驗來水。比如噴淋末端試水。
3、經常性檢修來水。比如各類水管道井。
消防水泵進水管裝閘閥的那個地方,屬於非經常性檢修位置。原則上在使用壽命內無需檢修,所以一般不專門設置排水設施。但需要保證自然流淌狀態下,其水流能夠在一個有限的范圍內進入其他排水設施,比如地漏、排水溝、集水坑。要避免自然流淌狀態下造成其他設備或建築水損事故。如果有這種風險的,在檢修時可以從其他位置對管道進行放空後再檢修。
綜上所述,無需專門設置排水設施。
㈨ 快速取水閥要做閥門井不
既然為快速 ,弄個閥門井 再怎麼快速啊 呵呵
㈩ 消防水池
地下室可以不建消防水池,但是附近也要有。況且消防水池不是按面積算大小,而是體積。因你的建築用途不確定,所以,把有關內容全部告訴你。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有規定:
8.4 室內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給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8.4.1 本條規定了建築物的室內消防用水量計算方法與最小用水量計算原則。
1 建築物內設有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等數種消防設備時,應根據內部某個部位或區域著火後同時開啟滅火設備的用水量之和計算。例如,百貨樓內的營業廳設有消火栓、水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水幕系統,而百貨樓地下室的庫房內設有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則應選用營業廳或地下室兩者之中的用水總量較大者,作為設計用水量。總之,凡著火後需要同時開啟的消防設施的用水量,應疊加起來作為消防設計流量。
2 本規范表8.4.1中規定的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是計算和確定消火栓用水量、消防水池儲存水量、消防水箱容量以及消防增壓泵供水量等消防設施的依據。對於消火栓每股水柱的實際出水量,應根據消火栓栓口、消防水帶的口徑、水槍噴嘴口徑、充實水柱等多項參數計算確定。表中的水量與消火栓實際出水量兩者計算方法不同,應按實際需要計算;住宅樓梯間設置的乾式消防豎管可陶消防車供水,不計入室內消火栓用水量之內。
建築物內的消防用水量與建築物的高度、建築的體積、建築物內可燃物的數量、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和建築物的用途等因素有關。
1)建築物高度:普通消防車(例如解放牌消防車)按常規供水的高度約為24m。根據消防車的供水能力,建築的消防給水可分為高層建築消防給水系統和低層建築消防給水系統,劃分高度採用24m。
若一般消防車採用雙干線並聯的供水方法,能夠達到的高度(一般情況下,從報警至出水需20多分鍾)約為50m。國外進口的雲梯車也達50m,在50m高度內,消防車還能協助高層建築滅火,但不能作為主要滅火力量。
2)建築物的體積:建築物的體積越大,滅火力量需要越多,所需水槍的數量越多、充實水柱長度越長。因此,所需消防用水量越多。
3)建築物內可燃物數量:建築物內可燃物越多,消防用水量越大。如以室內火災荷載為15kg/m2(等效木材)作為基數,其消防用水量為1,則火災荷載為50kg/m2(與木材的等效換算值)時消防用水量就需要1.5。由於火災的發展還受其他因素影響,這種關系是非線性的,可定性類推,不能定量類比計算。
4)建築物用途:建築物用途不同,消防用水量也各異。據滅火實戰統計,消防用水量的遞增順序為民用建築、工廠、倉庫。工業建築消防用水遞增順序按其火災危險性為戊類、丁類、甲乙類、丙類。
建築物內的消火栓用水量需綜合上述各因素,按同時使用水槍數量和每支水槍的用水量的乘積計算確定。
3 低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消防用水量。
低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消防用水量是撲救初期火災的用水量。根據撲救初期火災使用水槍數量與滅火效果統計,在火場出1支水槍時的滅火控制率為40%,同時出2支水槍時的滅火控制率可達65%,可見撲救初期火災使用的水槍數不應少於2支。
考慮到倉庫內一般平時無人,著火後人員進入倉庫使用室內消火栓的可能性亦不很大。因此,對高度不大(例如小於24m)、體積較小(例如小於5000m3)的倉庫,可在倉庫的門口處設置室內消火栓,故採用1支水槍的消防用水量。為發揮該水槍的滅火效能,規定水槍的用水量不應小於5L/s。其他情況的倉庫和廠房的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2支水槍的用水量。
4 高層工業建築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消防用水量。
高層工業建築防火設計應立足於自救,應使其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具有較大的滅火能力。根據滅火用水量統計,有成效地撲救較大火災的平均用水量為39.15L/s,撲救大火的平均用水量達90L/s。根據室內可燃物的多少、建築物高度及其體積,並考慮到火災發生幾率和發生火災後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可能的火災後果以及投資等因素,高層廠房的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採用25~30L/s,高層倉庫的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採用30~40L/s。若高層工業建築內可燃物較少且火災不易迅速蔓延時,消防用水量可適當減少。因此,丁、戊類高層廠房和高層倉庫(可燃包裝材料較多時除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可減少1OL/s,即同時使用水槍的數量可減少2支。
5 消防軟管卷盤消防用水量較少。在設有室內消火栓的建築物內,若設有這類設施時,一般首先使用其進行滅火。若還控制不了火勢,需使用室內消火栓,關閉消防軟管卷盤,在設計時可不計算其用水量。
6 舞台上的火災使用雨淋滅火系統效果較好,在火災較大時,舞台上部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一經使用,可不再使用雨淋滅火系統。計算水量時可考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與雨淋滅火系統不按同時開啟計算,選取兩者中消防用水量較大者。因此,當舞台上設有消火栓、水幕、雨淋、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可按消火栓、水冪和雨淋消防用水量之和,或按消火栓、水幕和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糸統用水量之和兩者中的較大者作為設計消防用水量。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雨淋噴水滅火系統用水量的計算,應按現行國家標准《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219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等規范的規定執行。
8.6 消防水池與消防水泵房
8.6.1 本條規定了應設置消防水池的條件。
水是撲救建築火災與防護相鄰建、構築物的主要介質,必須保證火災時消防用水的可靠與充足。
1 市政給水管道直徑太小,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要求(即在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或進水管直徑太小,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要求,均應設置消防水池儲存消防用水。
對於天然水源,如其水位太低、水量太少或枯水季節不能保證用水的,仍應設置消防水池。
2 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1條進水管,則可能因檢修而影響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因此,室內外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且由枝狀管道供水或僅有1條進水管供水,雖能滿足流量要求,但考慮枝狀管道或1條供水管的可靠性,規定仍應設置消防水池。如室內外消防用水量較小,在發生火災時發生供水中斷情況,消防隊也可解決用水(即用消防車接力供水或運水解決)時,可不設置消防水池。
8.6.2 本條規定了消防水池的容量、布置等設計要求。
1 消防水池的容量應為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即能夠儲存消防用水供撲滅火災使用的有效水容積。有效容積應為水池溢流口以下且不包括水池底部無法取水的部分以及隔牆、柱所佔的體積。
消防用水量應按火災延續時間和消防流量計算確定。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室外給水管網是否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來確定。當室外消防用水能夠得到保證時,消防水池只需滿足室內消防用水的存水量;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時,則峭防水池還需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不足部分。
2 消防水池容積與室外給水管網的供水能力有相互調節的關系。如果城市給水管網供水充足,除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外,還有餘量向室內消防水池補充水量,此時允許接納室外給水管網在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向消防水池補水。補水管道計算流速不應超過2.5m/s,取1~1.5m/s較合適。
消防水池容量過大時應分成2個,以便水池檢修、清洗時仍能保證消防用水,但2個水池都應具備獨立使用的功能,各有水泵吸水管、補水進水管、泄水管、溢水管等。2個水池之間還應設置連通管和控制閥門。
3 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並時,為防止消防用水被生產、生活用水所佔用,因此要求有可靠的技術設施(例如生產、生活用水的出水管設在消防水面之上)保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在氣候條件允許並利用游泳池、噴水池、冷卻水池等用作消防水池時:必須具備消防水池的功能,設置必要的過濾裝置,各種用作儲存消防用水的水池,當清洗放空時,必須另有保證消防用水的水池。
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主要考慮第二次火災撲救需要。一般情況下,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在無管網的缺水區,採用深井泵補水時,可延長到96h。
4 在火災情況下能確保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以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確保連續補水的條件為:
1)消防水池有2條補水管且分別從環狀管網的不同管段取水,且其補水量是按最不利情況計算。例如,有2條進水管,其補水量就要按管徑較小的補水管計算。如果水壓不同時,就要按補水量較小的補水管計算。
2)若部分採用供水設備,該供水設備應設置有備用泵和備用電源(或內燃機作為備用動力),且能使供水設備不間斷地向水池供水的輸水管不少於2條時,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在計算補水量時,仍應按補水能力最小的補水管進行計算。
5 消防水池要供消防車取水時,根據消防車的保護半徑(即一般消防車發揮最大供水能力時的供水距離為150m)規定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為150m。
消防水池要能夠供應其保護半徑內所有建、構築物滅火所用消防用水,且不會受到建築物火災的威脅。因此,消防水池取水口距離建築物不應小於15m,距甲、乙、丙類液體儲罐不宜小於40m。距離可燃液體儲罐的距離還應根據儲罐的大小、儲存液體的燃燒特性等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