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企業新購入機器設備增值稅抵扣的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回170號文件規定:自答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以下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貳』 國家鼓勵企業購買新設備的手段有哪些
1、稅收優惠 買新設備退稅
2、政策優惠 對於新設備生產的產品進行提倡 主流媒體正面宣傳
3、對落後設備進行淘汰 減少了市場中同類產品數量 降低競爭
『叄』 企業新購進的器具、設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回54號)規定:「一、企業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肆』 企業新購進的設備能計入實收資本嗎
企業新購進的設備不能計入實收資本,應計入固定資產。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中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實收資本應當與注冊資本一致。企業實收資本比原注冊資本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一般企業(指非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資本均通過「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章程的規定,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本記入「實收資本」科目的貸方。
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所佔的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中核算,不記入本科目。
『伍』 18年20年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購進的時間點如何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第一條規定,固定資產購進時點按以下原則確認:
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採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
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陸』 企業新購進的器具、設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怎麼算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文件規定:「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柒』 公司籌建期購入的生產設備應記「固定資產」還是「在建工程」
如果購入的是不需要安裝的設備,計入固定資產
如果購入的是需要安裝的設備,計入在建工程,發生的安裝費用也計入在建工程,安裝完成後,再轉入固定資產
計入在建工程,不影響進項稅抵扣
『捌』 請教:企業在籌建期購入的監控設備應計入什麼科目
企業在籌建期購入的監控設備應計入固定資產。新准則規定籌建期間專的所有費用都屬不用從長期待攤費用走,直接計入相應的科目,所以監控設備如果符合了固定資產的條件就確認為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機器、機械、建築物、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是具有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①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年限超過一年;③單位價值較高。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玖』 公司在2018.1.1-2020.12.31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第四條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目錄》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並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因此,對於加速折舊(含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無需備案,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目錄》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並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拾』 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
根據財稅[2018]54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包括自行建造)的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1-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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