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铁路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等。
2.企业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4.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5.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8.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9.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10.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1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⑵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办法有哪几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可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统一用表》中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三)在每班作业前和作业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建立建筑工地垂直运输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通知》(顺建电传04.63号)要求,会同作业人员落实巡查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室内应备有一份有关操作维修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上述联合安全技术交底使用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设备维保单位维修服务专线电话、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电话号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上岗应带移动电话(但操作时禁止接听电话),以便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和求救信息。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机械性能,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⑶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内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容、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八)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制度。
二、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规定:“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⑷ 机械设备租赁时,应严格执行什么管理
为加强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
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
、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
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
备安装资质、
安全使用许可证、
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
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
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2
、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必须经
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
进行操作,
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发生安全事故,
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
后果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生产作业,
指挥人
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指挥,
不得违章指挥。
机操人员必须听从
现场人员工作安排和指挥,
遇到问题及时与现场人员沟通,
不得私自
处理,
私自处理发生问题一切后果机操人员自行承担。
机操人员不得
私自为其他单位动用机械,
一经发现没收非法所得,
并加倍进行处罚
(从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
3
、所有设备租赁由现场使用者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同意
后,再向机务部门提出使用要求,由机务部门主管按照公司
《外租船机设备管理办法》负责实施。严禁现场人员自主使
用分包商设备,给机务的成本控制、合同结算、日常管理造
成不利影响。
4
、外租设备将严格按照公司《外租船机设备管理办法》
执行。机务部门在租赁设备时,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工期要
求、现场施工环境,选择服务好、有实力、单价低、满足工
程要求的租赁方,通过多家比较或竞标方式,择优选用,经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格式 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住房租赁合同 厂房出租合同
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审批后,履行合同签订手续。根据施工
任务,灵活、合理制定租赁方式。
5
、
机务部门与设备出租方签订
《机械租赁合同》
和
《安
全、环境管理协议书》
,明确设备租赁的相关事项。外租设
备(租赁)合同必须经项目部及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后方可签
订。
6
、机务部门对租用的设备在使用前应经检验,并对现
场使用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明确各类设备操作规程
及所有方的责任、义务,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控,以保证设备
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符合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保存相
关记录。
7
、机械进场后,要统一粘贴项目部规定的标识。机务
部门要及时与现场施工员沟通,明确机械设备的租赁性质属
于包月使用还是计时使用,计时使用的机械施工员要每天填
写机械签证单,由主管经理签字,及协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
认,
机械作业签证单每月
25
日交到机务部门进行统计并
严格
执行公司机械租赁费结算制度,
每月对租赁机械进行一次结算,
并做
好原始凭证的保存工作,做好成本分析工作。
8
、租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机务员与施工员要密切沟
通,合理的使用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的有效使用率,
避免怠工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