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有哪些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是:GB 50193
GB 50193-19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年版)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生产和储存装置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
②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介绍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③ 液态二氧化碳储罐国家哪个标准可以验收
液态氧和二氧化碳不是高压储罐,而是低温液体储罐,压力一般0.4-0.5Mp. 其选用和安装请参考GB 50030一91,应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批准、备案手续。
④ 液态二氧化碳储罐的安全操作规程
设计压力按GB150取值就行了,设计温度一般可取到-40℃左右,材料采用16MnDR是可以的,当然也可以采不锈钢,采用不锈钢腐蚀裕量可以取0.
接口的话跟一般的容器基本一致,无外乎就是进、排液口,气相口,测满口,安全阀接口等。较常规的氧、氮氩贮罐需要多考虑就是人孔和排污口。
如果采用真空粉末的形式绝热(绝热效果较发泡保冷好,使用寿命更长,但成本较高)。立式支腿结构的话通常采用拉、吊带结构或者是下封头支柱和拉带结合的形式;卧式鞍座结构的话通常采用胶木支撑结构,也可以采用抱带结构。
发泡保冷的话较为简单且节约,发泡层外表面通常采用薄铝板保护,之间不需要支撑。
⑤ 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设计国家标准有哪些
应该是以二氧化碳作为空气源热泵的媒介,目前市场上还没有成熟的产品,相应的标准更是无从谈起
空气源热泵一般是使用冷媒,种类很多R22/R410A等等,技术成熟,空气能热泵厂家多,可以多了解这方面。
⑥ 二氧化碳灭火器系统设计规定有什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是2010年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进行修订而成。现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实施以来,对规范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指导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用和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的不断发展,该规范已不能适应目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必要对其进行局部修订。现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2000年3月1日实施以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国内工程上应用一直处于一个平稳的发展阶段,但也出现了几次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误喷及储瓶间二氧化碳泄漏事故,使得近几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工程应用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尤其是在民用建筑工程中。目前的主要应用场所集中在涂装线、水泥生产线、钢铁行业、电厂等工业建筑工程中。
⑦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组件储存装置的设计要求有哪些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组件储存装置的设计要求有:(1) 高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灭 火剂泄漏检测装置和集流管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 上应设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MPa±0.95MPa。2) 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装系数应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度SGR0006—2014)执行。3) 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应为0〜49度。(2) 低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 置、压力表、压力报警装置和制冷装置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 5MPa,并应采取良好的绝热措施。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两套安全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 力应为(2. 38±0. 12)MPa。2) 储存装置的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 2MPa,低压报警压 力设定值应为1. 8MPa。3) 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装量系数应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度SGR0004—2009)执行。4) 容器阀应能在喷出要求的二氧化碳量后自动关闭。5) 储存装置应远离热源,其位置应便于再充装,其环境温度 宜为-23~49X;。(3) 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应符合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43%—2005)的规定。(4) 储存装置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储存容器中充装 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其初始充装量的10%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 信号并及时补充。(5)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应避免阳光直射。(6) 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容器间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专用的储存容器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2)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应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4) 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储存容器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排风口距储存容器间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 5m,排出口应直接通向 室外,正常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4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8 0次/h确定。
⑧ 二氧化碳系统组件管道及附件的设计要求有哪些
1)高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二氧化碳的储存压力;低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4.0MPa的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道应符合《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08)的规定,并应进行内外表面镀锌防腐处理。
②对镀锌层有腐蚀的环境,管道可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或其他抗腐蚀的材料。
③挠性连接的软管应能承受系统的工作压力和温度,并宜采用不锈钢软管。
2)低压系统的管网中应采取防膨胀收缩措施。
3)在可能产生爆炸的场所,管网应吊挂安装并采取防晃措施。
4)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或焊接。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螺纹连接;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
5)二氧化碳灭火剂输送管网不应采用四通管件分流。
6)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高压系统应为15MPa ±0.75MPa,低压系统应为2.38MPa±0.12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