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的电气设施要用防爆型吗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柴油储存场所为丙类火灾危险,储罐一般都设有通向室外放版空管,且柴油不是权易燃易爆品,不足以形成易燃易爆场所,因此可采用非防爆型电气设施。
柴油发电机原理柴油发电机的基本结构是由柴油机和发电机组成,柴油机作动力带动发电机发电。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储存柴油有的是桶装,有的有储罐。柴油不是易燃易爆品,不足以形成易燃易爆场所。
(1)电气设计防火防爆扩展阅读
常规做法都是柴油发电机房旁设个储油间,储存不大于8h燃油量且不大于1m3的油量。若机组容量大,用量大,则相应在室外设储油罐。若机组容量不大,可否不设储油间,采用自带油箱的柴油发电机(自带油箱容积满足使用要求)。
为隧道供电的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量不应超过1m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房和其他部位分隔开,储油间的电气设施必须采用相应的防爆型电器。可见,储油间的防火要求是非常高的,且与防火墙配套使用的也只能是甲级防火门。
『贰』 谁有关于防爆方面的知识给提供一点好吗谢谢了!
到国家标准委员会找GB3836的标准仔细阅读
GB 38361-2000
本 标 准 是根据国际标准IEC 6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
GB 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 6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
GB/T 1. 1-1993的规定。
本 标 准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标题下分以下部分:
第 1部 分 :通用要求
第 2 部 分:隔爆型“d"
第 3 部 分:增安型die;
第 4部 分 :本质安全型6il)
第 5 部 分:正压型+p11
第 6 部 分:充油型960.9
第 7部 分 :充砂型、”
第 9 部 分:浇封型66MH
在 根据 IEC 60079-0;1998修订GB 3836.1-1983时,为解决I类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外壳的防火
间题,增加了对塑料外壳的阻燃性能要求。见附录E,
本 标 准 还保留了GB 3836.1-1983中的部分内容:
1) 检 验 程序,以适应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的需要,见附录A,
2) I 类 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以满足我国煤矿潮湿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
3) I 类 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以及附带的插接装里)、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
度不低于120 MPa,且按GB 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造。保留该内容,以
解决我国某些特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轻量化问题(见8-3).
本 标 准 与GB 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变:
1) 标 准 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2) 将 术 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修订为“爆炸性气体环境”;
3) 塑 料 外壳为解决静电电荷堆积,增加了“外壳表面积”限制、“防止静电电荷堆积的结构”措施、
“抗光老化规定”、“阻燃性能规定”等,
4) 修 订 了I类电气设备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规定.
5) 外 接 地连接件的尺寸修订为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一样;
6) 塑 料 外壳的表面电阻测量方法修订为测量“相距(10士0.5 )m m、长(100士1)m m、宽((1士0.2 )
mm的两平行直线段间的电阻值;
7) 增 加 了Ex元件、熔断器、插接装置、手提灯和帽灯等内容;
8) 在 试 验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试验、塑料耐光老化试验、轻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等;
9) I 类 电气设备无保护的透明件,在高机械危险的情况下,冲击试验能量从GB 3836.1- 1983的
10J降为7J,冲击试验环境温度由(25士10)'C修订为(20士5)'C ;
1的 取 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龙冲头作冲击试验的规定,
11 ) 防 爆电气设备送审时,只要求制造厂送与防爆性能有关的资料,但增加了有关工厂产品质量保
证文件资料的要求。
本 标 准 是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基础标准。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与本标准抵触时,应以本标
准为准.
GB 3836.1-2000
本 标准 从 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3836.1-1983,
本 标 准 的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 标 准 的附录B、附录G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 标 准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 标 准 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 准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和重庆分院、沈阳
电气传动研究所等。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郭建堂、陈在学、黄荣光、万邵拍、季明焕、王军。
本 标 准 1983年8月首次发布,2000年1月第1次修订。
本 标 准 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B 3836.1-2000
IE C 前 言
1) 国 际 电工委员会(IEC)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化组织,它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技术委员会(IEC
National Committees)组成的。IEC的宗旨是为了促进电工领域中有关标准化的所有问题的国际性合
作。为此目的,除了其他活动外,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标准制定委托各个技术委员会进行。在该准备工
作中,对该专题感兴趣的任何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在标准的制定中,国际性的、政府与非政府
性及与IEC有关的组织,也可以参与该工作.按照两组织之间协商的条件决定,IEC紧密地与国际标准
化组织(ISO)合作。
2) I E C 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地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见,因为对该专题特别感
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
3) 他 们 具有国际上通用的推荐形式,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并在这个意义上为各国
家委员会认可。
4) 为 了 促进国际间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都同意在本国标准和区域性标准的最大允许范围内
采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和各国相应标准或区域性标准之间如有差别,均应在各国家标准的文本
中清楚地表明。
5) 国 际 电工委员会((IEC)对批准程序没有规定。因此对宣称某设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某个标准时,国
际电工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值 得 注意的是本国际标准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权,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某些等同或全部等同
将不负任何责任。
国 际 标 准IEC 60079-0由IEC TC 31“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技术委员会”制定。
该 第 3 版将删除和代替1983年出版的第2版本并且进行了技术修订。
该 国 际 标准是以CENELEC出版的欧洲标准EN 50014(1992)为基础制定的。
本 标 准 以下列文件为根据
卜/2 F4D8/ISFDIS十31R/2*524/%R*VD州
本 标 准 投票批准的全部情况可以在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中查到。
附 录 B 和附录C构成本标准的整体部分。附录A和附录D是非标准内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准
爆 炸 性气 体 环 境 用 电 气 设备GB3 836.1-2000
第 1部 分 :通 用 要 求 eqvIE C60 079-0:1998
代 替 G B 38 36 .1 - 19 83
El ec tri ca la pp ar at us f ore xplosiveg asa tmospheres-
Pa rt 1 : G e ne ral r equ ir em en ts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Ex引人装置,Ex元件的结构、检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及检验程序。’〕
1.2 本标准将由下列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补充或修改.
GB 3 83 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 83 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 83 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0i"
GB 3 83 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n
GB 3 83 6.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充油型+o"
GB 3 83 6.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 83 6.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 7 95 7 矿用安全帽灯
『叁』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3)电气设计防火防爆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肆』 电器是如何防火防爆的
电器防火防爆的,大概有以下几种措施吧:
1、正确选用电气设备。包括是否内防爆电器,电器的质量容问题等
2、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比如电热设备使用时不能离人,很多电器使用时要遵守操作规程等。要有防止电器超压、短路、过载等措施。
3、加强对电器的维护保养。
4、电器安装时要与可燃物或其他设施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通风,接地等其他措施。
『伍』 关于车间防爆等级划分,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版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权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
『陆』 做建筑电气设计的大大来救救我吧
建筑电气主要是看规范,通过画图提高了 最简单的画图工具CAD 应该没问题吧 经常用到的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还有设计手册 例如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手册 集图例如 民用建筑电气常用数据图集 用户终端箱等图集
另外就是对建筑上有一定了解 因为建筑电气画图有时要根据建筑物结构定电器件位置 最起码的你应该能从条件图中知道什么地方有梁 如果不吊顶的话梁下方不应该布灯等 门窗是否影响你布线什么的
其他的防火防爆 住宅 商业 医院等要根据你具体从事的工作去学习相应的规范了
『柒』 哪些原因导致电气发生火灾或爆炸
电气线路往往是因短路、过载和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或引起电线版电缆达到危险高温而发生权火灾的。
电气线路发生火灾爆炸主要原因有:
(1)电气线路短路起火,短路瞬间放电发热相当大,能烧毁绝缘,使导线金属熔化,引起火灾。
(2)电气线路过负荷,一般导线最高允许温度为65℃,长时间过载导线温度就会超过这个允许温度,会加快导线绝缘老化、损坏,引起火灾。
(3)导线连接处接触电阻过大,导线接头处不牢固,接触不良,发生过热,甚至导致导线接头处熔化,引起火灾。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捌』 氧气真空机房、氧气汇流排间的电气设计问题
那请问东海龙王,到时是按防火呢还是防爆场合设计呢?我网上查了一些资料说是氧气汇流排间内的动力设备都是防爆的,且暖通专业的技术措施上写了氧气钢瓶间需要用防爆风机排风。
『玖』 有没有关于消防检测的规范,消防设施和电气检测的规范
我有发给你加分啊,你去的文旦共享下载啊http://wenku..com/view/3ade1c8884868762caaed5a2.html
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规程》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xxx 告
第xxx 号
根据我厅《关于xxxxxxxxxxxxxx》(建标xxxxxx 号)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规程》,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江苏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JG32/JXXXX-2009,自2010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原《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B32/186-1998和《建筑物电气防火检测规程》DB32/721-2004同时废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 年xx 月xx 日
前 言
近几年,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不断更新,根据江苏省公安消防局xxxxx号文件的要求,由江苏省公安消防局会同消防工程安装单位和消防检测事务所等单位对1998年江苏省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1998和《建筑物电气防火检验规程》DB32/721-2004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省消防检测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同时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编写格式、技术内容要求及各种记录表格上与“《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协调一致。
2.增加了诸如干粉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检测要求及方法。
3. 增加了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质量合格判定标准和工程质量缺陷划分等级的规定。
4.减少了设计要求,加强了设计文件在检测中的重要性。
5. 修改了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的分项和系统判定方法。
6. 拟定了本规范强制性条文。
7.对一些在实施中反映不符合国情和工程实际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全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本规范修订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局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目 录
1 总则 …………………………………………………………………………………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4
4 电气 …………………………………………………………………………………… 5
4.1 消防电源及配电 …………………………………………………………………… 5
4.2 电气防火 …………………………………………………………………………… 7
Ⅰ 变配电室 ……………………………………………………………………… 7
Ⅱ 变压器 ………………………………………………………………………… 8
Ⅲ 互感器 ………………………………………………………………………… 10
Ⅳ 补偿电容器 …………………………………………………………………… 11
Ⅴ 成套配电、电气控制箱 ………………………………………………………12
Ⅵ 低压配电线路 ………………………………………………………………… 15
Ⅶ 用电设备 ……………………………………………………………………… 21
Ⅷ 稳压整流设备 ……………………………………………………………… 25
Ⅸ 照明装置 ……………………………………………………………………… 26
Ⅹ 插座与开关 …………………………………………………………………… 29
Ⅺ 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 31
4.3 消防应急照明及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35
I 一般规定 …………………………………………………………………………… 35
II 消防应急照明 ………………………………………………………………………37
Ⅲ 消防应急标志灯、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 ………………………………………38
Ⅳ 集中电源及控制 ……………………………………………………………………40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3
5.1 系统布线 ………………………………………………………………………… 43
5.2 火灾探测器 ……………………………………………………………………… 45
5.3 手动报警按钮 …………………………………………………………………… 50
5.4 模块 ……………………………………………………………………………… 51
5.5 报警控制器 ……………………………………………………………………… 51
5.6 联动控制设备 …………………………………………………………………… 54
5.7 图形显示器 ……………………………………………………………………… 57
5.8 火灾显示盘(层显)……………………………………………………………… 58
5.9消防专用电话 …………………………………………………………………… 59
5.10 火灾应急广播 ………………………………………………………………… 60
5.11 火灾警报装置 ………………………………………………………………… 62
5.12 消防电梯 …………………………………………………………………………62
5.13 消防控制室 ………………………………………………………………………63
5.14 系统供电 …………………………………………………………………………66
5.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6
5.16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 …………………………………………………………70
6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4
6.1 消防供水设施 ………………………………………………………………………… 74
Ⅰ 消防水源 …………………………………………………………………………… 74
Ⅱ 消防水箱 …………………………………………………………………………… 74
Ⅲ 增压设施 …………………………………………………………………………… 75
Ⅳ 消防水泵 …………………………………………………………………………… 76
Ⅴ 水泵接合器 ………………………………………………………………………… 77
6.2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 78
Ⅰ 室内消火栓 ……………………………………………………………………………78
Ⅱ 消防软管卷盘 …………………………………………………………………………79
Ⅲ 消火栓按钮 ……………………………………………………………………………79
Ⅳ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80
Ⅴ 室外消火栓………………………………………………………………………………81
Ⅵ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 ……………………………………………………………………81
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1
Ⅰ 报警阀组 ………………………………………………………………………………81
Ⅱ 水流指示器 ……………………………………………………………………………85
Ⅲ 喷头 ……………………………………………………………………………………86
Ⅳ 减压装置 ………………………………………………………………………………91
Ⅴ 末端试水装置 …………………………………………………………………………91
Ⅵ 管道 ……………………………………………………………………………………92
Ⅶ 联动试验 ………………………………………………………………………………93
6.4 泡沫灭火系统 …………………………………………………………………………96
Ⅰ 泡沫液泵 ………………………………………………………………………………96
Ⅱ 泡沫液储罐 ……………………………………………………………………………96
Ⅲ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97
Ⅳ 泡沫发生器 ……………………………………………………………………………98
Ⅴ 泡沫喷头 ………………………………………………………………………………99
Ⅵ 泡沫消火栓 ……………………………………………………………………………100
Ⅶ 管道和附件 ……………………………………………………………………………100
Ⅷ 控制和功能 ……………………………………………………………………………102
6.5 水喷雾灭火系统 ………………………………………………………………………103
Ⅰ 喷头 ……………………………………………………………………………………103
Ⅱ 管道 ……………………………………………………………………………………103
Ⅲ 系统功能 ………………………………………………………………………………104
6.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105
Ⅰ 干粉罐和氮气瓶 ……………………………………………………………………… 105
Ⅱ 室内消防炮 …………………………………………………………………………… 105
Ⅲ 室外消防炮 ……………………………………………………………………………106
Ⅳ 消防炮塔 ……………………………………………………………………………… 106
Ⅴ 动力源 ………………………………………………………………………………… 107
Ⅵ 阀门及管道 …………………………………………………………………………… 107
Ⅶ 消防控制室 ……………………………………………………………………………108
Ⅷ 控制和功能 ……………………………………………………………………………109
6.7 消防冷却水系统 ………………………………………………………………………110
6.8 气体灭火系统 …………………………………………………………………………112
Ⅰ 储存装置间 ……………………………………………………………………………112
Ⅱ 储存装置 ………………………………………………………………………………112
Ⅲ 阀驱动装置 ……………………………………………………………………………114
Ⅳ 预制灭火装置 …………………………………………………………………………116
Ⅴ 选择阀 …………………………………………………………………………………117
Ⅵ 喷头 ……………………………………………………………………………………117
Ⅶ 管道及附件 ……………………………………………………………………………118
Ⅷ 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19
Ⅸ 操作与控制 ……………………………………………………………………………121
6.9 干粉灭火系统 …………………………………………………………………………124
Ⅰ 储存装置间 ……………………………………………………………………………124
Ⅱ 储存装置 ………………………………………………………………………………124
Ⅲ 驱动装置 ………………………………………………………………………………125
Ⅳ 预制灭火装置 …………………………………………………………………………125
Ⅴ 选择阀 …………………………………………………………………………………126
Ⅵ 喷头 ……………………………………………………………………………………126
Ⅶ 管道及附件 ……………………………………………………………………………126
Ⅷ 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27
Ⅸ 操作与控制 ……………………………………………………………………………129
6.10 细水雾灭火系统 ………………………………………………………………………131
Ⅰ 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 …………………………………………………………………131
Ⅱ 消防水泵 ………………………………………………………………………………132
Ⅲ 选择阀 …………………………………………………………………………………133
Ⅳ 喷头 ……………………………………………………………………………………133
Ⅴ 管道及附件 ……………………………………………………………………………134
Ⅵ 动作试验装置 …………………………………………………………………………135
Ⅶ 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35
Ⅷ 操作与控制 ……………………………………………………………………………136
7 防火分隔设施 ………………………………………………………………………………137
7.1防火卷帘 …………………………………………………………………………………137
7.2防火门 ……………………………………………………………………………………142
7.3空调防火阀 ………………………………………………………………………………143
8 机械防排烟 ……………………………………………………………………………… 145
8.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45
8.2 机械排烟系统 ………………………………………………………………………… 146
9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 ……………………………………………………………… 150
9.1 一般规定 …………………………………………………………………………………150
9.2 外观质量 ……………………………………………………………………………… 150
9.3 涂层厚度 ……………………………………………………………………………… 151
附录A 子项、单项判定方法 ………………………………………………………… 153
附录B 竣工检测项目检测报告 ……………………………………………………….
附录C 定期检测项目检测报告 ………………………………………………………
附录D 检测原始记录 …………………………………………………………………
附录E 检测不合格项目反馈意见书 …………………………………………………
附录F IV级项目(定量项目)分析表 ………………………………………………
附录G 电气防火分部分项划分原则 …………………………………………………
附录H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刷厚度的测量方法 ………………………………………
附录I 引用标准目录 …………………………………………………………………
附录J 规范用词说明 …………………………………………………………………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检测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消防验收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检测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和建筑电气防火的检测。既有建(构)筑物的消防检测也适用本规程。
1.0.3 建设工程消防检测除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及符号
2.0.1 消防设施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0.2 分项Sub-item
构成子项安装及功能性要素(详见附录B、C检测报告)。如探测器离送风口的距离、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高度、压力开关的直接启泵功能、变压器室的温度等。分项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
2.0.3 子项Subproject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设备或项目。如火灾探测器、安全出口、防火门等。
2.0.4 单项 Single Project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变电所、照明装置等。
2.0.5 A类项(关键项)The key items
直接关系到消防系统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A类项不合格为致命缺陷
2.0.6 B类项(主要项) The main items
对消防系统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系统运行功能的可靠性的项目。B类项不合格为严重缺陷
2.0.7 C类项(一般项)General items
对消防系统工程质量一般影响的项目。C 类项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2.0.8 I级项目(严重火灾危险性项目) Serious fire risk projects
电气设备存在严重火灾隐患,若不及时整改可能直接导致火灾的发生。
2.0.9 II级项目(中度火灾危险性项目)Moderate fire risk projects
电气设备存在较严重火灾隐患,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2.0.10 III级项目(一般火灾危险性项目) General fire risk projects
电气设备存在一般火灾隐患,长时间运行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2.0.11 IV级项目 (定量分析项目) Quantitative Analysis Project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根据被检测对象的温度、电流、电压、防火间距等量化要素,可由量变引发质变,导致火灾这一原理,又将这些定量项目(IV级)依照实测数据,确定其危险级别,进而应分为“I”“II”“III”三级。详见附录F
2.0.12 重要建设工程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所等。
2.0.13 重要场所 Important place
火灾发生时需要坚持工作的场所以及涉及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部位。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气体灭火储瓶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楼梯间
2.0.14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
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
2.0.15消防应急标志灯 Fire emergency marker lamp
用图形和/或文字指示安全出口及疏散方向;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指示灭火。。。。。。。。。。
『拾』 防火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是什么意思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在生产过程中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针对物质燃烧的两个必要条件而提出的。一方面是使燃烧系统不能形成,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危险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者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另一方面是消除一切足以导致着火的火源以及防止火焰及爆炸的扩展。
(一)控制和消除火源
燃烧炉火、反应热、电源、维修用火、机械摩擦热、撞击火星,以及吸烟用火等着火源是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着火爆炸的常见原因。控制这类火源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于防火防爆是十分重要的。
1、明火
明火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1)加热用火
加热易燃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气或其他载热长。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建筑或隔离。为防止易燃烧物质漏入燃烧室,设备应定期作水压试验及空气压试验。
装置中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漏易燃液体和蒸气的工艺设备的贮藏区,并应布置在散发易燃物料设备的侧风向或上风向。
(2)维修用火
维修用火主要是指焊接、喷灯以及熬制用火等。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应尽量避免焊割作业,最好将需要检修的设备或管段卸至安全地点修理。
进行焊接作业的地方要与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管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对运输、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进行焊接时,应将系统进行彻底的清洗,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并经气体分析合格才可以动焊。
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0 .5%。
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0.2%。
当需要修理的系统与其他设备连通时,应将相连管道拆下断开或加堵金属盲板隔绝,防止易燃的物料窜入检查系统,在动火时发生燃烧或爆炸。
电焊线破残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不能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件作为电焊地线,防止在电路接触不良的地方,产生高温或电火花。
对熬炼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烟道窜火和熬锅破漏,盛装物料不要过满,防溢出,并要严格控制加热温度。在生产区熬炼时,应注意熬炼地点的选择。
喷灯是一种轻便的加热器具。在有爆炸危险的车间使用喷灯,应按动火制度进行,在其他地点使用喷灯时,要将操作地点的可燃物清理干净。
(3)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凡是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
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动火作业分为二个级别:危险动火作业、一般动火作业。
危险动火作业:包括在仓库(含易燃易爆仓库)内,油库内,油罐上,油管上,油变压器上,SF6断路器上,机组各轴承上,发电机风洞内,蓄电池室内,危险的电缆沟、暗井内的动火等。其动火作业票由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维护队负责人、安全员在场监护。
一般动火作业:除危险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其动火作业票由维护队负责人批准,维护队安全员在场监护。
1)动火作业票的使用:动火作业票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有效使用期,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作业票。
2)拆下动火:凡不是必须在现在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固定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
3)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动火区周围的可燃物质,用足够的不燃材料与周围设备、管道、孔洞等隔离;在高处动火时,要采取防止火花下落的措施。
4)动火手续:动火作业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填好动火作业票,经批准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动火执行人员要见到批准的动火作业票和有安全措施后才开工。
5)动火监护: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及人数规定见上述。
2、摩擦与撞击
机器中轴承转动部件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器工具打击混凝土地坪等都可能发生火花,当管道或铁制容器裂开物料喷出时也可能因摩擦而起火。
对轴承要及时添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为了防止金属零件随物料带入设备内发生撞击起火,可以在这些设备上安装磁力离析器。当没有离析器时,危险物质的破碎(碳化钙)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
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抛掷,防止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特别危险的防爆工房内,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
3、其他用火
高温表面要防止易燃物料与高温的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高温表面要有隔热保温措施。不能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及其他可燃物件。油抹布、油棉纱等易自燃引起火灾,应装人金属桶、箱内,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及时处理。吸烟易引起火灾,烟头的温度可达800,C,而且往往可以隐藏很长时间。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和防火管理,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内吸烟。
4、电器火花
电火花是引起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与空气爆炸混合物燃烧爆炸的重要着火源。在具有爆炸、易燃危险的场所,如果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规程的要求,则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控制危险物料
1、按物料的物化特性采取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了解各种物质的物质化学性质,根据不同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措施。
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等,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发生爆炸。
易燃、可燃气体和液体蒸气要根据它们与空气的相对密度,采用相应的排污方法,根据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气压力,应考虑容器的耐压强度、贮存温度、保温降温措施等。
液体具有流动性,因此要考虑到容器破裂后液体流散和火灾蔓延的问题,不溶于水的燃烧液体由于能浮于水面燃烧,要防止火灾随水流由高处向低处蔓延,为此应设置必要的防护堤。
2,系统密闭及负压操作
为了防止易燃气体、蒸气和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该使设备密闭,对于在负压下生产和设备,应防止空气吸人。为了保证设备的密闭性,对危险物系统应尽量少用法兰连接,但要保证安装维修的方便。输送危险气体、液体的管道应采用无缝管。
负压操作可以防止系统中的有毒或爆炸气体向器外逸散。但在负压操作下,要防止设备密闭性差,特别是在打开阀门时,外界空气通过孔隙进入系统。
3、通风置换
采用通风措施时,应当注意生产厂房内的空气,如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则不应循环使用。在有可燃气体的室内,排风设备和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通风机室,如通风机室设在厂房内,应有隔绝措施。排除或输送温度超过800C的空气与其他气体的通风设备,应用非燃烧材料制成。排除有燃烧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系统,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当粉尘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气体时,不应采用湿式除尘系统。
4、惰性介质保护
化工生产中常用的惰性气体有氮、二氧化碳、水蒸气及烟道气。惰性气体作为保护性气体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易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处理及其粉末输送时,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覆盖保护。
(2)处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统,在时料前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以排除系统中原有的空气,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将惰性气体通过管道与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贮槽等连接起来,作为万一在发生危险时备用。
(4)易燃液体利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压输送。
(5)在有爆炸性危险的生产场所,引起火花危险的电器、仪表等采用充氮正压保护。
(6)在易燃易爆系统需要动火检修时,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和置换。
(7)发生跑料事故时,用惰性气体冲淡,在发生火灾时,用惰性气体进行
灭火。
(三)控制工艺参数
在生产过程中,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物料跑损是防止火灾和爆炸的根本措施。
1、温度控制
不同的化学反应都有其自己最适宜的反应温度,正确控制反应温度不但对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也是防火防爆所必须的。
2、投料控制
(1)投料速度
对于放热反应,加料速度不能超过设备的传热能力,否则将会引起温度猛升发生副反应而引起物料的分解。加料速度如果突然减少,温度降低,反应物 不能完全作用而积聚,升温后反应加剧进行,温度及压力都可能突然升高或造 成事故。
(2)投料配比
反应物料的配比要严格控制,为此反应物料的浓度、含量、流量都要准确的分析和计量。
(3)投料顺序
化工生产中,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投料,否则有可能发生爆炸。为了防止误操作颠倒投料顺序,可将进料阀门进行互相联锁。
(4)控制原料纯度
有许多化学反应,往往由于反应物料中的杂质而造成副反应或过反应,以致造成火灾爆炸。因此生产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应有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保证原料纯度。
3、防止跑、冒、滴、漏
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往往导致易爆介质在生产场所的扩散,是化工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发生跑、冒、滴、漏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操作不精心或误操作,例如收料过程中槽满跑料。分离器液体控制不稳,开错排污阀等。
(2)设备管线和机泵的结合面不密封而泄漏。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杜绝跑、冒、滴、漏,必须加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责任感和技术培训,稳定工艺操作,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泄漏率。为了防止误操作,对比较重要的各种管线涂以不同颜色以便区别,对重要的阀门采取挂牌、加锁等措施。不同管道上的阀门应相隔一定的间距。
4、紧急停车处理
当发生停电、停气、停水的紧急情况时,装置就要进行紧急停车处理,比时若处理不当,就可以造成事故。
(1)停电
为防止因突然停电而发生事故,比较重要的反应设备一般都应具备双电原、联锁自投装置。如果电路发生故障,联锁未合,则装置全部无电,此时要及时汇报和联系,查明停电原因。
(2)停水
停水时要注意水压和各部位的温度变化,可以采取减量的措施维持生产。如果水压降为零,应立即停止进料,注意所有采用水来降温的设备不要超温超压。
(3)停汽
停汽后加热装置温度下降,汽动设备停运,一些在常温下呈固态而在操作温度下呈液态的物料,应根据温度变化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因冻结堵塞管道。此外,应及时关闭蒸气与物料系统相连通的阀门,以防物料倒流至蒸气管线系统。
(4)停气
当气流压力回零时,所有气动仪表和阀门都不能动作,这时流量、压力、液面等应根据一次仪表或实际情况来分析判断。
(四)采用自动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
1、工艺参数的自动调节
(1)温度自动调节
(2)压力自动调节
(3)流量和液位自动调节
2、程序控制
程序控制就是采用自动化工具,按工艺要求,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执行系统作周期性自动切换的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主要是由程序控制器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发出的信号,使执行机构动作。
3、信号装置、保护装置、安全联锁
(1)信号装置
安装信号报警装置可以在出现危险状况时警告操作者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出的信号一般有声、光等。它们通常都和测量仪表相联系,当温度、压力、液位等超过控制指标时,报警系统就会发生信号。
(2)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在发生危险时,能自动进行动作,消除不正常状况。
(3)安全联锁
所谓联锁就是利用机械或电气控制依次接通各个仪器设备,并使之彼此发生联系,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五)限制火灾和爆炸的扩散
1、隔离、露天布置
在生产过程中,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装置应采用分区隔离、露天安装和远距离操纵的方法。
(1)分区隔离
在总体设计时,应合理安排工厂布局,装置与装置、装置与贮槽仓库以及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划出一定的安全距离。
(2)露天布置
为了便于有害气体的散发,减少因设备泄漏造成易燃气体在厂房中积聚的 危险性,宜将化工设备和装置放置在露天和半露天。
(3)远距离操纵
对某些装在工作人员难以接近或要求迅速启闭否则将有发生事故可能的 阀门,对于辐射热高的设备等可采用远距离操纵。
2、安全阻火装置
阻火设备包括安全液封、阻火器和止回阀等,其作用是防止外部火焰进人有燃烧爆炸危险的设备、管道、容器,或阻止火焰在设备和管道间的扩展。
(六)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其结构和防爆性能的不同来分类的。应根据环境特点选用适当型式的电气设备。
1、通用要求
(1)类型和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旧类型的标志前“K”表示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新类型的标志有“E”者为工厂用防爆电设备,有"I”者为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
(2)最高表面温度
隔爆型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指外壳表面温度,其他各型设备指与爆炸性混合物接触表面的温度。
I类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最高表面温度为+1500C,采取措施能防止堆积粉尘时为+4500C。
B类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有关规定。极限温升是对环境温度+400C而言的。有过负荷可能的设备指电动机和电力变压器。
在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内,电气设备外壳温度一般不应超过1250C。如不能保证这一要求,亦必须比混合物自燃点低750C或低于自燃点的2/3。
(3)环境温度
电气设备运行环境温度一般为一201C -+40'C。若环境温度范围不同,须在铭牌上标明,并以最高环境温度为基础计算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4)闭锁
电气设备上凡能从外部拆卸的紧固件,如开关箱盖、观察窗、机座、测量孔盖、放油阀或排油螺丝等,均必须有闭锁结构。其目的是防止非专职人员拆开这些保持防爆性能所必须的螺栓等紧固件。闭锁结构必须是使用旋具、扳手、钳子等一般工具不能松开或难以松开的紧固装置。
(5)外部连接
进线装置必须有防松和防止拉脱的措施,并有弹性密封垫或其他密封措施。且接线盒的电气间隙、漏电距离均应符合要求。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保持连续可靠,并有防松、防锈措施。
2、各类设备防爆要求
(1)增安型
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上述现象的电气设备。其绝缘带电部分的外壳防护应符合 IP44,其裸露带电部件的外壳防护应符合IP54。引人电缆或导线的连接件应保证与电缆或导线连接牢固、接线方便,同时还须防止电缆或导线松动、自行脱落、扭转,并能保持良好的接点压力。
(2)隔爆型
指把可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坚固的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发生爆炸的爆炸压力并能阻止通过其上孔缝向外部传爆的电气设备,隔爆型设备的外壳用钢板、铸钢、铝合金、灰铸铁等材料制成。
隔爆型电气设备可经隔爆型接线盒(或插销座)接线亦可直接接线。连接处应有防止拉力损坏接线端子的设施。连接装置的结合面应有足够的长度。如果电缆封入主外壳内,则外壳外的长度不得小于3m.
(3)充油型
指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没在绝缘油里,使之不能引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应有排气孔,孔内不得有杂物;油量必须足够,最低油面以下深度不得小于25mm,油面指示必须清晰;油质必须良好;油面温度TI-T4组不得超过1000C,T5组不得超过80'C,T6组不得超过70'C。充油型设备应水平安装,其倾斜度不得超过50;运行中不得移动,机械连接不得松动。
(4)正压型
指具有保护外壳、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外部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防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的电气设备。按其充气结构分为通风、充气、气密等三种形式,保护气体可以是空气、氮气或其他非可燃性气体。外壳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44。其外壳内不得有影响安全的通风死角。正常时,其出风口处风压或充分气压均不得低于0. 2kPa;当压力低于0.1KPa或压 力最小处的压力低于0 .05kPa时,必须发出报警信号或切断电源。
这种设备应有联锁装置,保护运行前先通风,充气的总量最少不得小于设备气体容积的5倍。运行前通风时间(s)可按下式计算:
t二K(V+a)/Q
式中K一容积倍数,K)5
V一设备气体容积(m,)
a一管道气体容积(m,)
Q一气体流量(m3/s)。
(5)本质安全型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的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称为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电路应有安全栅。安全栅是由限流元件(金属膜电阻、非线性阻件等)、限压元件(二极管、齐纳二极管等)和特殊保护元件(快速熔断器等)组成,电路中晶体管均需双重化。本质安全电路端子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源变压器的次级电路,必须与初级电路之间保持良好的电气隔离。
(6)充砂型
指外壳内充填细粒材料,使得在规定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壳壁及颗粒材料危险温度不能点燃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其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0细粒填充材料应填满外壳内所有空隙;颗粒直径为0 .25一1 .6mm。填充时,细粒材料含水量不得超过0 .1%。
(7)无火花型
指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火花,也不产生能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表面温度或灼热点的防爆型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