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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完好标准

发布时间:2021-01-30 23:25:28

㈠ 电气安全检查标准——国标

1)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设备检查

1.1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变压器

1.2.1.1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互感器

1.2.4.1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电力电容器

1.2.5.1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电缆

1.2.6.1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

1.4.6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

1.4.13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行为安全

2.1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㈡ 完好设备有什么标准

完好设备是指已安装设备中的技术性能完好,不需要修理而随时可以启动的设备。它包括正回常开动的设备答、备用设备和期内因故停开的设备。它表明企业实际可以利用的设备数量。
完好设备的标准,完好设备必须同时符合下述三条标准:
第一,设备性能良好。如动力设备的技术指标能够达到原设计标准或规定的技术标准;机械设备精度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
第二,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没有较大的缺陷,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技术标准,主要的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正常,安全防护装置良好。
第三,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正常,基本上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㈢ 防爆认证的本安型依据的标准有哪些

用于确定设备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并发放相关合格证书的工作。证书可针对Ex设备或Ex元件。
认证机构
国内外有很多认证机构
国际--欧洲 法国
CEE--国际电气设备认可规则委员会
IEC--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
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组织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LLOYD'SREGISTER OF SHIPPING--劳氏船级社
LCIE--法国中央实验室

英国
丹麦
BASEEFA--英国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局
BSI--英国标准学会
SFA--特殊可燃气氛
DEMKO--丹麦电工技术委员会

美国 德国
F M--工厂互助研究社
U L--保险商实验室
NEC--全国电气规程
DIN--德国标准学会
BVS--德国矿山设备检验局

加拿大 挪威
CSA--加拿大标准协会
DET NORSKE VERITAS--挪威船级社

荷兰 日本

KEMA--荷兰电工委员会
ML--劳动部
NK--日本海运协会

中国

CQST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NEPSI--国家级仪器表防爆安全监督检测站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

企业要求
申请产品认证的企业需要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方可申请。

申请办理
需要申请的用户可以联系相应的检测机构进行办理。

送检指南
防爆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办理防爆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并提供资料和样机。

送检资料
1、企业资证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初次送检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申请函。
2、企业质量保证书
按GB3836.1-2010的规定,企业在送审时,应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当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的复印件即可。
3、技术资料
企业送审的技术资料包括企业标准或技术要求、产品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所有的技术资料应一式两份。
a) 企业标准/技术要求
产品的企业标准/技术要求应按规定的格式编写,其内容除应包括产品的性能要求外,还应包括防爆方面相关的内容:如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使用环境条件、防爆性能要求、防爆性能的相关试验、与防爆相关的标志等。
b) 产品图纸
当企业申请本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时,应提供总装图、电路原理图、印刷线路板图、丝印图、元器件材料表及铭牌图等。当企业申请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时,送检技术资料应包括能反映样品防爆性能的图纸(包括总装图和零件图)。当总图能明确表明产品的防爆参数及结构时,也可只送检总图。
c)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产品外形图、安装、维护、订货须知以及向用户明示确保在安装、使用中产品防爆性能的注意事项。
d) 其它资料
对于有胶粘、浇封的产品,应提供相应胶粘剂、浇封剂的型号名称、性能说明以及有关的工艺文件。对于塑料外壳的产品,应提供塑料的材质及相应性能文件。
4、申请防爆合格证的送检样品
企业送检的样机应与审核图纸一致,并装配完整,其检验台数应满足要求。如果有特殊拆装工具时,应一并送到。对于浇封型电气设备,应送浇封完好和未浇封的产品各一套。观察窗的透明件应另送5件,至少3件。灯具的透明件应另送8件,至少5件。橡胶老化试验应提供35×15×6橡胶块3~5块。塑料外壳绝缘电阻测定须提供直径150×60的塑料片2块。如尺寸允许,可直接对塑料外壳进行测定。
5、申请方式:
5.1自由申请: 送检单位自行申请,自行准备相关资料,自行协助调试样机,自行修改资料中不规范的部分,周期相对较长,综合费用较高。
5.2 代理申请:代理申请是指由专业的防爆电气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代理申办全过程,中间的资料修改,样机调试,进度协调交由代理机构*根据授权完成,进度有较好的保证,中间的签订委托协议后大约30天就可以拿到证书,缺点是需要支付代理机构一些代理费用。

关于取证时间说明:
图纸、样品齐全,且都符合标准规定,没有特殊复杂试验,一般为一个月。[1]

关于取证费用说明
根据产品的防爆标志、产品复杂程度、大小、有无复杂试验项目、考虑代表型号。一般为10000元左右,代表型号每个另加10%。大型成套产品、系列产品、中心收费标准中未列的,按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协商确定。[1]

更改
如果防爆合格证内容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改,单位地址的变更及原制造单位名称改变,应持变更手续及申请函进行变更。

到期换证
当企业的防爆合格证有效期即将到期时,企业应在有效期前后三个月内提供一份换证的申请函,并应携带以下的资料再次申请换证。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我中心。申请函包括申请换证的产品名称、型号、原防爆等级、原防爆合格证号和产品有无更改的说明。企业还应将到期的防爆合格证及送检过的技术资料送至中心重新审查,并提供复检的样品。

国内机构简介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机构,它是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的唯一的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也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进出口防爆电气产品验证试验机构;
相互认可的机构有:中国船级社认可的船用防爆电气产品检验实验室;美国能源部认可的NVLAP电动机效率实验室;IECEX国际实验室。CQST承担按照中国国家标准GB3836系列等对防爆电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防爆仪器仪表、防爆通讯设备、防爆运输车辆和防爆机械设备(如防爆电梯、防爆起重机)等防爆电气产品防爆性能的审查和检测,颁发防爆合格证;CQST还能够按照IEC60079系列、欧洲EN50014、美国UL和FM、加拿大CSA等标准进行防爆产品及电动机产品试验工作,CQST与国外多家防爆认证检验机构(挪威NEMKO、DNV,德国PTB,美国UL、FM,澳大利亚TESTSAFE,法国LCIE、INERIS,英国BASEEFA,俄罗斯CCVE,荷兰KEMA,日本TIIS等)建立了相互认可检验结果的合作关系。
CQST追求检测技术的卓越,注重品牌形象和保护客户知识产权利益。以严肃的工作态度、严密的工作程序、严格的工作要求以及先进的设备、一流的技术向您提供公正准确、科学可靠、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级仪器表防爆安全监督检测站(NEPSI)
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是经国家授权,专业从事防爆基础技术研究和防爆试验、产品认证及工程项目防爆安全检查、评价的技术机构。
NEPSI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x组织认可的国际防爆实验室;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国家安全生产上海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批准设立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设备审查部防爆仪表工作站。
NEPSI试验室始建于1979年,并于1985年正式建成投入运行。1986年1月,防爆试验室经国家劳动部审查认可,正式被命名为“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
NEPSI严格按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运行,在人员素质、试验设备和测试仪器、管理等方面都具有相当的水平。作为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SITIIAS)的重要组成部分,NEPSI的检测能力和检查能力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NEPSI曾多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英国SIRA、德国PTB和美国FMRC等国际著名防爆检验机构进行专业培训。其主要检验工作均由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担任。其中,有的是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委员会、中国劳动保护学会、上海防火防爆专业委员会、美国仪表学会防爆电气设备委员会(ISA SP12)、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设备认证体系(IECEx)的委员、IECEx体系国际评审员;有的曾去英国SIRA、美国工厂联研会(FM Global)、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德国北德集团认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TUV Nord)、德国矿山安全设备检验局(DMT/BVS,现名EXAM BBG)、法国国际检验局法国中央实验室(BV/LCIE)、日本劳动省产业安全技术研究所(TIIS)、澳大利亚TestSafe/SIMTARS、韩国KTL/KOSHA、匈牙利BKI、西班牙LOM等世界著名防爆检验机构进行过专业考察或开展合作研究工作。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
中国防爆电气检验机构PCEC 即国家安全生产天津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 , 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电气安全检验研究实验室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AS)、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设备标准认证体系(IECEx Scheme)、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中国船级社(CCS)认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授权的电气防爆、大气环境、船用电气产品和电动机型式检测检验研究实验室,行政上隶属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PCEC不仅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x防爆电气检测实验室。而且也是中国船级社(CCS)、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法国国际检验局(BV)/中央实验室(LCIE)、俄罗斯防爆及矿用电气设备认证中心(CCVE)和挪威船级社(DNV)认可的检验机构。
PCEC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研究环境、先进/齐全的检验设备和仪器、高水平的专业检验研究人员和完备的检验资源,实验室质量体系符合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试验室能力能够满足中国标准、IEC标准和EN标准的各种防爆结构类型的型式检验和其他环境试验。
PCEC具有一大批在上述特殊环境领域里年富力强、高技术水平的机械、电气、仪表专家和石油、化学专家,他们有着丰富的实验室检验研究和安全生产现场检测的经验。多年来,PCEC连续承担了防爆电气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全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国际IECEx和欧洲ATEX防爆电气产品的认证检验工作,相继完成了天津市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多项研究课题,承接了大量的石油、化工、制药和军工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技术服务。

㈣ 完好设备的要求是什么

那要看是什么设备呀,如果是容器类的化就要求强度达标,不渗漏,搅拌装置运行平稳,整体平稳就行了。
如果是机械一类的,比如说真空机组,呀就需要整体性能良好,效率高,能耗小,总之要求很多,一下子也说不清楚

设备技术状态的完好标准
一、设备的技术状态
设备技术状态是指设备所具有的工作能力,包括性能、精度、效率、运动参数、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所处的状态及其变化情况。企业的设备是为满足某种生产对象的工艺要求或为完成工程项目的预定功能而配备的,其技术状态如何、直接影响到企业产品的质量、数量、成本和交货期等经济指标能否顺利完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受到生产性质、加工对象、工作条件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使设备原设计制造时所确定的功能和技术状态将不断发生变化而有所降低或劣化。为延缓劣化过程,预防和减少故障发生,除操作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设备外,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状态检查,加强对设备使用维护的管理。
二、设备的完好标准和确定原则
保持设备完好,是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按操作和使用规程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是保持设备完好的基本条件。因此,应制定设备的完好标准,为衡量设备技术状态是否良好规定一个合适尺度。
设备的完好标准是分类制定的,以金属切削设备为例,其完好标准包括:
(1) 精度、性能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 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 各操纵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4) 润滑系统装置齐全,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5) 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完整,性能灵敏,运行可靠;
(6) 滑动部位运行正常,无严重拉、研、碰伤;
(7) 机床内外清洁;
(8) 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9) 零部件完整;
(10)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以上标准中(1)~(6)项为主要项目,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完好设备。
对于非金属切削设备(如:锻压设备、起重设备、工业炉窑、动力管道、工业泵等)也都有其相应的完好标准。
不论哪类设备的完好标准,在制定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设备性能良好,机械设备能稳定地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计或规定标准,运转无超温超压等现象;
(2) 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标准,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3) 原材料、燃料、润滑油、动能等消耗正常,无漏油、漏水、漏气(汽)、漏电现象,外表清洁整齐。
完好设备的具体标准应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订。国家和各工业主管部门通过对主要设备完好率(流程行业的企业可为泄漏率)的考核来了解和考查企业设备的完好状况。
三、完好设备的考核和完好率的计算
1.完好设备的考核
(1) 完好标准中的主要项目,有一项不合格,该设备即为不完好设备。
(2) 完好标准中的次要项目,有二项不合格,该设备即为不完好设备。
(3) 在检查人员离开现场前,能够整改合格的项目,仍算合格,但要作为问题记录。
2.设备检查及完好率计算
(1) 车间内部自检应逐台检查,确定完好台数;
(2) 设备动力科抽查完好设备台数的百分之十到十五,确定完好设备合格率;
(3)完好率的计算
① 设备完好率 ② 完好设备抽查合格率

③ 抽查完好率折算
抽查后完好率=设备完好率×抽查合格率
四、单项设备完好标准
1.锻压设备完好标准
锻压设备类(1~6项为主要项目):
(1) 能力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 2~10项参照金属切削机床标准执行。
2.起重设备完好标准
起重设备类(1-7项为主要项目):
(1) 起重和牵引能力能达到设计要求;
(2) 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钢丝绳、吊钩符合安全技术规程……
(3) 制动装置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
(4) 操作系统灵敏可靠,调速正常;
(5) 主、副梁的下挠上拱、旁弯等变形均不得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6) 电气装置齐全有效,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7) 车轮无严重啃轨现象,与轨道有良好接触;
(8) 润滑装置齐全,效果良好,基本无漏油;
(9) 吊车内外整洁,标牌醒目,零部件齐全。
3.铸造设备完好标准
铸造设备类(1-3项为主要项目):
(1) 性能良好,能力能满足工艺要求;
(2) 设备运转正常,操作控制系统完整可靠;
(3) 电气、安全、防护、防尘装置齐全有效……;
(4)设备内外清洁整齐,零部件及各滑动面无严重磨损;
(5) 基本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砂现象;
(6) 润滑装置齐全,效果良好。
4.工业锅炉设备完好标准
(1) 出力基本达到原设计要求和领导部门批准的标准……
(2) 炉壳、炉筒、炉胆、炉管等部位,无严重腐蚀:
(3) 电气、安全装置齐全完好,管路畅通,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灵敏可靠;
(4) 主要附机、附件、计量仪器仪表齐全完整,运转良好,指示准确;
(5) 各控制阀门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6) 传动和供水系统操作灵敏可靠;
(7) 主、附机外观整洁、润滑良好;
(8) 基本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5.动能设备完好标准
动能设备类(1)~(5)项为主要项目:
(1) 出力基本达到原设计要求;
(2) 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各滑动面无严重锈蚀、磨损;
(3)电器和控制系统、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 无超温、超压现象,基本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5) 润滑装置齐全,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质符合要求;
(6) 附机和零件部件齐全,内外整洁。
6.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电气设备类(1)~(3)项为主要项目:
(1) 各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原出厂标准,或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 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 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 设备的通信、散热和冷却系统齐全完整,效能良好;
(5) 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6) 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7.工业炉窑设备完好标准
工业炉窑类(1)~(4)项为主要项目:
(1) 能力基本达到原设计要求,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 操作、燃烧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 电气及安全装置齐全完整,效能良好;
(4) 箱体、炉壳、砌砖体等部件无严重烧蚀和裂缝;
(5) 传动系统运转正常,润滑良好;
(6) 设备内外整洁,无漏油、漏水、漏气。

㈤ 电气开关完好的标准是指的哪四项

电气开关完好标准是指:有3C认证、外观质量好、机械和电气性能好、防火性能回符合要求。具体:
1、有答3C认证,3C认证是国家对电气产品的强制要求,有3C认证的开关才是合格的开关;
2、外观质量应达到要求:开关的面板和其它部位无破损,标志清晰完整,连接螺丝齐全;
3、机械和电气性能应满足:开关灵活,接通和断开可靠,接通时,开关每组动静触头接合的接触电阻不得大于30mΩ,断开时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5MΩ,从200mm高处用不同表面向下自由往下落到水泥地面后,开关无破损且仍能正常使用;
4 、开关非金属部分必须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综上所述,衡量电气开关完好标准的四项要求是:有3C认证、外观质量好、机械和电气性能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㈥ 压力容器设备的完好标准的主要内容各是什么

运行正常来,效能良好。其具体标源志为:

① 容器的各项操作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② 操作过程中运转正常,易于平稳地控制操作参数。

③ 密封性能良好,无泄漏现象。

④ 带搅拌的容器,其搅拌装置运转正常,无异常的振动和杂音。

⑤ 带夹套的容器,加热或冷却其内部介质的功能良好。

⑥ 换热器无严重结垢。列管式换热器的胀口、焊口;板式换热器的板间;各类换热器的法兰连接处均能密封良好,无泄漏及渗漏。

(2) 装备完整,质量良好。其包括以下各项要求:

① 零部件、安全装置、附属装置、仪器仪表完整、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② 容器本体整洁,尤其、保温层完整,无严重锈蚀和机械损伤。

③ 由衬里的容器,衬里完好,无渗漏及鼓包。

④ 阀门及各类可拆连接部位无跑、冒、滴、漏现象。

⑤ 基础牢固,支座无严重锈蚀,外管道情况正常。

⑥ 各类技术资料齐备、准确、有完整的技术档案。

⑦ 容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定期检验,安全性能良好,并已办理使用登记证。

⑧ 安全附件检定、校验和更换。

㈦ 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是什么

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1)各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原出厂标准,或能满足生产工艺回要求;2)操作和控制系答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3)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规程;4)设备的通信、散热和冷却系统齐全完整,效能良好;5)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6)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㈧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2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的发展,产品国家标准中出现了新的防爆类型,已增加了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所以本规范在这次修订时增加了这些新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内容,使之与我国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用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相协调。

本规范这次修订时,与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相比,在整体结构和编写层次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将“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安装”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分章逐节编写,使之层次清晰,更为合理。

2.1 一 般 规 定

2.1.1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才能保证安全,按新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加有特殊标志“X”,此外为指定环境条件而设计的产品在产品型号后缀有规定的符号,如户外环境用产品——W;湿热带环境用产品——TH;中等防腐环境用产品——FI等标志。安装时需要注意。

2.1.2 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1—83)的规定,防爆电气产品获得防爆合格证后才可生产,防爆合格证号是设备的防爆性能经过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认可的证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和外壳上“EX”标志是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特征,安装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采用预埋、膨胀螺栓、尼龙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体工程施工安装时,可参照《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图集》的规定,但要求固定应牢固。为防止降低钢结构的强度,采用焊接法固定时,应施行点焊。

2.1.4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紧固后,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容易产生电弧和火花放电引起事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确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进行检查。据某化工厂反映,多年电气事故统计表明,事故多半是发生在电气设备接线盒内的。附录A中所列数值,是按1993年新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规定的,增加了低电压时的数值,并废止了低等绝缘材料的应用,只限用前三种耐泄痕性能较好的材料。

2.1.5 为了安全,电缆或导线引入设备后,应连接可靠,并密封良好。根据生产和使用的方便,有些产品设有多个进线口,但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尘能力而将多余的进线口密封。

2.1.6 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根据其使用环境,现行设备制造产品国家标准已将其修改为6组,其中增安型和无火花型设备还包括设备内部的最高温度。

2.1.7 塑料制品种类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剂侵蚀,故推荐使用家用洗涤剂清洗。

2.1.8 爆炸危险环境装设事故排风机,及时通风降低爆炸性气体浓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证和主要措施,为在事故情况下便于及时开动排风机,要求在现场的排风机按钮要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并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为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的变动和互换可改变其发热状态,所以强调灯具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更。旋转光源灯泡时,应旋紧,不得松动,以防止产生火花和接触不良而发生过热现象。灯罩应按要求装好并将螺栓紧固,以往曾发生在更换灯泡后,不将灯罩重新装好的现象,故在此特别强调,应引起重视。

2.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本节与原规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较大的修改,因为随着隔爆型电气设备产品质量和产品国家标准的提高和修改,对制造厂出厂时已检验合格的产品,安装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尽量减少拆卸检查,以免破坏其产品的隔爆性能,故将原规范中的有关属于产品制造标准的一些条文内容不再写入本规范。

2.2.1 制造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到现场后进行了验收检查,一般情况下就无需进行拆卸检查,而只进行外观检查,本条列出了外观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2.2 当隔爆型电气设备经检查确定需进一步拆卸检查时,因为不同的产品其防爆结构不同,应详细参照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本条所列各款规定,旨在确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后影响其隔爆性能。

2.2.3 机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险源,故安装时应特别引起重视。

2.2.4 制造标准中规定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要进行联锁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验收时要检验其可靠性,并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产和使用者。

2.2.5 为了防止插头插入或拔出时产生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产品制造标准的要求,还需设有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松脱。

2.3 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增安型(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安全型”)与无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种型号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要求,除电气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装要求和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故作为一节合并写出,避免重复。

2.3.1 增安型电气设备与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有相同的外壳防护要求,外壳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纹和损坏,防止进灰、进水,接线盒盖应紧固,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

2.3.2 增安型电动机和无火花型电动机有相同的定、转子单边气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 3836.2)和《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GB 3836.8)的规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关规定。这些要求是防止电动机定子与转子之间的间隙过小,在长期使用后,电动机定子、转子之间发生摩擦,产生高温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4.1 正压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有防护、减少漏气、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进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的气体是防爆措施,气体来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环境,为防止有腐蚀金属和降低绝缘性能、有损设备性能的气体进入设备和管道,规定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部的空气或气体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4.3 为了避免因火花或炽热颗粒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规定。

2.4.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联锁装置的动作程序应正确。但设备通电前的置换风量因设备结构各异,故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来确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连管道的容积计算风量。

2.4.5 电气设备及系统要维持产品技术条件中最低的所需压力值,是为了防止外部可燃气体进入,因产品的结构和所要求的最低压力值不尽相同,所以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而应以产品的技术条件为准。

2.4.6 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如果内部的火花和电弧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安装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4.7 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有此项要求,对管道的密封应经过认真检查,以保证整个通风系统的正压。

2.5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5.1 充油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有密封和防护要求,外壳和油箱、油标有损坏和渗漏时,将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于更换废油,排气孔是使变压器油在火花或电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气体排出,防止内部过压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电气设备对油面高度有要求,设备需垂直安装,当设备倾斜时,油标不能正确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设备内部缺油情况,故要求安装时其倾斜度不得大于5°。

2.5.3 产品的制造标准已将油面最高允许温度组别改为6组,在环境温度为40℃时,T1~T5组设备油面最高允许温度为100℃,其油面温升定为60℃,T6组设备的油面温升限定为40℃,防止油面温度超过气体自燃点温度或变压器油的闪点。

2.6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6.1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及要求,在进行检查时,不但应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而且对与之关联的电气设备也应进行检查。

2.6.2 凡是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套的关联电气设备都是经过国家检验单位检验确认的设备,如其关联的电气设备的型号不符合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铭牌中的规定,则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2.6.3 为了防止因电源变压器的缺陷而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于电池型号、规格的改变而改变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能量供应,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和温度超过其额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据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增加了对防爆安全栅的接地要求。

2.6.6 由于电气线路的参数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有影响,故提出了电气线路的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以限制线路的储能。

2.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2.7.1 本条列出了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主要是标志、防护等级、温度组别、产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尘沉积等,检查设备是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2.7.2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有关通风孔道不得堵塞,以减少粉尘的聚集堆积。

2.7.3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关重要,粉尘可以吸附于壳壁、绕组及绝缘零件的表面,影响散热和降低绝缘电阻,增大电路故障,所以设备安装时不得损伤其密封性能。

2.7.4 许多可燃粉尘受热后能够引燃,故划分了组别和划定了外壳表面最高温度值。

2.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和试操作,发展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

3.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

3.1.5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

㈨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标准有哪些

煤矿电器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㈩ 设备完好率的一般标准是什么

设备完好来率是根据各类设自备完好标准,对企业设备进行逐台检查所确定的完好台数与设备总台数之比。它是反映企业设备技术状况和评价设备管理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设备总台数应包括企业在用的、备用的、停用的以及正在检修的全部生产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使用以及由基建部门或物资部门代管的设备,考核设备时必须按完好标准逐台衡量,不能采取抽查推算的办法。设备完好率一般考核主要生产设备。
设备完好率的一般标准:
1、设备性能良好。如动力设备的出力能达到原设计的标准;机械设备的精度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设备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
2、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的标准。主要的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正常。
3、原料、燃料、油料等消耗正常。没有漏油、漏水、漏汽、漏电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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