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电气设备的高压和低压是如何划分的(最新版本)
一、电气设备习惯上将1KV及以上划为高压,1KV以下为低压。
1、而电力系统对于电压的划分为:1KV以下为低压,1KV-66KV为中压,66kv-330KV是高压,330KV-750KV 为超高压,750KV以上是特高压 对于开关柜来讲,低压范围是500V以下。
2、但是个别煤矿660V也划在低压供电范围里;中压值3KV,6KV和10KV;高压指24KV,35KV,66KV。
(1)电气设备的过电压是多少扩展阅读:
一、电压等级一般划分:
1、安全电压通常36V以下;
2、低压又分220V和380V;
3、高压10KV-220KV;
4、超高压330KV-750KV;
5、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
二、我国最高交流电压等级是1000kV长治-荆门线,于2008年12月30日投入运行。1
1、我国最高直流电压等级为 ±800kV哈密南-郑州,向家坝-上海,锦屏-苏南,溪洛渡-浙西,灵州-绍兴,±660kV银川东-胶东,±500kV葛洲坝-上海南桥线、天生桥-广州线、贵州-广东线、三峡-广东线,另有±50kV上海-嵊泗群岛线,±100kV宁波-舟山线。
2、南方电网公司已建成±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云广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国家电网公司已建成两条±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分别为向家坝-上海±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及锦屏-苏南±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
3、目前我国常用的电压等级:220V、380V、6.3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1000kV。电力系统一般是由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所、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构成。通常将35kV以上的电压线路称为送电线路。
4、35kV及其以下的电压线路称为配电线路。将额定1kV以上电压称为“高电压”,额定电压在1kV以下电压称为“低电压”。
5、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五种。
⑵ 电力高压低压标准范围是多少
法律分析:国际上公认的高低压电器的分界线交流电压是1000V(直流则为1500V)。交流1000V以上为高压电器,1000V以下为低压电器。有时也把变压器列入高压电器。以交流电压等级为依据:通常将1kV以下称为低压;35kV以上、220kV以下称为高压。
1kV以上、35kV及以下称为中压;330kV及以上、1000kV以下称为超高压;10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
以电气设备的对地的电压值为依据的:对地电压高于或等于1000伏的为高压;对地电压小于1000伏的为低压。
法律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对地250V以下为低压,250V及以上为高压,而36V以下是属于安全电压。
在电力系统中,低压:单相220V,三相380V高压:6,10,35,110,220,500kv,500kv以上为超高压
⑶ 低压电工可操作的电压的范围是多少
目前存在两个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及以下者。
而根据最新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电器工作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所以从强制性方面还是250V以下为低压电工的操作范围。
⑷ 电气设备的电压不应超过多少伏
电气设备的电压不应超过多少伏,没有具体的规定,要视具体情况而版定,例如:常见的权机床设备的照明电压为36伏或24伏,但是主动力的电压为380伏,可是一些需要直流的电压设施,可能为直流4伏、9伏、12伏等等。
对一些重要的电气设施,工作电压可能达到千伏以上,但这种设备需要人员远离,之所以采用这么高的电压,是因为在同等的大功率下,电压高可以使导线更细。例如同等功率的电动机,采用高压的电动机要比常压380伏的电机,体积要小得多的多。
⑸ 高压电气设备分几个电压等级
电压等级一般划分:
1、安全电压(通常36V以下)。
2、低压(又分220V和380V)。
3、高压(10KV-220KV)。
4、超高压330KV-750KV。
5、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
目前我国常用的电压等级:220V、380V、6.3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1000kV。电力系统一般是由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所、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构成。通常将35kV以上的电压线路称为送电线路。
(5)电气设备的过电压是多少扩展阅读:
一、城市电网电压等级的合理配置
1、随着负荷的增长, 我国部分地区现行使用的电压等级序列适应性有限, 有必要采用新的电压等级序列。电压等级配置的实施方案需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
2、对于最终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 可考虑逐步过渡到较高的中压配电电压。对于最终负荷密度较低、供电距离较远的地区, 也可考虑采用较高的中压配电电压。
3、为避免在新的电压等级引入过程中影响供电可靠性, 可采用装设联络变的方式使不同配电电压等级的电网并网运行。
4、对于采用新的电压等级序列的地区, 可以采用国际通行的逐步蚕食的方式, 经过若干年逐步过渡, 形成目标电压等级序列模式。
二、电压分类
电压可分为高电压,低电压和安全电压。
高低压的区别是:以电气设备的对地的电压值为依据的。对地电压高于或等于1000伏的为高压。对地电压小于1000伏的为低压。
其中安全电压指人体较长时间接触而不致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压。 按照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规定了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的电压系列。我国对工频安全电压规定了以下五个等级,即42V,36V,24V,12V以及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