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易燃液体铁路运输、装卸有何要求
1.易燃液体铁路装卸鹤管的要求
鹤管是铁路罐车上部装卸液体的主要设备,它的主体由直径108mm的钢管或铝管制成。鹤管的结构尺寸及安装位置必须符合《标准轨距铁路接近限界》的相关规定。
(1)当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线与丙B类液体的装卸作业线合为一条且同时作业时,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当不同时作业时,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2)布置在两股专用线两侧且行走距离为±2m的大鹤管的中心线距铁路专用线中心的距离宜为2.6m,相邻鹤管的间距为12m。装卸油鹤管距围墙、铁路大门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3)在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内,内燃机车至另一栈台的鹤管的距离:甲、乙类液体不应小于12m,对丙类液体鹤管不应小于8m。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但装卸丙类液体的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7m。当可燃液体采用密闭装卸时,其防火距离可减少25%。
2.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的要求
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是为装卸作业所设置的操作台,它一般与鹤管建在一起,由栈桥到罐车之间设有吊梯(其倾斜角不大于60°),操作人员可以由此上到罐车进行操作。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的构造形式如图5-7所示。
(1)在布置易燃液体铁路收发栈桥时,应当尽可能设在易燃液体仓库的边缘地区,避免与库内道路交叉,并应当布置在辅助作业区的上风方向,而且只能设置在装卸线的一侧,与其他建、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当在一条作业线的两侧都设置栈桥,以避免同时装卸作业的影响。
(2)装卸易燃液体的栈桥应当为不燃材料建造,桥面宜高出轨面3.5m,宽度宜为1.5~2m。桥面上应当设安全栏杆,栈桥的立柱间距应当尽量与鹤管间距一致,通常为6m或12m,栈桥的两端和沿栈桥应每隔60~80m设上、下栈桥用的45°斜梯。
(3)新建和扩建的易燃液体装卸栈桥边缘与液体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自轨面算起3m及以下不应小于2m,自轨面算起3m以上不应小于1.85m。
图5-12铁路油罐车下部卸油示意图
B. 装卸搬运设备的分类
(一)按作业性质分类
按装卸及搬运两种作业性质不同可分成装卸机械、搬运机械及装卸搬运机械三类。
在这个领域中,有些机械功能比较单一,只满足装卸或搬运这一个功能,这种单一作业功能的机械有很大优点,即机械结构较简单,多余功能较少,专业化作业能力强i因而作业效率高,作业成本较低,但使用上受局限。有时候,从这种机械的单独操作来看效率确实很高,但由于其功能单一,作业前后需要很烦锁的衔接,会降低大系统的效率。单一装卸功能的机械种类不多,手动葫芦最为典型,固定式吊车如卡车吊、悬臂吊等吊车虽然也有一定的移动半径,也有一些搬运效果,但基本上还是被看成单一功能的装卸机具。单一功能的搬运机具种类较多,如各种搬运车、手推车及斗式输送机、刮板式输送机之外的各种输送机等。在物流领域很注重装卸、搬运两功能兼具的机具,这种机具可将两种作业操作合二为一,因而有较好的系统效果。属于这类机具的最主要的是叉车、港口中用的跨运车、车站用的龙门吊以及气力装卸输送设备等。
(二)按机具工作原理分类
按装卸搬运机具的工作原理可将其分为叉车类、吊车类、输送机类、作业车类和管道输送设备类。
①叉车类,包括各种通用和专用叉车;
②吊车类,包括门式、桥式、履带式、汽车式、岸壁式、巷道式各种吊车;
③输送机类,包括辊式、轮式、皮带式、链式、悬挂式等各种输送机;
④作业车类,包括手车、手推车、搬运车、无人搬运车、台车等各种作业车辆;
⑤管道输送设备类,包括液体、粉体的装卸搬运一体化的由泵、管道为主体的一类设备。
(三)按有无动力分类以此法可分为三类:
①重力式装卸输送机,辊式、滚轮式等输送机属于此类;
②动式装卸搬运机具,又有内燃式及电动式两种,大多数装卸搬运机具属于此类;
③人力式装卸搬运机具,用人力操作作业,主要是小型机具和手动叉车、手车、手推车、手动升降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