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么区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1、旧货指的是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所称旧货,是指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2、旧固定资产是企业自己使用过,会计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始终要遇到处理旧固定资产或旧物品,这次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就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要处理一辆2013年旧汽车,咨询税局相关人员,答复是要求按17%缴增值税,这答复是否正确呢?因营改增前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回答是错误的。下面梳理一下旧货、旧固定资产和旧物品的不同税务处理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旧货,旧固定资产和旧物品:
1、旧货指的是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所称旧货,是指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2、旧固定资产是企业自己使用过,会计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旧物品是指企业自已使用过,价值较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一、旧货
1、旧货可以可以理解为是收购的二手货,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收购后,因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用于二次出售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这里“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是指包含但不限于,并非只对这几种东西适用旧货政策。
提请注意:旧货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旧货是物品的使用人、销售人不是同一个人,通常是被收购方使用,收购方收购后二次销售。
旧货的销售方可以是专门从事旧货经营商,从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购已使用过的物品(包括被收购方原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使用的物品),然后再次对外出售,赚取差价,比如专门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公司。
旧货的销售方也可以是是一家企业,将旧设备收购后因某种原因未使用,转售给第三方企业的货物。
3、税法对于旧货规定的专门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经营单位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4、旧货发票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旧固定资产销售的税务处理
旧固定资产是企业自己使用过的,会计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下面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人进行讨论。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情形,实际就一句话,只要原来未抵扣过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就可以按简易计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等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情况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根据条例第十条,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
(3)非正常损失的自制的固定资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主要适用于除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等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之外的所有地区。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贰』 会计在做账的时候可以把办公家具和机器设备分别按10年和5年计提折旧吗
办公家具和机器设备不是一个种类的,可以进行分类 而且他们的成本归集也不同 一个是管理费用 一个是制造费用
『叁』 怎么看电脑硬件是不是旧货还是新货
电脑硬件上一般都有出厂日期,通过出厂日期就可知道是旧货还是新货。若是卖家刻意隐瞒出厂日期,那一般就是旧货。
『肆』 在会计核算中,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时,对电子设备及机器设备如何区分
在会计核算中,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时:
这个问题会计制度和税法中都没有明内确规定,企容业会计人员可根据职业判断进行处理。一般有软件或CPU,且占比重较大,如计算机、控制仪、检测仪、测电表等属于电子设备;像机床等机械加工设备虽然也有软件和单板,但比重不大,还是机械部分占大头,所以机床等设备应记入机器类。
仪器、仪表、电脑、空调以使用为主的为电子设备。用来加工产品为主的车床等为机器设备。
(4)会计怎么判断设备是旧货还是扩展阅读
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程控系统等。
机器设备是指一台(座、辆)、套或一组具有一定的机械结构、在一定动力驱动下能够完成一定的生产加工功能的装置。机器设备是指由金属或其他材料组成,由若干零部件装配起来,在一种或几种动力驱动下,能够完成生产、加工、运行等功能或效用的装置。
『伍』 会计里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怎么区分
专用设备与一般设备区别要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文件规定来判断版。比如煤矿企业,专权用设备有采掘机械,液压支架,洗选设备等属煤矿企业专用。一般设备如办公用微机,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较长的办公器材等。
『陆』 会计里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怎么区分
专用设备与一般设备区别要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文件规定来判断专;
比哪煤矿企业,专用设备属有采掘机械,液压支架,洗选设备等属煤矿企业专用.一般设备如办公用微机,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较长的办公器材等,说白了就是一般设备各类企业都可以用的(当然,企业根据管理要求,一些价值较低的设备可能做为一般设备来管理....)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也不知是否说明白了....
哈哈
『柒』 销售旧货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区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其他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实行增值税转型前购入或自制,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计算缴纳增值税;
实行增值税转型后购入或自制,抵扣过进项税额的,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说明的是,此处“适用税率”的确认,笔者认为可依纳税人抵扣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时的适用税率来确认,即17%、4%或3%。
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能涉及的适用税率,有17%、13%、6%(适用6%税率的物品,详见财税[2009]9号文)、4%(从免税商店购入的免税商品)及3%。
『捌』 会计上所说的旧货是指什么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玖』 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分类:家具、用具等与通用设备怎么区分
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013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中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拾』 会计中固定资产如何区分(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和(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
区分方法: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固定资产没有确切的金额和标准,只需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即可。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实务中,主要是通过判断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