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行車工應該怎麼指揮
行車工需接受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通過考試才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操作。這有助於確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專業性。
開車前,行車工應仔細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部分以及防護保險裝置,確保它們完好且靈敏可靠。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時,嚴禁吊運物品。
每次起吊物品時,行車工應先點動按鈕,確保鋼絲繩拉緊後平穩起吊。吊運物品一般應離開地面50厘米,目測其位置,確保准確無誤。
行車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的指揮,且在正常情況下不允許多人同時指揮。然而,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行車工應立即停止操作。
行車工應在得到明確的指揮信號後才可進行操作,操作時應先鳴鈴示警。操作控制器時,應從「零」位逐步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回到「零」位。
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遇到鄰近行車時,行車工應減速操作,禁止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也不準用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行車工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嚴禁在大車軌道兩側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也不準從一台行車跨越到另一台行車。
工作停歇時,不允許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宜過高。
兩台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應聽從指揮,步調一致。行車運行時,行車與行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撞車。
行車工應認真執行「十不弔」原則,確保操作安全。工作完畢後,應將行車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將空鉤升離地面2米,並將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切斷電源。
行車工在操作時必須時刻注意安全,及時提醒他人注意安全。維修時,行車必須處在空載、斷開電源狀態,並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維修後,必須確認楔塊已安裝牢固可靠。